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写常遇春长子常茂无后,广西此村称其为先祖,且有一证据

《明史》写常遇春长子常茂无后,广西此村称其为先祖,且有一证据

首页角色扮演神道凌云更新时间:2024-04-26

话说,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有一个常家村,该村共有村民926人,其中常姓占该村的70%约650人,其他杂居的还有林、黄、王、周、左、刘、宋等姓氏。

这些常姓村民,都自称是大明开国功臣开平山常遇春的后人,先祖即为常遇春长子常茂。

这多少会让人觉得奇怪。

常遇春是安徽怀远县常家坟永平岗人,他因战功得到赏赐的土地、家产既有在怀远的,也有在南京的、还有在扬州和滁州的。

相对而言,广西恭城地处偏远,不要说在明初时期,到现在为止,还是比较落后的地方。常遇春长子常茂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生活发展呢?

而且《明史.常遇春》是有详细交待常遇春长子常茂的下落的。

上面是这样说的:常遇春共二子,常茂、常升。

常茂以常遇春大功,封郑国公,食禄二千石,并得授可供世代享受特权的铁券。

可惜常茂骄稚不通事理。

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明太祖命常茂跟从大将军冯胜前往金山征讨纳哈出。

冯胜,乃是常茂岳父。

常茂却目无尊长,经常不遵从冯胜的约束,冯胜责之越切,常茂应之越慢。

由此一来,冯胜常常是火上加油,却隐忍不发。

纳哈出眼见明大军来讨,主动前来请降。

谈判在右副将军蓝玉营中进行。

酒席中,双方谈不拢。

纳哈出取酒浇地,回顾其手下叽哩呱啦说了一通。

常茂在座中作陪,手下的赵指挥通晓蒙古语,暗中告诉常茂:“纳哈出将遁矣。”

常茂马上跳起,直前搏之。

纳哈出大惊,挣脱出营寻马。

常茂拔刀相随,砍其臂伤。

纳哈出所部惊溃四散。

冯胜因此怒斥常茂,并添油加醋夸大此事,上报给明太祖,说常茂激起事变。

回头,命人将常茂囚解返京。

到了京城,恼羞成怒的常茂也抖搂出了岳父冯胜的许多不法事。

俗话说,狗咬狗,一嘴毛。

这下好了,明太祖收缴了冯胜的总兵印,而将常茂安置于广西龙州,算是每人各打五十大板。

常茂被安置到龙州,本来是不安排有任何官职的。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常茂还是堂堂的郑国公呐,架子端得很正,到了龙州,很快就得到了龙州土司赵贴坚的款待和尊崇。

龙州土司赵贴坚没有儿子,妻子黄氏生有一女,赵贴坚得知常茂已经和他的岳父闹掰,就将女儿慷慨相赠给常茂做妾。

赵贴坚人虽好,却短寿,不久就死了。

按照土司制度,赵贴坚本人无子,土司之职当由其侄子宗寿袭承。但常茂独揽龙州事务,根本不让宗寿插手。

常茂性格强横,宗寿不敢与之争。

直到四年之后,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常茂挂了,宗寿才开始向贴坚的妻子黄氏索要州印。

黄氏在短短四年内,先死丈夫、后死女婿,害怕往后无依无靠,死活不肯交出。

宗寿看她不肯交就实施强夺。

黄氏遭到强夺,就向明太祖告状。

黄氏向明太祖告状,宗寿也向明太祖告状,两人轮流告状。

一时间,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远在千里之外的明太祖难以定夺。

这种情况下,有人向明太祖告密,说常茂其实并未死,宗寿是知道内情的,却不如实反映。

明太祖勃然大怒,一方面责令宗寿献出常茂以自赎,另一方面命杨文、韩观出师讨伐龙州。

杨文、韩观到了龙州,才知道常茂的确已经死了,而宗寿也愿意到京师认罪。

则龙州州印之争宣告结束。

由于常茂无子,明太祖就改封其弟常升为开国公,后加太子太保。

即,按照《明史》的说法,常茂是死在龙州,且没有儿子。

但是,正史的说法也不一定全面。

比如,根据《明宋文宪公濂奉敕撰开平王神道碑并序》中所说:“妻定远蓝氏,封开平王夫人。子男三人,曰茂、曰升、曰森,皆上所赐名。女三人,长许为皇太子妃,馀皆幼。”

