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神仙也分三六九等,也有金身被毁,大庙不收小庙不留的

小说:神仙也分三六九等,也有金身被毁,大庙不收小庙不留的

首页角色扮演凡人寻道更新时间:2024-05-11

“梁国”,是“大商王朝”治下的一个偏陲小国,疆域不足万里,又多是高山大泽,所以并不为世人瞩目。

万里江川,又不过区区百余城,除了都城上邑,其他的,几乎多隐在山间水畔,鲜为人见。

好在梁国也有着自己的礼乐威仪,社庙宗法,尊卑等级,一板一眼,亘古相传。这也使得国祚就好比千年老龟,虽不得出人头地,可贵在气息绵长。

“苍蝇虽小,五脏俱全”,起码宁曲是这么认为。

……

其实,这片星空下并不是全由人类主宰,山海中多有精怪。

人要*妖兽精怪,取宝炼丹,以修仙道;妖兽精怪,反过来也要吞食人类,用以强大自身气血。

各族之间,势同水火,相互*伐不断。渐渐有那惊才绝艳的,大道通天,或是巧遇机缘,慢慢就成了神仙。

当然了,神仙也分三六九等,有的自开天辟地,便承袭香火,享有神位。也有的是凭一己之力,挽狂澜、救万民社稷于危难,才被人捧入社庙,尊崇供奉。

还有的就不堪了,因某种缘由被打破了金身法相,跌落神坛,大庙不收小庙不留,死活不起的,也就成了世人口中的“谪仙”!

这也正应了那句谶言,叫做“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相比之下,“谪仙”要比“真仙”更加难缠,毕竟死过一次或是半死不活的,做起事情来,顾忌便少了很多,就像世俗中人说的那样,光着脚的就不怕穿着鞋的。

但无论真仙或是谪仙,那都是这片星空下的顶级存在,万古不灭,为所欲为!

凡人修仙寻道,建邦立国,妖怪同样如此。

据说在这片星空下的某地,就有妖怪割据一方,自成一国。其中大能者,更是能够斩仙弑神的存在!

凡人国度为求自保,一般都设有仙军,或抵御妖怪,或与他国厮*疆场。

仙军招收的自然也是练气士或者仙人,但像梁国这种小国就不然了,因为底蕴不足,所以往往会拿一些体魄强健的凡人充数。好在境内罕有妖兽精怪作祟,又忍得住气,不与他国争斗,于是,仙军也就成了梁国普通百姓,养家糊口的一条特殊出路。

……

原本身为仙军的仇盛几个,日子过得很是滋润,可偏偏一头不开眼的妖兽却突然闯进了他们所巡查的地界。

那东西唤作‘青獠’,据说只是刚刚结丹,可刚刚结丹的妖兽,却也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仙军所能够抗衡,毕竟连仇盛这个统领,都只是一个略比旁人壮实一些的普通大汉而已。

于是,在两次围剿,丢下了十几具袍泽的尸体过后,仇盛等人真的没了主意。

平日里趾高气扬的仙军大人,一个个似乎都成了得上瘟疫的草鸡,蔫头耷脑。

发昏毕竟代替不了该死,出来混,迟早也是要还的,看起来,好像眼下就到了他们应该偿还的时刻。所以叮嘱过婆娘孩子,安排好了家中后事,强打起精神的诸位仙军大人,持刀仗剑,再次进了山林。

山,叫做落魂山,树,叫做九丈枫。

相传名字都是早年间因一位真仙所取,原本这里叫做珞珈山,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彰显尊贵。

可后来真仙为仇家所*,慢慢也就改成了落魂山。

山头还是那几座山头,起伏连绵,苍翠依旧。可奇的是那些九丈枫,因为没有了仙家法言加持,肆意生长,终于由打九丈渐渐长到了百丈!

天下事本如此,福祸两相宜,有一弊,便有一利!

行走在山林间,仇盛面如死灰,与其说是搜寻那只妖兽,倒不如说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稍有些风水的墓地。

突然,风雪当中传来了两声嘶吼,顿时让仇盛几个差点没尿了裤子。尽管怕的要死,可求生时爆发出来的那种惊人潜力,倒也让他们听出了一丝别样味道。

毕竟,哪一个都曾被自家的婆娘拽住耳朵,或是踢中下体,当时他们所发出惨叫,想来比起刚刚的那两声,应该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带着几分猜测和幻想,仇盛几人小心翼翼靠近当场,果不其然,他们瞧见了一个半裸少年,还有就是那头妖兽“青獠”的尸体!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仇盛几个热泪盈眶,感叹圣贤所言不虚。

‘你们有刀没?’宁曲望向跪在雪地中,磕头如捣蒜的几条汉子。

‘你要拿来防身?’

‘我只是想剥了这家伙的皮。’宁曲踢了一脚青獠。

‘为啥?’

‘没瞧见我光着哩?’

……

片刻之后,宁曲身上裹着一件棉袍,随着仇盛几个出了山林。

不是没有刀,而是几人并没有让宁曲去把那妖兽的皮给剥下来,因为那东西在他们眼里都是难得的...

