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友们,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推送精彩的小说啦!满满的剧情,堪称书荒好粮食,网友都直呼太好看,每本都是精彩之作,有你喜欢的吗?快快阅读吧
第一本:《许仙志》 作者:说梦者精彩节选:简介:主角穿越成许仙并且开始修仙引发的一系列故事。
趴在小石桥头的栏杆上,望着桥下潺潺的水流,吴山忍不住又叹了口气,这在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奇怪极了。说是少年老成未免太早熟。但那皱眉思索的样子却又不像是装模作样。
清清瘦瘦的孩子,吴山望着湖面上自己的倒影。终于再一次确定了一件事,自己真的穿越了。或许是接受能力比较差的类型,这个确认他用了七八年时间。
对了,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许仙。
是的,完全没有搞错,就是那个许仙。如果名字只是巧合的话,那么家住钱塘县,自小父母双亡,全靠一个姐姐把他养大。这些履历完全能够打消许仙最后一点怀疑。
所以这些年来许仙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真的会有一个女人,不,女蛇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来到自己面前报那一段千年前的恩情,然后上演一出旷古烁金的爱情神话吗?
许仙不由抱怨道:“这未免太狗血了吧。”只是抱怨的同时,嘴角却带着一丝微笑,这丝微笑难以抑制的扩大,变成大笑,狂笑。
“啊哈哈哈哈!”小桥上,一个小屁孩壮怀激烈,仰天长笑。
路人纷纷侧目“那个就是许家的傻孩子啊?”“哎,真可怜,好好的样子却是个傻子。”“是啊,是啊!”
许仙的大笑变成抽搐,然后飞速从案发现场逃离。这个带着苦恼表情,掩面而逃的小朋友。正是陈塘县有名小傻子许仙是也,身为一名穿越者,他不但没有留下神童的美名,反而因其不正常的言谈举止给人留下傻子的印象。不能不说是有史以来最失败的穿越者。
但谁在乎呢?四书五经真的很无聊,再努力学习也不可能中状元,反正将来我儿子会中状元嘛!小朋友们真的很天真,鬼才要和他们去爬树,敢欺负我看我不揍死你们。
无论再怎么失败也没关系,无论再怎么落魄都无所谓。那个人的到来将改变一切,她像天使降临人间,彻底拯救许仙的生活。
想到这里,许仙不由长叹一声:“果然做小白脸才是我的宿命啊!”从七八岁年纪就开始立志当小白脸的小朋友许仙,不知道会不会让将来某个人失望呢!
可以预言,如果许仙像这样发展下去,那么将来等那个天仙般的女子降临西湖,经过千寻百觅就可以看到在断桥边乞讨多年的许仙扑上来:“娘子,我终于等到你了,你怎么才来啊!呜呜呜呜!”然后白衣女子一脚将许仙踢开,丢下二百两银子,顾不得惊世骇俗,化光遁走。
“许仙!!!小兔崽子,死哪里去了,快去打瓶酱油来!”一声大吼打破了许仙对未来的憧憬。许仙赶忙擦去嘴边的口水道:“遵命,姐姐大人!”
