起重吊装安全生产月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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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休闲益智起重吊车模拟器正版更新时间:2024-06-21

一、起重吊装作业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在施工作业中,利用起重设备把已绑扎好的重物(材料、构件、设备等)吊起来,通过起重设备的运转(运行),把重物吊运到指定位置或就位于安装部位的过程。(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

二、起重吊装作业的特点

起重吊装作业是建筑施工中一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专项施工工程,它具有作业环境条件多变、施工作业范围广、活动空间大、起重的重物形状多种多样、重量不一、施工技术复杂、交叉作业、施工难度大、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危险等特点。

三、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1、没有针对作业条件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或者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

2、对选用的起重设备或起重机扒杆没有进行设计、计算,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没有进行检验或试吊,使用中不能满足所吊荷载的要求。

3、钢丝绳、吊索具选用不当,捆绑不当不牢或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4、司机、指挥、起重工未经培训、取证,不懂专业知识,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高处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无个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6、起重设备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各类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及防护装置的失灵。

四、安全检查依据

因此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起重吊装的安全检查分表的内容讲述:

保证项目内容:

起重吊装专项方案;起重机械、起重扒杆;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

一般项目内容:

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操作工

五、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的选择是起重吊装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与使用是施工生产中的重要工作,因安全管理和使用不当,常发生以下事故,如:断臂事故,倾翻倒塔事故,相互碰撞事故,重物失落事故,脱钩事故,脱绳、断绳事故,吊钩断裂等设备事故。

1、起重机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常用的起重机有塔吊(附着式、内爬式、行走式)、履带吊、轮胎吊,卷扬机、桅杆式起重机,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液压顶升和土法吊装的独脚扶杆等。

①起重机械(塔吊)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选型,应选择有资质的和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前要编制安(拆)专项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安装后需进行试运转、试验、自检,确认合格后,作好记录、签字。

②自检后需申报,报请具备起重机械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核发许可证或准用证,才可投入施工使用。

③经检查要确认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限位器包括(超高、变幅、小车变幅、动臂变幅、行走限位等),保险装置包括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及附样装置。

六、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机式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3、起重用钢丝绳应作定期检查。当钢丝绳断丝根数在一个节距中达到或超过10%,(见附表)应予报废。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采用的安全系数

钢  丝  绳  规  格






6×19 1

6×37 1

6×61 1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6以下

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

16

8

30

15

40

20

  当钢丝绳表面全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达到或超过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报废

七、吊

正确选择重物的吊点,能使重物在起吊后保持平衡,重心的稳定,可防止吊载失稳,吊载摆动冲击和翻转作业中造成的砸、撞、碰、挤、压等各种伤亡事故。

1、起吊前要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通过计算进行规定。

2、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的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连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3、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4、当采用双机抬吊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同或相似的起重机进行,通过设计、计算正确选择吊点,使载荷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的80%。抬吊应统一指挥、同步进行,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应保持垂直状态。

5、构件需用钢丝绳捆绑时,必须对棱角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钢丝绳。钢丝绳作吊索时,安全系数K=6~8 。

八、司机、指挥

吊装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人员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要求起重作业人员不仅应具备基本文化知识和身体条件,还必须了解有关法规和标准,学习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和安全救护等技能。

1、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及司索工人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或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合格证书和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的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件的除外)

3、吊装作业必须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作业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操作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九、地耐力

1、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的要求,并应对起重机作业地面(路面)进行实地勘察,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2、在正常作业时,地面纵向坡度不大于3%,横向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五米以外的距离,并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3、当地耐力和地面平整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道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起重机的作业条件。

4、起重机带载行进时,载荷不能超过允许重量的70%,且重物离地不得大于500m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

5、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能过急,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几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上下坡时上坡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6、在架空层或楼板上作业时,必须对架空层的楼板用胎架或脚手架进行加固,其加固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批准后实施

十、起重作业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和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有交底记录。

2、在露天以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作业。风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度,其他安全装置有效,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5、起重吊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房零星物件,易散落的物件应使用吊笼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得小于30度,吊索与物体棱角处之间应加垫隔离。

6、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

7、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修理。

8、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线路作业,其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9、同一地点有两台以上塔吊施工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两台同样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间大于4m。

10、作业完毕后(下班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的方向,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收处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至离起重臂顶端2-3m处。行走式起重机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十一、高处作业

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指坠落下去的底面)建筑工地现场高处作业随处可见,有近90%左右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作业(基坑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和尚未安装栏板的阳台边),洞口作业(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和独立悬空作业。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作好防护。下面就起重吊装作业的防护要求如下:

1、上下通行的楼梯和钢爬梯。结构层之间应设型钢制作的或钢管搭设的楼梯或斜道。结构柱上下攀登时需设用圆钢制作的钢爬梯,并绑扎固定牢靠。

2、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或移动时,必须系牢安全带(高挂低用)。由柱子上下作业要悬挂防坠器,悬空作业的下方楼层要挂水平安全网,外侧临边要挂挑网。

3、各类洞口要按规定设置盖板盖牢或挂水平安全网,设置防护栏杆。

4、楼层临边防护要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设挡脚板,挂密目安全立网。

5、结构施工水平通道。主通道要铺设三块以上的木脚手板,下设挡脚板,临边设防护栏杆和密目安全立网,次通道脚手板不少于三块,两边设防护栏杆或钢索防护。

6、作业人员要随身携带工具袋,随手将零散小件物品放入袋中,悬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如榔头,冲子,扳手等均需在尾部栓挂安全绳,以防坠落。

7、高空电焊作业要使用接火盆,并在下方设置隔离层,清理杂物,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

十二、作业平台

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板或平台上作业,操作平台需要编制方案,经设计、计算、审批后方可搭设使用。

2、钢结构安装的柱、梁节点处应搭设工具式的或由钢管搭设的操作平台。操作平台的大小按实际情况设计而定。其搭设要牢固、可靠,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米,设挡脚板,四周及底板上铺防火布和防火安全立网。

3、特殊结构安装所用胎架或脚手架搭设的操作平台,其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还需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

4、钢管搭设的操作平台,其搭设要求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5、自制吊篮,也需要经设计、计算、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制作,使用。吊篮应采用直径12mm以上的圆钢(低碳钢)制作,焊接牢固无缺陷,四周及底部用钢丝网密封。使用时要悬挂,固定牢靠,便于作业人员进出安全。在上方选择好安全带系挂位置,严禁将安全带系挂在吊篮上。

十三、构件堆放

1、作好平面布置,便于构件转运和车辆通行。

2、构件堆放坚持先吊的放在外侧和先吊的叠放在上层的原则。

3、构件堆放应平稳,底部按设计位置设计垫木,楼板堆放一般不超过1.6米。

4、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一般不超过两层,梁不超过三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三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的构件之间不小于0.7米宽的通道。

5、重心较高的构件(如屋架、大梁、桁架等)除在底部设置垫木外,还应在两侧加设支撑,以提高其稳定性。

十四、警

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派专人巡查监督。

2、交叉作业。起重安装作业点的下方应避免垂直交叉作业,以防止上面物品坠落伤人。

十五、操作工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以及与其作业相关的如:电焊工、安装工、高空作业人员等都属于特殊作业人员,除经身体检查合格以外,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操作证,持证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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