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生徽宗,进美人”,“元祐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崩”。(《宋会要辑稿》,后妃一)元符三年正月十三日,宋徽宗即位,追尊皇太妃。次年,建中靖国元年春正月甲戌,嫡母向太后薨,同日,追册皇太后,四月乙未,上尊谥曰“钦慈”,陪葬永裕陵。
今存史料中有关钦慈陈皇后的事迹十分简略,且史籍对其入宫时间以及死亡时的年龄和死因的记载,存在诸多疑点。
宋徽宗
一
徽宗即位之初,辅臣们对陈氏一族的状况懵然无知,准备下诏访求陈氏的在世亲属。(曾布:《曾公遗录》,中华书局,2016年,第187页)第二年,徽宗就为生母编织了一道光环,陈氏降生时产房内发出一道“赤光”,(《宋会要辑稿·后妃一》)此“诞生祥异事”出自徽宗自述,很可能是徽宗为宣扬“天命”刻意杜撰的,并将其作为陈氏入宫的缘起,但这与陈氏入宫时的年龄相悖。
如徽宗所述,陈氏父母认为她必非凡人,“不敢寓于私室,遂入禁中”,《宋史·后妃下》也称其“幼……入掖庭”,陈氏从小就被送入宫中,但这和《东都事略·世家二》中陈氏“以选入禁中,年十七”的明确记载严重不符。(王偁:《东都事略》,以下称《事略》,齐鲁书社,2000年,第109页)
宋代女子法定最低婚龄为十三岁。真宗杨淑妃以及仁宗周贵妃、冯贵妃分别在十二岁、四岁和九岁入宫;仁宗张贵妃、神宗林贤妃也“幼选入宫”;徽宗宠爱的“大刘”(即明达皇后)“襁褓而入禁庭”,“小刘”(即明节皇后)“十岁入宫中”;昭怀刘皇后十一二岁就为哲宗育有一女。因此,陈氏十七岁入宫,尤为可疑,很可能另有原因。
《东都事略》抄录自朝廷档案及官修《实录》,(蔡涵墨:《历史的严妆》,中华书局,2016年,第172页)因此,“以选入禁中,年十七”的记载必有所本,应该是可信的,我们可以根据陈氏死亡时间与寿命进一步推定她出生及入宫的年份。
但是,关于陈氏寿命有不同说法,《宋史》、《东都事略》以及《宋会要辑稿》分别记为三十二岁、三十三岁和三十六岁,此外,《皇宋十朝纲要》也记为三十六岁。(李埴:《皇宋十朝纲要教正》,中华书局,2013年,第253页)《宋会要》源于官方档案,《皇宋十朝纲要》大概系出同源,因此,陈氏卒年三十六岁的记载应该更接近事实,《宋史》及《东都事略》的差异或出于传抄之讹。
若陈氏卒年三十六岁属实,则其生于仁宗皇祐五年(1053),“以选入禁中,年十七”,亦即熙宁三年(1070)入宫,这一时期却微妙而敏感。去年隆冬,皇长子夭折。是年深秋,皇次子又将坐胎,但后宫之主向皇后自诞下延禧公主之后,再未有所出。与此同时,皇长子死因引发的猜疑,正进一步发酵。
皇长子生于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闰十一月薨,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皇城使、开州团练使沈惟恭除名,琼州安置,进士孙棐处死”,(《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黜降官二)两人名义上的罪名是“指斥乘舆”,但真实情况可能“语涉咒诅”,二人曾妄传“皇子生,必不久”。(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称《长编》,中华书局1992年,卷211,第5135页)
