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系 阅读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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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角色扮演诸神黎明更新时间:2024-06-21

退行”。这是弗洛伊德提出的,意思是当一个人在高等级挑战中遭遇难以忍受的挫败时,就可能会出现倒退。也就是说,心灵状态退到更原始的阶段,用更原始阶段时曾经获得的满足方式来满足和安抚自己。

弗洛伊德一个广为人知的理论是人格发展阶段论,他认为一个人的心理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口欲期、肛欲期、俄狄浦斯期、潜伏期和生殖期。分别对应的年龄阶段是1岁前、1—3岁、3—4岁、6—12岁、12—18岁。

心理学是不容易量化的学科,但凡涉及这种发展阶段论,你都可以这样去理解:这是大概的描述,并不是非常精确的表达。

既然人格发展是分阶段的,那所谓退行就是本来心灵发展到了高阶段,却突然退行到了早期的阶段。

最常出现的退行,是退行到口欲中。例如,我刚刚在写作时,突然感到有点烦躁,转身去冰箱里拿了点水果吃。这就是我在写作时受阻,于是去寻求口欲的满足。

“退行”这个概念可以继续延伸,例如一个女孩接连遭遇各种挫败后,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长时间躺在床上,并且希望妈妈陪在身边,同时要求房间保持黑暗。可以说,她这是退行到了子宫里,寻求在妈妈肚子里那种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发愁的状态。

向全能感退行,就是一个人遭遇挫败后,突然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像有了神、佛、魔般的恐怖力量。

不知道你对杨广的直观了解是什么。张宏杰说:“杨广是古往今来被历史学家侮辱和损害的人中最严重的一个。”在一些历史学家眼里,他简直可以列为“古今恶人榜第一名”,身上集中了人类所能有的全部邪恶品质,也犯下了人类能犯下的所有罪行,没什么优点。

在民间传说中,杨广的形象更糟糕。他昏庸无道,当了皇帝后就一直在深宫里沉溺于女色。最令人不齿的是他在父亲隋文帝病危时奸淫父亲的宠妃,后又*死父亲。

然而,杨广实际上是一位极有追求的帝王。他的梦想是“千古一帝”,就是想做皇帝中的第一名。隋朝崇拜秦始皇、汉武帝和光武帝,而他不仅想超越他们,还希望他一个人的光彩要盖过他们三个人的总和。

这只是一个自大狂的幻梦吗?并不是,或者说,不全是。如果杨广在他即位后第五年去世的话,他这个梦想基本上算是实现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看看杨广的一生吧。

杨广是隋朝开国皇帝隋文帝杨坚的第二个儿子,天资聪颖,才华绝伦,容貌极佳,有心机,有耐心。在他的谋划下,他取代了哥哥杨勇的太子位。后在36岁时,隋文帝去世,他顺利即位。

即位前,他就已经展现出了超凡的统治力。他率50万大军灭了陈国,正式结束了南北朝长期割据状态。此后,他做了10年的江南总管,把江南治理得极好,赢得天下人的普遍赞誉。

即位前,杨广就如何管理国家进行了无数推演。即位后,他立即启动了他一个个宏伟的计划。

1.刚即位三个月,宣布要营建东都洛阳,并召集数十万名民工,先围着洛阳修建了一条总长上千里的护城河。

2.他的年号“大业”,大业第二年,征召数百万名民工到洛阳工地。

3.洛阳工地开工后没几天,他宣布开凿大运河,为此又征召上百万名民工。

4.不久,他宣布造万艘巨船,为他的南巡做准备。

这些工程,每一项都震古烁今,可杨广两年内就都推出了。这有明显的躁狂症状,好在隋文帝留下的家底殷实,大隋朝能支撑这些庞大的计划。

除了这些工程,杨广的躁狂还表现在,他像是热爱上了演讲,常常召集大臣们开会,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政治构想。

以上这些事情,杨广在宫殿里就可以完成,可他并不甘于待在深宫,他非常热爱外出。同时,他绝对是一位工作狂。张宏杰认为,他可以列入“中国皇帝勤政排行榜”的榜单,甚至是第一名。

例如南巡后,他又率50万大军出塞,向北方游牧民族炫耀武力。他热爱旅游,喜欢去帝国边陲,曾率十几万大军穿越海拔四千米的祁连山的山谷。

杨广的这些做法和中国传统文化背道而驰。儒家认为,皇帝应该“寡欲少动”,可杨广*满满,想法极多,动静不断。儒家文化是相对内向、封闭的,可杨广热情、开放。儒学家们因此担心,皇帝的*是危险的火种,可能会烧毁王朝的前途。

他的*也的确变得越来越无边无际,他对极致与完美的追求,延伸到了各种细节中。没有几十道山珍海味,就不叫吃饭;没有遮蔽天日的宫殿,他就没法玩;没有几十万的军队跟从,就不叫出巡……

他越是能实现全能自恋得以满足的感觉,帝国的百姓就越不堪重负。他的这些伟大梦想,都有赖于一层层官员们对民众日益加码的剥削和奴役,每一个伟大的工程中都有一批批民工死亡。

但帝国的底子真厚实,杨广的运气也真好。连续几年,农业大丰收,工程也进展神速。大业五年,是正好40岁的杨广的收获之年。

辉煌灿烂的洛阳城建成了,他命名为东京。

国家图书馆藏书达37万卷,是历代之最。

科举制正式确立。

军事上,北方强敌吐谷浑被灭。

经济上,杨广多次减免税负,可财富仍滚滚而来,人口也高速增长,各方面指标远超后世唐太宗的贞观之治。

如果就此罢手,不敢说是“千古一帝”,但他至少可以比肩那少数几个伟大的帝王了。

可是,就在这一年,他宣布要征伐高句丽。

大业八年,准备得无比充分的大隋军出发了,还是皇帝亲征。军队人数达113万,绵延达1040里,到处是色彩鲜艳的旗帜和军乐队,而且每一军都设了受降官……

杨广做了最充足的准备,在他的想象中,小小的高句丽会不战而降,事情就像他当年以碾压之势灭掉陈国一样简单。他为胜利做了充足的准备,可他完全没想过如果失败了呢?

他不想这件事也有道理,从未失手的隋大帝已晋级为神,神怎么会失败呢?

可大隋军就是败了。

这一下打蒙了杨广,但半个月后,他重新振作起来,宣布明年他要二次征伐高句丽。要做的准备,比这次更充分。

大隋朝的劲儿,就这样被用光了。先是不堪重负的农民纷纷起义,等他第二次征伐高句丽即将成功时,贵族也开始造反。他不得已在最后一刻撤军。

但紧接着,他又发动了三征高句丽……

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按说,杨广也算是英明睿智,那他是怎么了,怎么就不能用现实的态度面对第一次征伐高句丽失败的事,及时做调整呢?

张宏杰给出了很有说服力的解释。他说,杨广的目标是成为千古一帝,征伐高句丽的失败直接灭了这个梦想。如果杨广及时调整,那么即便第三次征伐失败,他仍然有很大的可能性保住江山,但这不是他的目标啊。有一本著名的作品《沉思录》,因此被誉为“哲学皇帝”。这位皇帝特地雇了一个人,让这个人跟随在自己身边,不断对自己说:

“你只是一个人。”

古罗马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一句哲言:

“人生如赴宴,举止须从容。”

爱比克泰德原本是古罗马贵族的奴隶,他身体孱弱,一条腿残疾。可能是小儿麻痹症,也可能是曾经被主人虐待所导致的,但他从不怨天尤人。他一生清贫,长期居住在一个小屋里,仅一张床、一张席、一盏灯,房门从不上锁。

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自认为是爱比克泰德的学生。他以老师为榜样,定义了何为“斯多葛主义者”:

他即便患有疾病,身处险境,奄奄一息,流放异地,恶语缠身,却仍然感到幸福。他渴望与神同心,从不怨天尤人,从不感到失望,从不会反对神的旨意,从不会感到愤怒和嫉妒。

要想获得幸福与自由,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一些事情我们自己能控制,另一些则不能。只有正视这个基本原则,并学会区分什么是你能控制的、什么是你不能控制的,才可能拥有内在的幸福与外在的效率。

如果一个人在力所能及、不受阻碍的范围内寻找他的“好”、他的最高利益,他将获得自由、安宁、幸福、平安、高尚与虔诚。他会为万事万物的成就而感恩于神,不会对任何事情吹毛求疵。

任何时候,我们都有选择的空间。任何时候,你都可以选择你的行为,朝向你认为“好”的方向。哪怕是赴死,也可以选择从容、优雅一些。

《坐天下》一书,其中也讲到了王莽这位奇特的皇帝。他先做道德家,做到圣人的份儿上,然后被民众、官员和知识分子联合推到了皇帝的宝座上,但当他想把一些道德标准往全社会强推时,就导致了灾难性后果。

不过这好像在说,王莽的初心很好,但整个社会其实没做好接受他的道德标准的准备。其实并非如此,当了皇帝后,王莽除了讲道德,其他太多方面简直是昏庸无智。用精神分析的术语讲,就好像他屏蔽了智商这个重要的自我功能。

太讲道德,人就容易屏蔽自己的智商。看王莽的故事时,我会有这种感觉。其实反观自己和周围的人也一样,不知你是否有同样的感觉。

不过,在追求成圣的道路上也有人全方位开挂,这个人就是明朝的传奇人物王阳明。在思想、军事、政治乃至权力斗争等方面,他都是顶级人物。

王阳明从小的志向就是做圣人。他被贬到贵州龙场时,在龙场一个石棺内闭关时悟道,深刻洞见到宋明理学中一直对立的“天理”和“人欲”其实是一回事,天理即人欲,人欲即天理,一切都是人心的演化,他由此提出“心学”。

“存天理,灭人欲。”宋明理学中的这句话,相信你一定听过。这句话给人的直观印象,很容易是得“灭”了你的*,遵循高标准的“天理”,就像在反对人的*似的。而宋明理学的支持者则说这种理解不对,因为在理学家的诠释中,他们强调的是不要放纵*。例如,你得吃饱,这是“天理”,而如果渴望吃得精美、奢侈,这就是“人欲”。如果放纵“人欲”,人就会陷入对*无穷无尽的追求中,而如果遵循“天理”,这就是合适的。

用心理学术语讲,吃饱是“需要”,对应的英文是need,而吃得精美,是“*”,对应的英文是desire。追求的是*时,一个重要的部分是心理赋义,这时很容易脱离现实的需要。例如,“需要”是你要吃一个馒头,而“*”就容易变成你想吃“世界上最好的馒头”,这一下就变得不同了。

讲到这儿,我们可以看到,“需要”对应的是现实性,而“*”对应的是想象——太容易陷入全能自恋级别的想象。

按说,宋明理学的解释很中庸、有道理,可“灭”这个字的确是一种极端的表达。

并且,在中国人的想象世界中,也会对这些灭掉了*的圣人赋予一种无所不能的想象。谁灭掉的*最多,谁就最厉害。例如,在金庸的小说《天龙八部》中,武功最厉害的就是少林寺中的扫地僧。小时候,我看武侠电视剧时,觉得常见到“天聋地哑”“枯荣大师”等称呼,这些灭掉了*甚至身体机能的人,都厉害得不得了。

影视剧《雍正王朝》把年羹尧设定为皇四子胤禛府里的包衣奴才,这其实是虚构的。年羹尧早年间在康熙朝的崛起,完全是靠他自己在学业上的卓越天分与勤勉。

年羹尧自幼开始读书,21岁中举人,22岁中进士。年羹尧如此的科举成绩,放在康熙朝而言,绝对称得上读书的天才。因为,在那时,哪怕是以博闻强记著称的张廷玉,也直到29岁才考中了进士,获得功名时的年纪比年羹尧获得功名时大了整整7岁。

因此,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22岁便中进士的年羹尧,可以说是当时官场中相当闪耀的一位青年才俊。而年羹尧的优秀,也很快就吸引了当时朝中一位重臣的关注,这个人就是前武英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时任内大臣的纳兰明珠。

明珠当时一眼就相中了年羹尧,还把年羹尧招为自己的孙女婿,明珠也就这样成了年羹尧的太岳丈。这里还要再多说一句,年羹尧娶了明珠的孙女,这个孙女的父亲也很有名,他就是康熙朝的著名词人纳兰性德。没错,那位写出过金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的纳兰性德,其实是年羹尧的岳父。

如此来看,初入官场的年羹尧,他拿到了梦幻般的开局:父亲年遐龄官居湖广巡抚,是一方封疆大吏;他的姻亲家族,又是赫赫有名的明珠家族;更关键的是,年羹尧自己不但科举成绩优秀,而且做事还勤勉扎实,他深得康熙喜爱,屡屡受到破格提拔,升官就跟坐火箭一样,这在年羹尧的履历上体现得非常明显。

年羹尧的履历:22岁中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25岁通过考试,升任翰林院检讨;30岁升任翰林院侍讲学士;31岁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刚过了而立之年的年羹尧,俨然当时炙手可热的政治新星。而就在年羹尧就任礼部侍郎的同一年,他还代表中央出使了朝鲜,又因为在外交事务中展示出了不俗的能力,在回京后不久,他就被康熙外派到四川任巡抚,负责整顿当地民政,成了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

直到年羹尧升任四川巡抚,他与皇四子胤禛,也就是未来的雍正帝,其实仍然没能建立任何政治关联。可很快,一件事情的发生,就让这两个人迅速走到了一起。康熙四十八年(1709),就在31岁的年羹尧就任四川巡抚的这一年,康熙大封皇子,皇四子胤禛就此被晋升为亲王

青海的罗卜藏丹津叛乱,要选派一位大将去镇压。按满洲惯例,逢大战必由皇室宗亲挂帅出征。但雍正刚即位,根基不稳,皇室宗亲包括老十四在内,多是夺嫡时的政敌。因此,在雍正看来,还是自己的大舅哥年羹尧,从军事能力到政治可靠度,都更为靠谱。于是,一番包装下,年羹尧就以外戚贵族的身份,拜大将军领兵出征。

年羹尧的业务能力绝对在线,打仗完全不是电视剧中演的那样一拖再拖。年羹尧十月拜将,当月便孤军进驻西宁,以自身为诱饵,指挥各地军队合围叛军。十二月,反包围完成,开始猛攻。转年二月,大军*到青海湖。三月,追击到柴达木盆地,彻底打爆罗卜藏丹津。只用了不到6个月的时间,年羹尧就荡平了青海。连当时清朝的官方颂文都说是:

成功之速,为史册所未有。

军事上的巨大成功,彻底稳住了雍正的皇位,46岁的年羹尧也被加封为一等公,在爵位这一块,算是封到顶了。这段时间,也是雍正和年羹尧的绝对蜜月期。雍正和年羹尧说的话,肉麻得无以复加。比如年羹尧孤守西宁时,雍正给奏章的朱批是:“好心疼!”(原话。)年羹尧胜利之后,雍正写的是:

我二人做个千古君臣知遇榜样,令天下后世钦慕流涎就是矣。

咱们君臣二人啊,那是千古的榜样,让后世人流着哈喇子羡慕去吧。另外还有什么“朕之恩人”之类的吹捧,暂不一一列举了。

雍正的四大改革政策——“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清补亏空”,田文镜都以雷霆手段迅速推展。

什么叫雷霆手段呢?

