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三个基本问题辨析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三个基本问题辨析

首页动作格斗大国复兴更新时间:2024-04-17

作者: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钟慧容

摘 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构建的价值意旨及其现实路径,是我们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理念转化为实践所必须考量的三个基本问题。在本质内涵方面,现有的“完成修缮论”“可能建设论”和“否定—肯定转化论”等观点,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辩证发展应具有的过程性、可能与必然的统一性以及阶段目标与最高目标的一致性存在偏差; 在价值意旨方面,需要回应 “中国中心主义”之嫌或“中国中心论”的指责,弥合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阶段性展开与持续性践行之间的张力; 在现实路径方面,学界虽然多维度、多层次地论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途径,但忽略或弱化了对现实路径何以产生的前提性探讨。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671 - 8042 -(2019)09-0022-08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今世界理应思考的根本性的且面向全体人类的重大时代问题。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何以可能”这一核心命题引申出的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构建的价值意旨及其现实路径的多维探讨,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有曲解、偏见和误判之处。对相关研究成果予以反思,对相关曲解予以辨析和澄清,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可回避的历史使命、理论诉求和现实任务。通过辨析和澄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构建的价值意蕴及其现实路径,能够深化我们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的理解,从而推动其实现从理论形态到实践形态的积极转化。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如何理解?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应被理解为完成时态下的修缮过程,还是可能性上的建设过程,抑或是以一种否定的形式或表现存在?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内涵的理解,关涉能否进一步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实价值及其实现的根本路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诸问题展开的“元问题”,因此颇受学界重视。

总体来看,对如何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学者从多个维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以三种观点或倾向最具代表性。这三种观点聚焦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成的历史语境和现实语境,相对准确地把握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呈现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形态的多样性理解与多角度阐释,为进一步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意旨和实践路径提供了多元化理解的思维路向。但究竟如何从内涵本质上定位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状态,仍应予以辨析。

第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完成时态下的修缮过程,即“完成修缮论”。这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开辟以来的历史过程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但当今世界或人类面临着愈发凸显的总体性危机,使得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存在,却仍有诸多亟待完善和修缮之处。“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存在,但却是基础不牢、十分脆弱……因此,人类必须不断建设这个命运共同体,使之不断巩固、强化。”[①]同时,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完成时态的现实,“那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应当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而不是破旧立新式的完全重建”[②],就应该采取相应地修补和完善措施,而不是揉碎打乱后从头开始。这一观点存在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内涵的误读,不免有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现存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等量齐观的嫌疑,因而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为基础薄弱、体系脆弱的“某种意义上已经存在”的实体,要求对现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细枝末节的补充和完善,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状态与其本质内涵的构建设想之间仍有很大差距。

第二种代表性观点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基于可能性之上的持续建设过程,即“可能建设论”。工业革命以来的数百年全球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为人类带来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极大便利,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基础。但这一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业已形成,而是需要世界各国朝着这一目标共同努力并持之以恒地建设与坚守,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历史过程,绝非一日之功,更难凭一国之力,既不会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呼百应,一往无前。”[③]这一观点在把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性方面具有一定启发性,但对其过程性的理解建立于单向度的可能性之上,仅视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一种可能性的构建过程,而未能看到经济全球化、政治一体化、社会网络化以及生态整体化等持续演进的历史总趋势所蕴含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必然性,存有将历史可能性与历史必然性截然分隔之嫌。

第三种代表性观点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一种否定的形式或表征存在,具有从不合理的实然形态转向合乎理义的应然形态的必然趋势,即“否定—肯定转化论”。有学者指出,“当代各种全球问题的产生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形成,但在这种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作为把人类联系起来的纽带的人类共同利益是以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种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仅仅意味着人类的灾难和莫测的命运。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从实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迈向应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④]。全球化推动全球分工和全球交往极大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及人类普遍安全的世界性问题;而面对世界性问题的滋生与蔓延,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可避免地以一种否定性的形式展现于世人面前,对这种否定性形式的逆转和矫正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

