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凯雄
无论文学天空的边际线如何变化,作家用独特的语言艺术来表现其独特的心灵世界,既是某种新的文学形态和 “部落”能否进入文学天空的通行证,也是文学为自己的边界画出的一道红线。
新年伊始,在上海《收获》杂志社举办的一场名为“无界对话:文学辽阔的天空”的论坛上,传出了一些既启人思考又令人欣喜的信息:曾经看似泾渭分明的严肃文学、网络文学、公号写作等,正在逐渐打破单一“部落”的边界,从曾经的“敌视”走向现在的“取经”,彼此的融合在加速;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否会出现一片“无界”的、广阔的天空?
在我看来:这些个信息既涉及文学的一些通识,又关乎对某些文学现象的具体评判。确有必要沉下来思考一番。
文学从自立门户起,其天空的边际线从来都是在有条件的限制下持续拓展:不变是拓展,变化的只是拓展的宽度与速度。
当我们直面文学这个历经数千年沧桑的既古老且年轻的对象,关于它边际线的尺度如何把握似乎已是一个通识性的问题。
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种的文学,在它诞生之初其边际线曾经何等辽阔,人类早期无论中外都一度将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或文献统称为文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无限大的疆域开始被收缩,但文学与史学和神话间依然浑为一团,那时的文学往往是对历史与神话的记载;而用今天眼光来反观所谓纯粹的文学在中国则要到周时才开始出现,比如《诗经》。在这样一个远古时期,文学的边界虽在缩小但边际线的轮廓却逐渐明晰。再往后,文、格律诗、词、曲、小说等文学形式相继出现并先后在汉及汉以后的唐宋元明清等朝代渐次达到某种高峰,文学的边界也随之呈现出持续的开疆拓土之势。而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文学的边际线无论是收窄还是拓宽,关于文学的本质特征则是有了共识,即那个能够被称之为文学的东西就是运用虚构与想象,使用语言文字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情感的一种艺术方式。这种艺术方式就是作家用独特的语言艺术来表现其独特的心灵世界。这“两个独特”恰恰就是对文学内在品质的一种要求,与文学的外在样式和形态无关,与所在“部落”的出身与介质无涉。这既是某种新的文学形态、新的文学“部落”能否进入文学天空的通行证,也是文学为自己的边界画出的一道红线。
我之所以老生常谈地回述一下这段近乎通识的有关文学边际线演变的历史,无非是想说明两点:一是文学天空的边际线从来都不是固化的,持续地、或快或慢地开疆拓土是它发展变化的基本态势;其二,文学能否抵达那种“无界”之界的境界一时恐怕还很难讲,问题并不在于那些现有的、新兴的所谓“异质异类”文学能否闯入文学天空的边际线,而在于这些个“异质异类”是否具备了上述的“两个独特”的基本要求。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两个独特”是一种内在的品质,既与它的体量大小无缘也和它能否被翻译成几种语言无关。如同本人多次在相关场合与相关文字中反复说过的那样: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兴的创作样式,固然为文学提供了不少新因子,确实值得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与关注,但现有网络文学的体量之大、作者之众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成为网络文学总体上就是优质文学就是文学未来的一种佐证,衡量文学的品质如何从来就不存在一个人多势众的标准。还需要补充一点的是:现在又有人将几部网络文学作品被译成了几种外文而引以为它的重大成就,甚至将其作为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这同样也是一种极为外在与皮相的认识。作品能够被译成外文的原因有许多,但绝非只是因为它的优秀,这种近乎常识的道理实在不值当在这里饶舌。
“部落”从来都是在总体尊重文学边界原则的条件下亮出自己的“一招鲜”,而这个部落中的某些成员则总是会将这“一招鲜”提升到某种高度。
所谓“部落”这个本意是指由若干血缘相近的氏族组成某个群体的概念在这里显然只是一种借用。抽象地说,在文学天空辽阔的边际线中完全可以依据不同的维度、不同的逻辑来划分不同的“部落”,比如风格、流派、地域、题材、体裁;比如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公号写作……但当下使用“部落”其所指我想更多的应该是指向那些与新媒体相关的一些文学写作或其他门类,比如网游中就既有直接以“部落”某某而命名者,亦有以“部落”间关系为题材的产品。
