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与明治维新

皇权与明治维新

首页战争策略三国朝野争霸更新时间:2024-05-09

作者: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栋梁

提 要:日本经历1853年“佩里叩关”事件后,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及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德川幕府的独裁统治发生动摇。天皇与尊王倒幕派地方强藩及下级武士相互利用、相互借力,推翻幕府,实现了“王政复古”。此后展开的“维新”经历了政府内部近代派与守旧派以及近代派中渐进派与激进派的激烈斗争,天皇的“裁断”对于明治日本治国理政方针的选择具有决定性意义。皇权的复辟,结束了幕末日本分崩离析的社会状态,而从物质、精神和制度三个层面入手建构的近代皇权,则为国民统合提供了现实有效的轴心。可以说,天皇是明治维新的最大赢家,皇权是日本走向近代的重要支撑点。

庆应三年(旧历1867年)12月9日(西历1868年1月3日)①,日本政坛发生“王政复古”政变,统治日本265年的德川幕府轰然垮台,天皇“亲政”的明治政府成立,日本开始步入近代的“维新”。一般说来,狭义的明治维新指“王政复古”,广义的明治维新指1853年“佩里叩关”至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也称《明治宪法》)的社会变动与制度转型过程,而后者通常被视为明治维新研究的基本范畴。②

以“王政复古”为界,明治维新的历史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先后经历了“尊王攘夷、倒幕”和“维新”上下两个半场。幕府和强藩作为上半场的主角,进入下半场后很快消失了身影;原本在上半场还只是配角的下级武士精英,在下半场却大放异彩。相比之下,整场始终站在舞台中央的主角唯有天皇。然而,以往的中外明治维新研究,却不同程度地给人留下天皇被利用、只是一种被动存在的模糊印象,极端的看法甚至认为天皇不过是个“傀儡”。③显然,阐明天皇及皇权在明治维新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是深化明治维新研究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解析近代日本国家形成、属性及其运行机制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前提。

一、皇权的旁落

据中国正史记载,公元前1世纪汉武帝灭卫氏朝鲜设汉四郡后,已知“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④公元5世纪倭五王统治时期,日本形成名为“大和”的统一国家,当时的“倭王”即后来所称的天皇,⑤集政权和神权于一身的世袭天皇成为国家最高统治者。至7世纪初,日本统治者已对外宣称“日出处天子”⑥或“东天皇”⑦。公元8—12世纪,由于全盘引入中国唐代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日本古代天皇制国家的发展进入全盛期。

1182—1602年,日本处于镰仓、室町幕府及织丰政权相继掌权的武家时代,天皇和朝廷犹存,但已大权旁落。1598年丰臣秀吉死后,群雄争霸再起,结果德川家康在1600年的关原决战中率领东部联军打败拥戴秀吉嗣子秀赖的西部联军,1603年受封“征夷大将军”,在江户开设幕府,开始在全国行使最高军政统治权。

德川幕府是日本400余年来武家政治的集大成者,其独裁统治的成立,一方面依靠本身拥有的强大经济和军事实力⑧,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法度”强制的制度安排。1615年剿灭丰臣氏反抗势力后迅即颁布的《武家诸法度》和《禁中及公家诸法度》,意味着幕府统治的制度框架已经形成。

《武家诸法度》是一项规制地方政权行为规范的法律制度,共13条,主要内容是:地方藩国须经文备武,治不忘乱;参觐交替,服饰出行严守规定;厉行节约,不可群饮逸游;不可藏匿不法之徒;不可介入其他藩国事务;不得与其他藩国结盟或联姻。此后,《武家诸法度》屡经修改,1683年追加的一条规定是“万事应江户之法度”。⑨以效忠将军、严守幕府“法度”为前提,藩国享有领内司法、财政、农业、军事、教育等事务的自治权,藩主“在自己的藩国内行使着类似将军的权力”⑩,而“原则上太阁或将军不能直接介入大名领地内的大名与领民事务”(11)。由此,幕府与藩国相互认可权力和义务,形成了稳定的幕藩统治体制。

与以往的武家政权一样,出于降低统治成本的考虑,德川幕府保留了天皇及其小朝廷,天皇表面上依然高坐神坛并掌握包括册封幕府将军的封官叙位权力,实际上既不能干政,也不能对社会施加影响。幕府为天皇及其小朝廷量身定制的《禁中及公家诸法度》共17条,第1条即规定天皇日常生活的“本业”为“天子诸艺能之事,第一乃御学问,不学则不明古道而能政致太平者未有之也”。(12)其他条目则规定了皇族亲王和朝廷大臣的位阶、座次、礼服式样,各级文武官员的任免资格和程序,以及其他下属门人及僧官的任用、位次,朝廷官员的处罚等。除此之外,幕府于1600年关原之战后便设立了京都所司代(幕府驻京都的代表),1603年又在朝廷中设立了盟誓效忠幕府、朝廷之事无论大小均向幕府如实禀报并征询意见的“武家传奏”官,(13)将天皇为首的朝廷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

