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女娲,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又称娲皇、女阴,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是福佑社稷之正神。相传女娲造人,一日中七十化变,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女娲不但是补天救世的英雌和抟土造人的女神,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自然之神,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她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
历史地位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
先秦文献古籍《史籀篇》、《楚辞》、《礼记》、《山海经》、《淮南子》和秦汉以来的《汉书》、《风俗通义》、《帝王世纪》、《独异志》、《路史》、《绎史》、《史记》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
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
二是具有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
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
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血亲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
三、《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
传说事迹
开创婚姻
新疆岀土的人首蛇身伏羲女娲图。其中女娲持规,伏羲持矩
女娲造人的传说根源,来自于女娲作为婚姻之神的身份。这一形象的建立正因为女娲创立了婚姻制度。《路史》认为女娲规定了以姓氏来安排婚姻。姓标志着母系血缘。女娲与伏羲为兄妹成婚,即同姓。但在此之后,婚姻即规定同姓不婚。
因为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所以汉代以来常描绘女娲伏羲执掌圆规和矩尺,象征婚姻规矩,最早的姻缘之神,不少求月老没用反过来求女娲(九天玄女)。
制造乐器
女娲创造了笙簧。笙是将竹管插在葫芦内制成,即类似今日之葫芦丝。簧就是笙管中的簧片。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认为伏羲和盘古都和葫芦有关,因此女娲用葫芦和竹管造笙的传说,也与其兄长伏羲相联系。
后人又以“笙”为“生”之意,象征女娲生人
炼石补天
根据《三皇本纪》记载,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被祝融打败,用头去撞西方的世界支柱不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女娲不忍人类受灾,于是炼五色石补好天空,折神鳖之足撑四极,平洪水*猛兽,人类始得以安居。
也有其他说法。《路史》称共工氏在太昊氏(伏羲氏)之后作乱,导致洪水为患。女娲氏与共工氏战斗,战胜了共工氏,于是天地平复。
女娲补天是一个很著名的神话。《红楼梦》的第一回即引用这个神话,女娲为了补天,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剩下了一块未用,转世化身为贾宝玉的通灵宝玉。
女娲炼石补天之日称为天穿日,众说纷纭,华人各地区正月初七、初九、初十、十九、二十、廿一、廿三、廿五日不定,大致上由正月初七至正月廿五日都有,大致上以正月二十日最通行。也有人说女娲补天,由正月二十日到正月廿三日,补了三日才补成。卢仝称:“引日月之针,五星之缕把天补。补了三日不肯归婿家。”
明代杨慎《词品》云:“宋以前,正月二十三日为天穿日,言女娲氏以是日补天,俗以煎饼置屋上,名曰补天穿,今其俗废久。”宋代以后,几乎都在正月二十日。客家人、漳州闽南人称补天之日为正月二十日。泉州三邑闽南人不过天穿日,在五月五日端午节纪念女娲补天
女娲造人
相传女娲在补天之后,开始用泥造人,每造一人,取一粒沙作计,终而成一硕石,女娲将其立于西天灵河畔。此石因其始于天地初开,受日月精华,灵性渐通。不知过了几载春秋,只听天际一声巨响,一石直插云宵,顶于天洞,似有破天而出之意。女娲放眼望去,大惊失色,只见此石吸收日月精华以后,头重脚轻,直立不倒,大可顶天,长相奇幻,竟生出两条神纹,将石隔成三段,纵有吞噬天、地、人三界之意。女娲急施魄灵符,将石封住,心想自造人后,独缺姻缘轮回神位,便封它为三生石,赐它法力三生决,将其三段命名为前世、今生、来世,并在其身添上一笔姻缘线,从今生一直延续到来世。为了更好的约束其邪性,女娲思虑再三,最终将其放于鬼门关忘川河边,掌管三世姻缘轮回。当此石直立后,神力大照天下,跪求姻缘轮回者更是络绎不绝。
女娲赐酒
女娲抟黄土做人。初,日耕夜息,无欢。女娲悯,化甘露为酒,赐凡间。饮之醇美,解劳顿、舒筋血。聚则饮,愈欢。众念女娲之赐身,调之健,悦之心,感其恩,以酒敬之。后遂成礼,以酒敬天,自之始。
身份之说
上古诸神说
正确说法应为“女娲娘娘即上古女神且为创世神之一”。女娲乃上古三皇之一、伏羲之妹,作为中国神话中的人类始祖,女娲用黄土制造出了人类。炼石补天,平洪水灭猛兽,置婚姻定人伦,创笙簧,女娲娘娘在中国道教与民间信仰之中有相当崇高之地位,一般中华民族皆视其为始祖女神。
九天玄女说