这一观点建立在前两种观点的基础之上,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为一种以否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不断向肯定式的应然状态转化的实然存在。更加具体地来说,这一观点一方面看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性和必然性,即承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过程包含着由否定形式到肯定形式的定向转化,较之前两种观点的理解更为深刻。但是这种观点存在“前提性条件”[⑤]的人为预设,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时态采取了绝对化的处理,致使对“现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全盘否定。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否是“单一方向”地从否定性形式向肯定性形式转化,并最终止步于肯定性形式而不再变化呢?答案是否定的。现实存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绝不仅仅是以否定性形式呈现,而必然同时以肯定性的形式在否定性形式的背后开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不是由“否定”向“肯定”的单向性转化,而是以“一体两面”的形态并存,在“摒弃否定形式与发展肯定形式”的辩证扬弃过程中实现。因为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之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本身便包含着批判性与建构性有机统一的特质,即对否定因素的批判与瓦解、对肯定因素的发扬与建构,因而其构建过程必然是一个“一体两面”的辩证扬弃过程。

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有现实基础,有其生成的历史可能,也有其降临的必然趋势;既有积极性的一面,也有消极性的一面;既是过程,也是目的。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理应理解为:是建基于全球化的时代特征及其物质文化基础(已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文明格局、社会网络、生态系统)之上,在历史发展的可能性与必然性趋势的合力推进下,以“否定—肯定—否定”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辩证发展过程,它是实现马克思“真正共同体”的必经阶段,是达至“自由人联合体”的阶段性展开和具体践行。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真价值所指为何?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真价值所指为何?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讨论,本质上无非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否具有“中国中心主义”倾向的探讨,而探讨的核心在于中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过程中扮演的角色问题,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目的,究竟是普及“中国模式”还是践行和维护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国内外学界基本能够从较为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但仍不乏对其误解或歪曲的现象,故而需要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意旨进行澄清或纠正。

第一,中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是主导世界发展走向还是携手各国擘画未来图景?有学者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价值指向在于“实现全球治理的有序化,为全球治理和世界秩序贡献中国力量、彰显中国智慧、实现中国价值”[⑥],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必然带来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新秩序、新文明构建”[⑦],中国是新型国际秩序的“主导者”。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中国提出、倡议并正在积极践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过程,实质上包含着推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由国内走向国际的使命,因而要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向世界传递“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最终成为世界民众心向往之的精神坐标”[⑧],马克思主义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成为世界人民的共同价值理想。这类观点,一方面看到了中国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同时又将中国置于“主导者”位置,把“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拔升到世界人民“精神坐标”的高度,难免会被指责为以普及“中国模式”为旨归的“中国中心主义”。

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以及生存困境决定了它并不能成为国际秩序的“主导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交汇点在于实现各国、乃至世界生产力水平的普遍提升。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实现了生产力水平的飞跃性提升和经济体量的跨越式发展。历史证明,中国在较短时间内高速并稳定发展生产力这一实绩上,比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具有发言权,因而似乎有资格成为世界发展的“主导者”。但现实告诫我们,当今世界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剧,不发达国家仍然需要花大力气解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迫切需要与生产力水平低下之间的矛盾,即使中国在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后,也还需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⑨]的新矛盾。从总体上说,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不发达国家面临着共同的发展困境,因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中国在既有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发展全球性社会生产力,即对全球范围内的物质利益关系进行革命性变革”[⑩]的有力尝试,而且是中国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诉求。

另一方面,中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扮演的是价值理念层面的“领风者”和方法技术层面的“开拓者”,而世界各国扮演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集体智慧和共同价值的“贡献者”与理念方法的“检审者”。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可以为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价值理念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借鉴。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框架下,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素的差异不应被人为的放大,这些要素本身也并无优劣之分,不构成判断文明程度、优劣高下的标准。中国与世界各国并不存在“主与从”“上与下”的关系,而是在平等前提下各展所长、各司其职、各美其美,共同携手擘画人类未来发展的蓝图。