即常遇春并非只有两个儿子,而是三个:长子常茂、次子常升、三子常森,还有一女,许配为皇太子朱标为皇太子妃。

现在的常家村人,也都说认《明史》的记载是有很多缺漏的地方的。

他们的说法是: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常茂被明太祖安置往龙州途中,在太平府之太平州(今崇左县),得到了土司李甚的青睐,李甚以女妾之。龙州州印之争,是赵贴坚的妻子黄氏不对,她在老公死后,欲擅州事,就以爱女予常茂为妾,以威慑宗寿。宗寿虽怕,心却不甘,递状于京师。明太祖于于是命杨文、韩观出师讨龙州。由此,常茂不得不实施“诈死计”,偷偷携小妾李氏暗逃广西恭城五排瑶深山密隐。

据常家村头面人物常金帮考证:常茂与李氏夫人于洪武二十四年到二十七年间,逃到广西五排瑶(今恭城县观音乡白竹铺村),以打柴割草,开荒种地为生。以后到了竹兜寨,再后来到了大立村(即今之恭城县栗木镇常家村),传说常茂卒后葬于大立村北约六华里的大合村猫儿滚槽岭。常茂与李氏夫人生四子,名曰智、慧、贤、良,字仲余、仲霖、仲豪、仲颜。另外,冯胜的女儿冯夫人也并非没有生育,而是生有三子,传说其母子四人是流落到了泗城府(今广西凌云县)。

常金帮等人的说法,应该是有点道理的。

因为,常茂“诈死”前一年,李善长受“胡惟庸案”牵连,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被*。

李善长是开国第一文臣,淮西首领,家族中拥有三块免死铁券。

常茂之前说话大大咧咧,做事吊儿郎当,不把朱元璋之外的任何人放在眼里,就是凭着手中有一块可供世代享受免死特权的铁券。

当看到李善长的免死铁券根本不管用,则贬置龙州的他自然就胆战心惊了。

为了避祸,常茂在李善长出事后的第二年实施诈死,偷偷携小妾李氏暗逃他方。

常茂这一走,就引发了龙州州印之争。

虽然有人发现了常茂是诈死,但宗寿无法向朱元璋交人,他只能帮助常茂把“诈死”伪造成“实死”。

但是,按照常家村头面人物常金帮的说法:常茂的正妻——冯胜的女儿冯夫人,也生育有三子,为什么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封常升为开国公时,会在圣旨中说“惟惜殁后无嗣,承袭仍须有人。兹遵兄终及弟之例制,封尔升为开国公”呢?

对此,常金帮也有合理的解释:常茂“诈死”隐居之后,常茂的母亲——凉国公蓝玉之妹蓝氏夫人还在世,且当时蓝玉还在位,已暗中安排了冯夫人所生三个儿子们去了山西从军,朱元璋并不知晓。而且,一年后,“蓝玉案发”,不但蓝玉本人被诛,还株连了一万五千人之多。由此一来,冯夫人所生三个儿子不敢再出头露面,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常金帮说,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封常茂为郑国公时,所颁《封常茂郑国公制》上称:“尔之年虽未冠,既膺封爵,当念尔父宣忠奋勇于数万之前,功在社稷,名垂永久,其慎勉焉。”常茂受封这年尚未弱冠,估计是十九岁,而《恭城县志》记常茂卒于永乐十八年(1421年),那么,其享受年应该是七十岁左右。《县志》还记:“常茂墓在北乡大合村,已有白石为记,地名猫儿滚槽,其穴奇巧,不封不植,墓前数步有一小池,其水周年溢不涸。其管辖丈尺,凭墓丈量,前四丈止,左四丈止,右大路止。”

对于这座传说中的常茂墓,1989年夏,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在全县文物普查中,在大灌村猫儿滚槽岭上,的的确确找到了!

该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县文物管理所发布通知:“规定常茂墓周围十五米,不得开垦种植其它作物或果树,更不准毁墓。请栗木镇政府与大灌、大合村联合共同协助,保护我县文物古墓。”

由此可见,正史的记载,有时不一定准确;而民间的传说,有时可能是真正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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