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还是传奇?有人不走寻常路,读毛姆的《刀锋》

疯子还是传奇?有人不走寻常路,读毛姆的《刀锋》

首页角色扮演刀锋故事更新时间:2024-06-19

有些人,会倾听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依此行事,这些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刀锋

如果自己身边有一个不结婚、不工作、四处闲逛、一直在追寻所谓人生意义的亲戚朋友,你通常的反应是什么?羡慕还是鄙视?支持还是反对?

再进一步,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恋爱对象、甚至子女呢?我们的态度又将如何?支持的等级更高还是反对的更加激烈?是为他排除万难、力挺到底,还是设置层层障碍,倾尽全力要让他回心转意回归正轨?

哦,究竟什么是“正轨”?就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日子吧。

刀锋》就讲述了这样一个“不走寻常路”的青年——拉里的故事。

拉里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的未婚夫,他是一个孤儿,在纳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尔青梅竹马。大约十六七岁,拉里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尔订婚。

拉里复员后,一反以往“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块),用自己的方式追寻人生意义,自称为“闲晃”。

纳尔逊医生说:“这次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那样的人。也不是说他年纪大了一点。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连性格都变了。”

伊莎贝尔说:“他给我一个印象,就像是个梦游者在一个陌生地方突然醒过来,摸不清身在何处似的。”

刀锋

拉里为什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连性格都变了”,并使他“突然醒过来”? 是死亡。拉里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死亡。死亡使拉里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以往习以为常的生活毫不实在,如同梦幻泡影,一时不知所措。

关于“人生的意义究竟为何”,无数人思考过,哲学家、文学家、科学家、凡夫俗子、市井小民,甚至几岁的孩童都会问。

毛姆喜欢追问这样的大问题,而且喜欢用一个对世俗生活反叛的人物来回答这样的问题,《月亮与六便士》是,《刀锋》是,还有不少他的短篇小说也是。

刀锋》是毛姆四大长篇代表作的最后一部,是他年届70岁的作品,载誉很高。毛姆自己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探寻人生意义之路总是充满曲折,但凡问出这样问题的人,就已经无法再回到从前懵懂混沌的状态。

小说中,人物的设定非常明确,拉里是那个反叛世俗生活,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并追寻人生意义的人,毛姆对拉里无疑是褒奖的,拉里是一个看似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唯一的问题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故事中的艾略特、伊莎贝尔、格雷,都代表了与拉里截然相反的另一群人,是标准的俗人,追求现世的物质生活,被金钱名利所累,但也享受其中,他们都是拉里的反面,对拉里的选择不理解,不支持、不赞同、企图将拉里拉回正轨,但都以失败告终。

一个作家,70岁的作品一定与30岁、40岁不同,毛姆对与拉里相反的一群人,并没有竭力的批判,虽然讽刺的笔触比比皆是,但多了宽容和理解。

一个70岁的人看待人生,大概对其中的百般滋味皆是慈悲,怎样选择都可理解,都无可厚非。追求精神固然高洁,追求物质也并不卑下。因此,《刀锋》的故事并不如它的题目尖锐凛冽,反倒如涓涓细流,温和清润。

拉里无疑是那个舔舐“刀锋”的人,他在20岁正值青春年华之际,就放弃了追求所谓的成功,放弃大家认为的大好前程,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对知识孜孜不倦。

拉里做出这样的选择并非第一人,在历史上就有很多先哲放弃功名,或隐身山林或立地成佛。思考“人为什么而活”这样的大哉问,需要一个契机,有人是看透人间险恶,有人是登到人生顶峰,有人是被苦难折磨,有人是被现实拉扯

拉里的契机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为救自己而死。不得不说,面对生死,总会让人灵魂震撼。不管怎样,这个人生的终极问题不断被提出,却并未有一个标准答案,因为正如美国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欧文·亚隆所说:“意义”本就是充满主观色彩的概念,每个人认为的人生意义都可以不同,就如一部戏,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毛姆给拉里设定了很多浪漫色彩:拉里是孤儿,没有家族的牵绊;他有固定的收入,虽然不多,但足以维持他物欲不高的生活;他的未婚妻虽然和他价值观不同,但最后依然尊重他的选择,甚至多年之后依然爱他;他英俊帅气受人欢迎,即使离经叛道,依然有朋友……

拉里是一个进退自如的角色,他从未被世界抛弃,他在追求自我的路上除了受点穷之外,也似乎一路顺利,即便他因为精神上的思考陷入困顿,用体力劳动转换的时候,也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在矿上挖煤,居然还能遇到给自己思想启迪的同伴,甚至还有艳遇,一切都像一场奇遇记,一个大学生的gap年。

