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孟爱国·江苏徐州
编辑/渝夫·天津河东
【渝言不止】
孟爱国老弟的《写作其实很有趣》在“渝夫文苑”连载以来,深受文友喜爱,点击率和阅读量持续攀升。
这一篇,主要介绍了文章头尾的写作技巧。
文章之开头很重要,初学写作,开头能不能很打眼,很吸引人,很精彩,往往决定了读者能不能继续阅读下去。我们看一个人首先就是要看其是否“面目可憎”,然后就是通过谈话交流看看其是否“语言无味”,假如此人“面目可憎、语言无味”,那么这个人基本上是毫无趣味的人了,一没有观赏价值,当不了花瓶,二没有使用价值,成为不了可供阅读的书籍。我们文章之开头,就是要使得文章初读,就让读者感觉此文章“面目可亲”和“语言有味”,有继续阅读的兴趣。
“凤头猪肚豹尾”,文章如何开头,如何结尾,这是技术活。应当在不露痕迹中,给读者以深刻印象。这里面我们举一些文章和小说中开头的例子,一起来研究如何开头、如何着笔。先来看看斯威夫特的《扫帚把上的沉思》:
你看这根扫帚把,现在灰溜溜地躺在无人注意的角落,我曾在树林里碰见过,当时它风华正茂,树液充沛,枝叶繁茂。【这是文章的第一句话,直接写出扫把的过去和现在。让读者想继续看下去,作者究竟想借扫把来表达什么、诠释什么。但是在此段中作者已经将扫把当做人来写,用了“风华正茂”这个词语。】
……
你也许会说,一根扫帚把不过标志着一棵头冲下的树而已,那么请问:人又是什么?不也是一个颠倒的动物,他的兽性老骑在理性背上,他的头去了该放他的脚的地方,老在土里趴着,可是尽管有这么多毛病,还自命为天下的改革家、除弊者、申冤者,把手伸进人世间每个藏污纳垢的角落,扫出来一大堆从未暴露过的肮脏,把原来干净的地方弄得尘土满天,肮脏没扫走而扫的人自己倒浑身受到了污染;到晚年又变成女人的奴隶,而且是一些最不堪的女人,直到磨得只剩下一枝根株,于是像他的扫帚老弟一样,不是给扔出门外,就是拿来生火,供别人取暖了。【这是对扫帚的内涵的总结和拔高。首段之扫把“风华正茂”,此时之扫把“磨得只剩下一枝根株”,从扫把看到了大多数人的一生。作者想写人生,想给大多数庸庸碌碌、被利欲熏心的人以警醒,但是却没有直接写,借助扫把这个物来比喻。文章之开始和文章之结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下面我们再一起分析孙犁的《采蒲台的苇》的开始和结尾。
我到了白洋淀,第一个印象,是水养活了苇草,人们依靠苇生活。这里到处是苇,人和苇结合的是那么紧。人好像寄生在苇里的鸟儿,整天不停地在苇里穿来穿去。【文章的标题是采蒲台的苇,文章的首句直接点题,水养活了苇草,人们依靠苇。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开头方法,直接通过一件事、一件物品来引出来要写的东西。】
……
这声音将永远响在苇塘附近,永远响在白洋淀人民的耳朵旁边,甚至应该一代代传给我们的子孙。永远记住这两名简短有力的话吧!【对文章的总结,对采蒲台的苇的升华,对于简短的文章,在文章的结尾往往需要升华拔高,这是前文铺垫以后作者想表达之情感的自然而然的流淌,也是最想传达给读者的主题思想。这种主题思想,往往是虚拟的,精神的方面。而文章的开头往往是实体的,物的方面,遥相呼应。】
接下来,再看看杨朔的《荔枝蜜》:
花鸟草虫,凡是上得画的,那原物往往也叫人喜爱。蜜蜂是画家的爱物,我却总不大喜欢。说起来可笑,孩子时候有一回上树掐海棠花,不想叫蜜蜂蜇了一下,痛得我差点儿跌下来。大人告诉我说:蜜蜂轻易不蜇人,准是误以为你要伤害它,才蜇。一蜇,它自己就耗尽了生命,也活不久了。我听了,觉得那蜜蜂可怜,原谅它了。可是从此以后,每逢看见蜜蜂,感情上疙疙瘩瘩的,总不怎么舒服。【作者写荔枝蜜,先写蜜蜂,因为蜜是蜜蜂采花酿的。而写蜜蜂,先写出了自己童年时候自己被蜜蜂蛰了的回忆,写自己与蜜蜂之间曾经发生的矛盾,这种写法,将此文章在时间上有了很长的延伸,增加了文章的延展性,增强了文章和我们读者之间的共鸣,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类似的事情。】
……
透过荔枝树林,我沉吟地望着远远的田野,那儿正有农民立在水田里,辛辛勤勤地分秧插秧。他们正用劳力建设自己的生活,实际也是在酿蜜——为自己,为别人,也为后世子孙酿造着生活的蜜。