朝堂上的那些达官显贵,虽不能亲身斩妖除魔,但还是希望有一件来自大妖的东西带在身上,用以彰显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就好比一些猎户,总会披一些虎皮狼皮,不管是不是他亲身猎取,但在世人眼中仍能展现出自己的不俗武力一样。

而且,据仇盛几个讲述,被自己打死的“青獠”,那是一头三阶妖兽,只差一步就可以得窥大道,幻化人形,放在整个梁国都十分罕有,其价值自然显而易见。

宁曲非常后悔,所以始终板着脸。

原因无他,仅仅是因为他没能如愿的穿上兽皮所做的衣服,眼下行走在风雪当中,光是靠仇盛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扔给他的那件棉袍,还是会从脚底下往上嗖嗖钻风,照样冷的要命。

更何况,仇盛等人临来时就已经安排下了后事,抱定必死之心,身上所穿的袍子,当然也不会太好。

……

出落魂山二十七里,有一小城,叫做“安平”。

安平城,南北长十里,东西宽十里,四四方方。“安乐太平”,寓意平安。

城池不知始建于何年何月,虽说城墙垛口早已伤痕累累,却不失昔日的那种巍峨。

与梁国其他的城池一样,安平城只有正西一处城门,楼阁房舍也都朝西而建。一来,可以减少外敌来袭时的薄弱所在,二来,也是祖制旧规所使。毕竟天无二日,只有人王地主才可以面南背北,城池房子也是一样。

远远望去,城门上铁画银钩般两个大字,“安平”!

据说,这也是当初那位真仙以天地做笔,岁月为墨写就,才会得如此神韵。而且只要是进了城的人,便真会得到神灵眷顾,安享太平。

半柱香过后,宁曲在仇盛几人带领下,终于见到了安平城里权势最大的那位廖百射。

廖,是姓氏,百射是官位。

“你就是那个与“青獠”搏命未死的少年?”百射大人一身裘皮,颇具威严。

少年脸上惊恐又现,狠狠咬着牙,像是强忍着才没有让自己失态,口里颤声道“大人说笑了,我不过是个孩童,身小体弱,没被它当做午饭吃掉,实属万幸。’

对于少年的举止,百射大人像是意料之中,怜悯的瞧了一眼宁曲,随后柔声道,‘不管侥幸也好,得仙人庇护也罢,没死就是没死。既然能有这种本事,何不加入到我仙军中来呢?’

‘仙军?’

‘就跟仇盛他们一样,穿上我梁国的征衣,保这安平城一方平安。’

‘我也可以?’

‘你可有一十五岁?’

‘还不满十二嘞。’

百射大人皱了皱眉,接着叹了口气,‘那还是算了,过几年再说吧……’

即便梁国的仙军再怎么不堪,可总不能拿个孩子来凑数不是?少年被拒之门外,眼下也就少了一个能够管吃管住的安身之处,所以只能跟这城里的大多数人一样,自食其力。

安平城内,近乎十余万人,虽然知书识字,懂礼懂法,但好像还没有完全脱离刀耕火种的那个年代。春种秋收,暮息朝作,更多的则是进山狩猎。

毕竟,种植黍谷需要靠天吃饭,谁又晓得老天会不会开眼?今天来场雨,明天刮场风,想想都让人上火。

如此一来,打到的猎物也就成了相互之间换取所需的硬通货。比如,三张狐皮能够换上一坛子酸酒,再好一点的,也可以换来自己趁手的武器。

……

宁曲简直快悔青了肠子。

他后悔自己没说实话,更后悔拿不到妖兽青獠的尸体,因为这不仅是让他少了一件能够遮风挡雪的皮袍子,还让他接下来想做的事情没了着落。

安平城不大,也没有他一砖一瓦,出去狩猎,又恰巧缺少了能够剥下兽皮的刀剑,一时间,这个十一半岁的少年终于懂得了什么叫做为难。

‘那小子,对,就是叫你!’

少年垂头丧气的走在街上,路旁一家酒铺里的老者掌柜忽然喊道。

‘叫我?’

‘大风大雪的,这条富贵街上除了你,哪还有旁人?’

四下望了望,除了这家铺户的幌子还在风雪中摇曳,宁曲果然没有瞧见任何行人,所以只好慢吞吞的走了进去。

‘你身上的袍子、不是你的吧?’老者眯着眼睛,目光有些闪烁。

宁曲满脸警觉,‘别人送的。’

‘送的?’

‘也没说是送是借,反正是他亲手递给我的。’

‘该不会是偷的吧?’老者直撇嘴。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你是君子?’

‘应该不算吧。’

……

‘老家伙,你这么有钱,为啥要请我一个穷孩子吃饭哩?难道这就是人们口中的“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少年手里攥着一块骨肉,一边狂啃,一边揣摩着老者的心思。

‘你咋能够看得出来我多么有钱?’

‘就凭你身上的袍子,比那个什么仙军统领送给我的都要好,而且有酒有肉,又有这家铺子,还想怎么有钱?’

‘哈哈,哈哈,照你这么一说,这条富贵街上也就没有穷人了。’

‘整条街上都是这样?’

‘几乎不差,只是这身上的袍子和你手里骨肉,那都是从猎户手里换来的大路货。酸酒是自家酿的,至于这间酒铺,也不过是在墙上戳了一个窟窿,方便与人兑换而已。’

老家伙大笑。

‘已经很好了……’少年满脸崇拜。

看到少年这般表现,老者立时露出一副奸计得逞神色,就见他猛地用手抹了把脸,然后郑重道‘既然你觉得我好像趁了一座金山,那我要是把这些统统给你,你可愿意?’

‘白给?’

‘只要你肯叫我一声爷爷。’

老家伙神情肃穆。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那你现在就滚!’

‘爷爷……’

有所为有所不为,还要看置身何时何地,其实到了最后,也可以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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