具体到文学创作而言,这个“部落”的概念恐怕主要还是就网络文学的类型化特征而言。网络文学的基本特征究竟是否就是类型化?在我看来这本身还是一个有待研究可供讨论的课题,我曾经多次表达过这样的看法:面对网络文学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对它作任何宏观性全局式的结论其实都是可疑的,毕竟你的取样充其量也只是网络文学总量中极小的一部分,而你又根本没有能力获取更大份额的取样,那又凭什么对网络文学的总体下判断?在这个意义上,断言类型化就是网络文学的基本特征当然要令人存疑,但有所限定地说这是它的基本特征之一则没有问题。有学者研究:从大的方向看,网络文学既有青春、热血、奋斗等主题,也有言情与科幻等题材;再进一步细分则更是包括宫斗、宅斗、洪荒、盗墓、血族、修真、异能、穿越、重生、竞技、末世、网配、机配等各种“部落”争奇斗艳,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命名其所指到底是什么对孤陋寡闻如我者也只能是猜测。但无论如何,面对这种眼花缭乱恐怕还是可以说,尽管网络文学呈现出强烈的类型化特征,但它的类型也是够丰富的了,其“部落”或大或小的还真是不少。在某种意义上,这其实就是它自己的“一招鲜”,而在网络文学这个大家族中的不同“部落”里同样也各有自己的绝活。
当然,文学的类型化或类型文学未必只是网络文学的专利。诸如武侠、言情、推理、悬疑、魔幻……这样一些文学类型在中外传统文学那里也都早已有之,而且还涌现出了不少代表性的经典作家与作品,只不过当时没有以“部落”称谓而已。比如武侠之于金庸、梁羽生,言情之于琼瑶、亦舒,推理之于阿加莎·克里斯蒂,悬疑之于斯蒂芬·金、丹·布朗,魔幻之于J.K.罗琳……将这些作家归于“类型”其实并非一种贬义,无非只是指他们在创作时对作品的题材、结构和构思等方面的选择比较专一,或许又正是这种专一使得他们能够将某一点写得出神入化。比如言情之于一个“纯”字,武侠之于一个“义”字,推理之于一个“智”字,悬疑之于一个“隐”字,魔幻之于一个“奇”字,这些其实也就是他们的“一招鲜”。说句刻薄点的话,不是所有的所谓严肃文学作家都能够有这样的想象与虚构能力。同样在网络文学中,《琅琊榜》《甄嬛传》《芈月传》《伪装者》《大江大河》等近几年出现的这几部网络文学大IP以及经由它们改编而成的电视剧,这些作品同样也都是在不同的方面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一招鲜”,因而或粉丝无数或风靡荧屏。
文学不同“部落”间所谓“排斥”甚至“敌视”的主要根源更多还在于认识观念上的差异,文学天空内不同“部落”间的通道其实从未阻断,融合始终都在进行。
在网络文学出现之前,传统文学内部就有所谓严肃文学与类型文学这样虽不严谨但却已是约定俗成的划分,而类型文学又往往为那些所谓严肃文学作家所不屑,如此排斥之根源更多的恐怕还是缘自陈旧的、狭隘的文学观念的影响。似乎只要一打上“类型”的标签,就等于没个性、艺术雷同、文学性差。这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实际上暴露出自己对类型文学真的缺少了解。举个例子:作为一部风靡全球的言情小说《廊桥遗梦》,除去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令人动容之外,作家沃勒的文学描写能力其实也好生了得。在“弗郎西斯卡”一节中,已是67岁高龄的弗郎西斯卡在接听过孩子们打来的生日祝福电话和接待完来送蛋糕的朋友们后,独自坐在薄暮中打开22年前罗伯特寄来的那个牛皮纸信封,仔细端详着他当年为自己拍的那张照片,安静地回味着那天发生的一切。这段文字长度虽不足两千,但描写之细腻、之精致如同高清摄影机慢慢地扫过一般。这样的笔墨一点都不亚于19世纪那些现实主义经典作家的功力,我们现在一些所谓严肃文学作家也未必能有这样的功夫。如果不细读作品,仅仅只是因为《廊桥遗梦》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归于言情一类就予以排斥,说好听点是观念的差异,骨子里其实更是视野与思维的狭窄。
到了网络文学的横空出世,这样一种从生产到营销到评价与传统文学大相径庭的新文学生态出现,它庞大的体量中确有许多十分粗糙的甚至根本够不上文学门槛的东西,且类型化程度比传统文学中的类型化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等显著特点,凡此种种的确容易导致传统文学作家特别是所谓严肃文学作家对他们的不屑,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这种反应很正常。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文学在自身的野蛮生长中,也逐步建构起自己的一套秩序,加之在其汪洋大海中也不时确有珍珠闪烁;而更有诱惑力的则是网络文学大军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其中一些大咖的经济收入更是一路高歌猛进。终究还是俗人的传统文学作家又怎么可能对此视而不见?在这样的背景这样的现实面前,“排斥”只能是一时的,从无声的融合到公开的交流终会成常态,直到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携手并进的新格局。
“部落”依存,天空广阔。特色形成“部落”,通识锻造经典。这样一种良性格局的形成我想无疑就是文学中人更是广大读者乐见其成的吧!(潘凯雄)
(作者为知名文艺评论家)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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