这天夜里,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这是文章的结尾,在结尾终于点题、点名主旨、升华,我们看到几乎所有的借景抒情、以物抒情、以事说理、借物思人的文章,在文章的结尾通常皆是如此。作者看似是写荔枝蜜,看似是写蜜蜂,其实是在歌颂勤劳的劳动人民,那些像是蜜蜂一样每天忙忙碌碌的劳动人民,而自己也是希望成为这种劳动人民,“这天夜里,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这是蜜蜂、劳动人民让作者感动之处,也是荔枝蜜、蜜蜂给自己带来的启发、鼓舞。我们撰写一物、一景、一事,切忌就事论事、就景论景、就物论物,那么你这篇文章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大多数事、物、景我们每个人都看过,所区别就是各人有各自之感触,所能写者唯此感触之区别。比如杜甫登泰山“会登临绝顶、一览众山小”,孔子面对大江大河的流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苏东坡面对一场春雨“一蓑烟雨任平生”,白居易听琵琶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就是拔高。】
以下三篇文章之首尾,摘自于余秋雨之《文化苦旅》,余秋雨用自己的旅行考察来感悟山河大地文化,用自己独特的文笔赋予尘封已久的文化古迹以色彩,每次阅读都能给我以深沉的文化体验。而且每一篇的开头都像是拉开一处盛大的帷幕,每一篇的结尾,都是这个帷幕的缓缓落下,留给作者观众以回味和思考。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如何撰写历史类散文随笔。比如,《都江堰》:
一位年迈的老祖宗,没有成为挂在墙上的画像,没有成为写在书里的回忆,而是知道今天还在给后代挑水、送饭,这样的奇事你相信吗?
一匹千年前的骏马,没有成为泥土间的化石,没有成为古墓里的雕塑,而是直到今天还踯躅在家园四周的高坡上,守护这每一个清晨和夜晚,这样的奇事你相信吗?
一个两千多年前的水利工程,没有成为西风残照下的废墟,没有成为考古学家们的难题,而是直到今天还一直执掌着亿万人的生计,这样的奇事你相信吗?【一位年迈的老祖宗,一匹千年前的骏马,一个两千多年前的水利工程,此文写都江堰这个工程以及这个工程的设计者李冰,两千年以来蜀郡守中的其中一位。连续用三个一,高度概括了都江堰这一工程的历史意义,也通过连续的三个疑问,引起了读者的兴趣。】
……
那天我带着都江堰的浑身水气,在青城山的山路上慢慢攀登。忽见一道观,进门小憩。道士认出了我,便铺纸研墨,要我留字。我当即写下了一副最朴素的对子: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
我想,若能把“拜水”和“问道”这两件事当作一件事,那么,也就领悟了中华文化的一大秘密。【文章最后对都江堰这一历史类游记散文进行升华,而用了一个小事情“道士认出了我,便铺纸研墨,要我留字”,于是自己题写“拜水都江堰,问道青城山”,看似是轻描淡写,其实是大事小写、以小见大的手法。这和上面《荔枝蜜》一文中“作者梦见自己成为了一只蜜蜂”一样,作者要是真的写我愿意成为伟大的劳动者,成为辛勤采蜜的蜜蜂,那就俗了。这里也是,要是真的直接写出“水”之道之伟大,中华文化之伟大奥妙那也是落入俗套了。因此就写了自己的浑身水气,点了一下水。】
再来看看余秋雨的《道士塔》:
莫高窟门外,有一条河。过河一片空地,高高低低建着几座僧人圆寂塔。塔呈圆形,状近葫芦,外敷白色。我去时,有几座已经坍弛,还没有修复。只见塔心是一个个木桩,塔身全是黄土,垒在青砖基座上。夕阳西下,朔风凛冽,整个塔群十分荒凉。【先是一个长镜头,通过长镜头整体来看“道士塔”,这是写景物一种非常好的手法。可以让读者从宏观上、整体上把握所写对象之风貌,也可以用这种长镜头、聚焦的方式,凸显出要写之对象。写完长镜头,再加一组近镜头的细微特写,这样这景物的整体和细节就更加丰满了。这里的手法如同拍电影,我想起之前所看的《龙门客栈》和《东邪西毒》的电影,经常有一组茫茫无垠沙漠、沙漠中一处小小的客栈、城墙、旗杆、侠客这种长镜头。再慢慢拉近。我们写景物时候可以采取此种写法开头。】
……
至于另一个男人,那个蒋孝琬的坟墓在哪里,我就完全不知道了。有知道的朋友,能告诉我吗?【蒋孝琬是将外国“文化强盗”带到莫高窟的中国翻译、中国买办和“没有廉耻的文化叛徒”。是他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了大量历史文物的加速流失。从历史来看,他就是一个渺小的不能再渺小的小人物。他能被记住也是因为做了这样一件坏事。以提问的方式结尾,这是作者的疑问,是给读者一个疑问,更是给无尽的历史长河所提的一个疑问,通过疑问表达了作者对蒋孝琬的鄙视、哀叹。】
我们再来看看下面的文章,还是余秋雨的,名叫《莫高窟》请大家自行进行分析和感悟。谈谈这篇文章之首尾的特点。
公元三六六年,有一位僧人在敦煌东南方鸣沙山东麓的断崖上开始凿石窟,后来代代有人继续,这就成了著名的莫高窟。
…………
莫高窟被那些文物拉得很长很长,几乎环绕了整个地球。那么,我们的心情也被拉长了,随着唐宋元明清千年不枯的笑容,延伸到整个世界。