皇权旁落与幕府的专横,可以从如下三起事件中窥知一斑。一是德川家康介入皇家事务。1598年8月,深得朝廷信赖的丰臣秀吉暴毙。10月,27岁的后阳成天皇以身体不佳为由,欲将皇位禅让给皇弟智仁亲王,前关白(14)九条兼孝等朝廷重臣持有异议,于是“垂询”德川家康意见。当时家康已怀争霸天下之心,遂以天皇正值当年且已立皇长子为储之由,阻止了亲丰臣氏的智仁亲王继位,由是开启了“让位、践祚、立太子等朝廷大事举凡咨询幕府并待其奉答后决定之例”(15)。二是幕府直接干预朝廷内部事务。1609年,朝廷官员与宫内女官淫乱事发,后阳成天皇盛怒之下欲将涉事人犯统统处死,德川家康接受“垂询”后,为彰显幕府权威,竟将人犯一律流放了事,威严扫地的后阳成天皇“垂请”退位,而德川家康支吾搪塞,硬是拖了近两年时间方才“允准”。(16)三是幕府“匡正”天皇“擅为”的紫衣事件。佛教传入日本后,寺院成为不容小觑的社会势力,而规定寺院级别及其僧侣等级的权力一直掌握在“太阳神之子”天皇的手里。为了掣肘天皇的神权垄断,幕府于1613年颁布《敕许紫衣法度》,规定天皇敕许大德寺、妙心寺等八家寺院住持紫衣前须向幕府通报。1615年颁布的《禁中及公家诸法度》,再次规定禁止紫衣滥授。但是,朝廷为获得寺院的财政支持,未向幕府通报便敕许了大德寺等寺院的十余位高僧紫色袈裟。1627年,三代将军德川家光为了让世人明白世俗权力高于神权,宣布1613年之后的敕许无效,随后又将抵触幕府决定的大德寺泽庵宗彭、玉室宗珀和妙心寺东源、单传等高僧驱离寺院流放。面对专横跋扈的幕府,不堪其辱的后水尾天皇除了以禅位宣泄不满外,已然无计可施。(17)

这样,表面看由天皇和朝廷为一方、以将军和幕府为另一方构成的二元政治体制,实际运行常态却是将军独大和皇权被架空。由于现实中朝廷和幕府间存在完全不对称的实力差距,两者的相互容忍和利用反而变得容易,这种状态至少一直维持到19世纪中叶的日本开国。

二、倒幕与“夺玉”

德川幕府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侵蚀和社会矛盾的积累,幕府的统治力趋于弱化,宽政、天保改革亦未能挽回颓势。尽管如此,其维持统治的基础尚存。然而,进入幕末后内外形势突变,1853年佩里叩关后,日本被动开国及对外签署通商条约所引发的民族矛盾,与日益尖锐的社会内部矛盾交织在一起,从根本上动摇了幕府的独裁统治,也为皇权的复辟提供了历史契机。

1858年,幕府遇到了开幕以来最棘手的两大难题。一是膝下无子的将军家定病入膏肓,确定继承人迫在眉睫,但德川家族在推选继承人时形成两派意见,南纪州派支持血缘最近的12岁纪伊藩主德川庆福,一桥派力挺正值英年的一桥家主德川庆喜(其生父为水户藩主德川齐昭),两派势均力敌,且在朝廷公卿和地方强藩中各有支持者,将军继承人的指定陷入难产。二是美国于1854年与日本建交后,为了尽快打开日本市场,软硬兼施逼迫日本签署通商条约,到1857年末,日美间条约草案已拟就待签。为了舒缓巨大的社会压力,幕府的策略是先征求朝廷意见,待拿到天皇敕准的尚方宝剑后再履行签约手续。幕府以为,一向唯幕府马首是瞻的朝廷必然采取“锁国开国任凭幕府适当处置”(18)的态度。但是翌年2月,当幕府老中(19)堀田正睦带着厚礼赶赴京都面谒孝明天皇后,得到的敕谕却是“亚墨利加国条约事关国家安危、人心归向,当征求诸藩众议”。(20)据史料记载,得知堀田进京奏请签约后,朝廷内群情激愤,岩仓具视等88位公卿联名上书反对,以致支持签约的九条尚忠关白孤掌难鸣,孝明天皇的裁断正是出于这一背景。(21)

面对两大难题却一筹莫展,暴露了堀田等当班老中的无能,幕府人事随之发生变动。1858年4月彦根藩主井伊直弼出任“位在老中之上,得以政治专断”(22)的幕府大老后铤而走险,6月19日签署《日美友好通商条约》,23日按照将军家定意旨宣布德川家茂(即庆福)为将军后嗣。

井伊的专断激怒了朝野内外的攘夷派和失势的一桥派,两派势力一面声讨幕府“专横”,一面云聚京都策动天皇逼迫幕府改弦更张。不过,在获得幕府签约的快报时,朝廷的最初反应是敕令德川氏御三家的纪州、尾张、水户藩各派一家老(23)赴京议事。6月27日,情绪低落的孝明天皇甚至向九条尚忠关白发出内敕,言称幕府签约“实为忧虑,叹痛绝体绝命,悲叹无限”,“墨夷使节乞求和亲通商,表面述亲睦之情,实含后年吞并之意”,既然微力不及圣德,无力阻止“关东”(江户幕府)擅权签约,莫如“让位于英明之人”,可在有栖川等三位亲王中择一。(24)这件事因为九条等百般劝阻,天皇才最终作罢。

朝廷乱了阵脚,幕府也祸起萧墙。7月5日,井伊大老严厉处分了“不时登城”(25)以抗议签约的一桥派大名,勒令福井藩主松平庆永、尾张藩主德川庆恕、水户藩主德川齐昭等闭门思过,一桥家主德川庆喜不得登城。