第二,中国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是以“霸权取代霸权”还是以沟通合作实现共赢?囿于“中心—边缘”结构的思维定式,有国外舆论学者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持高度的防范警惕意识,他们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为中国挤压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全球空间的理念与方案,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新儒家主义为文化底蕴、具有强烈民族主义色彩,旨在推动中国在世界经济、政治舞台上占据强势地位和回归中心地位,指出“中华民族的复兴是一种‘道德叙事’,旨在纠正过往屈辱历史中整个民族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使中国重回世界中心”[11]。更有学者直接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的表示质疑,认为它不仅是一种空想,甚至是中国版“中心—边缘”思维的现实推演,“其蕴含的核心价值理念如互利共赢、义利兼得、以义为先等,在短期内根本无法实现,是典型的‘乌托邦’理念;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传统文化根基即‘天下观’,带有狭隘的民族主义色彩,背后蕴含着‘中国中心论’,并带有称霸全球的野心”[12]。可见,在部分国外学者眼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无法跳脱根植于西方人心中的“国强必霸”逻辑,带有浓厚的大国复兴色彩,旨在向守成大国的霸权发起挑战。

这些学者的断言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的全球霸权体系与既得利益所作的“辩护性批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西方发达国家错误解读为中国扩展地缘政治影响力的战略工具,对美国等西方国家期望持续维护其势力范围造成了的极大冲击。当今国际关系的生成、演进及其发展史,“是一部西人主宰的、靠科技进步为主要驱动力和润滑剂的、以沟通各国各民族间的联系并使之臣服于资本主义的国际规范为基本内容的、伴随着西方大国由于发展不平衡而衍生的、此起彼伏的、摩擦争斗的历史”[13],以此为基础所建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深刻表征和内蕴着资本逻辑,在其宰制下的国际社会通行的是“丛林法则”和“弱肉强食”的国际交往模式。人类命运共同体被视作与美国的“亚太战略”“印太战略”具有相似性的全球霸权体系的建构型理论,因而遭受部分西方国家的抵制和排斥。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类本质的真正实现,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自由联合基础上,人与人的关系应当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种状态,“我们已经看到,在被积极扬弃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人如何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14]中国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扮演的是沟通角色,而不是“修昔底德陷阱”逻辑言说下以“霸权取代霸权”的“夺权者”角色。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构建,不是试图以共产主义的价值理念替代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也不是以社会主义对抗资本主义,更不是构建互相对抗的国际关系模式,而是以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超越西方的普世价值,通过社会主义文明与资本主义文明的沟通、联结,超越“零和博弈”思维,以彼之长助己之短,在不同意识形态间建构互利共赢的基本导向和价值共识,并对现有国际秩序失衡、失义、失责的状态进行规范与重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以某国或某种意识形态为主导,不谋求对抗而争取共赢,坚持基于普遍平等的普惠原则,能够维系求同存异、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和创设全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根本的价值旨趣,不在于因这一过程的推进使中国成为全球的“领导者”或“主导者”,也不是所谓“中国中心论”的强势方案或“中国模式”的世界普及,而是旨在“从文化上构建以多元文明为核心价值取向的人类共同体国际关系理念,取代以‘西方中心主义’为价值取向的旧有理念”[15],实现世界人民的共同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发展、自由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其根本愿景指向经典作家所描绘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何以生成?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由理念转化为实践、从思维层面过渡到现实层面的关键环节。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与解答又必然牵涉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路径的生成及其合理性、正当性的论证,故而在汲取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路径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何以生成”作为前提性问题予以澄清,显得尤为必要。学界在廓清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本真内涵和价值旨趣的基础上,力图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予以多维度、多层次的探讨,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其核心观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如有学者从构建新型国际制度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只有转化为现实的制度性成果,才能实现其作用与价值,主张“秉持新型国际关系的理念,提升国际制度的领导权,推进国际法律制度的理念创新,制定全球治理新领域的国际规则,构建‘一带一路’的国际规则”[16],进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制度实体。有学者强调以凸显各国共同利益契合点、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体制机制和凝聚全人类价值共识的路径,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由“自在”走向“自为”。[17]还有学者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前提、现实基础和共同目标出发,认为要通过大力宣扬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真价值以凝聚全球共识,通过建立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以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通过处理好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整体目标与局部目标之间的关系以促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各目标实现。[18]这一类观点,力主通过构建现实物质基础和凝聚共同价值意识,构筑制度体制实体和价值利益契合点,使之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厦”的牢不可破的“地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现实基础。这一思路是最为基本的建构路径。