我们再一起欣赏下德富芦花《良宵》的开始与结尾。
今夜可是良宵?今宵是阴历七月十五。月朗,风凉。【文章开头晴朗如月如风,简单明了。没有任何赘述。这是日本作家德富芦花的风格。这种风格有些像苏东坡。我们同时也可以看看苏东坡的《记承天寺夜游》首句“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以及《赤壁赋》的首句“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简单两句,交代了文章所看之景、所写之事之时间、之环境,而这种环境描写,流露出作者之心情。我们写文章,若是为寄托一种感情,可以借鉴此种,简单明了开头。】
……
每当月亮穿过树梢,满院的月光和树影互相抱合着、跳跃着,黑白相映、纵横交错,我在此中散步,竟怀疑自己变成了无热池水藻间的游鱼。【文章之结尾。自己怀疑成为这月光水中的游鱼。《赤壁赋》尾句“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苏东坡的《记承天寺夜游》尾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都是为画之后的简单的勾勒。也是对所观之景的深情的告白。】
以上是一篇文章的首尾的分析。文化历史中,美文如山如海,只能拿来几篇进行分析,大家可以在以后的阅读中有目的的欣赏文章之首尾。下面拿几部大家比较熟悉的小说,分析一下小说之首尾。在作者创作小说的时候,最难的是开头。一部规模宏大的小说更是如此。我曾经看过当代著名作家刘和平,他谈自己创作一部历史剧,在一座山里面隐居,两个月了,不知道怎么写开头,后来开头一写出,历史剧也就写完了。因此,小说的开头绝不是随意写出,他往往是一本书的主旨、一本书的导入、一本书的眼睛,既要吸引作者,又要与书主旨相贴,还要有一定层次。小说的开头,特别是公认的好小说的开头,是值得我们写作爱好者和专职从事写作者反复揣摩的。
这方面,沈从文的《边城》作了很好的示范: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从文的《边城》所描绘的湘西古城清纯优美,而其开头和结尾也非常美。开头先是宏大的地理背景,由地理背景延伸到一条富有地域特色的小山城,然后镜头再小,小到一处小溪边,镜头再小,小到一处白色小塔,镜头再小,小到一处单独居住的人家。然后,引出了这家人住了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这是故事的主要人物。这种描写手法,让我们在短短的文字中了解了这户人家所居住的地理位置。告诉我们,这就是边城。文章的最后,与文章的开头遥相呼应,讲到了“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但是用一种朦朦胧胧的笔触告诉我们“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句话耐人寻味,文字虽然读完了,但是余音袅袅,好像边城的故事永远都没有结束一样。
显然,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写作方法,许多名家大家都在用,我们也可以使用。镜头之远近,场面由广袤宏大到细微局部,由广角镜头到突出写作的主要对象。中原大地上,鲁苏皖交汇处是古城徐州,在其西南怀抱着云龙山,云龙山分九节,其中一节上有一亭,名“放鹤亭”,放鹤亭往西望去,是烟波浩渺的云龙湖。我们可以用此手法,试着写一下自己记忆中的小村庄,或者曾经打卡过的名胜古迹。
钱钟书的《围城》也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名著,里面的修辞手法,上篇已经讲过,这里面着重介绍本书的首尾。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旧历的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书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本书故事开始的地点:印度洋面上,一片大海上面的一艘船上;开始的时间: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写围城,不从城里面、不从陆地上开始写,而是从大海中开始写,这颇有趣味。我想,这点钱钟书先生应当是有所指的。一艘船上的人,正从大海,开向围城。也告诉我们,只要这个人的心在围城里面,无论是在海上,还是在陆地上,都在围城之中,就如书中之方鸿渐和苏文纨,且一生被围城所困。】
