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刘啸敏老师吗?这里是深圳蛇口码头,贵院申请限制出境的林某从我们码头入境了!”夜里11点,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承办人刘啸敏接到这通来电后,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他寻找被执行人林某已经三年多了,眼下终于有了音讯。“这一次,不能再让他‘飞’了!”
林某曾在上海某知名985大学里担任博士生导师
入职上海某物流公司后任职财务总监
年薪高达300万人民币
就是这样一名“高净值”人士
却成为东躲西藏的“老赖”
年薪300万,却成了“失联”老赖
林某与茅先生曾是上海某物流公司的同事,两人原本关系不错。直到2019年,因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茅先生一纸诉状将林某起诉至浦东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林某应返还茅先生股权转让款100万元,支付违约金25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林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茅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8日,浦东法院向被执行人林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相应义务。承办人刘啸敏立即联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然而,林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向法院交付6万元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在林某名下,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根据茅先生的申请,法院对林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
2023年10月,茅先生偶然从其共同朋友处得知,林某在福建老家“闪现”后,又离境了。这时茅先生才意识到,由于自己疏忽、忘记申请续控,导致对林某采取的“限制出境6个月”的措施已经失效。他赶紧向浦东法院申请对本案恢复执行,并申请继续对林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恢复执行案件后,刘啸敏查询到林某名下银行账户上新增1.18万元的存款,遂第一时间扣划该款并发放给茅先生。
介绍“限高”之下,驱车1680公里到庭谈话
2024年2月27日晚11时,刘啸敏接到开头提到的那通电话,了解到林某已从香港入境深圳。机不可失,他立刻联系上林某,劝诫其积极履行判决,如果还不履行,或许将面临入境后无法再次出境的“窘境”。林某再次表示自己愿意履行。
不料,这只是林某的“缓兵之计”。第二天上午11点,刘啸敏再次接到边检人员的电话,称林某不仅并无配合意愿,还企图出境前往香港。不料,重新生效的限制出境措施,让林某的计划落了空。刘啸敏严厉告知林某,此次若再不履行给付义务就无法出境,必须立即来到法院进行谈话。
“我错了,我愿意履行。”考虑到自己的工作生活需要经常出入境,林某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但我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行为,没法买机票回上海。”刘啸敏告诫他,这些后果都是你之前拒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如果你确实诚心履行,必须拿出应有的态度,无论怎样都得返回上海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最终,林某向深圳的朋友借车,当晚连夜驱车1680公里前来上海。
驱车来上海的路上,林某联系刘啸敏,表示自己在境外公司有一份价值13万美元的保险基金,会通过抛售的形式变现来归还欠款,并请求刘啸敏多做做茅先生的思想工作,争取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宽严相济执结本案,申请人送来锦旗
3月2日是周六,但承办人刘啸敏顾不上休息,加班加点组织双方进行谈话。“你们双方曾是同事,也是朋友,如今各自事业都发展得不错,说不定今后还有彼此合作的可能……”最终,经过大量沟通,茅先生同意和解。林某只需再支付100万人民币,茅先生便同意申请解除对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随后,林某凑齐了50万人民币打到浦东法院执行款专户,并表示一周之内即可将剩余50万人民币还清。
同时,刘啸敏明确告知林某,鉴于其在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本应对其处以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但鉴于其最终履行相关义务,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故不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仍须处以罚款以示惩戒。
至此,在承办人刘啸敏的不懈努力下,本案终于执行完毕。顺利拿到107.18万元的欠款后,茅先生第一时间为刘啸敏送来锦旗,上书“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十六个字。
作者 | 陈颖婷 许童悦
来源: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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