幕府内讧让朝廷看到了反击机会。8月5日,孝明天皇敕令九条关白组织公卿评议幕府作为。8日,天皇以朝廷评议为基础,史无前例地绕过幕府直接向水户藩主发出“戊午密敕”。密敕首先斥责幕府“违敕签约”并阻挠御三家家老进京议事,认为签约“有伤皇国之大体”,导致了俄、英、法等列强竞相效仿的恶果,“如此国家大事,关东专横,何以不问而行之”;继而表示危难之际当举国同心,“公武合体”,“扶助德川御家整内以不受外夷之辱”;最后敕令水户藩向“列藩”传达密敕,征求“公议”。(26)水户藩主得此密敕如获至宝,迅即抄送尾张、越前、萨摩、加贺、长门等13藩。由此,在天皇的幕后操纵下,各种尊王攘夷派势力纷纷向京师集结,一个与幕府抗衡的松散联盟开始若隐若现。有学者甚至就此认为:“日本政治开始出现自镰仓幕府成立后真正意义上的‘两级体制’,开始了‘王政复古’‘大政奉还’的政治过程。”(27)

面对朝廷的举动,井伊采取了强硬反制措施。在他的指示下,1858年9月前往京师的老中间部诠胜,把朝廷要求的赴京疏辩变成了镇压朝廷尊攘派公卿的清君侧行动,而幕府的全国范围清剿尊攘派行动也同步展开。结果,朝廷右大臣鹰司辅熙、左大臣近卫忠熙、青莲院宫朝彦亲王、内大臣一条忠香等公卿受到辞职、出家、诫勉处分,幕府的老中太田资始以及本乡泰固、土歧赖等一批高官被撤职,水户、一桥、尾张、越前、土佐、佐仓、上田等藩主受到退位、禁闭、诫勉处分,水户藩家老安岛带刀、藩士茅根伊予之介和鹈饲吉左卫门以及越前藩士桥本左内、长州藩士吉田松阴等被处死,萨摩藩士日下部裕之进等被流放。但是,井伊发动的这场“安政大狱”却给幕府带来失去民心的后果,其本人亦引来*身之祸,于1860年3月24日被水户藩等尊攘派武士刺死。

井伊死后,幕末政治进入“公武合体”(朝廷与幕府合作)、“公议政治”(强藩参政)时期。从1860年5月幕府奏请孝明天皇敕准皇妹和宫下嫁给将军家茂起,紧张的朝幕关系开始缓和。进入1862年,孝明天皇在尊王攘夷派公卿和地方强藩的鼓动下,为重振皇权做了两次大胆尝试。6月,在萨摩藩主岛津久光率领的千余藩兵护卫下,天皇派出敕使大原重德到达江户,下达了要求幕府改革幕政的谕旨,幕府奉旨为“安政大狱”受害者平反,并处罚了多名幕府官员。同时,按照朝廷的指定,任命一桥家主德川庆喜为将军“后见职”(继承人)、会津藩主松平庆永为幕府政事总裁。12月,在土佐藩主山内丰范率领的藩兵护卫下,天皇又派出敕使三条实美到达江户,宣读诏令,敦促幕府“攘夷”,同时通告朝廷将设置亲兵。幕府不敢抗旨,承诺1863年5月10日颁布“攘夷令”。与此同时,天皇还在事先不通报幕府的前提下任免朝廷大臣,诏命幕府将军和地方藩主进京议政,安排草莽志士长州藩久坂玄瑞和木户孝允、土佐藩武市瑞山、福冈藩平野国臣、久留米藩真木和泉等“有才之人”到朝廷学习院供职。至此,《禁中及公家诸法度》形同虚设,天皇主政的态势已然出现。

但是,朝廷强势、幕府式微的局面并未持续多久。进入1863年,随着“攘夷令”即将生效,全国攘夷事件频发,5月长州藩与美国和法国的下关之战、7月萨摩藩与英国的萨英战争均以失败告终。攘夷不成,反倒搞得人心惶惶,局面失控,天皇心生悔意,幕府遂动用武力发动“8·18政变”,将三条实美等尊攘派公卿撤职,将一干尊攘派草莽志士逐出京都,从而控制了朝廷。孝明天皇也赶紧“洗白”自己,声称攘夷本非所愿,而是三条实美等公卿“矫枉朕命,轻率颁布攘夷之令”。(28)政变后,幕府维系了与朝廷及萨摩等强藩的合作。翌年7月,又在“禁门之变”中粉碎了久坂玄瑞、真木和泉率领长州藩武装入京“夺玉”的行动计划,年末还动员20余藩出兵征讨“朝敌”长州藩,迫使长州藩认罪归降。

“第一次征长”后,“攘夷”已不再是政治动员口号,政局开始朝着尊王存幕和尊王倒幕的两个方向发展。幕府以外的各种政治势力在尊王即大政归还天皇的目标上高度一致,但在存幕还是倒幕上立场截然相反。于是天皇的重要性再次凸显,谁都想控制和利用天皇,而天皇也在考虑如何借力发力。