皇次子生于熙宁四年五月,仅从时间上看,绝无可能成为被诅咒的对象,而被“咒诅”的就只能是皇长子赵佾,史籍未记载案件初起时间,但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以及沈惟恭的特殊身份,审理必然旷费时日,进而流言产生必然更早于此,很可能起于皇长子夭折甚至诞生之前,惟其如此,才与流言描述的情形吻合。
沈惟恭,宋初宰相沈伦孙,真宗沈贵妃弟,沈贵妃活了八十三岁,案发时仍在世,作为阅尽四朝后宫风云的重要人物,沈贵妃必定深知宫廷秘辛,而沈惟恭时为皇城使,而“皇城司在内中最为繁剧,祖宗任为耳目之司”,(《长编》,卷162,第3913页)神宗朝以来,更发展为特务机构,因此,传言也许并非空穴来风,沈氏可能掌握了有人欲谋害皇长子的秘密。
告发沈惟恭与孙棐,必欲置二人于死地的,恰是閤门使李评。李评,荆国大长公主孙,向皇后姑表兄弟,其父李端愿为向皇后舅氏,向皇后“以甥舅之故,尝幸其第”,(《宋史》,卷464,中华书局,1985年,第13570页)这是两宋史唯一有案可稽的后妃探视外家的记载,足见这对舅甥的关系非同一般,此外,向皇后“一妹壻是李许之子”,当为李评之侄。
李、向关系越亲密,李评揭发沈惟恭的动机就越耐人寻味,很可能欲借此堵住悠悠众口,“深禁民间私议己者”,进而皇长子之死最大嫌疑人极有可能就是向皇后,陈氏很可能是由向皇后引入宫中的,在此敏感时刻入宫,似乎也与皇长子之死存在某种因果联系。
陈氏很可能是向皇后精心选中的工具人,在徽宗诞生之初,向皇后贴身内侍阎守懃就在陈氏“产閤中祗应”。徽宗即位,向皇后是唯一熟知陈氏底细的人,不仅熟知“陈太妃茔域”及其亲属,甚至还与陈氏亲属有所往来,“太母(即向皇后)又云:‘陈太后(即陈氏)家恐有人作班行,然恐已不在,俟更询问’”,(《曾公遗录》,第187-188页)并且主动提出给予陈氏死后的荣光,伊沛霞也认为徽宗是由向皇后“自己抚养长大的”。(伊沛霞:《宋徽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46页)
向皇后很可能还与陈氏及其出身的兖国公主宅有渊源。有关陈氏出身,《宋会要辑稿·帝系》的记载含糊其辞,仅表明陈氏与仁宗长女兖国公主宅有渊源,因此,存在另一种可能,即陈氏的确幼年入宫,但嘉祐六年(1061)六月,兖国公主出降驸马都尉李玮,(《长编》,卷160,第3873页)陈氏很可能作为媵妾或侍女随嫁,是年,陈氏仅虚龄八岁,入宫必在此之前,这符合上引《宋史》及《宋会要辑稿》中幼年入宫的记载。但熙宁三年正月,兖国公主病逝,之后,陈氏很可能重回宫中,这一年,陈氏“年十七”。
二
沈氏姐弟与向、李的矛盾,像是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后妃之争的延续。是年九月,参知政事赵安仁请立沈氏为皇后,王钦若从中作梗而未果。十二月,首相王旦“忽以病在告”,时为次相的向敏中请立章献明肃刘皇后,(《长编》,卷78,第1786页;卷79,第1810页)向敏中正是向皇后的曾祖父。
此外,沈贵妃还与太皇太后曹氏伯父曹玮之妻是亲姐妹。仁宗景祐元年,宰相吕夷简唆使仁宗废掉郭皇后,后改立曹氏为皇后,吕夷简是吕蒙正之侄,赵安仁是吕蒙正的女婿,吕夷简请立曹氏与赵安仁请立沈氏一脉相承,二者需要面对的都是章献明肃刘皇后的潜在势力。
彼此盘根错节的关系使得沈惟恭一案的真相愈发扑朔迷离。就当时的后宫权力结构而言,太皇太后曹氏、皇太后高氏与沈贵妃作为一极(高氏是曹氏的亲外甥女),而向皇后作为另外一极,双方暗中争夺对嗣君人选的掌控权,沈惟恭与李评都是局中人,徽宗生母陈氏则沦为筹码。
