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在同一战壕里的贾跃亭和许家印因为控制权问题走到了利益的分叉口。矛盾的焦点在于一份融资补充协议,恒大认为FF并未达到协议约定条件拒绝继续注资,FF随后则发声明称已达到补充协议规定的条件,是恒大拒不履约,将通过仲裁的方式取消恒大对FF的相关权益。
FF和恒大的争夺本质是什么?为什么要签补充协议?当创业者与投资人应该如何相处?发生利益分歧时,怎么处理?本期创客小酒馆,我们就此采访了几位创业者。
某匿名创业者:
早期选择正确的合作伙伴很重要
这件事情本质上还是控制权的争斗。贾跃亭和恒大的结合本身就不是高度匹配的,他们并不是基于共同的愿景、共同的价值观而走到一起。
说白了,就是各有各的目的。如果从短的周期上来说,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基本上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贾跃亭这边,我拿到了钱;恒大那边,我从房地产行业成功地进入到了一个新兴行业,电动汽车——未来的发展方向,业务更加多元化了。
但是,通常大家做事情都不会只有一个目的。过去的半年里大家各取所需,当一个目的满足之后,又会有其他的目的冒出来,这个时候双方的利益就没办法统一。OK既然谁也说服不了谁,怎么办?就只好争公司的控制权了。
如果这件事情是发生在一个早期的创业公司里,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信号。当然现在FF的处境也非常危险。
所以我觉得,早期选择正确的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既然大家选择了对方进行深度合作,那么这个合作就可能会影响你公司未来的发展路径、方向。
搞成现在这个结果,无论是对于贾跃亭还是恒大来说损失都比较大。FF就不用说了,恒大投入了这么多钱、这么多时间,如果这件事情失败了就相当于都打水漂了。
对赌协议在创投行业里一直都存在,早期的项目相对会少一些,中后期才会慢慢多起来。像国内某家知名的新兴零售品牌,其实也是和投资方签了上市的对赌协议。(记者 薛星星)
王旭 | 园钉创始人兼CEO:
听过奇葩的补充协议,创业者如果离婚妻子不能分项目收益
我觉得FF恒大事件最大的分歧是创业项目和投资人在双方构建投资协议时候对融资指标理解的分歧,根本原因是双方对于项目发展的预期不一样,最后项目运行没有达到最优状态,导致了最后的差异。
抛开这个项目,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案,最受损害的应该是创业项目,我不会走法律手段,法律文件上大家肯定会有一些不同的理解和计算的方式,最后可能受损的还是项目。
我听过一个补充协议比较奇葩,有投资机构是要求创始人和家人签类似于财产公证或离婚保证协议书之类的协议,就是说如果离婚的话,妻子不能分创始人项目的收益。
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签过补充协议,虽然公司融资节奏比较快,但我们所有的融资过程都不带任何项目业务指标条款,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认可项目本身。幸运的是,我们的*给予我们的多是一些资源对接等支持,主导方向还是我们操作。
未来如果有这样的分歧,在法律或资本操作层面,我们要尽可能保证他们的投资回报,这是一个不伤害各方的利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在项目本身的业务层面有不可调和的分歧,我们可能会比较强势,要求财务投资人在业务层面不做干预,可以对我们的投资等权限做一些限制,但主营方向要在项目的把控范围之内,这是我们现在的基本原则。(记者 唐亚华)
周林 | 晓羊教育创始人兼CEO:
融资时双方就要把核心利益和诉求讲清楚
恒大事件我了解不多,我们这边跟几个投资人的关系都还挺好的,意见也比较一致,我们互相尊重对方的意见。
我们没有签过补充协议。我个人感觉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可能要注意投资人关系,一开始还是要把一些最核心的利益诉求和各自的想法都讲清楚,如果一开始双方的核心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以后产生分歧的可能性会小一些。如果一开始大家的想法有很大的不同,做同一件事情但是背后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可能以后出现分歧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我觉得融资就像结婚,双方都有一个选择的过程,不应该仅仅看重资本,不是投资人想把钱投出去,企业想把钱拿到。双方如果在核心的利益诉求和愿景以及核心价值观上统一的话,可能会走得更远。(记者 唐亚华)
占潇潇 | 升学教育CSO:
仲裁不意味着撕破脸,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以许老板和贾会计的性格,这是整个事件的必然产物,只是时间早晚。因为两人的出发点不一样。对于许家印来说,他的容错空间一定没有贾跃亭高。最终在这种根本性和条款性问题上,出现偏差时,作为资本方,是很残酷的。