1865年春,高杉晋作、伊藤博文等领导的草莽武装发起长州内战,夺取长州藩领导权后,率先打出了“尊王倒幕”旗号。1866年春,经土佐脱籍藩士坂本龙马斡旋,下级武士首领木户孝允和西乡隆盛等,分别代表长州和萨摩签订“讨幕密约”,建立了强强联合的萨长倒幕军事同盟,据此长州挫败了同年6月幕府发动的“第二次征长”。进入1867年,随着土佐、安艺等强藩加入倒幕同盟,幕府已无回天之力。10月14日,继任将军德川庆喜接受土佐藩主山内容堂的建议,向15岁的明治天皇提出了“奉还大政”辞呈。幕府将军和存幕派期待着天皇亲政后,*以卸任将军为首辅、强藩藩主入阁的政府。

然而,事态的发展并非如此。此时,倒幕派下级武士与朝廷倒幕派公卿已经联手结成统一战线,必欲置幕府于死地。就在将军庆喜提出辞呈的同一天,在岩仓具视和大久保利通的策动下,天皇向萨摩和长州发出讨幕密敕,诏曰:“源庆喜藉累世之威,恃阖族之强,妄贼害忠良,数弃绝王命,遂矫先帝之诏而不惧,挤万民于沟壑而不顾,罪恶所致,神州将倾覆焉。朕今为民之父母,是贼而不讨,何以上谢先帝之灵,下报万民之深仇哉。此朕之忧愤所在,谅暗而不顾者万不可已也。汝宜体朕之心,殄戮贼臣庆喜,以速奏回天之伟勋,而措生灵于山狱之安,此朕之愿,无敢或懈。”(29)显然,天皇接到庆喜的辞呈时,倒幕的部署刚刚启动,当务之急是稳住幕府。15日,天皇敕准辞呈,同时敕令庆喜:“国家大事及外国事项众议决定,执掌诸侯禀奏及向诸侯发布命令等议奏、传奏之权,其他厘革待诸侯会面议定,直辖地及江户都城管理如旧。”(30)得此谕旨,庆喜心存侥幸,在二条城苦等朝廷最后处置意见近两个月。在此期间,萨、长、艺等勤王武装应诏进京,倒幕的部署已经就绪。

12月9日,朝廷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天皇亲政,组成由总裁、议定和参事三职构成的新政府。当晚,天皇亲临宫内小御所举行的首次政府会议,3名皇族、8名公卿、5名藩主和15名藩士出席会议。会上就将军的处置问题争论激烈,最后在公卿岩仓具视和藩士大久保利通的胁迫下,做出了幕府将军必须“辞官纳地”的决绝决定。

纵观倒幕、王政复古的过程不难发现,井伊死后,幕府已告别独断专行的历史,为了维持统治,不得不与朝廷和地方实力派合作;朝廷与地方强藩互相利用,为的是在权力重构中占据有利位置;下级武士等草莽志士的崛起,则构成了权力博弈的第四股势力。于是,在这一“权威缺失”的“政治均势”期,“夺玉”和“抱玉”(31)便成为博弈各方的制胜关键。倒幕派下级武士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就在于与倒幕派公卿联手控制了天皇,使自己站在了法理和道义的制高点,进而“挟天子以令诸侯”,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倒幕力量。尽管如此,若由此导出“王政复古”过程中天皇只是被动存在的结论,也依然是片面和轻率的。孝明天皇的主动作为自不待言,即便是年幼的明治天皇,也无法回避选择朝廷中倒幕派还是存幕派的问题,更何况朝廷中两派势力难分伯仲,选择并非易事。可以说,在倒幕派与天皇之间,利用与被利用、借力与被借力是双向互动的,因为天皇既是被“夺”和被“抱”的“玉”,也是自身发着光的“玉”。

三、维新与“圣裁”

倒幕的过程惊险万状,“维新”的道路同样布满荆棘。进入维新期,日本通过武力镇压佐幕势力反抗、版籍奉还、废藩置县、废除身份制、地税改革、工业化政策、征兵制、义务教育、颁布宪法和修改不平等条约,废除封建幕藩体制,实现中央集权,引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此翻天覆地的维新,并不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图纸操作,而是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摸索前行的,在关乎国家发展战略及其道路选择的重要节点上,天皇发挥了无人可以替代的重要作用。这里不妨试举两例:

一是明治天皇在“明治六年政变”中的表现和作用。

随着1871年废藩置县和天皇亲政的中央集权体制建立,可以确认“王政复古”已经实现,但要同时确认日本发生了“维新”抑或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则为时尚早。正如同年底明治政府一份文件的自白,当时对“内政如何改革,法律如何确定,政治上采取何种方略,外交上以何为准”(32)尚无清晰思路。因此,为“求知识于世界”,明治政府于1871年12月派出半数政府核心成员参加的岩仓使节团,对欧美各国进行了长达20多个月的考察。

岩仓使节团出访期间,废除士族俸禄和地税改革等维新事业已经启动,但改革遇到士族阶层的巨大阻力,留守政府内部也存在严重分歧。1873年7月28日颁布《地税改革法令》后,社会上反对之声高涨,政府压力骤然加大。政府参议西乡隆盛认为,改革触犯了士族利益,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士族生乱,而最为现实的办法便是祸水外引,目标则是朝鲜,理由是朝鲜自1869年以来拒收日本国书(33)属“傲慢无礼”,1873年5月又在朝鲜草梁的倭馆墙壁上张贴布告,侮辱日本“受制于人而不耻”,是“无法之国”。(34)8月16日,西乡面见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力陈遣使朝鲜之必要,即“使节一到,彼必欲*害使节,如是则可兴问罪之师。察方今国内形势,发生内乱征候已显,故宜谋划远略,将其郁勃气锋移外,扬国威于海外”。(35)17日,政府会议决定采纳西乡建议并上奏天皇。但是,19日得到的敕谕是“差遣西乡为使节赴朝鲜国之事,宜待岩仓归朝熟议再奏”(36),于是遣使朝鲜之事只好搁置。天皇此举事出有因,他清楚已经先期回国的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及大隈重信等朝廷重臣反对遣使朝鲜,等待岩仓发表意见也是真实想法。这表明,大事面前,20岁的睦仁天皇已显持重。