也因此,《刀锋》虽然想写一个离经叛道的青年自我觉醒之路,但却似乎过于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蜻蜓点水,对世间的苦难鲜有涉及。

如果拉里有父母,有兄弟姐妹,需要供养一大家人,没有固定收入,再加上现实社会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非议鄙视,他不得不为了吃饱饭而出卖苦力……

这些实实在在的困境才是很多追求精神世界的人会遇到的问题。毛姆让拉里一身轻松地去追求理想,所有的经历都带了一层滤镜,那种生活不禁让人羡慕,谈不上困顿、挣扎、痛苦,更没有在“剃刀边缘行走”的险境与磨砺。

拉里在印度修行开悟后,还是决定回到美国,去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种选择实在有些讽刺——找到内心的明镜,然后一头扎进现实的洪流。

虽然我不认为,拉里一定要去当一个印度的苦行僧才算功德圆满,但出租车司机真的是充满烟火气,行驶在拥堵的纽约街头,拉里是否准备把出租车当成布道场,和乘客讲讲人生理想和自我实现呢?其实对于这一点,毛姆在故事中也对拉里戏谑调侃,拉里到底是一个没有经历太多苦难的理想青年。

而真的被现实狠狠毒打过的人,不需要出走也能悟出别人悟不出的道。史铁生,在拉里为“人生意义”困惑的年纪被永远地困在了轮椅上,后来,他又患上肾病、尿毒症,病痛伴随了他一生,他开玩笑说:“生病是职业,业余写作”。

但轮椅人生让他对死亡、对生命、对活着有了无比深刻的体悟,他大概最常去的是地坛,《我与地坛》是我读过的最好的散文。史铁生说,有很多人因这篇文章来地坛寻找灵魂家园,但似乎并没找到,那份精魂实则在自己的内心而非一个地方。他说,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出走的拉里还是要回来的,投入地生活,在现实中的一分一秒中感受生命的律动,也许无需大费周折。

相比而言,毛姆对拉里的反面——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刻画更鲜活生动。

艾略特,是伊莎贝尔的舅舅,一个靠自己努力爬上上层社会的社交家,一个讲究排场、追求奢华、时刻都在意自己的地位和名誉的“俗人”。他是美国物质主义的代表,但却总喜欢标榜自己是欧洲贵族,对社交充满热情,即使生命垂危,也依然在意是否拿到了一个知名贵妇的宴会邀请函,真是爱名利爱到骨子里。

毛姆喜欢讽刺,这手笔在他的作品中随处可见,但毛姆并未对艾略特无情地批判,相反,故事中毛姆和艾略特的友谊一直持续,甚至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一直称艾略特为“善良的老朋友”,艾略特对亲属的大方,对朋友的周到,他本人阅历的丰富,这些都是他人生中的闪光点。

用世俗的眼光,他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人,什么事都能搞定,什么人都能接触。这样的人,虽然为名利所累,可笑可悲,但谁有能说他活得不真实不用力呢?

如果说艾略特爱慕虚荣,夸张虚伪又滑稽可笑,那么伊莎贝这就是真实生活中的你我。她优雅大方又善解人意,对拉里足够尊重,并未执念于改造自己的爱人,与更加合适的格雷结婚后,家庭遭遇经济变故,毅然与格雷共渡难关,不离不弃。

虽然伊莎贝尔标榜自己为了拉里的理想牺牲自己的爱情,毛姆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伪装,指出她是为了“钻石和裘皮大衣”才放弃拉里的,但作为一个想要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适婚女性,没有理由选择一个居无定所、漫无目的、四处“闲逛”的男人结婚。

毛姆的作品中,女性往往不够美好,不是狰狞可怖,就是丑陋邪恶,最温和设定也是可怜可悲,但他对伊莎贝尔是喜爱的,他甚至直言对伊莎贝尔的美貌赏心悦目,即使她出言不逊,毛姆也不会恶语相向。

而伊莎贝尔在毛姆的“宠爱”中也并非完美,她也会为了阻止拉里和一个妓女的婚姻而使用小心思小伎俩,她也会丈夫在场的情况下依然对拉里充满肉欲的渴望,毛姆呈现了这不光彩的一面,也因此伊莎贝尔显得丰满立体。

相对于在云端的拉里,艾略特和伊莎贝尔更可爱可亲。

浙江文艺出版社的《刀锋》封面上有一句话:有些人,会倾听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依此行事,这些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称不上疯子,也不是传奇。

地坛在我,我不在地坛。

/网图侵删/

毛姆的部分作品

作者简介:

墨岑, 帝都上班族,爱读书不求甚解,爱码字自娱自乐,爱画画天天向上。一面仰望星空,一面柴米油盐,左手诗意,右手苟且,在理想和现实的夹缝中倔强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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