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旧”入库工作:向惠城区“三旧”办申请,办理报省国土厅的“三旧”改造项目的“标图建库”工作。入库工作截止期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2、“三旧”项目上市“三旧”办会审:入库后,申请单位到惠州市国土局一楼1号办理出图《“三旧”改造项目上会用图》。向惠州市“三旧”办提交改造申请材料(申请函、国土证和房产证复印件等权属证明材料、《“三旧”改造项目上会用图》)。市“三旧”办工作会不定期召开。会上研究确定是否同意所申请项目按“三旧”改造程序办理和确定规划改造用地范围。
3、会后,由市住建局根据工作会讨论意见整理出规划改造范围界限,以市“三旧”办名义征询申请单位意见。申请单位如无异议,则函复并到市国土局一楼1号办理出图《“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市“三旧”办发函市住建局申请编制《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4、住建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后,申请单位向市“三旧”办递交认定申请材料,申请办理认定为市“三旧”改造项目有关手续。
5、评估地价。由市国土局抽签委托土地评估公司按用地的规划条件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价格报财政、审计局审核。
6、向市用地领导小组报用地出让方案。
7、补交地价,将原国土证更换为新规划用途的国土证。
8、如有部分不满足协议出让的用地,则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拟定出让方案并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转市交易中心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