9月13日,右大臣岩仓回国。10月14日,政府会议专题讨论遣使朝鲜问题,除木户因病缺席外,所有参议到会。会上爆发激烈的征韩论战,西乡隆盛、板垣退助、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力主遣使,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等反对,主要理由是国家贫弱,应以内治优先,外征条件还不成熟,会议无果而终。15日会议继续进行,西乡故意缺席向会议施压,两派依然坚持各自主张,互不让步,主持会议的三条担心“若否定西乡主张,彼必辞职,而隆盛的进退关系天下大事”,遂决定采纳西乡意见。于是大久保、木户提出辞呈,岩仓告假不朝,三条太政大臣无力阻止政府分裂,于19日晨急火攻心不省人事。当日,天皇敕谕岩仓代理太政大臣主持政务。23日,岩仓上书,力陈反对遣使理由。24日,天皇准奏,诏曰:“朕自继统始,欲体誓先帝遗旨,尽报国安民之责,赖众庶同心协力,渐至全国一致之治体,故当整国政,养民力,以期成功于永远。今嘉纳具视之奏状,汝宜奉承朕之意。”(37)天皇下旨,一言九鼎,征韩派无力回天,西乡、板垣、副岛、后藤、江藤等五位参议愤然辞职,陆军少将桐野利秋等不少军政官员亦辞职而去。为了稳住形势,25日,明治天皇在皇宫小御所亲自召见11名近卫兵将佐,29日又在小御所召见了140余名近卫兵佐尉级军官,当面做出“国事多难内外不易形势之际,朕深忧之,汝等宜体认朕意,更加努力尽职”(38)的训示。

征韩论战表面上是内治和外征何者优先之争,实质上则是要不要维新的保守派与近代派的治国方针路线之争,结果将决定维新是半途而废还是深入开展。从两派力量对比看,毋宁说以西乡为首的外征派占优。当时西乡身兼政府首席参议、陆军大将、近卫兵都督数职,在士族中的威望无出其右者,其征韩主张亦得到政府决策层半数成员的支持,可谓手握重兵、位高权重。正如三条所虑,否定他的主张要冒巨大风险,对此明治天皇也不会心中无数,却做出了否定征韩的“圣裁”,并且从其“嘉纳”岩仓奏折的语气中也可以看出,其“圣裁”态度明确,没有丝毫的勉强和犹豫。对此,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明治天皇不但具有独立的理性判断力,而且具有一代君主的魄力。正是因为天皇的支持,岩仓、大久保为首的内治派才会击败征韩派,实现政府核心层的组织清洗,形成“岩仓—大久保体制”,进而全面推进足可称之为“维新”的近代化改革。

二是明治天皇在“明治十四年政变”中的表现和作用。

进入19世纪80年代,疾风暴雨式的“维新”进入深化、整合期,政治、经济体制形塑及意识形态建构的任务紧迫。但是,大久保被暗*后,大隈重信和伊藤博文作为政府决策层的核心人物,政见分歧不小。前者被社会视为开明派,对自由民权运动持理解态度,身边簇拥着农商务卿河野敏谦、太政官大*官矢野文雄等官员和福泽谕吉等学界翘楚;后者智高识广,老成持重,身后有萨摩、长州系军政官员支撑。二者的较量,确将影响国家走向。

1881年,由板垣退助等下野官员组织的自由民权运动已呈不可阻挡之势,基于强制镇压会激生民变的教训和对外彰显文明国家形象的需要,制宪和开设国会开始被纳入政府议程。但是,多数政府成员主张循序渐进,唯有大隈力主速行。3月,大隈在密奏中建议:“以宸裁制定宪法”“1882年末选举议员,1883年初召开国会”“政党官员入编”。(39)伊藤看到大隈密奏后怒不可遏,致函右大臣岩仓说,“熟读大隈建议,实属意外之激进论,然以博文鲁钝之辈,究难追随骥尾”,“其大主张竟如此背驰,实不胜遗憾惶恐之至,数度思考,舍与阁下一同罢免该官外别无手段”。(40)恰在此时,福泽谕吉控制的《东京横滨每日新闻》爆出一条政府丑闻:政府参议、萨摩藩出身的开拓使长官黑田清隆欲将政府投资1490万日元的北海道国有资产,以38万余日元、30年无息偿还条件,出售给萨摩同乡五代友厚经营的关西贸易商会。消息即出,舆论哗然,政府受到猛烈抨击。由于政府参议会议讨论此事时,明确反对者唯大隈一人,故伊藤等认定是大隈故意泄露消息,而这正是搞垮大隈的最好材料。于是,在大隈陪驾巡幸各地期间,伊藤在政府要员中秘密游说,特别是得到了岩仓支持,从而完成了推倒大隈的准备。

