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洪水是国家水资源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禁止私自占用、自行处置。因此,在发生洪水时,不应该私自捡拾洪水中的物品。如果发现有受灾群众需要帮助,应该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和物资分配。
洪水冲出来的物品的行为其实并不违法,这些物品因天灾而脱离了权利人的占有,路人捡捞后,就建立起了新占有关系,而不是所有关系。
但是,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路人应将捡捞的物品物归原主,当无法知道物的权利人是谁时,应该交由国家相关部门处理,而不是据为已有,否则就会涉及到侵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