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咯哈咯,大家好啊!今天赤道蝉鸣有两本小说推荐,都是男主向连载小说哦!看官们按需入坑哦!!!
第一本:无赖小子当神君
简介:陆天重生,为了徒弟和爱人的小玄儿,努力修炼,想要重返仙界。作为曾经心高气傲的仙君,在这个人人平等的凡人世界闹出了许多乐子,靓丽的美女、重感情的兄弟开始入侵他的生活,他反而对凡间开始恋恋不舍了。
入坑指南:陆天话音一落,酒吧里所有人,包括洛茶在内,看向他的眼神,都变得有些古怪起来。
这个看起来身材削瘦,眉清目秀的青年,嚣张起来,竟然比狂虎这位道上狠人,更加狠辣残酷!
“很好,小子,从老子发家开始,有不下两百人,敢跟老子动手,而他们……”狂虎擦拭了一下嘴角血迹,稍微停顿了一下,眼中更是露出森然凶光: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被老子打断双手双脚,削成人棍,而你,就是下一个!”
听到狂虎的话,众人都忍不住暗吞一口口水,这可是天海市近些年风头最盛的狠人!
连洛茶手下的头号猛将暴熊,都不是他的对手!
得罪这种人,陆天的下场将会如何,自然可想而知!
“哦?”
陆天闻言笑了,他不再把玩着冰蓝珠子,而是眼带嘲笑地看了狂虎一眼,而后自顾自说道,“这漫长岁月里,被我屠*的生灵超过百万,其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是主动送上门来找我麻烦的,他们的残魂,现今还在十八层地狱中享受煎熬。”
“希望你,不会成为第一万个。”
陆天声音无比平静,可是他的话,却在酒吧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过的人上百万?
这家伙脑子被大铁门闸了吧!
他看起来顶多不超过二十岁,恐怕从他出生至今加起来,见过的人,也不会超过几万人吧?
一时间,整个酒吧里,几乎所有人都在用古怪的目光看着陆天。
整个天海市,才刚刚一千多万人,这家伙竟然大言不惭地说,他屠戮过的生灵超过百万?
吹牛比不纳税啊!
“哈哈哈,笑死本少爷了,我他妈没听错吧?屠戮生灵百万?这家伙是说卫生纸上被他扔掉的儿子吧?我明白了,这废物根本就不是*,他是脑子有问题!”
秦天宇笑的前仰后合,他的表情无比夸张,先前被洛茶赶出酒吧的那点郁闷,也都随之消散,他现在只想看看,暴怒的狂虎,是怎么把陆天这个废物撕成碎片的!
他身边的卓晴和沈婷二女,也是幸灾乐祸地看着陆天。
她们现在很庆幸,幸亏站在了秦天宇这一边,尤其是卓晴,更是无比庆幸,自己没有陪着袁胖子一起犯浑!
“有意思,很有意思。”
狂虎怒极反笑,眼中厉色更甚,脸上的表情更是无比狰狞:
“我狂虎混了十多年,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大言不惭的小子,今天我倒要看看,你被削成人棍之后,还有没有现在这么嘴硬!”
说着,狂虎的身形猛地暴涨,整个人在半空中弓起身子,如同饿虎扑食一般,瞬间向陆天袭来!
“小天!当心!”
袁逑感受到狂虎带起的劲风,面如死灰,赶忙朝着陆天暴喝!
可让他意外的是,整场风波的女主角洛茶,却好整以暇地坐在吧台前,慢悠悠地喝着小酒,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狂虎即将扑到面前时,陆天的身形才突然动了!
嘭!!
一声响亮的撞墙声响起,整个酒吧的地面,似乎都位置震颤了一下!
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众人只能看到,这两道身影中的一道,被打得倒飞而出,重重撞在吧台后面的墙壁上!
尘土飞扬间,隐约能够看到,结实的墙壁,被砸出了一个人形的大坑!
“完了!”
袁逑和众人同时心中一紧。
以陆天的小身板,被人打成这样,估计是彻底完蛋了。
“这废物简直就是找死嘛,竟然敢挑衅狂虎,他也不想想,人家狂虎是什么人物?能有今天的地位,完全是凭借功夫和狠劲儿打拼出来的,就他一个废物也敢跟狂虎斗,这不是找死是……”
当下整个酒吧里,最为开心的当属秦天宇了。
他被洛茶赶出酒吧,诚然是因为他自己乱*的缘故,可这并不妨碍小心眼的秦天宇,把这件事情怪罪在陆天的头上。
于此同时,酒吧里众人的视线,忍不住朝那个方向看去。
“不是找死,是什么?”
