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不录、有漏未纠怎么办?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怎么办?这些问题,在广东省检察机关打造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前,已经不难解决。自2013年启动,截至目前,广东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有3123家行政执法成员单位接入,全省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4万余件。
2012年12月,广东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设在省检察院,截至目前,成员单位已经达到42家。联席会议从解决热点问题、突出问题、多发问题入手,开展多次专项行动,力求“衔接”实效。
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始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截至目前,行政执法成员单位接入率超过90%。各成员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移送案件、办理移送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三合一”。
2016年,庞某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案情后,启动“两法衔接”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省食药监局、卫计委、公安厅召开案情研判协调会,并指派业务骨干负责跟踪、督促和指导案件办理,批捕非法经营疫苗案4件19人、起诉3件15人,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挂牌督办案件”。
广东省检察机关还以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拓展监督的范围和效果。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联合相关执法部门部署了“清源行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雷霆行动”(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犯罪)、“蓝剑行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今年又紧锣密鼓部署了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清网行动”、打击食盐违法犯罪和打击走私“洋垃圾”两个专项行动。通过办案衔接,让监督真正落地。
在强化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平台基础上,广东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两法衔接”法治化,为建章立制和地方立法做了大量前期工作。2016年1月,《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两法衔接”地方性法规。据悉,广东省检察院还协调该省人大推动“两法衔接”地方立法工作,“两法衔接”工作条例已经纳入广东省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检察日报 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 韦磊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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