10月11日,伊藤等九名大臣面谒当日返京的天皇时,递上1889年颁布宪法及翌年召开国会、罢免大隈职务的两份奏章。12日,天皇一一“裁准”。据载,天皇再次以“嘉纳”的口吻敕准了第一份奏折,但在裁准第二份奏折前,要求上奏者进一步说明理由,同时明示不是用“罢免”而是以大隈“请辞”的形式敕准。(41)

“明治十四年政变”是明治政府的又一次组织清洗,政变后以大隈为首的一批非萨长系政府官员联袂下野,以伊藤博文为首的萨长系官僚控制了政府。然而,若由此得出日本进入“萨长藩阀统治时期”(42)的结论依然是不准确的,因为此次政变后,与其说天皇依然是寡头统治的一员,毋宁说其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统治核心的位置。

四、国民统合与皇权

在决定民族盛衰的诸多因素中,国家统治力与民族向心力是正相关关系,二者统合程度越高,国家便越具凝聚力,反之亦然。德川幕府末期,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空前激化并相互缠绕,以至统治失控、人心思变、天下大乱,要把如此充满利益冲突和思想撕裂的社会重新整合为高度认同的民族国家,并非易事。然而,历史的发展进程表明,乱世葬送了幕府,却迎来了“王政复古”,将军权威泯灭,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强大的皇权。由此,国民统合又有了从道德规范到制度强制的聚合点和轴心,日本亦变成了对外“举国一致”、看似铁板一块的近代民族国家。对此,美国学者戈登也指出: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的日本,“天皇制度成为一个有力之统合力量,影响力大得异常。它是国家、社会、个人等认同的共同起点。”(43)

中央集权制取代幕藩制以后的皇权建构,是从物质、精神和制度三个层面入手,有计划、人为地推进的。物质层面的皇权建构,主要依据国库拨款、皇室不动产及金融资产。国库对皇室的拨款始于1869年成立专门负责皇室事务的宫内省,1885年太政官制改行内阁制后,宫内省从内阁中分离。从1886年起,正式规定皇室费从国家预算中拨付,且无须交送决算报告,当年划拨的皇室费为250万日元(占同年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4%),之后逐年增加。如此庞大的国库拨款,除了用于皇室日常开销外,相当部分是以天皇的名义用于灾害救济和各种奖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以国民税金来收买国民对天皇拥戴的手法。

皇室不动产原本规模不大,即除京都皇居外,至1872年仅持有土地1000町步(1町步约等于9917平方米,接近1公顷)。但是从1884年起,政府将大量山林地划拨给皇室,至1890年,皇室所有的土地面积已达到365.45万町步,其中耕地面积为1.02万町步。(44)作为日本最大的寄生地主,皇室每年可从农民佃租及山林伐木中获得一笔不菲收入。再者,由于东京、京都等地的幕府宅产以及若干寺院资产被划归皇室,至1937年,皇室所有的建筑物总面积已达573万平方米。(45)

皇室的金融资产更为可观。据《皇室财政沿革记》记载,明治天皇继位时,孝明天皇留下的遗产只有10万日元,(46)但是明治天皇亲政后,皇室金融资产剧增,其中相当部分来自政府赠予。1884—1887年,明治政府赶在宪政实施前,先后将500万日元的日本银行股份、100万日元的横滨正金银行股份和260万日元的日本邮船公司股份划给皇室,结果到1889年颁布明治宪法时,皇室金融资产已达1000万日元。(47)众所周知,天皇还是侵略战争的最大受益者,甲午战争后,皇室从中国的战争赔款中获得了整整2000万日元。(48)作为最大的金融资本家,天皇不仅实力令财阀望其项背,而且也在向殖民地输出资本。当日本为修建朝鲜京城至釜山铁路募集股份投资时,天皇认购5000股,而三井、三菱、第一劝业等大财阀每家最多也不过认购了1000股。(49)

精神层面的皇权建构,主要是通过教育途径实现的。19世纪70年代末,随着明治初期大规模破旧立新的完成,维新进入政治上准备立宪、经济上建立市场体系(官办企业处理及“松方财政”下的财政金融改革)、思想上正本清源的整合期。

思想整合是从中小学教育的纠偏入手的。1879年,由天皇侍补元田永孚起草的《教学大旨》严厉批评了教育的过度欧化倾向,申明教学必须重视德育,而仁义忠孝是德育的核心,即“晚近专尚智识才艺,驰于文明开化之末,破品行、伤风败俗者不少。……然其流弊在于以仁义忠孝为后,徒竞洋风,将来恐不知君臣父子之大义,此非我邦教学之本意也。故自今以往,应基于祖宗之训典,专明仁义忠孝,道德之学以孔子为主,皆尚诚实品行”。(50)此后,德育的标准越来越高,1890年颁布的《教育敕语》宣称:“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国宏远,树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亿兆一心,世济阙美。此实乃我国体之精华,教育之渊源。尔臣民宜孝父母,友兄弟,夫妇相和,朋友相信,恭俭持己,博爱及众,修学习业以启发智能,成就德器,进而广公益,开世务,常重国宪遵国法,一旦有缓急,则义勇奉公,辅翼天壤无穷之皇运。如是,则不独为朕之忠良臣民,亦足可彰显尔祖先之遗风。”(51)这份敕语以儒家的政治伦理为准绳,明确规定了“忠良臣民”的道德标准、“义勇奉公”精神和“辅翼天壤无穷之皇运”的根本目的。在德富苏峰看来,这种从幼年开始灌输的道德观,犹如“宗教之上的宗教,哲学之上的哲学,学问之上的学问”。(52)皇化教育在国民中的入脑入心,在意识形态层面奠定了近代天皇制的统治基础。