据《神宗实录》(旧录),元丰八年初,神宗临终之际,向皇后与宰相蔡确等人联手,与高太后暗中争夺嗣君人选的决定权,兖国公主之子李嗣徽是唯一冒大不韪参与其中的外戚。(《长编》,卷352,第8435页)而仁宗上仙时,李评之父李端愿就与李嗣徽的伯父李璋、父亲李玮“不约而同”,一起奏请“随宗室别班赴临”,他们作为外戚,却希望能与宗室单独组团吊唁。李端愿与李玮同姓,又皆为外戚,他们之间或许早已像大多数宋代士大夫一样,因同姓而“联宗”、通谱,进而暗通款曲,共谋富贵。
有鉴于此,陈氏很可能是向皇后通过兖国公主宅物色而来,徽宗所说的“诞生祥异事”势必成为陈氏入选的重要理由,而向皇后引入陈氏的目的也昭然若揭,已经失去生育能力的向皇后,欲效仿由曾祖父请立的章献明肃刘皇后,将陈氏作为代孕工具,并力争使陈氏抢在其他后妃之前诞育皇子,“以为己子”。而章献明肃刘皇后更是北宋控制皇子生育以及女主临朝的始作俑者,(吴铮强:《宋真宗、仁宗朝宫廷政治札记五则》)向皇后屡屡以“先丞相”为言,必然熟知这段掌故,因而原样复制而已。
但在此之前,向皇后需要确保徽宗成为在世皇子中最年长的,为此,她需要避免其他皇子育于徽宗之前,以便为徽宗腾空位置。于是,皇长子蹊跷地“早薨”,同母弟皇第三子也死于医官“用药谬误”。事实上,徽宗出世之前,后妃们共产下十位皇子,八位皇子接连夭折,除皇长子、皇第三子外,皇次子活了三天,皇第四子、皇第十子出生次日一命呜呼,还有一位勉强活到满月,仅有皇第六子赵傭和皇第九子赵佖长大成人,赵佖幸免于难是因为“有目疾不得立(为皇帝)”,不会成为潜在对手。
神宗诸子中,先于徽宗出生的十个皇子,八人“早薨”,一旦徽宗降世,后于徽宗的皇子不再被视为威胁,因此,他的三个弟弟全部幸免于难。这个简单的事实容易让人相信“天命”是存在的,毕竟,除了人畜无害的赵佖之外,侥幸活下来的赵傭和赵佶都做了皇帝,即宋哲宗和宋徽宗,这让徽宗尚未登基就自命不凡,对大相国寺卦肆术士陈彦称其“此天子命也”一事“心独自负”,深信不疑。(蔡條:《铁围山丛谈》,中华书局,1983年,第41页)
陈氏熙宁三年入宫,却苦等十二年产下徽宗,是年,虚龄二十九岁,当时社会环境下,绝对属于大龄女性,仍获皇帝临幸,有些不可思议。同样,漫长的十二年,唯有生于熙宁九年的哲宗幸存,并即位为皇帝,元祐四年,陈氏却离奇死亡于哲宗“乳母案”酝酿之际,二者之间有何关联?这些似乎都和向皇后势力浮沉有关。
熙宁三年八月,神宗打破惯例,以沈惟恭案另一当事人李评为枢密都承旨仍兼东上閤门使,枢密都承旨,“更用士人,复自评始”,(《宋会要辑稿·职官六》)李评成为神宗最亲厚的“近习”,同年十二月,王安石拜相,变法运动如火如荼。
这一时期也被视为神宗与王安石君臣的“蜜月期”,神宗视王安石为“师臣”,彼此“君臣相得”,被朱熹誉为“千载一时”,但李评足以与王安石平分秋色,何况神宗对李评的信任无人可及,“其幸于上,中外无可比者”,在王、李争斗中,“上终右评”,神宗甚至欲以李评为枢密使,使其与王安石对掌“二府”,分庭抗礼。
“王安石恶李评,必欲去之”,“陛下方尊宠倚信李评,臣当避位”,“拗相公”王安石不得不以辞职的极端方式,与李评博弈。神宗“亲厚”李评,是与向皇后分不开的,王安石自然心知肚明,只是事涉宫闱,史书讳言而已。
