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占数术︱凶吉不定的土星

星占数术︱凶吉不定的土星

首页角色扮演符魔太初更新时间:2024-05-07

按:这是一个历史学者用星占数术破除迷信的小系列。

我们常说同一片天空下的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地理文化区域形成了不同的星象知识和文化,这句话听起来比较宏大和宽泛,到底如何个不同?下文就以土星在中西天文星占学中的吉凶属性为例,说说这其中的子丑寅卯。

中西天文星占学对土星运行规律和吉凶属性的不同认知

无论是以古巴比伦和古埃及天文星占学为源头的西方天文星占学,还是中国天文星占学,都比较早就认识到了土星的周期性运行规律。公元前7世纪巴比伦出土的楔形泥板上记载了土星有一个59年的运行周期,这个周期结合了土星的恒星周期和会合周期,表现为如果在巴比伦历法的第十个月第二天,可以看见它第一次出现在狮子座,59年以后的第十个月第二天,将可以看到它仍会第一次出现在狮子座。而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认识到土星的恒星周期——即从地球上看,它从一个恒星旁边出发、再次回到这个恒星旁边的相同位置时,所经历的时间周期约为29年,而西汉《太初历》给出的土星会合周期——即从地球上看,它经历一次完整的“始见、顺行、留(即从地球上看静止不动)、逆行、留、顺行、伏行(从地球上看不见,但实际上仍在运行)、一见”各阶段的时间为377.94天。

不同的周期数据反映出中西观测、推算土星运行状态的天文体系不同,西方通过黄道十二星座坐标来度量土星的运行位置,一周天的总度数是360度;中国是根据二十八宿,一周天的总度数约为365.25度。巴比伦历法与中国历法虽然都以一年十二月为基础,一个月包含29或30天,但两种历法的排列细节并不相同,更不用说巴比伦和中国历法在不同时期的基本参数和计算方法都存在差异。

对比其他行星和日月,土星的恒星周期最长。公元1世纪左右的希腊天文学认为,这是因为土星所在的天球层位于恒星层之下、其他行星层之上,远离宇宙的中心地球较远,因此运动速度最慢。同时,土星也是离太阳、月亮最远的行星,它的性质主要是冷和偶然的干燥,对比热和潮湿,这两个性质具有破坏性和消极性,因此土星的属性在五大行星中是最凶恶的。这种恶体现在许多方面,比如:一个人出生时东方地平线上升起的黄道宫位上、或与之形成60、90、120或180度位置的宫位上有土星,那么这个人命中注定会遭遇身体上的伤害或死亡;如果土星与太阳、月亮在同一宫位、或形成一定的前后关系,对于这个人的命运、或者婚姻、生子、旅途等任何事项来说,都非常凶险。

这种凶恶属性随着三国两晋南北朝唐宋时期的域外星占学传入中国,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佛教文献具体《梵天火罗九曜》记载:“君子重厄之年号曰土星,不欲犯之。……百事不如意,男不宜官,女不宜夫。”若要驱除土星的这种凶恶,必须采取相应的攘灾方法,比如在季夏之月用果子进行祭祀供养,还有一种方法对着土星的神像,像后世供奉菩萨塑像或画像一样对其进行供养。《历代著录华目》记载南朝画家张僧繇名下有单幅的《填星像》,有学者指出这可能是为了攘除填星(即土星的古代名称之一)给世人带来的凶恶属性所描绘,镇星的画像有不同版本的《五星二十八宿神形图》中的形象(图1),也有《火罗图》《九曜秘历》《九曜等图像》中的描绘(图2-4),这些描绘差异较大,但一些基本元素如老者、牛均得到保留,原本作为坐骑的牛在后三幅图中转化为头上的装饰,手握锡杖的老者在第一幅图中缺少锡杖这一元素,但其他四幅图均得到承袭。