但是,比之于普通国民的皇化教育,军人的道德观教育才是重中之重。幕府时代的皇权旁落在于丢掉了兵权,王政复古的实现在于借用了勤王武装。重掌大权的天皇很清楚枪杆子的重要性,继1873年实行征兵制建立属于中央政府的“国军”(53),其后的目标便是通过皇化教育,把国军变成效忠天皇、只听命于天皇的“皇军”。1882年颁布的《军人敕谕》宣称:“夫兵马大权,由朕亲统。所司之事委诸臣下,其大纲归朕总揽,不可委之于臣下。斯旨笃传于子孙,存天子握文武大权之义,勿蹈中世以降失体之覆辄,乃朕之所望也。朕乃汝等军人之大元帅,故朕赖汝等为股肱,汝等仰朕为头首,其亲殊深。”在阐明军队是天皇的军队的性质后,敕谕又对军人提出了“尽忠节”“正礼仪”“尚武勇”“重信义”“行质朴”等五项具体要求。(54)毋庸讳言,就维护皇权的效果而言,这种军人道德教育是成功的,因为其后日本虽然发生过“下克上”“清君侧”的兵变,却从未出现矛头直指天皇的极端事态。

除此之外,明治初期天皇的巡幸,也是精神层面建构皇权的重要手段。据载,仅在1872年至1881年的十年间,天皇便有四次地方巡视。第一次是九州和本州关西地区,自1872年5月23日起巡视50天。第二次是东北地区,自1876年6月2日起巡视50天。第三次是关西地区,自1877年1月24日起巡视189天。第四次是北海道和东北地区,自1881年8月30日起巡视74天。四次巡视合计363天,足迹几乎遍及全国。从地方政府、城市街道、农渔村家庭、法院、监狱、博物馆、学校、神社、寺院、博览会、农场、牧场、渔场、港口、海上灯塔、海关、炮台、造币厂、矿山、造船厂、制丝厂、农产品加工厂、水产品加工厂、军港、军营、兵工厂、练兵场和军事演习,一直到名胜古迹、公园及灾害慰问,巡视的内容不胜枚举。通过巡视,走出深宫的天皇亲自了解了国情和民情,而对于普通国民来说,久违的皇权已是近在身边的真实存在,以致其对天皇和皇室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崇敬和情感”。(55)

以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为标志,制度层面的皇权建构基本完成。同时,宪法的颁布也是近代日本国民统合过程基本完成的节点。

1881年大隈下野后,为缓解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明治政府以天皇的名义发布《召开国会敕谕》,宣布1890年召开国会。翌年,伊藤博文辞掉现职赴欧洲考察宪法长达16个月,回国后主持了立宪准备工作。1889年2月11日,宪法颁布典礼在宫中举行,东方的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宣告诞生。

明治宪法堪称近代民主的枝条与传统专制的根干奇妙嫁接的产物。一方面,立法、行政、司法等三权的建立,不只是形似近代西方的政治体制,而且含有国会协赞天皇立法及预算审议权、众议院议员由国民公选产生、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及结社自由、天皇须按宪法规定行使统治权等实质性内容,应该说这是一种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另一方面,正如宪法第一章的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是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天皇统率陆海军”,天皇有裁准法律、制定官制、任免军政官员、国会开闭会及解散、对外宣战或媾和、大赦等权力。(56)不仅如此,除了辅助天皇处理国务的“三权”之外,还存在直接听命于天皇而不受“三权”节制的军部、枢密院、元老和宫内省势力。可以说,近代国家中,像日本这样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保证如此强大皇权的国度,很难找到第二例。

五、结语

纵观明治维新的全过程,皇权的影响和作用如影相随,可以说抛开皇权问题,明治维新研究将无法进行,对此学界恐无异议,问题在于如何评价皇权的作用。

在攘夷、倒幕过程中,天皇的号令具有最高权威性,但天皇之所以敢发出攘夷和倒幕的号令,不仅因为有朝廷内外攘夷、倒幕派的压力和支持,也有天皇自身的愿望和野心,故二者间不是单纯的利用与被利用关系,而是相互利用和借力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幕府倒台后的维新时期不但依然继续,而且在天皇与维新功勋共同构建的寡头统治中,天皇的地位和权力不是被削弱,而是通过钦定宪法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明治时期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日本未出现像德川将军那样挟天子令诸侯的霸者,也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从这一角度看,如果说天皇及少数从下级武士中脱颖而出的明治元勋是明治维新的胜者,那么世袭天皇显然是胜者中的最大赢家。

用现代政治的价值标准来衡量,皇权当是落后于时代的代名词。但是回到当时的历史语境,皇权的复苏或许是日本的幸运。在德川时期的二元政治体制下,蛰居的皇权只是一种记忆或符号,但在幕府统治崩溃、大乱呼唤大治的社会转型期,皇权的复辟却为分崩离析的日本提供了国民统合的支撑点。在这个有着千年封建统治历史、神权意识浓厚的社会里,接受皇权不仅相对容易,而且降低了以其他方式实现转型的成本。当然,近代日本天皇制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正如中国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由明治、大正和昭和等三个时期构成的日本近代是一个连续发展的历史过程,如果人为割断明治与后两个时期的内在逻辑演进关系,“不仅难以恰如其分地评价明治维新,也难以准确地理解近代日本所走过的道路”。(57)进入昭和时期,军部之所以能够打破近代天皇制下原本有限的宪政制度元素的约束,实行绝对天皇制下的军部法西斯统治,并疯狂对外侵略扩张,其祸根也是在明治时期埋下的。在这方面,近代日本的教训同样深刻。

