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一下我是怎样看待“道”和“法”的,先要说明主要观点来自于李航先生的《道纪》一书。提到“道法自然”不能不说老子的《道德经》,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原文如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传统解释是: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去法于道,道取法于自然。我并不认可这种解释,首先关于老子思想的解释大家可以参看李航老师的《道纪》一书这里我直接引用李航老师的解释:“通过人来了解地,通过地来了解天,通过天来了解道,最后通过道来了解万物自然。”这个解释和后面的方法论——“如来”不谋而合,这里始终存在一个让人疑问的地方:道是绝对的吗?估计看过《道纪》的人就不会在提这个问题了,所以我也不多解释了,大家去看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