还站立的人影慢悠悠地朝秦天宇走过去,手里把玩着一颗晶莹发光的冰蓝珠子,赫然就是陆天!
“嘎?”
秦天宇彻底愣住了。
酒吧里的众人也彻底愣住了!
他们这才看清楚,被人狠狠拍在墙壁上的人,赫然是狂虎!
“这不可能!这小子何德何能,竟然能打得过狂虎?”
“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不可一世的狂虎,竟然被人给打败了?”
“……”
酒吧里的众人,惊掉了一地下巴。
他们完全无法相信,连暴熊都能ko的狂虎,竟然被人拍到墙上去了!
还是抠都抠不下来的那种!
“我……”
秦天宇的笑容顿时冻在了脸上,他现在的脸色,仿佛吃进了一只苍蝇一样。
“以后别再招惹我,我没有和傻泡搬见识的习惯。”
陆天笑盈盈地拍了拍秦天宇的肩膀,而后转身朝着被拍在墙上的狂虎走去。
“你!!”
秦天宇肺都快气炸了!
陆天却丝毫没有理会他,一个入不了大雅之堂的小喽啰而已,这种人,自己根本不需要理会他的感受。
相反地,在众人惊讶无比的注视下,陆天再次走到狂虎面前,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他,半天,才淡笑着说道:
“其实吧,你要只是挑衅我,以我这辈分,我还真不好意思跟你动手。”
说到这里,陆天停了一下,指着瘫坐在地上的袁逑说道,“但是,你动了我兄弟,上一个敢找我兄弟麻烦的,现在还从医院里躺着呢,可惜啊……”
“可惜…什么?”
狂虎愣了一下,他受伤很重,可毕竟有真气护体,还不至于昏厥过去,只是下意识地问道。
陆天颇为正经地看了狂虎一眼,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一点波澜都没有,却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第二本:绝世巅峰
简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入坑指南:韦侯蓝拿出一本《三国演义》,叮咛道:“去人帮之前,最好先翻翻此书。若在那边遇到困难,此书将是你最好的帮助。”
金豪晓拍了拍贾赛的肩膀道:“可别忘了你我之间的约定,我会再派人跟你联系的。老夫万宝地内法宝无数,这件分内裤就送给你防身,至少可使你有所遮蔽。”
“另外,请你切记,加入人帮后,尽量避免修习他们的《凌天玄妙诀》。若要习武,便练我苦心禅功法。这本《苦心诀》亦赠送给你,里面所录的武学可助你打下基础,让你不再受人欺侮。”
“好了,该是时候前往人帮了,我叫叶甫万送你过去。”
贾赛离开后。韦侯蓝歛起笑容,低声对金豪晓说道:“我嗅到此子耳内残留着师姊独门的芝兰仙气,看来他也是师姐看重之人。若师姐介入恐会更加复杂,你这样做妥当吗?”
金豪晓愕然道:“我不知他身上竟有芝兰仙气,但是机会难得,该试的总要一试。既然他受你师姊看重,表示他有过人之处,也许这次真能成事。”
巨宝三号改载着贾赛驶出了千香山。此车虽然是由铁道车改成手推车,但是可以变化多种型态,转化为跑车。
贾赛坐在车上,茫然出神。自从遇到金豪晓之后,见识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物,听闻丐界种种不可思议,自己又一下被送到千香山,一下又将被送往未知的“人帮”。这些皆是自己从未料到的,以后又不知会发生何种惊奇。
“很不可思议吧!”
正开车的叶甫万向着贾赛笑道:“恭喜你加入丐界。”
“看你一脸茫然,是不是觉得身处丐界无亲无友,并对前途感到不安。你的心情我能体会。”
“我曾是风光一时的赛车选手。后来因为黑道涉入赛车赌盘而惨遭算计,也因此成为乞丐。漂洋过海辗转来此,幸得金老板收留,在万宝地开了间修车厂。”
贾赛打量眼前开车的金发男子,恍然道:“原来你就是那位车技到达神之领域的输骂克。”
“唉,往事不堪回首,莫再提及我的俗名。当时我也和你一般,初入丐界而感到茫然。当我开始行乞时,才体会到所谓的慈悲与同情,领悟了某些哲理,这是当赛车手所不能体会的。”
“于是我的心胸开始放开,也结识了许多丐界朋友,更知丐界创立的伟大用意。后来尽管我存了不少钱,也不愿重拾以往奢华的赛车生活,决定将一生奉献给丐界。”
贾赛听闻之后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但再仔细回想,加入丐界之后,也没有比之前更惨,反而有所庇护,虽然吃了不少苦,或许这也是一种磨练。只是自己对于“抛弃羞耻心”一事仍难以释怀。
“那……叶大哥,请问你以前也受过抛弃羞耻心的专业训练吗?”