雍正刚即位时,国库空虚,源头就是地方各级官员的贪污和挪用公款。田文镜在河南时,一上任就发通知,凡是有亏空的各级官员,要么趁早补上,要么抓紧时间自首。这种通知放在过去肯定是不会有人搭理的,所以田文镜就把但凡能查到有亏空的官员全都抓到了省城,并迅速开始审问。至于具体的审问手段,大家可以自行想象。接着,他就总结陈词,你们这些官员都要回家进行资产拍卖,就是把祖宅卖了也得把欠朝廷的钱给补上。最后,田文镜在河南到任的第一年,就把河南府库的亏空补齐了。尽管河南官场早已骂声一片,但雍正却表示:嗯,干得漂亮。

再比如,推行“火耗归公”。所谓“火耗”,简单来说就是朝廷官方征收赋税银两,在把征收上来的百姓的碎银子用火烧铸成银锭的过程中会有损耗,于是,各级官员就借口再多收百姓一笔钱,称为“火耗”。之前,各地官员完全按自己的意思去拟定火耗的数额,随意盘剥百姓。而田文镜,他再次力行了雍正的意志。他先以省政府的名义向河南各级政府明确了火耗的税率,任何人不能随意加派;之后,又将火耗收归省管,进行公用分配。这一系列动作就是“火耗归公”。尽管河南官场再次骂声一片,但田文镜还是凭靠自己的威权,把这棘手的差事给办成了。雍正会心一笑,再一次表示:嗯,干得漂亮。

不仅是对官场同僚,对地主士绅,田文镜也采取了一系列硬手段。在“摊丁入亩”的推进上,还是老套路:明确按土地征收人丁费,先清查士绅的实际使用田地数量和登记在册的税收田地数量是否匹配;然后发布通知,隐匿田地者早早自首,坦白从宽,凡是抗拒、隐瞒不报的地主士绅,或者从中包庇的官员,只要查到了,就通通抓起来。不到一年,田文镜就查出了隐匿的田地2500余顷。

事到如今,田文镜已经把河南上下的官员、地主,全得罪了个遍。但田文镜仍旧挺着一把老骨头,强硬地给河南的地主科普了一下什么叫“官绅一体当差”。河南自古处在黄河中下游,河患严重,需要修河堤。照惯例,这种苦活只能是老百姓来干,地主旁观就行了。但“官绅一体当差”的意思就是,地主家也得出人,全都下到泥里当河工去。政令一出,河南上下,从官员到地主,全都炸了锅。但田文镜亲自下场督工,不仅让工程顺利推进,且这一次的黄河堤坝还修得相当好,汛情来临,当地百姓的生活几乎未受影响,当年秋收时,还迎来了大丰收。

得知消息后,雍正的内心相当激动,在内阁和中央各部大臣面前,他难掩喜悦。你们经常有人说朕的新政有问题,那这次河南改革的效果怎么样?还有说朕用人有问题的,你们看看,田文镜干得怎么样?最后,雍正还自问自答了一番,称赞田文镜道:

整饬河工,堤岸坚固,河汛安澜,年岁丰稔;绅袊畏法,正巳率属,地方宁谧,而每事秉公洁己,谢绝私交,实为巡抚中之第一

雍正用人,常常不拘一格。李卫的办事风格,正是雍正手下诸多臣子中最具江湖气的。李卫没有功名,雍正却让他先后出任了浙江与直隶两省的总督。在李卫任职期间,这两地的经济开发与社会治安均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可以说,雍正对李卫的重用,是他在调教官员时所创造的又一经典案例。

李卫在具体的行政层面,很多时候他也都是顶着压力实心办事的。比如在浙江巡抚的任上,至少有两件事,李卫做的都是对底层百姓有好处的。

第一件事,推行“摊丁入亩”。

其实我们很清楚,所有改革的本质都是治理方式的重新改变与利益资源的重新分配。“摊丁入亩”说到底,就是消除人头税,增加土地税。推行它所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地多人少的大地主反对,而地少人多的小地主和底层农户支持。

在李卫之前,上一任浙江巡抚佟佳·法海

也想过推行摊丁入亩,但遭到了地主士绅围攻巡抚衙门的示威,没能推行下去。究其原因,就是法海太过怯懦,被吓到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法海是隆科多的堂兄,属于佟佳氏家族,他和浙江出身的官员往来很多,所以在面对浙江士绅时,顾虑也就多了。

官场中的关系向来盘根错节,本就复杂,而一旦改革者自己的利益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那改革必然失败。

可李卫在接任浙江巡抚后显然是没这个顾虑的,因为他的头上只有两朵云:一朵是皇帝雍正,一朵是怡亲王允祥。

李卫在浙江着手推行“摊丁入亩”之后,地主士绅别说要闹到省政府了,光是到钱塘的县政府去闹事,就全被李卫下令抓了。*鸡儆猴,扫清障碍。最后,李卫非常迅速地就成功推行了“摊丁入亩”的新政策,既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压力,又缓解了底层民众的纳税压力。

在浙江的利民领域,他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开发玉环岛。

自康熙末年起,浙江的人地矛盾愈发尖锐。人多地少,粮食不够吃。在浙江临海的地方,有一座方圆700多里的玉环岛,虽然可以种地,但却没人开发。按照前任闽浙总督满保

的说法,他不开发的理由有两个:一是玉环岛临海,军事上有防范海盗抢劫的压力;二是玉环岛缺乏基础设施。

我们当然都清楚,这两个理由不过都是搪塞。不开发的本质原因仍旧是当地官员懒政,他们想的是即便粮食出问题,老百姓吃不饱,那就再苦一苦百姓好了,回头找朝廷赈灾,还能再赚一笔。可李卫上任后立刻就去啃了玉环岛这块硬骨头,他写了一整套开发方案,上奏雍正。简单总结,就是三步走:修筑防御工事,派兵上岛;就近招募愿意开荒的农夫;派文官负责收税。

雍正在见到奏折后,甚是激动,便直接批复:

好事,好事,此等是览而不嘉悦者,除非是獃(呆)皇帝也。好的,好的,如此方不愧封疆之任。

只有傻子皇帝才会不同意这个方案呢!可雍正自己也清楚,这件事的难处不是决策,而是执行。

李卫亲自登岛,从周边的县级人事安排开始指挥,不但开发出了10万余亩农田,还把玉环岛建成了浙江的海防堡垒,另外,玉环岛每年还为国库增加了2.5万石粮食的稳定税收。直到今天,玉环岛都是浙江省的第二大岛。

但勤政的代价就是李卫铁打的身体也熬不住了,他曾经病重到咳血,雍正心疼得从京城直接送药过去,并安抚道:

闻汝因过劳吐血,此则大谬。嗣后慎勿复尔。诸凡量力而为,不可勉强。

工作是国家的,身体是自己的,你不要逞强,凡事量力而为。

与此同时,自幼习武的李卫除了改革新政、搞经济建设,他还肃清了浙江的土匪,保民安定。

雍正在执政后曾提拔过很多官员,其中提拔速度最快的人就是鄂尔泰。雍正在自己即位不到一年的情况下,就将鄂尔泰由从五品的内务府员外郎,连升六级,提拔成了从二品的江苏布政使。雍正这番知遇之恩,也自然换来了鄂尔泰的涌泉相报。雍正朝最大的地方改革政策之一“改土归流”,便是由鄂尔泰主持完成的。可以说,雍正在年羹尧身上没能打造的“千古君臣”新榜样,在鄂尔泰身上,总算是得到了完美的实现

康熙六十一年年底,鄂尔泰被雍正任命为云南乡试的副主考。一般情况下,乡试副主考应该是翰林或者进士出身,而鄂尔泰能以举人出身的内务府员外郎的身份去担当重任,这很明显就是一次特殊任用。而更令人震惊的是,鄂尔泰在云南的招生工作刚结束,人还没回京,雍正元年(1723)的三月,第二道圣旨就到了:

擢内务府员外郎鄂尔泰为江南江苏布政使司布政使。(《清世宗实录》卷五,雍正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这一年的鄂尔泰44岁,他直接由一个从五品的内务府员外郎,连升六级,成了一个从二品的江苏布政使,主管一省的行政与财政,算得上名副其实的一方大吏了。

关于鄂尔泰这次的超级升迁,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在执政初期,雍正他缺乏可靠的政治班底。雍正当皇子的时候,比起受满朝拥戴的老八,他在朝堂上几乎无人问津,始终是以“孤臣”自居的。以至于他继位后,除了怡亲王允祥之外,几乎无人可用,他必须要拉拢、培养一批自己的人才行。

二、雍正在培养官员时,始终都有两条标准。第一,这个人必须在康熙朝处于低谷,这样雍正重用他时,知遇之恩的效果才明显;第二,这个人最好是非科举出身,这样他才会更倚仗皇帝的信任,而不是结党的同僚,并且在日后雍正的改革触及乡绅利益时,用起来也更方便。如此一来,举人出身、长期处于低谷的鄂尔泰,几乎完美符合了雍正的用人标准。

三、鄂尔泰是一个满洲人。雍正即位后,内用张廷玉,外用年羹尧,在雍正元年,全国18个省的巡抚,有16位都是汉人。因此,哪怕只是单纯为了平复满洲贵族的情绪,雍正都有必要专门重用一名满人。鄂尔泰是满洲人,道德品格过硬,政治关系简单,没有任何权贵背景。在雍正眼里,鄂尔泰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提拔对象。而对雍正而言,现在唯一的悬念就是:鄂尔泰的个人能力到底怎么样?他到底能不能担得起自己的信任?而就任江苏布政使这个职位,就是雍正给鄂尔泰出的第一道考题。

接着,我们再站到鄂尔泰的角度去看看这次超级跃升。鄂尔泰6岁能背四书五经,20岁中举人,最后却当了16年的宫廷侍卫,即便转岗到内务府,也只是微末小吏,被人呼来唤去。如今,他终于有机会主政一方时,我们其实很难想象,44岁的鄂尔泰此时的内心会是多么五味杂陈。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他一定是有着强烈的报恩心态的:他既要对得起死去的父亲,也要对得起自己多年读的圣贤书,更要对得起眼前这位赏识自己的雍正皇帝。要知道,鄂尔泰到了江苏之后,是发表过一段政治宣言的,那段话即使放到今天来看,仍旧颇具借鉴意义。

在杂文《战士和苍蝇》中,鲁迅有这样一段经典的描绘:

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见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

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

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

鲁迅这段文字非常有说服力,只怕会让很多人引以为戒,提醒自己宁愿做有缺点的战士,也别做只会挑剔、嗡嗡叫的苍蝇。

嫉恨,对应的英文词是envy。精神分析大家、客体关系理论的集大成者梅兰妮·克莱因对envy进行过深刻的探讨。国内学术界一般把envy翻译成“嫉羡”,此前我也一直使用这个术语,但我逐渐认为“嫉恨”一词,就是对envy的精准表达。

我们常说“羡慕嫉妒恨”,这可以拆成“羡慕”“嫉妒”“嫉恨”这样三个词,并且它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羡慕的意思是,我承认你的好东西是你的,我也想要,但并不想抢你的。所以,羡慕的同时还是有一个基本的边界意识,知道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

嫉妒就严重很多。嫉妒的意思是,你的好东西衬托了我的匮乏、自卑和虚弱,我想夺走你的好东西。

“贪婪”“羡慕”“嫉妒”,这些词听上去够阴暗了,但它们还不是最糟糕的,因为它们都还有基本的信心在——我相信我还是可以占据一些好东西的。

相比之下,嫉恨就严重很多,它有了一个质的变化——我不相信我可以占据好东西、拥有好的品质。

概括一下,嫉恨心理有这样五部曲。

1.我不相信好东西会属于我。

2.看见别人有好东西我想抢。

3.但抢了还是不相信它能属于我。

4.我干脆毁了好东西,而且摧毁时有强烈的快感:这个折磨我、引诱我、削弱我的自恋感的好东西,就这样被我给*了。哈哈,所以是我可以控制你,而不是你能控制我。

5.最严重时,干脆同归于尽。好东西、创造好东西的你,和我一同毁于这股嫉恨之火中。

一个观点:人类最本质的需求是被看见。

例如,我最喜爱的诗人鲁米一再说,世间万事万物互为镜子,例如下面这段诗句:

每一秒钟,他都会对着镜子鞠躬。

如果有一秒钟,他能从镜子中看出

里面有什么,

那他将会爆炸。

他的想象,他的所有知识,乃至他自己,

都将消失。他将会新生。

这几句诗有着深刻的意思。在我的理解中,它是在说一个人和整个世界都是互为镜子的。这个意思太深邃,在此不再展开论述,而“人类最本质的需求是被看见”这句话还可以有一些非常普通、非常生活化的表达。

例如,没有人能真正守住一个秘密。因为,既然最本质的需求是被看见,那么,如果一个秘密只属于我自己,就意味着它彻底不被看见了。这违反了“最本质的需求”,所以人做不到。

你究竟能独自保住任何一个秘密吗?