和原本的剧情一样,父母早亡的许仙是由他姐姐养大的。对这个照顾自己的姐姐,即使是穿越后的许仙也是满怀感激之情。或许是因为从成人的角度来看,这份感激之情大概比原本许仙只多不少。虽然经常对许仙发火,但许仙从来都是老实听话的很,比旁的孩子懂事的多。
酱油党许仙就提溜起酱油瓶子,向着集市大步行去。向着拯救他的乞丐生涯的另一个转折行去。
午后的集市上喧闹的很,各种奇怪悦耳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合着轱辘声,家禽牲畜声,构成一曲俗世的喧嚣。
“卖梨,卖梨,又脆又甜的大鸭梨。”一声大吼传入许仙耳中,直来直去的叫卖声显得异常的突兀。
许仙探头望去,路边一个粗壮的乡人,身边停着一辆大车,车上放满了黄澄澄的梨子。正在高声叫卖。一看便是不常来卖东西的人。
此时边上已经围了一些人问价,乡人略带拘谨的应付着,不过价钱却是不低。就这乡人,却让无数久经沙场,极擅于磨牙讲价大婶子老妈子铩羽而归,无论怎么讲都不肯将价钱放低些。被这些牙尖嘴利的老娘们逼得紧了就突地冒出一句:“俺媳妇说了,一文都不能少。”
旁边的人不由哈哈大笑,许仙看的有趣,也挤过去,对着其中一个挎着菜篮子的女人笑道:“买梨啊,吴婶。”他们两家是邻居。
吴婶回过头来看见许仙,面色一紧,复又笑着说:“不买不买,就是看看。”说完就挤出去,向着集市深处走去。
许仙暗自好笑,知道她怕自己分她个梨吃。现在虽然是太平盛世,但古代总不比在现代的时候物资丰富,这梨子对这些小民来说,却有些奢侈的味道。
不过梨子味道甘美,乡人的生意倒也不差。
“走开,走开,别耽误我卖梨。”乡人大声呵斥道。原来是一个道人一直在大车边上徘徊不去,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香梨。只是他破衣烂衫,一看就不像是能买的起的人。那乡人对这些城里人尚有些拘谨,对这么个破落道士就扬眉吐气起来。
乡人一轰,道士站的略远了些,但还是不肯离去,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那车上的梨子。乡人不由大怒,斥骂起来。
道士面不改色,反而争辩道:“一车数百颗梨,贫道只吃一个,对你也没什么大损害,你又何必发怒呢?”
许仙看的好笑,心道不愧是出家人,脸皮就是厚,不过看那他头戴破巾,身穿絮衣,面容苍老。此时气候已寒,许仙心中倒有些悯然。
旁边的人也纷纷劝道:“给他一颗不好的也就算了。”只是乡人红着脸,执意不肯。人群围了一大圈,哄闹争执起来。
第二本:《大奉打更人》 作者:卖报小郎君精彩节选:简介: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大奉京兆府,监牢。
许七安幽幽醒来,嗅到了空气中潮湿的腐臭味,令人轻微的不适,胃酸翻涌。
这扑面而来的臭味是怎么回事,家里的二哈又跑床上拉屎来了....根据熏人程度,怕不是在我头顶拉的....
许七安家里养了一条狗,品种哈士奇,俗称二哈。
北漂了十年,孤孤单单的,这人啊,寂寞久了,难免会想养条狗里慰藉和消遣....不是肉体上。
睁开眼,看了下周遭,许七安懵了一下。
石块垒砌的墙壁,三个碗口大的方块窗,他躺在冰凉的破烂草席上,阳光透过方块窗照射在他胸口,光束中尘糜浮动。
我在哪?
许七安在怀疑人生般的迷茫中沉思片刻,然后他真的怀疑人生了。
我穿越了....
狂潮般的记忆汹涌而来,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强势插入大脑,并快速流动。
许七安,字宁宴,大奉王朝京兆府下辖长乐县衙的一名捕快。月俸二两银子一石米。
父亲是老卒,死于十九年前的‘山海战役’,随后,母亲也因病去世......想到这里,许七安稍稍有些欣慰。
众所周知,父母双亡的人都不简单。
“没想到重活了,还是逃不掉当警察的宿命?”许七安有些牙疼。
他前世是警校毕业,成功进入体制,捧起了金饭碗。
可是,许七安虽然走了父母替他选择的道路,他的心却不在人民公仆这个职业上。
他喜欢无拘无束,喜欢自由,喜欢纸醉金迷,喜欢季羡林在日记本里的一句话:——
于是悍然辞职,下海经商。
“可我为什么会在监狱里?”
他努力消化着记忆,很快就明白自己眼下的处境。
许七安自幼被二叔养大,因为常年习武,每年要吃掉一百多两银子,因此被婶婶不喜。
18岁修炼到炼精巅峰后,便停滞不前,迫于婶婶的压力,他搬离许宅独自居住。
通过叔叔的关系,在衙门里混了个捕快的差事,原本日子过的不错,谁想到.....
三天前,那位在御刀卫当差的七品绿袍二叔,护送一批税银到户部,途中出了意外,税银丢失。
整整十五万两白银。
朝野震动,圣上勃然大怒,亲自下令,许平志于五日后斩首,三族亲属连坐,男丁发配边疆,女眷送入教坊司。
作为许平志的亲侄儿,他被解除了捕快职务,打入京兆府大牢。
两天!