图1 故宫博物院藏《五星二十八宿神形图》中的土星画像

图2 《火罗图》中的土星画像

图3 《九曜秘历》中的土星形象

图4 《九曜等图像》中的土星形象

土星在中国传统星占学中的吉与凶

但是中国传统星占学不这样看待土星,《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等历代正史和《开元占经》一类的星占学著作均记载:土星“所居国吉;国得土,得地,不乃得女;其国福厚;不可伐;国安,大人有喜,增土,填星所居国有德,不可以兵加”。给出的全是吉祥占辞,这与西方星占学不同。占辞中的区别还体现在西方星占学在提到土星的凶恶属性时,谈到的大部分是个人的命运和遭遇,而中国星占学论述土星吉性的事项都与军国大事、人物相关,不涉及一般普通个人的命运祸福。西方星占学中的土星恶性也可以用于军国大事,只是传入中国并广泛流传的主要是针对个人命运的星占学分支,我们一般称为“生辰星占学”,或以中国的“星命术/学”指称。中国传统星占学主要是占测国家军国大事、帝王重臣命运的军国星占学,中国的“星命术/学”是在传入中国的生辰星占学基础上发展而来,中国虽然很早就有天象影响世间人事的一般性观念,但具体的星象如何影响一般个人的命运,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星占学知识体系中,在此之前中国人的命运推测主要通过非星象的推算方式进行,比如以《周易》为代表的卦象体系。

军国星占学虽然在属性上将土星视为“吉”星,但在具体的占测实践中,土星也不能保证全然的吉兆。比如,土星所在天区对应的国土为吉,而土星应运行至某个天区位置、但没有运行至此,即所谓的“当居而不居;宜受而不受者为失填;居易”,那么相应国土会有“失土,不乃失女,不可举事用兵”的凶兆。从土星的运行状况描绘来看,“当居不居”体现出早期对土星运行状态推算不精确的现实,这种现实更体现在“失次而上二三宿;盈则超舍;缩;失次而下曰缩;缩则退舍不及常;若失其行,或盈缩,或失其度及进退”的运行状态描绘上,这些叙述说明土星的实际运行位置与推算的结果不符合,有时候走得快,超过了推算应达到的宿位置;有时候走得慢,没有到达应到达的位置,而且有时候这种误差会大至二至三宿,当然由于古代二十八宿的宽度并不一致,最小的可能仅1度宽,最大的有30多度宽,二至三宿的误差具体多少无法估算,但这个量值一定不小。

中国古代对土星运行位置的推算是将土星的一整个会合周期分成始见、顺行、留、逆行、留、顺行、伏行、一见不同的运行阶段,给出不同阶段的视运行速度和时间长度,推算出的某一时刻土星运行位置并不十分精确,因此经常出现盈或缩的现象。唐宋时期,在数学工具和计算方法进一步发展以后,天文学家们可以推算出比较精确的土星位置,但是给定时刻的土星位置与推算结果仍存在一定的误差,只是不会多至二三宿。因此天文学推算误差导致的与实际观测不符的状况,也成为古代星占学的一个占测对象,实际观测不符合天文学推算结果,它们不将其视为地上天文学家们的能力局限,而认为是天上的土星没有按照规律运行,是一种“变”,如果两者相符,则是“常”。“守常不越度,不盈不缩,不失四时本色”则为吉:“其国大庆,所居国益地,亦曰有子孙庆。”如果“变”易有盈缩,则有“天子失信;侯王不宁;大水;有军不复;天裂,地动;失地;女忧”等不同的灾难。

抛除天文观测、推算水平对星占学的认知影响,星占学对同类天象的阐释及占测结果也存在主观意断的巨大差异。《晋书·天文志》记载,光熙元年九月己亥土星守房、心二宿,得出的占测结果是:“填守房,多祸丧;守心,国内乱,天下赦。”而怀帝永嘉三年土星久守南斗,却根据“填星所居久者,其国有福”的规则,将此天象对应了当时“安东将军、琅邪王始有扬土”的吉兆。这两则天象中的“守”表示土星在一段时间内一直位于房、心或南斗星宿的范围,虽然前一则凶兆占测可能与房宿代表国家储藏之所、心宿昭示君主施政之处的星占内涵有关,但此处以房、心两宿的星占内涵为占测前提、第二则以土星星占内涵为主要依据正反映了具体星占实践中的人为操作空间。

不仅如此,即便对星象的阐释完全相同,占测结论也可以大相径庭。《汉书·天文志》记载中元年,土星当在觜觽、参宿范围内,但去运行至东井,根据星占规则,当居不居,应有“亡地,或女忧”的灾祸,最后以“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汉争臣袁盎。汉按诛梁大臣,斧戊用。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符戊谢罪,然后得免”这一宫廷政变凶兆作为应验事件。而《隋书·天文志》记载开皇八年二月庚子土星同样入东井,尽然以“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的规则作为推算依据,因此“其年大举伐陈,克之”的吉兆作为地上人事的应验。可见,同样的天象,对此方有利可能于彼方为凶,天文星占学家在记录星象时,完全可以依照自身的立场和目的进行挑选、阐释和推断。历代正史中的星占学记载,是史官们为了激励、警醒帝王和人臣们对照历史上的天人相应事件反躬自省,实现理想的政治目标而特意挑选,因此会将大多数天象视为凶兆、少数归为吉兆,在这一大前提下,我们自然会看到古代的军国星占学实践经常将土星天象推断为凶兆。