答案是:不能!我经过长长的反思后,发现我几乎所有隐秘的事都至少与一个人分享过,而那些最隐秘的事情,即便还没有和谁分享,我却常有遏制不住的冲动,想说给某个特定的人或随便哪个人听。

一切都是关系,关系就是一切。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放到一个关系中去理解,没有所谓的“绝对孤独”这回事。

我们常说“享受孤独”,但这永远只是一个片段。有时,我们会在孤独中沉思,在孤独中汲取力量,在孤独中成长,但最后,我们必然会渴望将自己在孤独中所获得的一切说给别人听。

电影《花样年华》中,周慕云一直对他与苏丽珍的婚外情守口如瓶,但最终他还是将这个故事倾诉给了吴哥窟的一个树洞。

或许,倾诉是人类的一个根本特质。

因而,听故事者一直是人类的一个特殊职业,可以说神父、巫师乃至现在的心理医生都是靠人类的倾诉本能维生的。

不过,越想倾诉,越渴望倾听自己倾诉的人保密。

小说《牛虻》中,那个把牛虻倾诉出的革命秘密告诉政府的神父便成了被唾弃的对象,而保密也成了心理医生最重要的职业道德。

然而,大多数心理医生都有感觉,当心中郁积了太多秘密后,就会涌动着一种特殊的烦躁。这时,心理学界惯常的说法是“职业枯竭”。对于心理医生的这种“职业枯竭”,比较容易的理解是,心理医生心中有了太多的心理“垃圾”,这严重影响了他们内心的和谐。

但是,在真正深通人性的心理医生那里,或许是不存在什么“垃圾”的。因而,“职业枯竭”更本质的道理或许是,即便心理医生也做不到绝对保密,他必须把他所听到的故事至少找一个人倾诉。

所以,心理医生会有自己的心理医生,也会有水平更高的导师专门给自己督导。至于那些水平最高、声誉最隆的导师,其实也会通过授课、写书等途径,将自己心中隐藏的秘密提炼、升华后再巧妙地诉说出去。

你也可以问问自己,你曾独自保住过任何一个秘密吗?

人类最本质的需求是被看见,这句话还可以引出这样一个观点:我渴望我的痛苦被你看见,可你就是看不见,于是我把我的痛苦放大N倍,这样你就可以看见了吧!

不要小看这些看起来很平常的做法。实际上,在婴幼儿时期,吃喝拉撒睡玩能被满足已非常不易,婴幼儿自己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必须得到抚养者的良好照顾才行。即便抚养者意识上很愿意照顾好孩子,这里还是有一个难题——婴幼儿的语言能力很差,而婴儿几乎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所以太多抚养者不知道孩子在要什么,即便很想去照顾他们也做不到。

然而,当这一点能做到时,婴幼儿就会第一次形成掌控感。

焦虑和掌控感是一对矛盾。从深处讲,所有的焦虑都是死亡焦虑。比如疫情期间我们如此焦虑,就是担心疫情带来的死亡和破坏波及自己。掌控感则是自己的各种生命动力基本都伸展出来,这些动力可以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可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成年人可以照顾好自己,从而获得对日常生活的掌控感;婴幼儿则需要抚养者的照顾。从这一点上看,成年人有巨大的优势。

但是,与成年人相比,婴幼儿其实也有他们的一个巨大优势。在通过抚养者的照顾实现对生活的基本掌控时,婴幼儿也可以借此实现对抚养者的依恋。

“依恋”这个词,我也不想给出学术性的定义,因为我觉得它一目了然。相信大家也对依恋有了不少了解。

一个人会在童年时形成自己的依恋模式,这个模式会延伸到成年,特别会体现在一个人的情感关系中。

儿童的依恋模式分为四种:安全型依恋、回避型依恋、矛盾型依恋和紊乱型依恋。

想象一下,幼儿园放学了,妈妈们去接孩子,你会观察到孩子的三种反应模式:

一看到妈妈,就会放下手里的事情开心地跑过去,扑在妈妈怀里,毫无顾虑地、热情地抱住妈妈。这是安全型依恋;

看到妈妈后,继续做自己手里的事情,对妈妈有点冷漠。这是回避型依恋;

看到妈妈时,表现得有些矛盾,一会儿偷偷看看妈妈,一会儿又继续做自己的事情。这是矛盾型依恋。

所谓紊乱型依恋,就是孩子没形成稳定的依恋模式,会在三种依恋模式中无规律地换来换去。

就心理健康程度而言,自然是安全型依恋最好,紊乱型依恋最糟糕,回避型依恋和矛盾型依恋纵然有一定的问题,但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风格,可以让一个人的自我处在基本可控之中。

安全型依恋怎样才可以形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自己的动力能延伸到对方那里;

2.愿意在对方面前放下自恋,也就是愿意处于自恋的低位;

3.处在低位时不是因为被征服,而是因为信任对方是爱自己的,对自己是有基本善意的。

在婴幼儿时期,让孩子形成安全型依恋比较简单,只要抚养者能把孩子照顾好就可以了,但成年人就不同了。我们可以比较一下。

婴幼儿自己照顾不了自己,必须被照顾,所以他们天然地需要把动力伸展出去,不然就无法生存。

但是,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有能力照顾好自己,并且他还可以缩减自己的需求,压制自己的情感,把生命动力憋在自己的内在世界里,不伸展出去。

其次,婴幼儿纵然还处在严重的全能自恋中,觉得自己是神,但等他们具备基本正常的感知后,就会看到自己根本不是神,自己虚弱至极,这时自恋会受到巨大打击。但是他们会把全能自恋投射出去,将那个能把自己照顾好的抚养者,比如妈妈,视为全能的神。

如果这个神是善意的,那么人在善意的神面前低下头,处在自恋的低位,就不会有严重的羞耻感了。相反,如果这个神是恶意的、敌意的,就是在和自己玩权力游戏,并且一定要占据自恋的高位。那么,孩子也可以被征服,从而表现得愿意处在自恋的低位,但这是屈从,不会让孩子形成依恋,依恋是“我”主动、自愿地依靠“你”、信赖“你”。

到了成年人这儿,虽然成年人有了相对正常的自我感知,不容易处在严重的全能自恋中了,但成年人的自恋更难放下了,原因也显而易见——自己能照顾自己,那么我凭什么向你低头?

并且,如果一个成年人的内心世界中有太多黑暗,也很容易把这份黑暗投射出去,觉得外部世界是不可信任的,哪怕在最亲近的恋人或亲人之间,也觉得低头像是在向魔鬼认输,从而感觉到极度的羞耻。

有些人,即便在亲密关系中也要永远都是自己说了算,时时刻刻要抢占关系的制高点,于是,他们在亲密关系中也主要是在玩自恋维度的游戏。这样下去,也许终其一生都不知道情感为何物。

说到低头,如果你养宠物,很容易看到宠物是怎么用“低头”来表达依恋的。如果你养猫,猫过来找你亲近,它们一个常见的动作就是把头低下来去拱你,让你摸摸。

这么多年来,我的思考和认识越来越多,而在依恋这个问题上,也越来越返璞归真,又回到“照顾好彼此的需求”这么简单的事情上了。

对婴幼儿而言,当被养育者照顾得很好时,这不仅意味着物质性的需求得到满足,也借助这一点让他们感知到自己的各种动力可以伸展出去,并因此形成对养育者情感上的依恋。

在成年人的身上,一样可以借鉴这一点。在重要的关系中,不要鄙视自己和对方的物质性或生理性需求,试着去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对方,然后你们会看到,你们的精神性的情感关系,在这种物质性的彼此照顾中变得越来越深厚。

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在成年人的关系中,在彼此照顾需求这一点上得是相互的,如果变成一方照顾另一方,形成了一种稳定的风格,那就变成了圣母和巨婴的关系,很容易出问题。所以,你也得问问自己,在情感关系中,你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了吗?

还有,能表达依恋是构建情感关系的基本点,而被依恋也会带来满满的幸福感。很多人爱养宠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宠物在表达依恋上要比人类直接、自然很多。

焦虑,可以理解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挫败的担心。可是,我为什么老说焦虑都是死亡焦虑呢?

因为在绝对的全能自恋心理的支配下,一个人在自恋维度上的感知只有最高分和最低分这两个,要么完美,要么什么都不是。当一个人从自恋维度的最高位跌下来时,不知道自己会跌到什么样的低谷中。这时很容易感知为,那将是一个恐怖的无底深渊,而且深渊中有魔鬼、有死神要吞噬自己。

这样的解释也许看起来有点玄,那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人的全能自恋破碎时,就产生了全能暴怒,要么想彻底毁灭外界,要么转过来想毁灭自己,或者干脆毁灭一切。

这种时候,人很需要在一个可靠的关系中,由另一个人说:没事,挫败是可以发生的。

当然事情不会像这句话这么简单,因为人在全能暴怒的支配下,会产生强烈的情绪。这时,如果关系一直都在,那么一个人就会感知到,哪怕是非常强烈、可怕的情绪,实际上也是可以消解的,既没有摧毁“我”,也没有摧毁“你”。由此一来,这份情绪中的生命力也就得到了转化。

我试着从逻辑上把这件事讲深一点。

全能自恋是和孤独联系在一起的,当一个人绝对地陷入全能自恋时,他就是活在一元世界中,这时世界只能有一个中心——“我”。

挫败的产生,会让“我”感知到,有一个充满敌意力量的“他”出现了。可是世界只能是一元的,要么是“他”灭掉“我”,而成为这个唯一的中心;要么是“我”灭掉“他”,而继续是世界的中心。于是,一点挫败就会导致你死我活级别的冲突。

所以,焦虑背后都是死亡焦虑,也是这个意思。

任何关系,都至少是二元或三元的。意识上,正常人都知道世界上当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中心,但在体验上,很多人感知不到这一点。

这时关系的存续就很重要。当关系能“兜”住自己,其实就是——尽管我产生了如此暴烈的情绪,可是“你”仍然存在,“我”也仍然存在。于是,一个人就会感知到世界并非只有“我”,而是“你我并存”。

攻击性”这个词,这是精神分析的核心概念。常有人说这个词该换成“生命力”。在相当程度上,攻击性等同于生命力,当然,二者还是有所不同的。生命力更中性,而攻击性还是有偏黑暗一点的表达,但必须是这样的表达,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性。

攻击性表达时,需要经历两个阶段:

1.恐惧阶段。当自己弱小时,担心攻击性一表达就会被灭掉,于是会表现得很顺从,比如太懂事。

一个孩子早早就懂事了,可能意味着他惧怕做自己,惧怕表达他的攻击性,因为恐惧被灭掉。如果你懂事了一辈子,你必须得反思一下,也许根本上是因为你有点虚弱,你担心被灭掉,所以蜷缩着活着。

2.内疚阶段。当自己强大了,“我”基本上可以存在于这个世界了,这时就会担心表达攻击性会导致所爱的人受伤害,会因此产生内疚。为了避免内疚也不敢去表达。

精神分析大家克莱因对此有非凡的阐述,她有一句经典的表达是:

孩子需要这种感觉:母亲可以在他的攻击性中得以存活。

这句话我最初看到时,觉得实在难以理解,这太夸张了吧?!但在我做咨询和我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对这一点的认识越来越深,觉得的确是这样。

简单来说,就是当孩子表达攻击性时,他既没有被报复而引发恐惧,也没有伤害到母亲而引发内疚。

相反,他还看到他的攻击性被容纳了,同时产生了与母亲的联结,关系的深度还增加了。于是,攻击性被祝福了,由此变成人性化的生命力,或者叫活力。

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当然,也有不够理想的状态。例如,孩子的攻击性是带着一些破坏性的,但因为他一直赢,所以也获得了攻击性被允许的感觉。他们的攻击性具有反人性、反社会的性质,但其中不少人学会了复杂的手腕,而不是一味地表达攻击性。或者说,他们带着破坏性的攻击性的表达,是有利于自己的目的的,目的实现后就会停下来。

最糟糕的是恶性自恋。即,表达破坏性只是为了捍卫自恋,而没有任何现实意义上的好处。这时候,他们很容易去伤害别人,也因此难以拥有正常关系从而在社会上立足,容易一事无成。

作为成年人,如果你的攻击性一直处于严重压抑状态,那么一旦表达,不管你是否意识到,你的内在会容易同时体验到双重矛盾:

1.恐惧被报复,潜意识深处是担心被灭掉,即被*死;

2.担心伤害到别人,特别是所爱的人,这个“所爱”的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可以延伸为你一直“认同”的人和圈子。

成年人,如果能真切体验到他在表达自己的攻击性时既不必担心会被*死,也不必担心自己会*死所爱的人,也就是说——“我”存在,“你”也存在,“我”和“你”都在攻击性的表达和流动中得以幸存。不仅如此,这份流动还给彼此带来了愉悦,两个人的关系也由此加深。这样一来,一个成年人的攻击性也就得到了祝福。

不过我必须提醒一下,作为成年人,你不能把破坏性情绪变成强烈的破坏性行为。成年人和婴幼儿不同,婴幼儿力量太弱,所以不管情绪多暴烈,甚至就算发起了攻击性行为,也难以产生破坏性的结果。但是,成年人一旦把破坏性情绪变成破坏性行为,就很容易导致破坏性结果,于是事情就会变得不可收拾。

我之所以这样提醒,是因为很多人听到这样的逻辑,就很希望能在重要的关系中肆无忌惮地表达破坏性情绪和破坏性行为,而期待着对方能在这种时候容纳自己,这很容易导致破坏性的结果。

一切都是一切的隐喻。我喜欢这个说法,我认为可以这样来理解:对于每个人而言,一个人的内在世界就是“我”,而整个外在世界就是“你”,每个人都在去感知“我”和“你”的关系是怎样的。

这是一个很大的说法,而更具体的则是一个又一个的二元关系。在这些由两个人组成的关系中,人会去渴求这样一个基本感觉:“我”攻击性的表达,增强了关系的联结,还给“你”带来了愉悦。例如,性爱就是这样一种表达。

如果婴幼儿时期没有达成依恋,成年后再去实现这一点并不容易。太多活在一元世界中的人会觉得,要么得在关系中不管“你”,要么得在关系中牺牲“我”,总之,“你”“我”的意志不能并存。当你这样想时,就是因为你的心灵卡在一元世界中,所以你的思考和感知也都是一元世界的逻辑。

很多人有严重的考试焦虑,如果你深入了解就会发现,有过度考试焦虑的人常常承载了别人的焦虑,如父母的焦虑。

当父母向孩子传递了太多焦虑,不管他们意识上的想法是什么,都意味着亲子关系存在一定程度的倒置。本来应该是强大的人去容纳弱小的人的焦虑,但亲子关系的倒置意味着,父母作为强大的人,向孩子传递了太多焦虑,期待孩子去容纳、化解自己的焦虑。

我在很多方面也承载着父母的焦虑,不过在考试上,我历来都有“大心脏”,每逢重要考试,如小升初、中考和高考,我都是超水平发挥。因为在这件事上,我的父母没有向我传递任何焦虑

我在什么地方承载着父母的焦虑呢?主要就是孝道。他们本来是老好人,也绝对称得上孝顺,却招致来自我爷爷奶奶加上家族乃至村委会的力量的攻击和抹黑,说他们是不肖子孙。这带给他们巨大的创伤,是他们承载不了的焦虑。他们有意无意地把这份焦虑传递给我,而我算是为他们正了名——我干脆就把孝道从逻辑上给瓦解了。

过度的焦虑是有毒的焦虑。既然焦虑背后都是死亡焦虑,那过度的焦虑其实意味着这是危及了肉体生命或精神生命的“毒”,而好的关系中会有这样一个功能——去毒化。

即,你向我传递了一份高浓度毒性的焦虑,我接住了它,容纳并化解了一部分焦虑,然后还给你一份低浓度毒性的,甚至无毒的信息。

放到我的家庭中,被抹黑为不肖子孙这件事成了高浓度毒性的信息,超出了父母的承受能力,他们当年都有了严重的自*倾向。这份信息传到我这儿,而我解构了孝道,减轻了父母乃至整个家庭的毒性。

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的影响,他的著作《我与你》,可以说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书。

马丁·布伯说:关系才是世界的本质,而关系分两种——“我与你”和“我与它”。

当我把你视为完成目标的工具和对象时,不管这个目标听上去多好,这时的关系都是“我与它”;只有当我彻底放下对你的预期和期待,拿出我的全部本心时,才可能与你的本真相遇,这时的关系就是“我与你”。

这是我常使用的概括性说法,但在神学家马丁·布伯这里,“你”首先指的是上帝,而“它”可以视为“魔鬼”。当然《我与你》这本书中没有任何神秘主义的表达,所以这像是一种隐喻,一种哲理。

这个说法深入我心,我不断去认识这一点,并在后来喜欢说:“有基本善意的你”和“有基本敌意的它”。

在婴幼儿时期,当父母等抚养者被孩子感知为“有基本善意的你”时,孩子就可以放下控制了。因为当“我”控制不了局面时,还有“有基本善意的你”在掌控局面啊!

人们惧怕的是,当“我”控制不了局面时,是“有基本敌意的它”控制了局面,而且不仅打败了“我”,让我体验到羞耻感,还征服了“我”,把“我”带入充满敌意的黑暗世界。

一切都是一切的隐喻。比起无处不在的生死隐喻,“善意的你”与“恶意的它”这种善恶的隐喻,也许更为根本。

有人怕死,有人不怕死。对此,我喜欢的一个说法是,那些充分活出了自己的人,因为充分活过,所以死亡时不觉得有太多遗憾,因此可以坦然赴死。

考虑到善恶,则有了另一个理解。

肉体生命死亡之后,还有其他的旅程吗?这有点玄学了,但你会看到,心地真正善良的人不太怕死,而一生作恶多端的倒更想长生。

也许是因为心地善良的人内心光明,因此在体验上,会觉得自己死后也会坠入一片光明。相反,作恶多端的人内心黑暗,因此在体验上,会担心自己死后会坠入一片黑暗,还是自己不能掌控的黑暗,这太可怕了。

比起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人更期待——在“我”不能控制的边界之外,有一个善意的“你”在那里。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有人对家人那么糟糕,对外人却那么好?这有很多层面的原因。有权力因素,很多父母在外面憋屈着做人,很辛苦,回到家里对孩子就想为所欲为。此外,也渴望自己的负面能量能被接住,能在关系中构建联结。

当然,讲这一点时我也特别提醒,作为成年人,这个关系最好是相互的,不能总是一方肆无忌惮地释放攻击性,而另一方一直做容器,这样最终会发展到施虐和受虐的关系。

有些人是太过浓烈地表达爱恨,而关系还没发展到那一步,于是关系也会被强烈的能量给撑破。

相反,事情的另一面,也是更常见的一面是,一直活在孤独中的人,都不敢表达爱和恨了。

一个28岁的男青年恋爱了,这是他的初恋。为什么到这个年龄才第一次谈恋爱?

这位男士说,他大学宿舍的一个哥们儿爱上了一个女孩,追了两三年都没有结果,太惨了,他发誓不会让自己去经历这么悲惨的局面。

所谓悲惨的局面是什么?就是你表达了爱意,这是生命中最有分量的一份动力,但它竟然失败了,这会导致严重的羞耻感。

至于不敢表达恨意,是因为担心一旦表达恨意,就会伤害到自己所爱的人,引发内疚,因此要憋着恨意不表达。

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恋爱关系中,一方从来都不表达恨,这给另一方带来一种错觉,好像自己做什么都可以,结果就做得越来越过分,突然有一天,那个从来都不表达恨的人选择了结束关系,而且再也回不去了。

此外,你观察自己也许会发现,当一份重要的恨意产生后,你没有在关系中表达,你憋在了心里,接着会发现你们之间的情感联结变弱了。

依照比昂的这个说法,最好的活法是快意恩仇,敢爱敢恨,这样才能活得痛快淋漓。并且,虽然可能会有失败的关系,但一个人和这个世界的联结会变得深厚很多,而他的带着攻击性的原始生命力也因此可以得到转化。

我们不要把“快意恩仇”视为“爽”和“酷”,当这样想时,可能表达爱和恨最终都是为了增强自己的自恋。于是,经历很多只是增强了你自恋维度上的感知,而没有让你的心智在关系维度中展开。

有时候,事情也没那么“高大上”。例如,《母爱的羁绊》一书中讲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那些情绪化的、自恋的母亲是烦人的,家里的大多数冲突都是因她们而起的。然而,当她们去世或因为其他原因离开家后,孩子们会发现家里变得空落落的,而那个理性、温和、讲道理的父亲无法给这个家带来活力

在拖延症患者身上,你先是看到严重的拖延,但仔细了解后,你会发现,拖延症患者大多非常焦虑。他们的焦虑程度和他们的拖延程度成正比。

这样讲,看起来拖延和焦虑是他们的A和-A。不过,研究拖延症的学者对此有一个更严重的解释:拖延,是在对抗死亡。

前面我也讲过,也许所有焦虑背后都是死亡焦虑。那么,拖延症患者的死亡焦虑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接触的这些拖延症患者在描绘焦虑时,多人使用了“急切”这个词。

他们觉得像被急切给淹没了,他们是如此着急,通常对急切中的逻辑没有洞察。但是,在咨询中,当能慢下来探讨时,就会发现急切心理背后有这样一种逻辑:

自己内心像是有一个发令官和一个执行者。

发令官发出一个指令,执行者必须实现,而且得是完美实现,否则执行者就该死。

拖延症中的死亡焦虑,就是这么一种东西——内在的发令官,给内在的执行者发出的绝对化要求。

懂得全能自恋的四种基本变化后,你会立即看到这就是全能自恋四种变化的一个具体表现而已。

执行者得完美实现发令官的指令,这是全能自恋;

当不能实现时,发令官会产生全能暴怒;

当发令官恨不得执行者去死时,就意味着执行者遭遇了迫害;

一个人陷入严重的拖延状态,这像是彻底无助。

这个逻辑的原始状态放到婴儿身上是这样的:受全能自恋支配,婴儿期待自己一发出指令,世界即母亲,就要完美回应,这时他会得到满足,并觉得自己像神一样,否则就会产生暴怒,恨不得母亲去死。但不能直接去恨母亲,因为母亲死了,世界毁了,自己也就毁了。这种直接的毁灭欲会隐藏起来,化成一种弥散性的焦虑。这是原始的死亡焦虑,并且是婴儿自己发出的。

在我们社会中,太多家长对孩子持有这种逻辑,他们变成严苛甚至暴虐的发令官,希望孩子能立即完美实现自己的指令,否则就对孩子传递死亡焦虑。

不管是家庭的外在环境,还是婴儿的内心戏,只要心灵还严重停留在全能自恋水平,都会产生这种急切心理。

要产生心流的体验,需要满足八个基本条件,而攀岩这件事很容易满足这八个条件:

1.这件事是可以完成的。一般人会觉得徒手攀登酋长岩是疯狂的,也是不可能的,但对亚历克斯来说,这是有可能做到的;

2.必须全神贯注,不受干扰。在徒手攀岩中,这一点必须做到,否则就会付出巨大代价;

3.目标明确。你要徒手攀登上岩石的顶峰,这个目标太明确了;

4.有即时反馈。你是顺利地上了一步,还是遇到了挫败,这个反馈是立即就会发生的;

5.你感觉到不断深入,而且没有勉强自己的感觉。例如,亚历克斯通过60次的带着绳索的攀登和各种探索,对酋长岩越来越了解,对自己路线的了解也不断深入,细致到每一块石头,每一个裂缝,也包括光线和天气的变化。并且,这首先是他心甘情愿的选择。还有,在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勉强自己,比如,他中间尝试过一次徒手攀岩,但感觉不对,就放弃了;

6.有充满乐趣的体验,这让你觉得自己能自由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点不用多说了;

7.你会进入“忘我”状态。这一点亚历克斯深有体会,当心无旁骛时,也意味着浑然忘我;

8.时空感会发生变化。当他徒手攀岩时,作为旁观者会觉得每一秒都很煎熬,而亚历克斯却像是忘记了时间,一路非常顺畅,完美地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攀岩者为什么攀岩?亚历克斯为什么要徒手攀登酋长岩?追求心流体验是一个很好的回答。

对此,我还有一个自己的理解。

亚历克斯是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阿斯伯格综合征是自闭谱系的一类精神疾病,原来被视为自闭症,后来的学者把两者分开,可以视为比自闭症轻一些的孤独症。

关于自闭症和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成因,学术界一致认为是基因所致,但也总有一些声音认为这和养育有关。例如,亚历克斯的母亲说,自己的确不知道怎么更好地和孩子互动。

我们也可以不必理会成因,而试着去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我虽然不擅长诊断,也轻易不能下诊断,但必须得说,我怀疑我的几位来访者可能有阿斯伯格综合征,而自闭谱系中更轻一些的回避型人格障碍,我在咨询中就见多了。很可能因为我也有回避型人格的人格结构,所以会吸引类似的来访者。