再有两天时间,他就要被流放到凄苦荒凉的边陲之地,在劳碌中度过下半辈子。
“开局就是地狱模式啊....”许七安脊背发凉,心跟着凉了半截。
这个世界处在封建王朝统治的状态,没有人权的,边陲是什么地方?
荒凉,气候恶劣,大部分被发配边境的犯人,都活不过十年。而更多的人,还没到边陲就因为各种意外、疾病,死于途中。
想到这里,许七安头皮一炸,寒意森森。
“系统?”
沉默了片刻,寂静的监牢里响起许七安的试探声。
系统不搭理他。
“系统....系统爸爸,你出来啊。”许七安声音透着急切。
寂静无声。
没有系统,竟然没有系统!
这意味着他几乎没办法改变现状,两天后,他就要戴上镣铐和枷锁,被送往边陲,以他的体魄,应该不会死于途中。
但这并不是好处,在充当工具人的生涯里被压榨劳动力,最后死去.....
太可怕,太可怕了!
许七安对穿越古代这件事的美好幻想,如泡沫般破碎,有的只有焦虑和恐惧。
“我必须想办法自救,我不能就这样狗带。”
许七安在狭小的监牢里踱步打转,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像是掉落陷阱的野兽,苦思对策。
我是炼精巅峰,身体素质强的吓人.....但在这个世界属于不屈白银,越狱是不可能的.....www.biqubao.com
靠宗族和朋友?
许家并非大族,族人分散各地,而整整十五万两的税银被劫,谁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求情?
根据大奉律法,将功补过,便可免除死罪!
除非找回银子....
许七安的眼睛猛的亮起,像极了濒临溺毙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是正儿八经的警校毕业,理论知识丰富,逻辑清晰,推理能力极强,又阅读过无数的案例。
或许可以试着从破案这方面入手,追回银子,戴罪立功。
但随后,他眼里的光芒黯淡。
想要破案,首先要看卷宗,明白案件的详细经过。之后才是调查、破案。
如今他深陷大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两天后就送去边陲了!
无解!
许七安一屁股坐在地上,双目失神。
他昨儿在酒吧喝的伶仃大醉,醒来就在监狱里,想来可能是酒精中毒死掉了才穿越吧。
老天爷赏赐了穿越的机会,不是让他重活,是觉得他死的太轻松了?
在古代,发配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
上辈子虽然被社会毒打,好歹活在一个太平盛世,你说重生多好啊,二话不说,偷了父母的积蓄就去买房子。
然后配合老妈,把爱炒股的老爹的手打断,让他当不成韭菜。
这时,幽暗走廊的尽头传来锁链划动的声音,应该是门打开了。
继而传来脚步声。
第三本:《问道红尘》 作者:姬叉精彩节选:简介:秦弈曾认为,修仙的人首要淡泊宁静,无欲无求,耐得住性子,经得住诱惑。 可最终发现,仙首先有个人字旁。 仙路苦寒,你我相拥取暖。
两个月后,秋高气爽。
黄昏时分。
山脚小村,几缕炊烟悠悠飘起,三俩幼童在村间奔跑打闹,路边田间还有农夫正在割稻,大黄狗懒洋洋地趴在屋外,就着夕阳轻嗅身后屋中的饭香。
马蹄声由远而近,踏碎了小村的宁静。大黄狗受惊而起,弓起身子警惕地望着远处的烟尘。
一黑一白两匹骏马飞驰而来,到了村口齐齐放缓马蹄,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山间。
晚霞映照在山间,山中云雾隐隐,被映衬得绯红一片,有嶙峋乱石耸于天边,在红霞缭绕之中仿佛飞来仙境。
山脚有牧童骑牛而来,牧笛悠悠,衬得这乡间画卷更加祥和。
“真是他们说的,这地方看上去真有几分仙意。”白马上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唇红齿白,乌黑的长发很严谨地用银带束了武士髻,末端如黑缎披下,看着恣意潇洒。明亮的眼眸注视山间,眼里颇有期冀之意。
黑马上是个锦袍青年,看着比他大了四五岁,两人的面容有几分相似,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一对兄弟。区别只是这青年五官棱角更加分明,看着冷峻严肃了许多。
两匹马上都挂着长长的油布袋,有森冷的枪尖从袋口显现,寒芒微露。
听了少年的话,青年没回应,只是安静地看着远处的牧童,半晌不言。
“怎么了?”少年转头问。
“没什么。”青年回过神,笑了一下,“只是感觉曲调闻所未闻,清新悠远,让人心旷神怡。”
少年颔首赞成,如果说这环境本只有五六分的仙意,配上这悠悠牧笛,便徒然有了七八分。
他也没多想,笑道:“世上多少好曲子,也不是我们所能尽知。哥哥莫非忽然开始喜欢上了丝竹声色?”
