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楷道德经共5162字。
文徵明(1470年11月28日-1559年3月28日),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四十二岁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为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代画家、书法家、文学家、鉴藏家。
文征明手写小楷《道德经》作品一共5162字
文征明,明代著名画家、书法家、文学家。代表文征明书法艺术最高成就的是他的小楷,其次是他的行书。文征明的小楷以晋唐小楷为基础,具体地讲,师法锺繇《宣示表》、王羲之《黄庭经》和欧阳询《九成宫》等,并能变革元人软弱秀媚的习气,力求古朴苍劲,以传达魏晋小楷端庄流利、刚健婀娜的气韵。单从这一点看,已难能可贵。因为自唐以后,小楷形成两种不同的写法,一是遵循锺、卫之法,笔画求其疏朗;一是沿用唐人之法,以大字缩小的方法写小楷。文征明立足于晋唐之间,以一种新的认识,把小楷艺术推向了又一个高峰。其特点为:格调高雅,法度严谨,工整精致,往往以以欹反正的空间效果,把整体之间的每一字通过揖让、向背、甚至夸张的手法使飘逸灵劲和工整细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独特的文氏家法。这正如丰道之所说:[(文征明)小楷招本锺、卫,金声玉洒。]他说:[古无真正楷书,即锺、卫所传《荐季直表》、《乐毅论》,皆带行笔,自唐《九成宫》、《多宝塔》等碑,始字画谨严,而偏肥偏瘦之病,犹然不免。至国朝文征仲先生始极意结构,疏密匀称,位置适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