孤独症患者会有一种感觉——关系太难了,他们处不好,所以不如把精力放到事情上。

用自恋维度和关系维度来解释,可以说他们的心灵缺乏在关系维度上的体验,这一方面严重没有展开,而他们对自恋维度就有深刻敏感的感知。

大学这一机制实际上是中世纪的发明”,

大学是一个社会最基础的当然也就是最重要的知识生产机制。我们就从源头分三步来解析大学这种知识生产机制:第一,买卖;第二,权力;第三,使命。

买卖

大学是一种知识生产机制,也就是说,比起小学、中学、蓝翔技校和新东方,大学虽然也传授知识,但更重要的是,它负责生产和制造知识。用现在的话来说,大学老师的基本任务是教学和科研,科研就是生产和制造知识。那蓝翔技校就不创造知识吗?开挖掘机的知识也是知识啊,蓝翔技校把工人师傅的高超技艺变成了可以分解和重复的训练规程。确实如此。但是,大学创造出来的知识更加抽象、覆盖面更广、涉及的问题更深。这里还不完全是技术和知识的差别,也不是知识存在贵贱高低之分,而是背后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差别。拿开挖掘机来说,工人师傅可能做到神乎其技,就像古代名将射箭可以百步穿杨,但怎么认识、理解、复制这些神乎其技呢?很可能他并不能想清楚,也不一定能讲清楚。负责教学研发的老师要把技术变得可教,就得把动作拆分,每一部分都给出要领,变成可理解、可执行的操作规程。就像我们军训的时候训练踢正步一样,一步正步要拆分成好几个动作,每个动作都有标准。每一个步骤都练得符合高标准、严要求,组合起来就像模像样了。

研发拆分方案就有点大学科研的味道了:知识,在能干不能说的工人师傅那里只是矿石;在高级的老师那里,则被提炼成黄金,变成了金砖的模样,它通常就是行业内的标准教科书或者教学大纲;在一般的老师那里,它才成了教科书、习题和教条,他们照猫画虎,从金砖上切一点下来交给学生,自己加以变通和发挥,成了金币、银币、铜币,知识就流通起来了。不过,大学里最高级的老师就像爱因斯坦或者罗尔斯,他们研究的对象不是生产生活中具体的技术,而是“宇宙是什么样的”或者“正义是什么样的”这样的大问题。

把世界拆分成若干环节的办法叫分析。分析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我们都接受了机械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是现代哲学家笛卡尔发明的。在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下,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钟表。世界上的所有物品或者事情,都像钟表,把它们拆开,各个齿轮搞清楚,再组装起来,严丝合缝,我们就掌握它们了

古人不相信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古人的世界里,射箭也好,骑马也好,烧制陶器也好,演奏乐器也好,世上的一切技艺都是通神的、通灵的。给师傅当学徒,叫修炼,不叫学习。因为不仅要学师傅的动作,更要学他的人品,后者才是通神、通灵的渠道。掌握知识必须走心,走脑是远远不够的。

大学就是要高屋建瓴地把所有知识变成走脑的事情,人的理性可以认识和驾驭世界,所有的神乎其技都是可以用讲道理的方式传授的,包括“宇宙是什么样的”和“正义是什么样的”。大学用理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整理和制造知识,不像师傅带徒弟那样充满了高度人格化和神秘主义的色彩。要实现这种理性化的知识生产和传授,在中世纪这个充满了神秘思维的时代其实有点蹊跷,有点歪打正着却又是命中注定:大学一开始是一个买卖知识的地方,买卖的对象是法学的知识,第一个大学就是以法学院闻名的博洛尼亚大学。

教授掌握法学知识,学生想买,学会了之后不仅可以当律师,而且可以成为教皇、皇帝、国王、公爵、伯爵的谋士和官僚。在中世纪学法律和现在一样,是挣钱和当官的好门路。不像做面包或者打铁器的小生意,把满腹经纶的法学知识“货与帝王家”是大买卖。在法学知识这种独特的商品面前,卖家不能要求买家跟自己有太多的人格依附或者神秘关系。学生买了,学会了,是要拿出去用的,不会留在教授身边服侍一辈子。也就是说,买卖关系打破了师傅把徒弟当传人这种传统的知识传承关系。买卖不能神秘,不能人格化,被卖的知识必须讲得明白,必须拿出去可以通用。法学知识恰好非常容易满足这种知识理性化、客观化的买卖要求,因为它本身就必须是理性化、客观化的知识。

结果有点蹊跷又在情理之中:第一个买卖法学知识的成熟市场成了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它一开始就是个法学院。据它自己说,它成立于1088年

博洛尼亚最著名的知识买卖发生在著名法学家伊尔内留斯和他的学生们之间。博洛尼亚地处意大利北部的交通要道,各方来此交易非常方便,于是伊尔内留斯在此讲学,买家云集。后来,这些买家要么把法学知识货与帝王家,成了布衣将相;要么开了分店卖给别人,成了著名法学教授。总之,博洛尼亚这个买卖法学知识的好市场名震四方,自然也就非常兴旺。

市场兴旺了,怎么管理这个大问题就来了。博洛尼亚的法学知识交易所是典型的买方市场,学校是由学生组织起来的,学生会定规矩,而且有权决定聘请什么样的教授,总之,学生治校。意大利、西班牙、法兰西南部的大学后来基本上都采用了博洛尼亚模式。法兰西中北部、德意志不一样,那里的大学反过来了,教授治校,教授团管理学校事务,定学校的规矩,尤其是决定谁可以当教授,教授占据了主动地位。中世纪大学的实质就是知识市场里的学生行会或者教授行会。

知识市场无论由学生行会主导还是由教授行会主导,都必须通过一个门槛才能成为大学,而这个门槛在中世纪就是特许状。特许状承认了大学的独立法人地位,有了它,大学可以有自己的章程、土地、财产等等,就不会因为人员的变动轻易地散伙,还能够得到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成为一个永续性组织。更重要的是,特许状可以抵抗政治势力对大学的干预,捍卫自己的立身之本——学术自由。从买卖的角度来看,学术自由就是知识领域的买卖自由。但是,所有的统治者对知识这种特殊商品都不放心,因为它涉及人心是怎么想的,那特许状怎么可能出现呢?我们就得继续往前看第二步,权力。

任何一种知识生产机制都涉及权力,因为知识就是权力。在普通商品生产的机制当中,老板有权决定做什么东西、卖多少钱,工人没有这种权力。知识生产机制当中的权力更加隐秘,因为它涉及各方政治势力对人心的争夺。教皇、皇帝、国王、城市、大学都在这块战场上为自己的权力而斗争。大学能够稳定地生产知识,是各方权力博弈达成某种平衡的结果。

我们来看看各方势力在知识生产领域中的表现。先看皇帝或者国王。如果皇帝(国王)给一个大学发了特许状,承认它的法人地位和学术自由,但这个大学卖的都是反对皇帝(国王)的知识,皇帝(国王)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所以,大一统的王朝不可能有大学,只会有国子监,读书人不是去那里买知识,而是去接受内容完全确定的培训,成为权力系统需要的接班人。大学和这种教育机构内在的逻辑完全不是一回事。

中世纪恰好是一个政治势力极其多元化的时代,皇帝、教皇、国王给大学发特许状都是为了一方面替自己培养人才,一方面去攻击对方,这在教俗双方的激烈对抗当中非常明显。我们前面专门谈过教皇的优势,教权和俗权之间激烈的政治斗争中,皇帝之所以跑去给教皇下跪认错,很根本一个原因就是皇帝讲不出多少道理,道理被教皇讲完了。知识几乎全部被教会垄断,皇帝们连自己坐上皇位的故事都得靠教会来编,吵起架来他们根本就不是教皇的对手。打起架来呢?教皇也善于在各路诸侯之间合纵连横。这样一来,皇帝软硬两方面的实力都斗不过教皇。为了把政治上讲道理这个弱项赶紧补起来,皇帝们迫切需要对自己有利的知识生产机制。

也就是说,从大学的起源来看,它的基本条件和存活环境是政治的多元化,它是在教皇和皇帝斗法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再进一步,大学其实从诞生伊始就带有政治武器的味道,它是皇帝壮大自己政治资本的兵工厂。培根后来说了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一点也没错,中世纪的教皇和皇帝们完全会同意,我们甚至可以应中世纪大学的景,把这句名言直接翻译成“知识就是权力”。

世界上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到底怎么帮助皇帝们的呢?伊尔内留斯教授的是什么法学?这种法学对皇帝有什么帮助?被帮助的皇帝们明白吗,投桃报李了吗?伊尔内留斯讲的是罗马法,他引领了罗马法复兴。所谓罗马法复兴,就是把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制定的《国法大全》拿过来当材料研究,使得法学知识得以系统化地生产,法律因此厚重地重新覆盖整个西方。这道亮丽的风景我们下一节再细谈。

罗马法里大部分内容是民法,婚姻、家庭、继承、买卖,这些内容对于市场经济全面恢复的中世纪大有好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罗马法在当时自然大受欢迎。还有一部分内容,是罗马公法的规定,就是法律规定公权力怎么设定、怎么行使。这部分内容让皇帝们喜出望外。罗马法规定:皇帝的喜好就是法律,皇帝不受法律拘束,等等。中世纪的法学家们得解释,“皇帝的喜好就是法律”“皇帝不受法律拘束”都是什么意思。他们不会把有利于皇帝的罗马法格言解释成皇帝可以无法无天,但无论怎么解释,皇帝都是赢家。因为在罗马法的规则当中,皇帝就是绝对的主角,甚至根本就没有教皇这个角色。如果整个政治共同体按照罗马法的规定来建设和管理,就是在打造以皇帝为绝对核心的政治权力体系

罗马法是培养文法之士最好的素材,皇帝和国王手下有了更多的文法之士,强化中央集权、取代封建主义,才是可能的。不然的话,皇帝和国王们用什么人去取代封建领主帮自己管理帝国和王国。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所需的读写能力、专业能力和政治能力来看,批量培养文法之士进而形成职业官僚队伍,大学居功至伟,它是带西方走出中世纪的重要力量。《中世纪》

无论是私法研究襄助市场经济繁荣,还是公法研究襄助皇权制造和强化权力,皇帝们都会给法学院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个大大的拥抱就是特许状。神圣罗马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于1155年明确授予博洛尼亚大学师生特权,颁布了《安全居住法》,许诺世界上任何人来上这个大学或者讲学,人身安全和迁徙自由都会得到他的保护。谁要是伤害了教授和大学生,就是和皇帝过不去,红胡子这个话是喊给教皇和各地诸侯听的。大学、教授和大学生的地位简直是青云直上。

后来各国国王纷纷效仿红胡子,欧洲著名的大学在13、14世纪迅速发展壮大。长期来看,大学确实帮助皇帝和国王们扭转了知识上的劣势。不过短期之内,道路非常曲折。因为强大的教会绝不会坐以待毙。教会用更高级的办法来管控和塑造大学这个新生的知识生产机制,我们继续往前看第三步,使命。

中世纪早期,知识生产是由教会垄断的,典型的知识生产机制就是我们前面谈过的本笃会修道院。大学的诞生打破了修道院对知识生产的垄断,中世纪的知识生产机制因此得以全面重整,大学在此重整过程中成为知识生产的主要机制,一直延续至今。

教会为什么会允许知识生产这么重要的垄断被打破呢?客观上,扼*新生的大学,教会做不到。教会要熄灭大学诞生的星星之火,一方面要对付热爱知识的人们,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另一方面,还要对付保护他们的皇帝和国王们。教会没有绝对的硬实力关闭所有的大学。而且,在主观上,教会天然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口子,给大学的诞生留出了一丝活路,就是法学知识。法学在西方是极端重要的,它基本上相当于治理术。可是教会恰恰规定本笃会修士一旦取得研修资格,就不允许研究法学。法学成了修道院这种知识生产机制当中的巨大空白。结果,被伊尔内留斯这样的世俗聪明人抓住了机会。况且,教会自己作为一个巨大的政府,也需要法学。那怎么办?收编大学。怎么收编?讲使命愿景。当然,教会也充当大学的保护人,也授予大学、教授和学生特权,也为大学制定相关制度,比如最早的“教师资格证”就是教皇的发明。

教会的立场很明确,知识生产机制的垄断被打破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它很快就加紧了对大学的控制,其中最典型的是巴黎大学。很多历史学家认为,拥有《大学大宪章》和系统化机构设置的巴黎大学才是大学真正的鼻祖。这类“争夺祖先”的事情在中世纪史的相关话题中频繁出现,实在是太正常了,因为中世纪的任何方面都是异常多元的,想去上游找明确无误的源头是极其困难的。从巴黎大学开始,神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医学院四大学院的典型建制出现了,神学院当然成为各学院之首,它自然也就是教会对大学实施使命召唤策略的切口。比如,教皇在13世纪初频繁地向巴黎大学施压,强迫它严格遵守禁书目录、禁研问题目录、禁用词目录的规定,说是为了维护基督教教义的纯洁,实际上是为了禁绝刚回到西方不久的亚里士多德著作。

教会对大学的使命召唤说起来真是很古典,它想让大学尤其是其中的神学院不要沾染世俗纷扰,为学问而学问。这种论调不仅在基督教当中有本笃会修道院的传统支持,往前更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传统支持,他们认为“沉思的生活是最高贵的”

支持大学成为与社会相对隔绝的象牙塔的,是教会。皇帝和国王们刚好相反,提倡学以致用,提倡大学和社会的紧密联系,提倡大学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需要。

教会的使命召唤固然有它的政治用意,让大学成为象牙塔,就减少了它成为皇家兵工厂的机会。在与社会发展互动的意义上,教会的政治企图对大学来说是抑制它的创新,甚至抑制它的生产。但这种推动力也带来了很好的非意图后果:大学是人类生产、保存、传授知识的圣地的这种定位得到了强化;象牙塔作为大学自身追求纯粹的形象被牢固地树立起来;大学存在的内在逻辑得以完整地呈现出来,独立的存在因为纯粹的学术,学术是它的立身之本。有了这种自我意识和自觉性,大学在当时会抵抗教皇,后来会抵抗国王,维护自己的尊严。《权力的游戏》第七季中,“学城”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象牙塔,里面的老教授们只关心学问,不关心政治和战争,甚至不关心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胖子塔利终于得偿所愿进入学城学习,老教授郑重其事地告诉他:“我们是世界的记忆。没有我们,人类不会比狗好多少,只记得上一顿饭,只看得见眼前的事。”不过,中世纪的大学生和现在的一样现实,哪怕在那个神学为王的年代,“中世纪的神学家一直抱怨大多数学生宁愿从事较有利可图的法律和医学职业”