青年失笑,摇了摇头,两人缓缓策马入村。
路边便是稻田,田间农夫挥汗如雨地割着稻子,青年缓缓路过,眼睛却紧紧盯着稻田,神色越来越严肃。
少年左顾右盼了一阵,稻田里有些稻谷已割,有些还长着,乍看凌乱不堪,没什么看头。见兄长严肃的模样,不由奇道:“你又在看什么啊……”
“你目光放远些仔细看。”
少年认真看去,视野拉远,展望稻田,竟似感觉稻田里被割矮了的部位形成了一个太极阴阳鱼的形状,虽然不是太标准,可那形状真的是太极!
是错觉么?
青年按下心中惊奇,勒马拱手道:“这位老丈……”
农夫抬起头,这才看见两人明显的贵气,脸都笑成了菊花:“两位是要进山寻仙的吗?天色已晚,在我家住一晚怎么样?很便宜的……”
“……”高人形象瞬间破碎,青年眼神动了动,还是很有礼貌地自我介绍:“在下李青麟,这是舍弟青君……敢问老丈,这稻子割得如此形状……可有什么门道?”
“门道?”农夫很是纳闷地挠了挠头,泥巴都挠在了头发上,“这是小秦教俺的简写数字六和九,他说合在一起就叫什么式?俺也不懂,一边记着数字写法,一边就割成这样咯……”
原来是这样吗?兄弟俩对视一眼,都有些好笑地吁了口气。虽然这什么六九的数字写法闻所未闻,好歹比乡间农夫在田里营造出太极阴阳鱼让人好接受多了。
农夫又道:“俺家住宿最舒服的,热炕热奶,只要三文……”
“不用了。”两人笑笑,勒马而走。
“诶诶诶……”农夫在身后喊,“你们不要这么晚进山,最近山里有毒瘴,还有怪虎,很危险!”
那少年李青君拍拍枪囊,扭头笑道:“知难而上,才显诚意。不如我们帮你们除了猛虎可好?”
农夫看了看他们的枪,犹豫片刻,只是道:“那小心些。”
临近村尾,已到山脚,那云雾缭绕之意更浓了,村尾的几间院落都已经看不太清楚。有樵夫悠悠然挑担而来,仿佛从云雾之中穿梭,口中随意唱着歌谣: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兄弟俩怔怔看着听着,马蹄越放越慢,终于彻底停了下来。
来到这个地方,处处都觉得与别处不同,连一介樵夫唱的曲儿都这等水准,怪不得人们说此山有仙,确实有几分道理。
“敢问老丈……”李青麟拦住樵夫,“此歌何人所作?”
樵夫笑道:“秦家小子唱的歌,有点意思吧?”
何止是有点意思?这是哪里?这是仙迹山,历代寻仙者络绎不绝,在这种地方听到这样的一首歌,更是意味深长。
“敢问这位秦先生所居何处?”
樵夫随手一指云雾深处:“村尾最后一间晒药的院子便是,过去就认得。”
院子确实很好认,小院密密麻麻遍布着支架,架上几层簸箕,铺满各类药草。药草的香味淡淡萦绕,很是舒服。
一个少年坐在院子中央,正拎着根棒子往石臼里捣药,意态闲适,对于有客人接近恍若不觉。
两人在马上看了一阵,原本怀有面见高人的心情倒是散了。因为这少年太年轻,怎么看也就十六七的样子,没比李青君大哪儿去,实在没办法和什么高人隐士联系在一起。更何况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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