第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保障体系。有学者认为,应该努力打造中美两国的和谐友好关系,以新型大国关系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大国,中美关系的好坏对于中国外交战略布局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因而要以打造中美两国之间的和谐友好关系,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变革”[19],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有学者认为,在世界历史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双重视域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关系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有全局性、对抗性、复杂性、敏感性”,因此“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必须处理好两制国家关系,避免陷入‘冷战陷阱’”[20],处理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的关系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还有学者倡导以责任共同体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人类责无旁贷的使命,因此,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需要按照各自能力分别承担相应治理责任,形成一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体。[21]这一类观点,认识到大国关系、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关系以及世界各国间的共生关系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影响,主张通过变革三者关系,使之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防火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供外部保障体系。这一思路是一种可能的建构路径。

第三,挖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动力来源。如有学者从国家、区域和世界三个层面为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目标寻找动力来源:各国应加快现代化发展的步伐,提升生产力水平,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根本驱动力;“要扩大区域间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深化区域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外部推动力;在世界范围内“要夯实社会文化心理基础,建构世界范围内的精神纽带”,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内生凝聚力。[22]有学者认为,大国因其具有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优势,理应承担起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并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牵引作用和引领作用。[23]还有学者认为,应深入挖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中的人民主体性意蕴,通过提升世界人民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动认识,以主体间际互动增强人民主体性,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发挥人民主体性在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内部驱动力作用。[24]这一类观点,意识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存在的多种力量,主张深入挖掘多种动力来源,使之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擎”,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持久推动力。这一思路是一种更为根本的建设路径。

学界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现实路径的以上种种探讨,在逻辑上尚且能够自洽、实践上能够自证、理论上能够自足,客观上以其视角、维度的多元化及其论证路径的多样性,对推进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通过建设“一带一路”和“亚投行”或“构建国际规则”等物质基础、制度基础来夯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还是以打造新型大国关系、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关系以及世界各国间的共生关系以形成责任共同体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保障体系,抑或是挖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动力来源,都指向或有赖于回答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构建人类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何以生成。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本质内涵、价值意旨决定其现实路径,现实路径必然体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和价值意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时态,是一种不断对现实进行“否定—肯定—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其价值意旨指向对现存资本主义全球治理体系的超越,对“资本逻辑”宰制下的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之为“虚幻共同体”的超越,或对以认识物的方式来认识人的“物种思维”的超越。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下的人与人、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间的割裂与对峙状态,必然要求开辟一条从“虚假共同体”通向“真正共同体”的发展之路,以超越“资本逻辑”、构建“人本逻辑”,抑克“物种思维”、激扬人的“类思维”,超越资本主义的“虚幻共同体”,展望“真正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便是在对三者的超越中生成。

首先,超越“资本逻辑”、构建“人本逻辑”,在人与人的关系层面,实现个人之间的共生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最根本动力。由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超越以往世代总和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社会总体物质财富的迅速累积,但其背后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本质,归根结底表明了自身发展的“经济驱动力”以及无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丑陋面目。