一旦王安石辞职,渐入轨道的变法事业将胎死腹中,这是神宗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为此,他不得不忍痛割爱,被迫于熙宁五年七月将李评外放,王安石为防止李评卷土重来,穷追猛打,将矛头对准李、向的父辈李端愿与向经。
李评离京仅月余,熙宁五年八月,王安石迫使神宗剥夺了其父的叙封恩例,随即授意御史弹劾向经“宅太侈”,“军士以为一次拜郊钱物止修得一区皇后父宅”,矛头直指向皇后,熙宁七年三月,继续攻击向经,“自来影占行人”,“不见听从”,熙宁八年二月,向经也被逐出京师,次年,便卒于淄州。
王安石仍不依不饶,其妹婿谢景温指控向经族子筹办葬礼“侵越”职司,对向经及族子的指控,事涉神宗最为珍视的变法事业,势必影响他与向皇后的夫妻关系,进而使后者借腹生子计划一再延宕。
但熙宁九年十二月八日,向经去世,十个月后,皇第六子赵傭(即哲宗)诞生,孕育期正值向皇后为父服丧,或许,这一偶然事件让赵傭躲过一劫,成为先徽宗出世诸皇子中唯一的漏网之鱼。
神宗可能也洞悉了其中玄机,并趁势确保赵傭生命安全,一项颇费解的举动,使这一倾向更加明显。神宗大张旗鼓,“以元子生之礼”,祭告太庙、天地、社稷、诸陵,将皇第六子视为“皇长子”(即“元子”),这让史学家李焘感到困惑。(《长编》,卷285,第6982页)
但这可能暗示神宗对皇子的生死祸福有所觉察,因此,笃定皇第六子终将活下来,而郑重其事甚至暗含对向皇后的告诫,同时,还安插贴心内侍利珣等人在产閤内照护,这些都让向皇后投鼠忌器,而神宗对向皇后动机的警惕,或许就是陈氏入宫多年,却始终未蒙临幸的原因,也从侧面证实皇子的生死祸福取决于向皇后一念之间。
三
自觉无以永年,却“圣嗣不育”,(《长编》,卷210,第5114页)是神宗的一块心病,他对皇子的渴望和焦虑与日倍增。元丰四年五月戊申,在吴处厚建议下,下诏在“晋、赵分域之内”“寻访程婴、公孙杵臼坟庙所在”,准备向“尽死以保赵氏孤儿”的先秦义士祈求“皇嗣”,而“日官亢天经建言,四郊臣庶坟墓迫近都城,不利于国嗣”,(《长编》,卷329,第7917页)以至于打算“补贴夷门山寺缺陷处”,以求“圣嗣蕃衍”。(《长编》,卷495,第11767-11768页)
宋神宗
在此期间,神宗不加节制地频幸后妃,元丰五年至六年,后妃相继坐馆,接连诞育皇第九子赵佖、皇第十子赵伟、皇第十二子赵俁、皇第十三子赵似。陈氏终于守得云开见日月,五年十月丁巳生下皇第十一子,陈氏产子很可能依旧受惠于向皇后。
同一时期,神宗意外患病,不得不与向皇后妥协。《长编》记载“上不豫”最早时间为元丰五年八月庚申,“上以疾不御前后殿”,但最初染疾可能在元丰四年底或五年初,高太后认为其致病原因是“灵武之役”,“丧师数十万,先帝缘此震惊,悒悒成疾,以至弃天下”,(《长编》,卷486,第11557)灵武之役兵败于四年十一月,年底,神宗应该已获战报,因此“不豫”。
《宋史》等均记载,“(元丰五年)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按照北宋礼制传统,元日、五月朔和冬至将举行一年中最重要的三次大朝会仪,正月朔,即元日,更是重中之重,却无故取消,唯一可能是和神宗健康状况有关,为此,他不得不允许向皇后协助处理政务。作为两宋唯一出自相门的皇后,向皇后具备极高政治素养。《东都事略》称其“平居无玩好,阅祖宗实录、宝训,遂以通故事”,《宋会要辑稿·后妃一》也称“通知政事”。