多重外部力量的推动,又有纯粹内部自我品性的养成,大学这个为全社会生产知识的机制就稳固下来了。从大学的诞生看它的基因,一方面,它有政治性,但又不可能成为纯粹的政治工具,因为知识本身的真理性约束知识的制造者,使他们不能肆意妄为。不然,它生产的全是为统治者辩护的假知识,这个生产机制也就失去公信力和存在的意义了。另一方面,大学有独立性,但又不可能成为纯粹的修炼道场,因为知识本身的公共性迫使知识的制造者必须与社会各界人士交流。不然,它生产的全是只有自己能读懂的密码,这个生产机制制造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上就失去了交换价值。大学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中世纪产物,多元而富有弹性,勇猛却自我节制,这是它后来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因所在。

公元1000年之后的中世纪迅速地进入了上升期的轨道,教皇革命、帝国雄心、王国争霸、经济复苏次第展开,文化也繁盛起来了,它的标志就是大学的诞生。它们之间存在着系统的关联性,文明本就是一个系统的整体。西方在中世纪后期的迸发,无论是想象成同一股文明的生命力在宗教、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展开,还是想象成宗教、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不同力量的相互牵引,都是蓬勃向上的大好景象。曾经在罗马帝国时代占据显赫位置的法律、法学和法律人,在这番大好势头当中没有坐失良机。

法学知识是博洛尼亚大学和皇帝红胡子腓特烈建立起政治同盟的桥梁。皇帝在叱咤风云,大学在遍地开花,作为它们之间桥梁的法学知识没有理由悄无声息!确实,法学知识、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队伍在这个时代也出现了革命性的进展,主要内容是罗马法的研究和传播,史称“罗马法复兴”。这场运动最终让法律重新厚重地覆盖整个西方。现代西方特别倚重法律,最直接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这里。

我们之所以把罗马法复兴放在“大学”这一章来讨论,是因为它根本上是一场知识运动,而这场运动的堡垒是大学。大学和罗马法相互成就。如果说大学是一种知识生产机制,那么,它诞生之初最主要的产品就是法学知识。如果说罗马法需要一个舞台,从尘封的典籍回到断案的法庭,大学不只是最重要的中转站,更是让它找到时代特色的加工厂。和大学诞生相辅相成的罗马法复兴,我们分三步来探讨:第一,中世纪早期的法律;第二,中世纪法学的进展;第三,中世纪法律的遗产。

罗马法复兴,一听这个词就知道,罗马法曾经衰落过。什么时候呢?自然是中世纪早期。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方进入中世纪,一个个日耳曼蛮族王国建立起来。对于法律,日耳曼人和希腊人、罗马人一样深信不疑,他们虽然写不出什么高深的法学理论,但他们朴素地相信法律无处不在,就像水和空气一样自然。

不过,日耳曼人的治理水平和文化水平确实太低,面对的社会政治状况也太恶劣,无法使复杂庞大的罗马法照旧运转。于是,罗马法在他们的热烈拥抱中大踏步地退步。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无论东哥特王国还是西哥特王国,统治者们都知道法律是统治的必备工具,他们都在学习罗马法。具体来说,大约在500年,东哥特国王颁布了《狄奥多里克法令》,西哥特王国颁布了《阿拉里克法令》,他们认真参详的都是罗马帝国晚期的《狄奥多西法典》。他们努力学习罗马以法律治国的经验,努力将自己从习俗统治的部落变成法律统治的王国,所以他们敬畏罗马法。人类历史上一个非常独特的法律多元化格局自此开启,让我们感到极其陌生的状况是“属人法”的基本法律格局:在同一个蛮族王国中,不同的人遵守不同的法律,新来的蛮族遵守蛮族法,旧居的罗马人遵守罗马法,两相冲突的时候,以罗马法为准。后来,即便一个蛮族王国灭亡,被新的蛮族王国取代,新国王也不会废除旧法律,而是承认在被征服地区旧法律仍然有效,自己制定新法律的时候甚至会主动地把旧法律囊括其中,变成新法律的一部分。很多5、6世纪的法律在某些地区甚至到了13、14世纪仍然有效。法律层层叠叠,国王们不敢擅动。国王的权威固然通过颁布法律得到了强化,比起纯粹的战争领袖又多了一层伟大的身份和统治的功能,但日耳曼人认为法律是早已存在的,国王只是发现了它,把它公布出来,而不是制造了它,更不可能是创造了它。

在蛮族王国“发现法律”同时,东罗马帝国完成了法律的宏图伟业。公元534年,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国法大全》完成了。它包括《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最重要,它集成了历代罗马法学家的观点,并且整合成一个条理分明的系统。《查士丁尼法典》集成了《狄奥多西法典》和2到6世纪的罗马法。《法学阶梯》是法学教科书。后来再加上《新律》这部在公元534年之后法律的汇编,《国法大全》齐备了。这个伟大的工程是古代罗马法的巅峰。

成了中世纪罗马法复兴的源泉。它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宝藏。不过,在11世纪之前,它对西方没什么直接的影响。

中世纪的前五百年,西方自己摸索法律的道路。一方面,日耳曼人把自己的习惯汇编成法典,公布出来,所以西方人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法律是被人发现的,不是被人制造出来的。著名的蛮族法典有《萨利克法典》《利普里安法典》《勃艮第法典》《士瓦本法典》。它们受罗马法影响不大,但很符合日耳曼人当时的治理需要,很多古老的日耳曼观念、习俗、惯例也就通过它们刷新了西方。

西方在中世纪的日耳曼化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律在中世纪早期的日耳曼化。另一方面,教皇的权力在不断得到强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教皇敕令发布得越来越频繁,效力越来越得到普遍的认可。

总的来说,中世纪前五百年的法律状况没有办法和罗马帝国时代相提并论,也没法跟查士丁尼的东罗马帝国相提并论。从法学教育就可以看出这个时代法律格局的萎缩。中世纪早期培养法律人的学校主要是文法学校,法学只是教学内容的一小部分,被放在传统的语法、修辞、辩证法“三艺”的最后一科里面。古罗马时代的职业律师阶层、职业法学家群体都消失了。到10世纪,社会政治秩序逐渐恢复了,职业法律学校出现了,罗马、拉文纳、帕维亚都有了法律职业学校和法学教师,为博洛尼亚大学的出现做好了准备。

中世纪法学的进展

罗马法复兴大约是从11世纪末开始的。博洛尼亚大学声称自己是在1088年建立的,我们可以把这个时间看成罗马法复兴启动的时间,因为博洛尼亚大学的招牌就是罗马法,博洛尼亚大学的领袖就是罗马法教授伊尔内留斯。

机缘很重要。按理说,罗马、拉文纳、帕维亚都有法律职业学校和法学教师了,教会和各国的建设也急需法律人才,供需双方都有很大的起色。罗马法复兴的先机怎么就让博洛尼亚大学和伊尔内留斯抢去了呢?关键就在于查士丁尼《国法大全》重见天日,确切地说是《学说汇纂》大约在1070年被发现。其中最早的本子因为在比萨出现所以被叫作“比萨抄本”,传说比萨军队攻占了一个城市之后有人把它带了回比萨。“通行本”是博洛尼亚大学为教学使用整理编订的版本。《国法大全》给法学教师和学生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宝藏。伊尔内留斯就是第一个挖到宝藏的教授,他成了中世纪法学的大宗师,学生们尊称他为“法律之光”

中世纪的博洛尼亚是法学研究的第一个重镇,以它为源头,法学院、法学研究、法律人的培养四散开来。之后的两三百年,法学院在欧洲遍地开花,法学院学生大量进入各国的宫廷,其中的佼佼者成为皇帝和国王们的高参。据说红胡子腓特烈1158年夷平米兰之后召开了隆卡利亚议会,制定一系列控制意大利北部的政策和法令,伊尔内留斯的徒弟“四博士”就是智囊。红胡子就是在那个时候给了博洛尼亚大学特许状,还颁布了保护教授和学生的《安全居住法》。

后来博洛尼亚出了很多著名的法学家,其中最重要的是阿佐和阿库修斯。当时的法律界流传着这样的名言:不读阿佐的书,就不要进法院。之后的阿库修斯声望更隆,当时的法学界提到他的时候说:注释法学家不予承认的原则,法官也不予承认。在很多法学院里,阿库修斯的著作不仅是标准教科书,甚至成了唯一教科书,连查士丁尼的《国法大全》都被搁在一边了。阿库修斯大约在1260年去世,他在法学院和法庭的主导地位一直持续到将近一百五十年之后。

到这里,我们先停下来看一看,从伊尔内留斯到阿库修斯接近两百年时间里,注释法学家到底都干了什么?一听他们的名字,注释法学家,不难理解,就是写注释。写注释就能取得这么崇高的地位和巨大的影响力吗?还真别小看写注释。哪个文明里都有写注释写成大师的高手。比如中国古代的朱熹,他是公认的理学大师,宋以后的官方标准教材就是他编著的《四书集注》。他把前人对“四书”的注释汇集起来,放在每句原文的后面,最后再自己加以解释,成了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一本书。

写注释其实是一项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对学术研究来说,它就是解决疑难。原文里有什么概念现在的人看不懂,什么话理解不了,什么段落抓不住重点,什么地方有矛盾,什么地方可能有错漏,什么地方是无谓的重复,都靠老师写注释加以澄清。其实罗马和拉文纳的法学教师已经开始干这种事情了,可惜他们注释的对象大多是当时流传的日耳曼人法典,解释的对象不够高级。从伊尔内留斯开始,注释法学家就专指注释《国法大全》的法学教师。他们在课堂上带学生逐字逐句地读《国法大全》,学生认真做笔记,老师的讲解和学生的笔记就是注释。注释够多,就必须分门别类。把前人对同一个问题的注释汇编到一起,用典型案例加以解释,把著名的法学谚语加以推理,对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一系列教学方法就自然延伸出来了,注释汇集起来也就变成了专著

注释法学家们把《国法大全》这座大山一一拆解,重点难点说清楚,重新条理化,结合中世纪的实际情况,把它变得既能理解又能使用。《国法大全》这座金矿就从他们手中变成了可以流通的金子,古罗马海量的法学知识就注入了中世纪。

法学和法治不会因为注释法学家取得巨大的成就而止步。阿库修斯是注释法学派的顶峰,也是终结者。法学似乎已经臻于完备,还有什么文章可做呢?新潮流来了!在注释法学家们积累的基础上,和两股强劲的新潮流结合,法学又开出了两条新路,一条路叫人文主义法学,另一条路叫评注法学。

人文主义法学就是我们熟悉的文艺复兴的精神注入之后的法学,人文主义法学家的精神导师是但丁、彼得拉克、薄伽丘。阿库修斯影响力如日中天的14世纪,但丁的《神曲》、彼得拉克的《歌集》、薄伽丘的《十日谈》都已完成,人文主义的精神和法学的理性融汇到了一起。

另外一条路是评注法学派,他们之中的大师是巴托鲁斯和巴尔达斯。他们走了什么路线呢?“新逻辑”。所谓新逻辑,是亚里士多德著作中蕴含的宏富、深刻、体系化的学理逻辑,中世纪早期惯常使用的“旧逻辑”和它比起来,就显得单薄、浅显和零碎。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回来了,刷新了西方的学术界,不仅法学界大受震撼,激动万分,全力追随,其他领域也一样,史称“亚里士多德革命”。这场关乎西方学问整体进入新境界的革命,我们下一节细谈。

逻辑、推理、辩证,《国法大全》条文的前后左右都被评注法学家们完全展开了。他们抱着重建法律世界的雄心,去穷究法律的真理,用亚里士多德提供的方法论武器去开拓新的领域,阐发法的原理,试图让法学变成一个基础扎实、逻辑自洽、无所不包

的科学体系

法学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大大提升,因此,它也变成了一门外行根本搞不懂的学问。

从伊尔内留斯1088年开始在博洛尼亚讲学,到1400年巴尔达斯去世,罗马法的功名境遇一路走高,有学问又有社会影响力的罗马法学家层出不穷。法学不仅从传统的“三艺”中独立出来,而且成为显学。法学院门庭若市,受人艳羡。法律人又重新渗透进各行各业。前面我们提到过,很多教皇就是法学家,担任红衣主教、主教的法学家更是不计其数;皇帝、国王、公爵、伯爵身边做参谋的法学家越来越多,法官队伍的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职业官僚队伍也一步步建立起来;城市、行会、银行、商号这些商业实体也需要海量的律师、仲裁人、公证人。法律人对全社会的渗透,其实就是法律和法学知识对全社会的渗透。所以,罗马法复兴表面上是法学家们围绕查士丁尼《国法大全》取得了无数辉煌的研究成果,实际上却是西方在法学知识运动的推动下被人类古代历史上最为高级的法律重新覆盖。罗马法复兴的故事到巴尔达斯必须告一段落了,但我们可以合理推断,法律、法学、法律人在西方世界继续春风得意的行情没有终止,甚至可以说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理解西方文明最困难的地方之一,就是它根深蒂固的法律属性。虽然都有法律,但古代中国留下的法律传统和西方的法律传统相差太远。所以,从罗马法复兴进一步观察西方法律世界的重建,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西方,也有助于我们理解自己。我们通过三个点来观察承前启后的中世纪法律传统留下的遗产。