“没有。”叶甫万羡慕地说:“我可真羡慕你有这种特殊训练。金老板对于他苦心禅功的传人都会特别要求,会用各种方式来苦其心志,透过禅理来领悟苦心奥妙。金老板很少亲手指点他人,他对你特别的提点,可知对你寄予厚望,你应该感到光荣。”
“可是我听韦……师母说,练此功法的人都无法长命,这是真的吗?”
“嗯,好像是这样,苦心禅功虽然威力万钧,但是其修练方法太过奥妙,容易走火入魔。听闻当年金老板也险些死去,全靠了老板娘倾力施为才救回一命。金老板也因此多年未敢传下苦心禅,今次传功予你,想必应是几经考量,你应可顺利功成。”
虽然叶甫万对金豪晓充满信心、再三保证,贾赛还是心有疙瘩。
叶甫万继续说道:“你不要太过紧张,反正丐界无奇不有,你就宽心体会这一切奥妙吧。咱们交个朋友,车上有些万宝地出版的杂志,里面有些资讯可能对你有所帮助,你就拿去吧。另外,右边箱子里有些不要的回收旧衣,你将就穿穿,这样就不会再因暴露而苦恼。反正这里不是万宝地,我也不会说出去的,你就安心穿上吧。”
车上有《丐高尚》、《新丐念》、《丐是英雄》三本杂志,贾赛拿起其中的《丐高尚》(第一百二十二期)翻阅。这本杂志封面标题写道:“今年丐界流行民族风?”只见封面男模用布条将头发盘起,全身用黑浊碳土打底,眉间画了一抹朱红,作着印度风格的装扮。
“哈哈,原来丐界还有时尚杂志阿,这位印度装扮的男模又是谁啊?”
“终于逗你笑了。这个男模可是最近窜起的贫锐,他也是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跟上流名媛交往不成,才投入丐界。现在仍然重操旧业,当起杂志男模。这本《丐高尚》主要是介绍丐界流行品味,是教导穿着的一本杂志。”
贾赛翻开目录,里面收录《雅痞街友的穿衣哲学》、《夏日风情的混搭游民》、《时尚名丐的内在美》等多篇文章,而其中一篇《初入丐界的新手装扮》吸引了贾赛的眼光。里面写道:
初入丐界的新手朋友您好,我是主编素兰娇,在此要给丐界初学者在服装选择上的几个建议。第一点,穿衣忌少。初入丐界者服装不能少穿,尽量遮住自己的身体,尤其是下半身,此举是为了避免饥渴的同业*扰。
而初入丐界者,身上脏污伤疤想必不多,不宜露出白净身体示人,故应遮起,以利乞讨业绩,身体污浊多伤者例外。
又初入丐界的朋友,身上并无累积丐味,若穿厚衣则较易沁汗吸味、藏污纳垢,如此较能培养出成熟而有魅力的丐味。
第二点,服装颜色选择,宜选用较保守的土色,如此较不会引起前辈们的反感,并且易于打入人群,加入天帮者则无须理会此则。
贾赛一边读着杂志的建议,一边挑着箱子里面的衣服。他遵照杂志的建议,专挑土色的服装,把身体包得厚实。问道:“我穿这样子可以吗?还有这本杂志是写给男人还是女人看的啊?”
叶甫万瞄了一眼道:“为何包得像肉粽似的?不过你长得秀气俊白,最好还是多遮些好了。还有啊,这本杂志当然是写给男性看的。丐界女子甚少,大多数为男性,所以生理需求一来,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就很难说啦。你以后可要多加留意。”
“那……什么又是丐味呢?当乞丐一定要有丐味吗?”
叶甫万笑道:“呵呵,这个丐味可是我们乞丐引以自豪的象征,丐味越重则越使人尊敬,同时丐味也是咱们身分的代表,提醒自己莫忘本分。像我们金老板身上的丐味,可说是全丐界最重,也因此被《丐高尚》选为年度最有魅力的熟丐。你方从养晦斋出来,身上味道也不轻阿。”
贾赛心里滴咕,原来丐界以逐臭为尚,看来只得接受如此品味。
好啦!今天的推荐就到这里啦!!!顺便提一个恐怖故事,国庆假期进入倒计时了哦!!就酱紫,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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