人与人的联合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基本单元和“最小共同体”,也成为其最根本动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在平衡且充分地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突破个人利益间的割裂状态,以个人的平等自由发展并逐步实现人的本质复归的进程中才具备可能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超越“资本逻辑”、践行“人本逻辑”,发挥人民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根本动力作用:一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的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并不断解决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持续出现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自觉调配物质文化成果趋向于均衡配给与合理流通,保障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实现人的平等自由发展,以更加均衡更加充分的发展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主体力量。另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包含着提升人民主体力量与发挥人民主体性的有机统一。在满足人民需要的过程中,以发展生产力优化物质生活条件,以物质水平的提升促进文化意识自觉,逐步消除个人利益间的割裂状态,实现人与人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为发展条件的状态,为人民向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本质状态复归提供可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更为深厚的动力基础。

其次,抑克“物种思维”、激扬人的“类思维”,在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层面,实现融合共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筑牢保障体系。“物种思维”是以认识“物”的方式即对象化的方式去理解人的存在的思维,它与封闭的、孤立的、无矛盾性特征的物的存在相适应。“物种思维”会导致对人的理解的物化和抽象化。要克服对人的抽象化理解,就必须超越“物种思维”,运用马克思的“类”哲学,确立与人的生命存在特性相适应并寻求统一性、体现人的“自由自觉”本性的“类思维”方式。人的存在方式是“类”而不是“物”,物的“种”特性是由物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而人的“类”特性主要是由社会属性决定的,“类思维”方式是以人及人的社会属性的方式理解人的存在的思维方式,这是马克思“类”哲学的深层蕴含。“类思维”的致思取向和价值追求是以人类整体利益为尺度,使人类整体利益最大化。

而资本主义追逐利润的本性,驱使其在国内市场“饱和状态”下以殖民掠夺的手段开辟和占有世界市场。列宁指出:“只要资本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过剩的资本就不会用来提高本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因为这样会降低资本家的利润),而会输出国外,输出到落后的国家去,以提高利润。”[25]因此,个人与共同体的分裂,以及共同体之间的对抗便不可避免。由于当下“物种思维”的普遍存在,视人与共同体为封闭和孤立的存在,抑制了视人与人、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为具有差异性的有机统一体的人的“类思维”,导致了人与人的分裂及共同体的瓦解。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遵循“类哲学”和“类思维”的逻辑,“必须超越‘物种思维’,唤醒提升人的‘类思维’,并以此为引导,促进人与人之间、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自觉联合,推动自觉的‘类主体’的生成”[26]。

在人的“类思维”逻辑下,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不是占有与被占用、剥削与被剥削、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而是互为前提,人不是作为原子式的个体独立存在,而是以共同体的一员而存在,不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共生发展的,而且人与人之间自由联合的“最小共同体”也成为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彼此联结、融合共生的关节点。正如当下中国统一战线的存在之于巩固人民之间、各民族之间以及人民、民族与国家之间的交互关系,“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建设之于构建“中巴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大欧亚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熔铸关系。以人的“类思维”超越“物种思维”,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共同体之间、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融合共生的关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筑坚实的保障体系。

再次,击碎“虚假共同体”,展望“真正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现实基础。“在以往‘虚假的联合’的共同体中,个人只有作为特定的阶级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个人与共同体相互对立,共同体不是个体生存发展的推动力,而是‘新的桎梏’。”[27]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语境中,资本主义式的“虚假共同体”是作为“真正共同体”的历史否定阶段而存在的,其以“资本逻辑”和“物种逻辑”为支撑而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全球治理体系,致使生存于这一体系之下的个体过着“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28]。这一“虚假共同体”根本上是以“人的资本化”或“资本的人格化”取代现实的人的本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个人的私利取代人与人之间的互利,使人的本质及个人之间呈现分化与异化;以“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29],以少数资产阶级统治者的“集体利益”取代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使阶级与阶级呈现分裂与对立;“以全社会或者全人类的利益标榜自己阶级的利益,把本阶级的私人价值说成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30],以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取代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使得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明与价值呈现普遍的对抗与冲突。