注释:

①1873年以前日本实行旧历,本文直接表述而不做换算。

②中外学界关于明治维新起讫时间的看法不尽相同,参见伊文成、马家俊主编:《明治维新史》,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33—34页。

③例如,美国的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寡头们想让天皇做幕前傀儡,明治宪法并没有规定专职君主制(尽管一些肤浅的宪法解读认为是如此)。”“当他们(指明治元勋)相继死去后,就将权力留在了一个傀儡天皇的手里。”参见J.马克·拉姆塞耶、弗朗西斯·M.罗森布鲁斯:《寡头政治:帝国日本的制度选择》,邱静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9页。

④班固:《汉书·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322页。

⑤日本学界认为倭王济、兴、武即第19代至第21代的允恭、安康和雄略天皇。参见:児玉幸多『天皇』、近藤出版社、1978年、17頁。

⑥魏征:《隋书·倭国传》,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226页。

⑦坂本太郎·家永三郎·井上光貞·大野晋校注『日本古典文学大系68日本書(下)』、岩波書店、1978年、193頁。

⑧幕府直辖领地的谷物收获量约占全国产量的1/4,最大可动员兵力约8万人,相对于其他当时称为“国”的约260个地方自治政权,幕府拥有压倒任何一“国”的绝对优势。

⑨新資料纂事務局『新史』、明治書院、1940年、255—257頁。

⑩威廉·G.比斯利:《明治维新》,张光、汤金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页。

(11)石井寬治『日本済史』、東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53頁。

(12)新資料纂事務局『新史』、36頁、77頁。

(13)同上书,第251—252页。

(14)“关白”,官职名,是辅佐天皇的朝廷首席大臣。

(15)新資料纂事務局『新史』、33頁。

(16)児玉幸多『天皇』、231頁。

(17)同上书,第232—233页。

(18)坂田吉雄『明治新史』、未来社、1979年、101頁。

(19)“老中”,官职名,通常4—5人,是地位仅次于幕府将军的分管幕政的官员,首席老中时称“大老”。

(20)宮内省先帝事跡取調掛『孝明天皇』巻77、宮内省、1906年、9頁。

(21)坂田吉雄『明治新史』、101—102頁。

(22)小西四郎『日本全史8近代1』、東京大学出版会、1962年、57頁。

(23)“家老”,官职名,是藩国中地位仅次于藩主的官员。

(24)宮内省先帝事跡取調掛『孝明天皇』巻83、宮内省、1981年、14—15頁。

(25)即不遵守幕府例行规定的时间登上江户城。

(26)宮内省先帝事跡取調掛『孝明天皇』巻85、1906年、5—10頁。

(27)冯玮:《日本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365页。

(28)新資料纂事務局『新史』、681頁。

(29)宮内庁『明治天皇』第一、吉川弘文館、1968年、525頁。

(30)同上书,第529页。

(31)远山茂树:《日本近现代史》第一卷,邹有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9页。

(32)大久保利謙『岩倉使節の研』、宗高書、1976年、161—162頁。

(33)日本在江户时期和朝鲜有“通信”关系,其与朝鲜的外交联系首先通过朝鲜东莱府,但东莱府认为明治后日本使者携带的国书中有“皇上”“奉敕”等违反惯例的用语,故拒绝签收和上呈朝廷。

(34)宮内庁『明治天皇』第三、吉川弘文館、1969年、117頁。

(35)同上书,第118页。

(36)同上书,第119页。

(37)同上书,第150页。

(38)宮内庁『明治天皇』第三、153頁。

(39)大久保利謙『岩倉使節の研』、161頁。

(40)同上书,第164页。

(41)宮内庁『明治天皇』第五、吉川弘文館、1971年、543—544頁。

(42)这是日本学界的主流看法。

(43)安德鲁·戈登:《日本的起起落落:从德川幕府到现代》,李朝津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3—84页。

(44)石井寬治『日本済史』、170頁。

(45)児玉幸多『天皇』、315頁。

(46)转引自:岡田章雄『日本歴史11明治の日本』、読売新聞社、1965年、63頁。

(47)黒田太久『天皇の財產』、三一書房、1966年、97頁。

(48)安藤良雄『日本近代済史要覧』、東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68頁。

(49)石井寬治『日本済史』、269頁。

(50)宮原誠一『資料日本現代教育史4戦前』、三省堂、1974年、26頁。

(51)大久保利謙『近代史史料』、吉川弘文館、1975年、425頁。

(52)德富蘇峰「大正青年と帝国の前途」、神島二郎『德富蘇峰集』、筑摩書、1978年、284頁。

(53)戸部良一『逆說の軍隊』、中央公論社、1989年、23頁。

(54)歴史学研会『日本史史料4近代』、岩波書店、1997年、191—192頁。

(55)江囗圭一『十五年戦争小史』、青木書店、1991年、263頁。

(56)歴史学研会『日本史史料4近代』、209頁。

(57)崔世广:《明治维新与近代日本》,《日本学刊》2018年第3期,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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