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煞风景”是一个成语,通常用来形容某种行为或事物破坏了原本美好的景色或氛围,让原本愉快的心情变得不愉快。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是“天上的煞星破坏了风景”,比喻某种不和谐的因素破坏了原本美好的局面。
在日常生活中,这个成语常常被用来形容一些不合时宜的行为,比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等。这些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心情和体验,破坏原本美好的环境和氛围。
此外,“天煞风景”还可以用来形容一些文艺作品中的情节或人物形象,比如在一部浪漫的爱情电影中,突然插入一段悲伤的情节,就会让人感到“天煞风景”。
总之,“天煞风景”是一个具有描述性和贬义含义的成语,通常用来批评那些破坏美好局面、影响他人心情的行为或事物。
煞风景的意思是败坏美好的精致。现在也用来比喻不合时宜的事情,败坏性质。词语出自唐李商隐的《李义山杂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