台湾民间传言女娲乃九天玄女或九天玄女分身,在《补史记》、《大荒西经》与《景船斋杂录》纪载女娲传说皆与九天玄女无相关连性。其实九天玄女与女娲两者最早皆有载于《山海经》,但就外观而论,一载女娲为人首蛇身,玄女为人首鸟身,时空背景与目的皆不相同,因而混为一谈或说转世转化者,民间将女娲视为九天玄女的说法仍属民间论点而有待考证。另台湾民间又传九天玄女为连理妈,然玄女古籍无相关媒妁婚姻之载,古籍多记玄女传兵法、道术为主。女娲古籍有关于媒妁婚姻之载,并将女娲奉为神台湾道教总庙三清宫考究相关道藏特别注记九天玄女与女娲并非同一神仙。
地母娘娘说
民间传说女娲娘娘即为地母娘娘,地母娘娘在道教乃后土,为道教四御之一,俗称“地母娘娘”,主掌阴阳、生育,是四御中唯一的女性神。“后土”中的"后"是君主的意思,后土就是管理土地的君主。在民间会将女娲与地母混为一谈多半是由台湾地区流传的《地母经》之说,然此经是由飞鸾传经而成(飞鸾,亦称扶鸾、扶乩,依神灵附体托笔,于沙盘书写上谕圣训。)故而与一般上古文献记载多有出入,仅依其中一句:娲皇制人伦从此地母神,而与女娲娘娘有所混谈。《地母经》成书于清光绪年间,女娲传说最早始于《山海经》、《楚辞·天问》等古籍在时空历史背景下均有很大的差异。
骊山老母说
民间还有传说骊山老母是炼石补天的女娲娘娘,然则骊山老母是骊山的山神,中国传说中古代道教的女神仙。姓氏与来历不详。依道教中《骊山老母玄妙真经》记载老母乃斗姥所化,是上八洞古仙女中的第七柱,是上古时代的神仙。另依照焦生全骊山女娲与骊山老母考辨,女娲与骊山老母间的年代亦有所差距,女娲活跃年代距今约8000年左右,而骊山老母活跃年代于商代周朝之间,距今约3000多年。两者所处年代间隔约5000年,是时空上的差异。而依照两者功德,一为“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黑龙以济冀州、积炉灰以止淫水”,抟土造人、置婚姻、制笙簧等。一在《史记·秦本纪》中有明文记载为“郦山女”,“保西垂”、“为天子”,神话传说为释阴符、增麦饭等。可以证实无论在时间空间与目的等背景上皆非同一人。故而民间传言女娲乃骊山老母一说甚有疑义。
血缘关系说
女娲和伏羲的母亲为华胥氏,均为风姓。古籍多提到华胥氏因为在雷泽踩了大脚印而在成纪生下伏羲。古华胥国在今陕西省西安市附近的蓝田县华胥镇,有华胥沟、女娲谷、炼石台等相关地名遗存。
女娲与伏羲结合,为最早的婚姻。唐代卢仝在《与马异结交》诗中写道:“……女娲本是伏羲妇,恐天怒, 炼五色石,引日月之针,五星之缕把天补。补了三日不肯归婿家,走向日中放老鸦。月里栽桂养虾蟆,天公发怒化龙蛇。”
"南方说"与"北方说"
女娲,是中华民族信仰中一位显赫的古老女神,有关她的研究,一直是相关学术史上长兴不衰的课题。其中,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即有关女娲的神话与信仰行为最初是从何处发生和起源的,这个谜一样的问题,引起了中外众多学者的兴趣,长期以来,吸引着他们在这条布满荆棘的小径上,倾注着热情、胆力和智慧,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推断,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持"南方说"和"北方说"的两大学派。
持"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
(1)女娲、伏羲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大量出现时间是较晚的,所以疑非华夏旧有之说,可能是后来接受了南方民族所传的结果;
(2)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Bu-i,妹名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而事迹尤多相似,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
(3)南方民族(尤其是苗、瑶族)中,存在着信仰,有奉祀伏羲、女娲的习俗;
(4)女娲、伏羲人首蛇身形象,也是他们源出于崇蛇乃至称作"蛇神"的南方民族(包括苗蛮、巴人等)的一个佐证。
持"北方说"的立论依据主要有四条是:
(1)所谓南方少数民族兄妹婚神话中,兄名"Bu-i",妹名"Ku-eh",近于古音"伏羲、女娲"的推断,是误用了贵州黑苗、雅雀苗的语言,来比附汉古籍上的中古音;
(2)伏羲,特别是女娲,在兄妹始祖神话中出现是有限的。杨利慧调查统计,在237则同类型华夏神话中,兄为伏羲的(包括妹为女娲的),有74则,不到1/3;妹为女娲的(包括兄为伏羲的),有52则,不到1/4。在少数民族的181个同类神话中,兄为伏羲(含异称)的有34个,约占18%;妹为女娲(含异称)的,仅有5个,只占2.8%,说明南方说日益暴露出其取材上、资料上的局限,不免影响其立论的准确性;
(3)从女娲与兄妹始祖型神话的联系上看,尽管汉代以前,女娲的身份可能同伏羲有些粘连,乃至出现了配偶关系,但有关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婚神话毫无干系;她的主要神话业绩同其它其它神话也没有什么联系,直到唐代李冗的《独异志》卷下,女娲才被明确地与兄妹婚神话粘连起来,成了其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4)从迄今为止收集到的资料看,女娲神话的主要传承者是中国广大区域的汉民族。247个明确有"女娲"出现的神话中,235则是在汉民族中传播的,占95%以上。其分布地点,遍及华北、中南、华东、西南、西北、东北等各个地区,除迄今尚未见内蒙、西藏、云南、海南及北京、天津外,几乎遍布于全国各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关于女娲信仰的起源地问题,学界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这对于推进女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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