……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简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怅惘。【书以钟声结束,而这个时钟则是慢了五个小时,是个在时间上落伍的时钟。这个慢了五个小时的时钟无意之间的敲打看起来稀松平常,但是就在这五个小时之前,方鸿渐的人生的命运、婚姻的结局却似乎要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五个钟头之前方鸿渐心里想着要和孙柔嘉和好;而孙柔嘉心里想着要和方鸿渐和好。但是一切都发生了重大转折,以争吵和分歧结束。从方鸿渐出国留学回来的印度洋上、到一步一步的找到工作、丢掉工作,错过苏文纨,唐晓芙,再到三闾大学教书,再到和孙柔嘉这个自己本来就不怎么爱的女孩子的结婚,这一切都是慢慢走入围城的过程。而现在其实也是慢慢以他的方式走出围城的过程。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更何况方鸿渐和孙柔嘉好像就没有什么爱情。方鸿渐优柔寡断,该拒绝的时候接受,该勇敢时候犹豫,不学无术,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其实他最大的围城是他的内心。假如内心不够强大、理智,那么必将注定其在其人生的道路上处处走入围城、无所适从。就算是在大海上也一样。】
我们再以我国古典的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红楼梦》为例,来分析一部作品的第一段话的重要性。
《三国演义》“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纷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纷争,又并入于汉。”【三国演义这句话流传甚广,很多朋友没有读这本书,却知道这句话。这是对我国封建历史王朝更迭的高度概括,也是对《三国演义》这本书的高度概括,这本书讲的就是天下“分与合”的事情,东汉末年看似统一,其实各地军阀各自为政是“合中之分”,分为三国是“明分”,三国也在一定程度、一定地域范围内上结束了这种纷争,是“相对的合”,但是三国也在不停争斗,是“绝对的分”,三国纷争最终结果是合,归于魏晋。我们写作、写书,可以在第一段、第一章讲出这本书的主旨来,凝练出这本书的主题来。而不必忸忸怩怩、遮遮掩掩。这样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本书的主题。】
《红楼梦》“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红楼梦》这本书你说他高深吧,他确实高深,里面情节之复杂、人物关系之庞杂、草蛇灰线之多,自成书以来,很多学者就为此书做解读,诞生了红学;但是这本书又毫不掩饰的在第一章写出了本书的主旨意思,迫不及待的告诉本书的写作目的、本书主题,“使闺阁昭传”,而且告诉我们“贾雨村”“甄士隐”的意思就是“假语存”“真事隐”。在前五回更是交代了书中主要人物的结局和命运。越是世界级的经典名著越是如此。】
我们再看看国外的名著,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双城记》的第一段,作者连用十个“那是”,高度概括书中所写故事所处的时代。而且用看似极其矛盾的笔触,写出了这个时代的特点,极大提高了读者的兴趣。最起码我想知道“这个时代”到底是什么样的“时代”。这也是总结概括。如同《三国演义》《红楼梦》。】
……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一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驼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忠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金发。我听见他告诉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双城记》的结尾,连续用十一个“我看见”,强烈的表达着作者的感情,寄托着作者深深的希望和美好的祝福,和首段遥相呼应。】
【作者简介】孟爱国,曾用笔名“二两酒”,“80后”非典型文艺青年。生长于楚风汉韵之地,求学于湘江之畔国防科大,工作于北国冰城十二载,现居江苏徐州。喜读书,爱作文,乐交友,偶小酌,但酒量平平,二两酒已醉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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