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级分为九品。在整个封建社会,官分为九品,一品是宰相和大学士。二品官是六部主官。在清朝地方上的总督和省级的巡抚是二品官。三品是侍郎,六部的副官。四品是府官,五品是州官。六品也是州官也有县官。七品是芝麻官县令。八品是县尉,九品是县级副官。为最低的官。相对于官还有吏。为官员服务的公职或私职公务人员。
古代将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个等级,称“九品”,每品又分正从。其中正一品最大。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à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
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
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