第一,法律是规范。

这句话针对的习惯性错误观念是:法律是法条。“法律是规范而不是法条”意味着,法律是由独立的专业共同体来操持的。如果你没有受过法学的专业训练,翻开任何一部法律文本,上面条文里的每个字你都认识,但你却不敢说你懂法律。只要法律存在,这种事情就一定会发生。

文本上的法条从来都是需要解释的,因为背后的规范需要不断地澄清。规范就是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问题是,简洁明了的法律用语面对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的时候,怎么对上号?生活中的这种行为到底是不是法条所指的那种行为?立法者支持或禁止某种行为的意图是什么?都需要解释,会解释,才算摸得着规范,才算是行内人。

西方的法律世界从中世纪的罗马法复兴开始重建,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专业性,专业性带来了独立性。法学院墙里的业内人士字斟句酌地切磋琢磨,外人听上去就像天书,这件事在评注法学家们手里完成,法言法语不容外人插嘴。在今天,这种事情早已变成了常态。在中国,懂法律很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会解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中世纪的注释法学家们恢复了古罗马法学研究的传统,他们的核心工作是解释《国法大全》。他们不停地解释,就是不停地寻找和打磨规范,就是不停地生产法学知识。不过,他们的听众或者读者只限于法学院的学生。法学院的师生打磨出独到的手艺,也就开辟出独立的领域。法律人,无论是法学家、法学院学生,还是法官、监察官、律师、仲裁人、公证人,形成了一个专业共同体,一起维护法律的事业。这个共同体在一个国家当中地位的高低,与法律在这个国家当中地位的高低大致成正比。

第二,规范的内容是合法和非法。

法律规范的内容一定是二选一,不是合法就是非法,没有中间地带。这意味着法律世界和我们的生活世界相通但不相同,直白地说就是法律上的是非对错和我们日常生活里的不完全是一回事。拉开和生活世界的差距,是法律世界独立性的另一个重要表现。

法律的社会政治功能是解决纠纷,案子上了法庭,原告被告总有一方赢一方输。如果不把事情变成二选一,就解决不了问题,法律就没用了。但是,社会政治生活很丰富,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径直地判定对错。我们中国人总是爱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会选择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无限丰富的生活世界呢?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法律只选择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全部事情去规定对错。一旦法律选择了规定某种事情的对错,就要格外慎重地做出自己的规定。比如,法律当中一个常见的技术叫作区分,什么人是一类而其他人不在其中、什么行为是一类而其他做法不属其列、什么事情是一类而其他事情不与其混,要制定好标准,分得清楚。正所谓定分,才能止争。区分,很重要一个意图是确定什么人、什么做法、什么事情法律可以不管。注释法学家们对于区分的技术进步有巨大的贡献。

类似的法律技术,中世纪法学家们贡献良多,很多罗马法的宝藏被他们用于化解中世纪的重大疑难问题。举一个例子。法人是罗马法的重大发明,一个团体可以有法律人格,拥有权利、负担义务。法人被中世纪法律人发扬光大,用来解决中世纪形形色色的团体的法律地位问题。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个王国的君主权力或者一个王国本身,是不是法人?如果不是,王国的土地、军队、国库、官吏乃至人民岂不都是国王个人的私人财产?如果是,它和国王这个自然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分别拥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有什么样的义务?这里面的法学论证十分复杂,历经了数代乃至数十代法律人,但大趋势还是非常明确的:王国(以及后来的国家)是法人,国王(总统)不是至高无上的拥有者,而是王国(国家)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的善意管理人。

王权的定位如此重要又棘手的问题,中世纪法律人居然都找到了办法把它置于法律的讨论、解析和规定之下。法律世界在此完成了对生活世界绝顶重要之事的覆盖。从法律掌握是非标准的角度来看,它能否掌握政治的是非尤为关键,掌权者的政治行为可被判定为非法,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才不会沦为笑谈。

第三,法律讲证据。

“法律讲证据”意味着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不完全是一回事。生活世界很丰富,什么样的事实被法律认定为事实,得靠证据。只有被证据固定的事实,法庭才会采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借钱有没有写下借据:有借据,借钱才从生活事实变成法律事实;没有借据,哪怕真有借钱这回事,也没法变成法律事实,借钱这件事在法律世界就不存在。

证据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在法律世界里有什么用呢?数量多、质量好,在法律世界里的牌就多、就好,在官司里自然赢面就大。证据就是法庭上的武器。打官司看上去是讲道理,实际上是在打仗,用证据打仗,律师就是你花钱请来帮忙打仗的职业雇佣军,只不过用唇枪舌剑取代了钢刀铁剑。

注释法学家很多都是人类历史上的顶级律师,他们的委托人是皇帝红胡子腓特烈,对手是教皇。教皇也有自己的“法律雇佣军”,甚至很多教皇——比如英诺森三世、亚历山大三世、格里高利九世——自己就是卓越的法学家。虽然双方并不是坐到一个法庭上打官司,但法律的较量在中世纪是以教俗双方的最高领袖为对手展开的,双方都迫切地想在最高级的规范上和最有力的证据上找到更好的支持。法律的仗打得如此高级,法律、法学和法学家的地位自然也就水涨船高,其威信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高于皇帝和教皇,法律的权威得到了极好的维护。事情究竟怎么看,并不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么简单,皇帝和教皇的看法都未必作数。法律事实得到认定就会产生法律的约束力,这种力量甚至是皇帝和教皇都极力想得到而不是想去对抗的。一个国家在冲突中对于法律的信任和尊崇,是测量它的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

中世纪罗马法的遗产还有很多很多,因为法律对西方是全方位渗透的。罗马法复兴把西方从中世纪早期的法律衰退重新带回了法律强势主导的局面,从伊尔内留斯开始,西方法律传统再也没有中断过

在漫长的文明史当中农民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一句话,农民是文明的基座。此话怎讲?在发生学的意义上,它意味着文明以农民为基本前提。有农民才有文明,因为有农民才有可积累的财富,有可积累的财富才能孕育城市、文字、宗教、国家这些文明的基本标志。

人类并不是一开始就会农耕,因此也不是有人类就有农民。农业和农民大约出现在公元前9500—前8500年,距今也就一万多年。之前的人类,无论是从两百五十万年前开始和猩猩不一样,还是从七万年前开始会想问题,大致过的都是渔猎的生活。食物来源主要是打鱼、捕猎、摘果子。距今一万多年前,走出非洲的一支人类来到了新月地带,大致就是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那里有成片的野麦子,农业由此开始。

所谓农业,就是人主动地栽培和收获某些特定的植物,把它们当作稳定的食物来源。干这种活儿的人就是农民。这里有两个大问题:第一、人为什么会放弃渔猎走向农业;第二、为什么是新月地带这个地方让人类过上了稳定的农牧生活。

第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放弃渔猎走进农业,粗略地说,是因为农业能比渔猎让人过得更好。更好,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农业的收成比渔猎的更稳定,更可预期;其二,农业的工作危险性远比渔猎的更低;其三,农业的成果可积累,渔猎的则不行。总体上,农业让人类过上了更稳定、更安全、更有发展的日子。但是,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过上农民日子的人,营养和体格都不如渔猎的人。猎人天天在草原或者森林里追野兔甚至马鹿,吃鱼吃肉,这是在田地里劳动、吃麦子蔬菜的农民比不了的。其二,通过农业剩余积累下来的财富并不是平均分配的,所以,农业社会一定比渔猎社会更不平等。

为什么是新月地带让人类过上了稳定的农牧生活,是因为那里的气候和地理条件最适宜人可以驯化的动植物生长。农业驯化小麦、大麦、燕麦、稻子这些植物,牧业驯化马牛羊鸡犬猪。人类的劳动能力和消化能力都是有限的。大自然的植物和动物千千万万,适合人吃、人又能驯化的,不是无限的,其实就十几种。以小麦为首的农作物就是因为它们对人来说无毒无害有营养,才被人当作农业培育的对象。奇花异草吃不了,跟农业就没关系。同样,以牛为首的动物营养价值高,脾气也温顺,人就愿意养,也养得了,才被人当作牧业培育的对象。老虎豹子很好看,吃不了也养不了,人就不会去把它们养起来。非洲大草原的动植物由于地理和气候的原因,天性猛烈,所以那里基本上没有产生人去驯化动植物的可能性。新月地带不是热带,而是温带,在地中海东岸,温度湿度适中,刚好有利于人类可以驯化的动植物生长,人类在流浪了几十万年后终于找到了这个好地方。所以,文明最初在这里诞生,苏美尔、亚述、巴比伦都是在新月地带兴起,因为有了农业之后,人类在这里的积累和经营最久。

这个时候我们再来看农民,“农民是文明的基座”的意义就更加明确了。一方面,没有农民,文明基本上就不可能诞生。作为文明诞生标志的城市、文字、宗教、国家等这些成果,都是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因为它们都是由一部分不种田的人来操持的,养活这些人,就必须有大量的农民制造出农业剩余。无论是国王掌握权力,还是祭司掌握文化,都必须以农民为基础。

但另一方面,有了文明,农民就是下层。为整个社会创造出剩余财富的农民,一旦供养出国王和祭司,他们就必然成为被统治者。社会的不平等一出现,就是不利于农民的。尽管他们承担了直接的财富生产,但谁有权生产、在哪里生产、产出归谁这些问题对一个社会来说更重要。有权决定这些问题的人在社会当中就是统治阶级,农民是被决定者,自然就成了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会制造形形色色的制度或者习俗让农民安心种地,这些规矩要么以暴力为后盾相威胁,要么以观念为引导相麻醉,二者相互结合便形成了相对稳固的文明的结构

中世纪的农民,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困厄。中世纪在很长一段时间离文明刚刚诞生的状况并不远,辉煌的古希腊罗马文明如果在蛮族首领的王宫里或者修道院长的办公室里还能留存一点点的话,在广大农民中已经荡然无存。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基本安全都没有保障的、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的社会经济状况。在这种状况下,求生存是第一位的。大大小小的日耳曼武士是他们寻求安全的对象。日耳曼武士既是安全的破坏者又是提供者。一个武士为一批农民提供安全保护,却又去抢劫另外一批农民。就这样,农民和武士之间形成了普遍的以粮食换安全的交易,这种交易被逐渐固定下来,就是封建契约。

于是,中世纪农民不同于其他文明当中的农民的特点就产生了,我们可以把它们打包叫作“封建枷锁”。我们在“封建”一节已经明确谈过,封建契约没有统一的格式,具体内容千差万别,所以,我们只能粗略地把“封建枷锁”分成三类来看。

第一类枷锁:依附。

农民一旦归了某一个领主,签订了封建契约,出卖的可不只是劳动力,差不多相当于卖身为奴。中世纪是一个身份社会,最核心的部分就在于农民对领主的人身依附。“依附于他人的‘人’并非仅见于以军事效忠制为典型特征的上层社会。但在社会下层,依附关系的自然背景见于一种比附庸制古老得多,而且在附庸制消亡后还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构造物。这个构造物就是庄园

农民在中世纪就是必须生活在庄园中的人。

一个人成了某个领主的农民,首先不意味着他在庄园中给领主种地,种出来的粮食大部分归领主,而是首先意味着他是领主的人。他不能跑去跟别的领主签约;他没有领主的允许不能离开庄园;他甚至结婚也要经过领主的批准,即便领主批准了还得给领主交钱;还有,他死了,他的儿子还是领主的人,继承他的这片地,跟领主续约,还得交钱。总之,几乎我们能够想到的人生当中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变成领主管农民的特权。所以,中世纪农民身上首要的枷锁不是经济的,而是政治、法律和社会的。

这种身份被牢牢控制的农民叫农奴,在中世纪早期很普遍。到了中世纪后期,尤其是11到13世纪的商业革命和城市革命展开之后,庄园制度逐渐松动,农民的自由越来越多,不依附领主和庄园的自耕农也大量出现。在中世纪后期,庄园制逐渐走向瓦解,农民从人身依附中逐渐走了出来。用著名法学家梅因的话说,“进步社会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更多的人——尤其是农民——从身份的固定、人身的依附中挣脱出来,成为凭自己的意志自由签订契约的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的生活,这就是进步。中世纪后期,这个进程已经启动了,但要到现代社会它才算基本完成。

第二类枷锁:交租。

一个人是领主,也就是地主,另一个人是农民,就给领主交租。不过,地租有很多种,而且主要不是我们现在想象出来的那种盘剥。大多数人大概会想成地主变着法地多收农民的钱,这种想法太现代了。中世纪农民交的租大致经历了一个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再到货币地租的“进化”过程。

中世纪早期经济凋敝,安全没有保障,贸易大面积中断,在这种几乎一穷二白的社会经济状况下,钱都消失了。没有买卖,哪会有钱?农民都不能出自己的村子,他种出来的粮食卖给谁?所以,一开始的地租是服劳役,农民给领主干各种各样的活儿。种领主的地,产出大多归了领主,只是其中一种。领主家有什么活儿,修城堡、修路、修猪圈,农民来服劳役。领主家有什么事儿,节日庆典、朋友聚会、婚丧嫁娶,农民来服劳役。在没有钱的年头,劳动力才是硬通货。所以,领主会变着法地增加劳役的名目,占据农民的时间,只要农民能把自己那块地种了养活自己,领主会尽可能地榨取农民的时间。