他们应该也回到谈判桌深入的沟通过。仲裁,我个人理解,可能是他们没办法顺畅沟通了,才会走到的一步。一般情况下,因为对协议条款内容,产生了不同的解释,且解释在法律依据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明错与对,所以只能通过仲裁的方式。
我们现在暂时还没有签补充协议,因为融资的时间比较短。现在接触的资本,相对来说,不是那么苛刻,他们更多是纯投资逻辑。所以暂时也没有产生什么分歧。如果以后产生分歧,首先走协议内容,如果有对应的协议条款支撑,那么就按协议条款内容执行,如果没有,我们也可能会选择仲裁。
这种方式,其实不能完全理解为是“撕破脸”。它是一种渠道和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大家对条款的理解有偏差,应该找一个第三方。第三方一般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因为他跟创业者和投资人没有利益关系。最终的结果会更中肯,大家相对来说更能接受。
之所以会签补充条款,是基于对于项目或者投资某家公司时,在商议过程中,乙方提出了更多的需求,需要甲方满足。这种需求超过了甲方对原有规划和标的的价值衡量。同时,甲方基于乙方的整个发展规模、发展前景特别看好。这种情况下,为了进一步的确保双方利益,确保项目能够更全面的执行推动,所以才会有补充协议。(记者 闫丽娇)
刘扬 | 火星人俱乐部CEO:
投资方借钱打款,让我们异常感动
我们的天使投资方是坚果创投的董事长王展 ,因为我们是学生创业,当时实际上是投资方主动找到我们,然后我们并没有做太充分的准备。当时虽然我们已经经营了一年时间,但是当投资方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太多的财务意识,甚至连公司都没有像样的去注册。
其实我们的感觉是王总不太像一个商人,因为从商人的角度出发,我们的项目当时是非常不成熟不值得去投资的。实际上,他更多的是像我们的这种师兄学长,虽然他跟我们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是在当时我们需要注册公司,需要规划财务的时候,因为王总本身也是创业者,他直接把他们公司的经验拿出来分享给我们,把包括他的整个的成长过程一点不剩地告诉我们。这让我们看到,他们本身也曾经是一个比较混乱有待于成熟的状态,这使得我们学到了很多。
所以我觉得在天使投资的时候,王总不仅是投了一笔钱给我们,当然这对我们很重要,但是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他让我们知道如何去经营公司,因为我当时作为一个学生,是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的,没法分析公司是怎样运营的,可能唯一能学习的机会就是通过王总。
我当时是属于典型的大学生创业,经验各方面是还是挺缺乏的。当时我一直是在学校实验室里呆着,完全不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从来没有接触过。
天使轮融资的时候,按照协议,融资款是分两笔到位。结果到第二步的时候,因为中间的一些小事情,包括当时投资方也有一些困难。但是当时如果钱不到位,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我把情况跟王总陈述了,当他了解到这个情况,他们是连夜筹钱打给我们的,我是后来过了很长时间听他朋友告诉我的,他当时是连夜到处在借钱,我还是蛮感激的。(记者 黎明)
某匿名创始人:
要找价值观一致的投资人
FF和恒大这件事确实闹得很大,发公开声明、走法律程序说明这背后的利益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不过我们并不清楚事情的具体细节,单从双方的公开声明来看很难评断孰是孰非。更何况所谓神仙打架套路深,在利益面前对错也不是那么重要,谁最后能赢比较关键。
看声明,双方本质上争执的其实是控制权,好像还有媒体报道称是贾跃亭拿了新融资,对于恒大的依赖性不是那么强了。
补充协议在投资中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投资人为了规避风险要求创始人业绩对赌等情况。所以创业者在找投资的时候就要考虑清楚,双方价值观是不是一致,在利益产生分歧时,也要及时沟通,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双赢的局面。
在融资的时候,我会要求投资人是不要求尽快变现,而追求长期价值的,因为我所处的行业就是一个慢行业,它需要你一步一个脚印的技术积累,如果总是催促我变现的话,反而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我个人觉得贾跃亭和许家印这么快就爆发出矛盾,就是因为双方很多事情都有所隐瞒,矛盾的隐患一开始就有了,也有可能当时贾跃亭太缺钱了,不得不委曲求全,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了。
作为创业者来说,我们当然是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这对于一个创业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也会影响到后续的融资。如果是我的话,会尽量避免事件发展到舆论战的这一层面。(记者 万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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