徽宗即位之初,大臣曾布多次称赞向氏“手诏文词甚美,虽外廷词臣亦不能彷佛”,文采堪比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此言或有虚美成分,但无可否认,向皇后具备较高的文化和政治素养,徽宗也认为,“皇太后聪明,自神宗时已与闻政事”。当然,另一方面,意味着向皇后具有更强烈的政治野心,而向皇后“与闻政事”很可能就发生在神宗“不豫”期间,这让她有机会安排陈氏荐枕,并产下徽宗。
四
《宋会要辑稿》载,陈氏薨于元祐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但对死因只字未提,《宋史》对其死亡时间与死亡原因的记载之间却存在矛盾之处:“帝崩,守陵殿,思顾旧恩,毁瘠骨立。左右进粥、药,挥使去,曰:‘得早侍先帝,愿足矣!’未几,薨。”
以陈氏“幼颖悟庄重”的形容而论,“思顾旧恩,毁脊骨立”的行为似乎不太可能发生在人到中年、历经沧桑的陈氏身上。
在《钦慈皇后挽词》自注中,黄裳提及两条重要信息:其一,“臣两诣冬郊献酌”,必定对陈氏有较深了解;其二,陈氏精于书法,“尤长于文墨”,黄裳亲眼目睹了陈氏书法真迹,“书存喜见动银钩”。(黄裳:《演山集》,卷32,钦定四库全书本)
徽宗也在一首宫词中写道,“小桃初破未全香,清昼金胥漏已长。临罢黄庭无一事,自移花影上回廊。”“黄庭”指《黄庭经》,传为王羲之所书,宫词描写后宫妃嫔练习书法的情形,其中,漏长、清影的意象,展现的是孤独和寂寞,或许也是陈氏宫中苦熬十二年的真实写照,有何“旧恩”可言?
何况陈氏即便生下徽宗,至死不过“进才人”而已,反观朱氏生下哲宗,却“进婕妤”,北宋内命妇,婕妤,正三品,才人同宫人,仅正五品,二者之间,隔“美人”一阶。
所谓忧伤过度(“思顾旧恩,毁瘠骨立”),以至于死的说法,或为讳饰之辞。由引文推断,陈氏“守陵殿”不可能早于元祐四年(1089),甚至距是年六月二十八日(即陈氏死日)不久,如此才能符合“未几,薨”的记载,但神宗崩于元丰八年(1085)三月五日,而陈氏“守陵殿”距神宗上仙已有四年之久,因此,陈氏之死必定另有原因。
元丰八年三月五日,神宗驾崩,皇第六子赵傭登基,是为哲宗,随后,尊祖母、高太后为太皇太后,即英宗宣仁圣烈皇后(以下称宣仁太后),嫡母向皇后为皇太后,即神宗钦圣宪肃皇后,并由宣仁太后垂帘听政,改次年为元祐元年。
元祐四年,陈氏死亡,同年,“乳母案”猝发。是年,哲宗“十四岁,而生于十二月,其实犹十三岁,此岂近女色之时乎?”(《长编》,卷436,第10511页)但后宫已有女人*,因此,引发言官刘安世及侍读范祖禹激烈批评,此案曝光始于“禁中见求乳母”,称“乳母案”,“雇乳母者为刘氏也”,当时*的就是后来的昭怀刘皇后,徽宗“*嫂案”主角。
“乳母案”只是冰山一角,背景复杂,或涉及向太后与宣仁太后之间的权力和路线之争。三年之后,即元祐八年九月,宣仁太后薨,哲宗亲政,改次年为绍圣元年。绍圣间,宰相章惇与执政蔡卞认为,刘安世、范祖禹等人借“乳母案”制造哲宗荒淫与失德形象,“上有过恶”,企图废掉哲宗,“怀废立之意明矣”。(《长编》,卷491,第11655;卷498,第11842-11843页)
但章、蔡似乎仍将宣仁太后视为幕后指使,而意在改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时封徐王赵颢,但宣仁太后有“废立意”很可能发生在“元丰末命”,即元丰八年神宗崩逝与哲宗登基之际,而据吴铮强教授《破解“宣仁之诬”》一文考证,即便是“元丰末命”,所谓改立赵颢,也只不过是宣仁太后拿来与向皇后竞逐垂帘之权时的筹码,时移势易,“乳母案”发时,就更无可能,毕竟,“元丰末命”,拥立赵颢,乃兄终弟及,尚有某种合法性,而“乳母案”时,哲宗已即位多年,赵颢与哲宗为叔侄,而以叔继侄,于礼法上实为不经。
