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平方消防规范如下:
1、每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2个,之间最近距离不小于5米。
2、房间布置不要形成袋形走道。
3、若建筑面积为每层400平方米,每层总疏散净宽度应保证不小于2米。
4、同时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房间门最小净宽度应满足规范最小要求。若是多层则房间门最小净宽不小于0.9米,疏散走道、楼梯净宽不小于1.1米,总疏散门不应小于1.4米。
5、紧靠门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踏步。
6、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大房间至少要设置2个疏散出口。
7、该建筑疏散楼梯应满足规范要求,根据建筑整体规模、自然情况确定楼梯形式,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装修材料顶棚应达到A级,其它部位不低于B1级等等。
1、超过5 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2、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 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二、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2、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楼等。
防排烟系统
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房间;长度大于20.0m的内走道;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