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规划制定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1992年开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从环境保护到可持续发展,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建设实践有了重要推进。
2.强调“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