因此,“乳母案”真正的主导者只能是向太后,而非宣仁太后,对此,哲宗还亲自予以澄清,“朕继体之初,宣仁圣烈皇后以太母之尊,权同听览,仁心诚意,专在保佑朕躬”。(黄以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中华书局,2004年,第436页)考虑到哲宗实录及正史均为徽宗、高宗父子时所修,因此,章、卞“诬罔”宣仁太后很可能同样出于讳饰,但“乳母案”背后的废立之争,仍可视为当年“元丰末命”的延续。
哲宗在位是宣仁太后赖以垂帘的合法性依据,在这个意义上,“乳母案”中,宣仁太后与哲宗祖孙俩休戚与共,而刘安世与范祖禹指责哲宗“圣德有亏”,就顺势将矛头指向太皇太后。
范祖禹《上太皇太后乞保护皇帝圣体疏》认为,太皇太后负有“内保佑圣躬,调护起居,外成就睿德,勉进学问”之责,皇帝“圣德”有亏,太皇太后难辞其咎,(范祖禹:《范太史集》,卷十八,钦定四库全书本)因此,宣仁太后与哲宗根本利益一致,反观向太后唯有借废掉哲宗,驱逐宣仁太后,然后改立徽宗,自己才有望垂帘。
五
这一时期,向太后羽翼渐丰,具备了再次奋力一搏的实力。在失去外援李评之后,向太后继而物色到新盟友,即韩忠彦,“乳母案”始作俑者都与韩忠彦关系密切。
韩忠彦,北宋名臣韩琦长子,韩琦为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宰相,更以先后拥立英宗、神宗父子,而被神宗钦定为“两朝顾命定策元勋”,神宗还亲自为其撰写神道碑,“神宗一子与韩琦做亲,便为报他功也”。
元祐元年,韩忠彦就蠢蠢欲动,欲借辩雪韩琦“定策之功”,捞取政治资本。十月八日,刘挚、王岩叟首次提及此事,元祐四年二月,韩忠彦旧事重提,并授意刘挚、王岩叟、贾易等接连上疏,意在中伤宣仁太后依赖的另一位三朝重臣文彦博。
更早之前,王同老率先上疏,认为其父王尧臣与文彦博、富弼先于韩琦建议仁宗“建储”,同样在于抹*韩琦的“定策之功”,为自己谋取恩泽,而王尧臣曾与文彦博同时执政,王同老此举,或为文彦博授意。
四月,宣仁太后以吕公著为右宰相,但又以文彦博为平章军国重事,位阶和权势皆在吕公著之上。韩忠彦是吕公著侄婿,因此,六月七日,吕公著援引韩忠彦为执政,是年底,“乳母案”曝光,但据刘安世《论不御讲筵及求乳母事》,“乃者民间喧传禁中见求乳母”,刘氏*早已传得沸沸扬扬,身处禁中的向太后必然更早获知,只是伺机而发而已。
“乳母案”爆发月余,宣仁太后最终确认韩琦“定策之功”,同时意味着否定文彦博“定策之功”,文彦博被迫离开朝廷。紧接着,韩忠彦再迁同知枢密院事,而知枢密院事孙固是“神宗随龙人”,可能早已与向太后往来,而“忠彦弟纯彦妻,知枢密院孙固女也”。(《长编》,卷439,第10574页)
“今在朝廷之人,多出韩琦之门”,“忠彦既由旧勋,内挟中宫之援,外有间附之众,遂致大用”。“中宫”指向太后,韩忠彦崛起,显然受益于向太后,而向太后从父向纪与韩忠彦及范祖禹为“友婿”(今称连襟),刘挚、王岩叟、刘安世均为韩琦、韩忠彦父子的门生故吏,属于这一阵营的,还有时任御史中丞梁焘、殿中侍御史贾易,而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结成煊赫一时的“朔党”,“羽翼甚众”。
