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需用重典,需用猛药。出自朱元璋遵循古训,提出:“吾治乱世,非猛不可”的思想,形成影响明朝的“治乱世用重典”的治世思想。
乱世之下,必须采用特殊手段,严格历法才能治国安邦平天下。 反之必不能长治久安,会民不聊生。长久下去会导致内乱,政权不稳定。
典故见《周礼、秋官、司寇》,有”刑乱国、用重典“之说,上下文如下: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译文:
大司寇的职责,负责建立和颁行治理天下的三法,以辅佐王惩罚(违法的]诸侯国,禁止四方各国(的叛逆]:一是惩罚[违法的]新建立之国用轻法,二是惩罚(违法的]旧国用中法,三是惩罚乱国用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