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两个真实的生活案例:
(一)老刘是水利局的办公室主任,他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干了快十年,他手下的四个秘书都已经得到了提拔,其中有一个还当了局里的副局长、三个到乡镇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说起来都比他有出息了。这四个人私下里都称呼老刘为老师。他们得到组织上的提拔当然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但老刘却更愿意相信他们说的“是老师栽培”的结果。所以,他就津津乐道这四个人逢年过节怎样去看看他、不忘给他带点土特产之类。而近来,成为局里副局长的小王不知怎么的却开始对他不冷不热起来,好像去看望他的时候也不如那三个人多了。于是他就很有意见,人前人后有意无意地就流露出对小王的不满来。
(二)我的邻居老郑52岁,因工龄满三十年刚办理了退休。退休后的生活一下子改变了他固有的生活节律,他开始变得有些烦躁,在家呆时间长了就看什么都不顺眼,尤其那个刚参加工作的独生子,原来并不觉得多么可恨,现在看来哪里都让他气愤。儿子下班回家什么不干不说,臭鞋、臭袜子到处扔,房间被子也不叠,乱得根本进不去个人。尤其可气的是,儿子整天买快递,弄一大堆无用的东西,扔了不舍得、留着占地方,每个月不到四千块钱的工资不到月底就花得精光,还老是偷偷地跟他妈要零花钱。于是,他就不断地管,儿子就不服气,有时还跟他犟嘴,好几次他就想像小时候那样揍他一顿,但看看儿子那比他高出一头的大块头又忍下了。他就常想:我辛辛苦苦把这小子养大成人,他就该服从我管!
从上面两个例子来看,老刘和老郑的烦恼其实都犯了同样的错误,那就是违背了老子在《道德经》里的教诲: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本是天道,现实生活中的人道却往往与之背道而驰老子《道德经》第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阖,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老子在《道德经》中经常用大自然的天道来引喻社会的人道,以此来告诫世人要效法天道,施无为之治、行不言之教。他告诉世人,天地虽然生出了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但却从来不把天下万物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养蓄了万物却从不居功自傲,帮助万物成长壮大却从不存主宰之心。
但事与愿违的是,老子的思想却没有被世人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人的作为恰恰与之相反。我常常觉得,老子在《道德经》中的思想,作为一种哲学观点是科学的,但唯一不足的是不接地气,他老人家把没有生命和情感的天地之道引申到人道,作为人类活动、尤其是注重“仁义理智信”的中国人的社会管理和人际交往的信条,这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接受了,这也就是《道德经》过于玄幻、过于虚空的主要原因了。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尽管人们做不到,或者不能完全做到,但却给人们制定了一个行为准则,只要人们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一定能够处理好同子女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进而获得一个和谐的人际环境、平衡的心理状态,达到身心健康,善人利己的目的。
中国人历来讲究孝道,喜欢将自己的子女当作私有财产,认为自己生养的孩子,尤其在其尚未成年的时候,自己有权决定孩子的一切,孩子也必须对自己言听计从,唯命是从,一旦出现违背就会大动肝火,甚至拳脚相加。在古代社会则更甚,父母甚至掌握着孩子生*予夺之权,对个别他们认为忤逆的孩子,不管年龄多大,也不管孩子是否已经成家立业,就可以动用家法,甚至可以致死而不受法律制裁。
时代发展到今天,孩子的独立意识相对增强,他们接受外部信息和知识的能力也大大增强,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往往具有叛逆心理,尤其是处于中学阶段的青年,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发生性格和人格上的变化,一旦管理不善就会染上诸如网瘾网恋、打架斗殴的坏毛病,甚至吸毒犯罪,走上危险的道路。在这个时候,很多家长还是会把孩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对待,实施简单粗暴的体罚措施,而从不把孩子当作有思想的个体来对待,根本不会从心理深处同孩子进行深入的沟通。这样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孩子表面上屈从,内心却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做出更加危险的事来,甚至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陷入不归之深渊。这些家长的行为就是没有理解老子“生而不有”的思想内涵,片面地认为“生而私有”,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绝非少数。
还有一些老人,在自己的子女已经成家立业,独立生活了,还是沿用过去的老思想、老观念,孩子小时自己打骂习惯了,当孩子已经为人父母后一旦不如自己意愿仍旧动辄发火。如果孩子孝顺还好,一旦孩子不孝顺,必然会引发两代人的冲突。社会上很多老年父母同子女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赡养争端大多由此引起,很多情况下也不能完全怪儿女不好,有时也是老年父母思想解放不够,违背了“生而不有”思想造成的恶果。
开篇我举的那个事例中老郑的烦恼就是因此而生的。
清代文化大儒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他在里边有一句话叫做“施惠勿念,受恩莫忘”,说的是对别人施加恩惠不要总是念念不忘,而对于别人施于自己的恩惠则应该铭记在心。朱柏庐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对老子“为而不恃”思想的最好诠释。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聚合的整体,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朋友之间随时都会发生互相帮助,互相拾遗补缺的关系。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上,一旦为别人施以援手,做了有惠于人的事,一定不能总是念念不忘,老想着对方对自己有所回报。更不能因为受惠者没有及时回报自己,或者对方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恩惠放在心上就会心存不满,甚至报复心理,那样好事就会成为坏事,甚至自己出了力又不讨好,反目成仇。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是比比皆是,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就是没有按照老子“为而不恃”的要求处理施恩与图报的关系。
所以,生活或工作上,自己为别人做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做过了也就过去了,切不可自己挂在以上,而成为一种思想负担。而当受惠者对自己的帮助念念不忘时,反而应该泰然处之,淡然面对。
本篇开首讲到的老刘的问题就出在违背了老子“为而不恃”的思想上。
在现代社会的人际交往中,很多人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一旦帮助别人成就了一件事情,就会对这件事指手划脚,要求那个人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否则就会不高兴。比如,一个人资助了一个贫困生上了大学,就会认为有恩于人而希望这个学生事事都得按自己的指令择业、甚至择偶,生活中的事必须经常向其汇报,否则就认为那个孩子忘恩负义,甚至口诛笔伐,前一段时间网上热炒的电影明星资助大学生后反目成仇的故事不知是否与此有关。再比如,一个人在工作上对年轻人有帮助,在其成长过程中有过提携之恩,于是就感觉这个年轻人应该时时对他感恩戴德,对于他的今后事业发展之路就会不自觉地指指点点,期望按照自己为他设计的路子走,否则就会感到失落,甚至心存不满。这也是很多人感到烦恼的原因。
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人生大智慧,是无为思想的具体体现。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实际做起来就很难,有时是不自觉的违背这种思想,导致的后果就是自寻烦恼。所以,人生在世,无论是为人父母处理同子女的关系,还是为人尊长处理与下级小辈的关系,抑或是为人亲朋处理邻里同事之间的关系,都要力求做到“施惠勿念,受恩莫忘”,人际关系自然就会和谐,身心健康自然就会伴随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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