“挚尝有废立意也”,刘挚等人很可能都参与了向太后、韩忠彦密谋废掉哲宗的计划。哲宗亲政,大兴“同文馆狱”,“刘挚、梁焘、王岩叟等谋废立”,“谓刘挚、王岩叟、范祖禹等六人有谋”,他们都被视为“谋废立”的参与者。(《长编》,卷490,第11636页;卷498,第11842-11843页)
但“废”与“立”必然相须而行,废掉哲宗只是上半场,下半场极有可能以徽宗取而代之。是年,徽宗虚龄七岁,而哲宗虚龄十岁即位,相差无几,一旦徽宗即位,向太后垂帘听政顺理成章,就像是后来徽宗即位、向太后垂帘的一次预演。
“乳母案”为向太后提供了“废”与“立”的重要契机,而废立计划也是陈氏不得不死的重要原因,拥立徽宗之前,向太后需要取得对徽宗的绝对控制,而陈氏离奇死亡就发生在韩忠彦晋升执政的第21天,同一时期,向太后从父向绰、舅氏李许同时“勾当皇城司”,有足够便利加速甚至直接促成陈氏之死,而李嗣徽也在同时受到旌扬,向绰、李许、李嗣徽的任命正是孙固和韩忠彦掌控的枢密院的职权范围。
六
元祐三年起,宣仁太后大肆增崇哲宗生母朱太妃,“全比太后”,朱太妃的权势和地位与向太后比肩,目的就在于巩固自己与哲宗母子的政治同盟,这让朱太妃大有凌虐向太后之势,进一步促成向太后欲借“乳母案”翻盘的动机和初衷。
毋庸置疑,“乳母案”使幼年徽宗不由自主地接近皇权,或许也是这次近在咫尺的“夺嫡”计划,使徽宗对“此天子命也”的预言深信不疑。
向太后等人的“废立意”,不只皇权之争,也是政策和路线之争,宣仁太后全面倒向旧党,使神宗开创的变法事业毁于一旦,为此,不惜罗织“车盖亭诗案”,迫害新党领袖、前宰相蔡确,而蔡确正是向太后在“元丰末命”时的盟友,“诗案”发生于元祐四年,即陈氏死亡和“乳母案”之前。这一时期,刘挚一党有意“调停”,“欲引用元丰党人,以平旧怨”,准备适当引用新党人士,以化解日益水火不容的新、旧党争,而“调停”政策初起在元祐五年初“乳母案”进一步发酵之际,背后也许带有向太后的意志。(《长编》,卷443,第10669页)
“调停”政策很可能是徽宗朝初年“建中之政”的源头,当时,向太后垂帘,首擢韩忠彦为相,徽宗宣布改元“建中靖国”,“本中和而立政”,欲调和新、旧两党,而“建中之政”与“调停”政策一脉相承,就像是前者的复活与延续。
“乳母案”让宣仁太后慌不择言,“乃先帝有一二吃乳公主也”,但此时距离先帝驾崩已近五年,这一说法不攻自破。事后,“宣仁怒而挞之”,重责*的刘氏,刘氏或许因此流产,但宣仁太后又网开一面,很可能默许刘氏抱养了一名“襁褓”中的同姓女婴,女婴长大成人,将成为徽宗宠妃,即明达皇后,而另一宠妃明节皇后也出自刘氏殿中。
但宣仁太后很快找到应对之策,“乳母案”发半年之后,元祐五年六月,太皇太后宣谕宰相,“皇帝春秋渐长”,公开表示准备为哲宗“纳(皇)后”,言外之意,哲宗亲政在即,希望以此堵住“谋废立”的悠悠众口,毕竟刘安世、范祖禹一再批评的恰恰是哲宗“尚未纳后”,便“近幸后宫”。
宣仁太后最终使“乳母案”顺利着陆,向太后一党的“废立”计划胎死腹中,徽宗暂时与皇位擦肩而过,生母陈氏却付出生命。不过,陈氏想必早就坦然以对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毕竟,她的来去全不由自己。好在多年以后,徽宗入继大统,向太后还惦念着她,清晰地记得她的埋骨之所,并且提醒大臣们,“皇帝所生陈贵仪,当追赠皇太妃”。
陈氏足可瞑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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