在超越“资本逻辑”、构建“人本逻辑”和抑克“物种思维”、激扬人的“类思维”后,存在于“虚假共同体”的人与自身、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总体分异状态,将转变为更为自觉的联合状态,但仍需要进一步从“虚假共同体”过渡到“真正共同体”。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以瓦解“虚假共同体”的利益基础,以构建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共同体”;解构“虚假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构建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真正共同体”;消解“虚假共同体”的价值基础,来构建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真正共同体”。彻底击碎“虚假共同体”的存在基石,为夯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提供可能,从而开辟出一条由人类命运共同体展望“真正共同体”的现实路径。

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本质内涵、构建的价值意旨及其现实路径,这三个基本问题为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研究划定了一条清晰的主线,对这三者的耕犁关涉一系列衍生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既是相关误解的澄清,也是前人研究基本路向和传统优势的承继;既为总结与反思,也为开辟思路和深化研究奠基;不仅满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需要,也满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由理念转化为实践的现实需要。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中国政治话语在东盟国家的传播与认同研究”(16CKS013);广西八桂学者“广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重大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重点研究基地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钟慧容,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广西 桂林,541004)[①] 刘建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与未来》,《学习时报》2018年6月11日。

[②] 刘建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与未来》,《学习时报》2018年6月11日。

[③] 董俊山:《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困惑与破解》,《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2017年第2期。

[④] 汪信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真意涵》,《社会科学辑刊》2018年第6期。

[⑤] 这一前提性条件与“完成修缮论”相似,即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已经存在的实然状态,同一前提引申出的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却并不一致,“完成修缮论”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肯定形式为主、以否定形式为辅呈现出来,“否定—肯定转化论”则认为其是以完全的否定形式呈现。

[⑥] 曾琰:《从实体性存在到规范性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价值依据及实践方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⑦] 曾琰:《从实体性存在到规范性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价值依据及实践方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⑧] 项久雨等:《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传播策略》,《思想理论教育》2016年第3期。

[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9页。

[⑩] 刘同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创性贡献》,《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

[11] William A.Callahan. “China 2035: From the China Dream to the World Dream”, Global Affairs 2, No.3, 2016, pp.247-258.转引自车轴:《人类命运共同体:近期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进一步探讨》,《理论与改革》2018年第5期。

[12] Nien-chung and Chang-Liao. “China’ s New Foreign Policy under Xi Jinping”, Asian Security, Vol.12, No.2, 2016, pp.82-91. 转引自贺方彬:《海外精英眼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认知及启示》,《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

[13] 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00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7页。

[15] 车轴:《人类命运共同体:近期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进一步探讨》,《理论与改革》2018年第5期。

[16] 赵庆寺:《试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化路径》,《探索》2019年第2期。

[17] 参见阮建平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逻辑、挑战与建设路径》,《中州学刊》2018年第11期。

[18] 参见刘同舫:《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落到实处》,《红旗文稿》2018年第21期。

[19] 刘建飞:《新时代中国外交战略中的中美关系》,《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第12期。

[20] 刘建飞:《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两制国家关系》,《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9年第2期。

[21] 参见刘同舫:《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落到实处》,《红旗文稿》2018年第21期。

[22] 参见高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依据、思想内容及构建路径研究》,《思想教育研究》2018年第8期。

[23] 参见刘同舫:《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落到实处》,《红旗文稿》2018年第21期。

[24] 参见郎慧慧等:《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民主体性意蕴及路径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25] 《列宁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7页。

[26] 贺来:《马克思哲学的“类”概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哲学研究》2016年第8期。

[27] 符妹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承认逻辑”:意蕴、困境及路径》,《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年第6期。

[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1页。

[30] 张华波等:《马克思发展共同体思想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启示》,《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11期。

(文章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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