“吉”性与“凶”性的碰撞

土星在星命学中为凶、军国星占学中为吉的相反属性,在唐宋时期的中国发生碰撞,造成同一土星星象的记载或叙述,产生了有趣的吉凶混乱倾向。《旧五代史·周书·慕容彦超传》记载后周太祖攻占兖州时,有“填星初至角、亢,占者曰:角,郑分,兖州属焉。”于是慕容彦超“率军府宾佐,步出州西门三十里致祭,迎于开元寺,塑像以事之,谓之‘菩萨’,日至祈祷,又令民家竖黄旛以禳之。及城陷,彦超方在土星院燃香,急乃驰去。”这里既将土星视为“菩萨”,每日向它的塑像进行祈祷,反映出慕容彦超及其军属将土星视为能带来好运的吉神,然而又令民家“禳之”,反映出对于一般民众而言,土星带来的不是吉而是凶,需要攘除其厄运。这里“军府宾佐”与“民家”对应,显示出两者分属于军国星占学和星命学不同的领域。

对于此事,北宋欧阳修《五代史记注》写道“是岁镇星犯角、亢,占曰:角、亢,郑分,兖州当焉。彦超即率军府将吏,步出西门三十里致祭,迎于开元寺,塑像以祀之,日常一至,又使民家立黄幡以禳之。”记载略简,但大致情节不变,只是没有明显体现吉兆的“菩萨”细节。到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后周纪一》时,叙述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庚午,命诸军进攻。先是,术者绐彦超云:‘镇星行至角、亢,角、亢,兖州之分,其下有福。’彦超乃立祠而祷之,令民家皆立黄幡。彦超性贪吝,官军攻城急,犹瘗藏珍宝,由是人无斗志,将卒相继有出降者。乙亥,官军克城,彦超方祷镇星祠,帅众力战,不胜,乃焚镇星祠,与妻赴井死。”这里剔除了民众“禳”灾的凶兆,只强调军国星占学的吉兆,但是司马光添加了道德层面的演义:虽然土星预示着吉兆,但是慕容彦超性格贪吝,导致部属斗志全无,人心全失,即便他向镇星求祷,也是无济于事,而且最后因为战不胜,最后还焚烧了镇星祠,由此也可见他求神之心不诚,应照了他的贪吝本质。而到南宋黄震《古今纪要》时,直接以凶兆的口吻讲述“镇星犯角亢,塑像禳之,被围,欲以铁胎银犒军,周祖亲征,投井死”。完全剔除了当时慕容彦超对土星吉兆的认知,直接以单一的凶兆而论,而且也不再区分军属与民众的不同星占领域。

实际上,无论是宋代、还是唐代,对于土星的吉凶,至少文人阶层有比较清晰的认知,即两者分属于不同领域。唐代卢仝在《月蚀诗》中给出了“土星与土性相背,反养福德生祸害,到人头上死破败”的简洁评价,指出土星的凶性与中国传统土性福德的差异,“人头上”三个字反映出这种凶性指向每个人的命运。宋代洪迈《容斋随笔·三笔》更详尽地区分了两个领域的差距:用星象推命的数术从业者,一般以火、土二星为恶星,因此推算规则中有白天忌讳火星、夜晚忌讳土星一类的算命口诀。土星,也就是镇星,运行非常缓慢,走完一宫30度,需要二年四个月的时间,因此它造成的灾害也历时最久。但是,如果以国家为星占对象则不然,苻坚准备南伐时,天上出现了木星、土星“守”南斗的星象,懂天象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凶兆。然而《史记·天官书》记载有:“五潢”这个星官,在星占中代表五帝的居处。火星进入该星官范围,则预示有旱灾;金星入,则有兵灾;水星入,则有水灾。”宋均认为,记载中没有提及木星和土星,因为它俩是德星,不会预示灾害。……镇星是非常吉祥的星,与木星一样,难道关系国家命运的土星之福,一般的庶民反而无法企及?他明确指出土星在论命领域属于凶性,而在国家层面的星占学中视为吉兆,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可见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两种明晰的划分逐渐互相渗透,造就出愈发纷繁的土星吉凶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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