但劳役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专业化水平太低,农民大多只会干粗活儿,细活儿和花活儿干不了。领主需要细活儿和花活儿的时候,就得另外找人,加上商业和流通的改善,实物地租也就出现了。再进一步,收农民的粮食也不方便,收来之后还要换成钱,不如直接收钱算了。货币地租是市场经济渗透进庄园的结果。总的来说,地租的进化,是因为市场活跃了,经济恢复了,钱又好使了,人的需求可以有多样化的供给来满足了。领主收来钱可以去买他想要的商品和服务。到了这个时候,领主巧立名目收租收费的行动逻辑才得以成立

第三类枷锁:断案。

领主通常手下不可能只有一个农民,而是有一群,农民会围绕着领主形成一个社群。庄园,从社会生活的功能来看,和城市里的行会一样,也是一个小而全的社群。在其中,政治权力的存在方式就是审判权,这种权力归领主。农民之间发生了纠纷,共同的领主就是裁判人。裁判是收费的,诉讼费是领主的重要收入来源。农民不能跑到别的领主那里打官司,领主各有各的地盘,司法管辖权是和封建依附身份绑定的。一个农民是某个领主的人,就只能上自己领主的法庭打官司。即便农民明知领主会偏袒他的对手,也不能去别的领主那里起诉。

越出领主的司法管辖权只有一种方法,就是告御状,去国王或者他的钦差大臣那里起诉。可是农民不能离开居住地,所以只有等国王或者他的钦差大臣巡游到本地的时候去拦路喊冤。有作为的国王就会把农民的这种诉求变成强化自己权力的武器,打破领主法院的司法管辖权,造就一个以国王为中心的司法上诉体系。但中世纪的绝大多数农民是很难告御状成功的。

不过,农民在庄园法庭里也不是绝对没有机会得到公正的判决。不是因为领主们都心怀正义,而是因为庄园法庭的构成蕴含着最低程度的公正。中世纪的庄园司法不是领主或者他的管家高高在上、一言九鼎,所有农民都只是默不作声的围观群众,恰恰相反,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公堂”,属于社群的公堂。所有农民——包括农奴——都是法庭的参与人,参与法庭审判是他们的义务,他们要对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哪怕只是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而领主或者他的管家是法庭的主持人。尽管在法庭上农民的意见没有领主的意见重要,但领主也要以公正的判决服众,不能把法庭完全变成无所顾忌的一言堂。因为从长远来看,法庭是社群生活的中心,败坏法庭会让社群离心离德,失去威信的领主很难有效控制整个社群。

《权力的游戏》中多次出现领主法庭审判的场景,比如第七季末尾史塔克姐妹审判并处决了一贯挑拨离间、玩弄阴谋的“小指头”贝里席。当时众多骑士在场,贝里席向他们求助之时,他们拒绝了。珊莎·史塔克用公正审判赢得了骑士们的效忠。

中世纪的农民在政治、经济、司法上完全被邪恶的领主们用枷锁层层套牢。不过,中世纪的农民并不比中国大明王朝的农民困苦太多。其实,古代的农民在哪里都是一样苦。我们之所以觉得中世纪的农民特别苦,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很多他们身上的封建枷锁,领主都在想办法往农民脖子上层层加码。而明朝农民的控制不需要一个个地主自己想办法,朱元璋批量地就把活儿干了。上一节我们谈商人的时候提过,韩非子的想法和秦始皇的做法就是要让农民待在土地上,只要是农业社会,这就是国策,到了朱元璋也不例外。洪武三年(1370),大明王朝站稳脚跟之后,朱元璋迅速推行户帖制度,把全国每一家每一户的姓名、年龄、田产、房屋、牲畜全部登记在册,作为国家赋税的基础。他还将户帖制度和管控治安的里甲制度完全结合这一起。朱元璋的理想是让每一个农民都跑不掉。

中世纪没有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府来帮成千上万的地主们一次性把这件大事办了,就得靠领主自己想办法把农民捆在土地上。农民要是跑了,农业社会的底座就垮了,统治阶级也就没地方放了。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中世纪无数的领主用封建契约自己干,我们会觉得坏人特别多,而朱元璋一个人干,我们可能会觉得他雄才大略,这完全是一种错觉。

中世纪农民的出路在何方?结局我们是知道的,所有封建特权最终都被摧毁了,农民解放了,他们也成了公民,拥有普遍的人权,身份独立,且与他人平等。但在中世纪,让农民获得解放的突破口在哪里呢?

我们首先会想到农民起义。很不幸,这不是出路。中国古代有刘邦、朱元璋凭借农民起义成功当上了皇帝,但他们当上皇帝只意味着他们的家族和朋友们的身份改变了,千千万万的农民依然还是农民。中世纪的情况比中国古代的还要糟,不要说有农民领袖当上皇帝改变了身份,就连一次成功的农民起义都没有过,没有人通过起义改变了身份,一次都没有。

中世纪是一个身份社会。身份不只是经济地位、法律地位、政治地位,还是根深蒂固的观念。中世纪的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农民——都相信王侯将相是有种的,不仅贵族和教士相信,农民自己也相信。陈胜的豪迈宣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在中世纪的答案是绝对肯定的。而且,农民在军事上能够集结的武力非常有限,而且由于没有知识和文化,就不存在军事战略和政治谋略,所以起事之后很难取得军事优势。即便短暂地取得了军事优势,起义的农民们也不可能建立政权,他们不会自认为有资格称王称霸。没有政权,起义的目的是什么呢?没有政权,起义如何维系和壮大呢?所以,中世纪的农民起义都没有形成有效的组织,很容易被残酷的贵族和骑士剿灭。

中世纪最著名的农民起义发生在1358年的法兰西,叫作扎克雷大起义。起义的农民先是发动*乱,然后进攻博韦城得手,屠*了城中的贵族和他们的妻儿,然后又攻打了数座城市,声势浩大,引起了法兰西普遍的恐慌。不过,“‘扎克们并没有说明他们到底想要什么’。也许为一场野蛮的叛乱寻找纲领,这本身就是错误的。”

起义的农民没有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没有建立稳固的根据地,也没有选择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调,从头到尾只是一味地泄愤和破坏。最终,他们全部被国王的骑士屠*。

起义不能赢得政权,也就无法触动既有的政治、法律、宗教和经济结构,身份也就无法被改变。还有另外一条路,就是跑路。我们前面提过,农民可以跑到城市里获得自由,从农民变成市民,由此摆脱封建枷锁。但我们也知道,城市并不完全欢迎跑来的农民。随着城市和商业越来越兴盛,跑进城市的农民越来越多,这在13世纪甚至造成了传统庄园制度的衰落和调整。但城市对农民的容纳是非常有限的,直到19世纪中叶西方的农业人口仍然占总人口的一半甚至更多一点,那已经是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器化大生产的现代西方

城市代表着未来,但它不可能变魔法,不可能通过无限地收容农民来改变整个农民阶级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和宗教地位。农民最终和市民一样享有了平等的公民权利,但这不是通过农民跑进城市实现的,而是西方从中世纪向现代转变,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和宗教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结构性调整,变成了现代文明,才实现的。

从长期来看,农民跑进了城市,自由了,也只是变成了打工人。西方向现代迈进,进城的农民越来越多,尤其在18、19世纪经历了工业革命之后,工业和商业在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现代社会的新基座也形成了,就是产业工人。农民这个群体没有变成上层,而是从旧基座变成了新基座。当然,在诸多跑路农民中,有的也变成了商人或者作坊主——他们之中的少数变成了资产阶级。

总的来说,中世纪的农民虽然人口众多,直接创造了财富,但他们没有政治能力和文化能力去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尽管从中世纪后半期开始,农奴制一步步瓦解,自耕农和雇农越来越普遍,但他们的负担和义务仍然是最沉重的,没有人替他们说话,他们只能非常被动地跟着社会的进步享受到一个文明底线不断提高所带来的权利、尊严和幸福。农民解放的问题,如同许多问题一样,中世纪开了头但没有完成,遗留给了现代。

封建,就是封土建邦。中世纪就是一个到处封土建邦的时代,封建是中世纪的基本社会政治形态,概括地把中世纪叫作封建社会并不错。但是关于封建,有很多大问题,到现在为止,史学界还是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我们挑其中最基本的两个看一看。

第一个大问题,封建到底是什么样子?

封建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服从和服役。服从对方的这个人叫作封臣,得到对方服从的这个人叫作领主。封臣服从领主,为领主服役,主要就是为领主打仗。作为对价,领主赐给封臣一片土地,就是封土,封臣享有封土上的经济收益和管理封土上各种事务的权力。双方签订契约,各自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一方违约,对方的义务就自动解除。

不过,就这样一个领主与封臣以服役和封土为基本内容的契约关系,涉及的问题几乎是无穷无尽的。我们先看三个必须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首先,封土能不能世袭,传给子孙?原则上是可以的。但继承的时候要不要领主同意?领主同意之后,要不要交继承费?要交的话,交多少?各地的习惯大不一样。

其次,封土能不能再分封?原则上是可以的。但再分封出来的小封臣是不是大领主的封臣?各地的习惯又不一样了。欧洲大陆的基本规则是“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但它到英格兰就作废了。

最后,封臣是不是对封土上的农民享有司法裁判权?原则上是享有的。但是,封臣的司法裁判权和大领主的司法裁判权是什么关系呢?农民对自己领主的裁判不服,可以跑到领主的领主那里上诉吗?各地的习惯又不一样了。

之所以说“封建是什么”是个超级难题,就是因为封建具体而言几乎是无限多样的。大体来说,封建就是领主和封臣签下契约,但契约里面的具体内容大不一样,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不仅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西班牙不一样,就连这些大国的不同地区也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根本找不到两份完全一样的封建契约。

中世纪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文化水平非常低的状态,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文献极其匮乏。绝大多数人,包括国王和贵族在内,都是文盲。即便双方通过契约达成封建领主和封臣的关系,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用纸笔把契约写下来,更不存在签字。1100年之前,即便是国王和他手下重要的伯爵达成封建契约,落实成文书的也极为罕见。还有,中世纪的方言极为多样,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大国之内都有多种不同的大方言,小方言更是不计其数。即便是契约落在纸面上,关键用词是什么含义,其中包括什么样的权利义务,也非常难解。所以,封建契约对我们来说几乎是“不可见的”。占据封建契约主流的其实是没有落实成文字的各种具体情况,能帮我们推测大概内容的主要是当地习俗和少量极其珍贵的文献。

封建契约无限多样,其实并不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而是完全合情合理。我们想想自己签订的合同,买房的和买车的能一样吗,买保险的和买基金的能一样吗?你可能会说,买房的合同和买车的是不一样,不过所有买房的合同基本都一样。确实,买房的合同都差不多,它叫格式合同。房屋买卖这个行业经过了无数的交易,长期总结之后拿出了稳定的条款,国家甚至对很多条款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哪些条款必须有;必须写成什么样;哪些问题不得在合同中做出约定;等等。格式合同是归纳总结的结果,是以无数的合同作为基础的。市场上还没有过庞大的交易量,就不可能有格式合同,就只能一事一合同。中世纪封建契约的多样性就是因为每对领主封臣都有自己的合同。

经验积累是格式合同产生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对于封建契约,即便经验积累得再丰厚,也不可能有格式合同,因为其中的条款不可能有统一的写法。封建契约涉及封臣权利的至少有封土继承、收益、司法裁判的效力,相应地,涉及封臣义务的至少有他要帮封君打多少仗、每次带多少人马,等等,每一项都涉及重大利益,每个人都会为自己拼命争取,自然不可能抄别人的合同。

所以,封建从微观上来看几乎是无限多样的。多到什么程度呢?多到任何历史学家看了无数的档案材料,然后提出一种格式说这是中世纪的标准,马上就会有别的历史学家站出来说什么地方、什么年代就不是这样的,你提出的那个标准根本不是标准。这样一来,我们还是把“封建”这个词当作一个大名词来看比较恰当,提起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它里面埋藏着几乎无穷无尽的多样性。封建的多样性是中世纪这个时代的多样性极其重要的体现和基础。

在封建契约的内容无限多样的前面,有一个封建关系的重要因素反而有比较明显的统一性,那就是礼仪。中世纪的很多文献和绘画记录下来的臣服礼和效忠礼的场面似乎相差不远。我们先看一段非常戏剧化的场面。《权力的游戏》第六季第一集,珊莎·史塔克逃出拉姆斯·波顿的魔爪,但被其士兵追*,大块头美女骑士布蕾妮将她救下之后,再次请求成为她的封臣,二者非常简洁地完成了臣服礼。

布蕾妮双手将宝剑置于珊莎面前,单膝跪地,郑重提出请求:“珊莎女士,我再次提出向您效忠的请求。我会保护您,听从您的指示,必要时为您而死。我以新旧诸神的名义起誓。”

珊莎郑重地回以誓言:“我发誓,你将永远在我的炉边有一席之地,你我同桌饮酒,同桌吃肉,我发誓将永远不会让你的效忠蒙上污名。我以新旧诸神的名义起誓。请起!”

虽然只是一段简短的对白,但已经比中世纪绝大多数臣服礼复杂太多了,它几乎就是中世纪臣服礼最成熟的样子。实际上,臣服礼非常简单,一个人将自己的双手合起,递向对方,对方用双手接住、握住,就算礼成,甚至都不需要跪拜。递出双手的人是封臣,递出双手意思是我愿意成为你的人;接住双手的人是领主,接住并握住递来的双手意思是我接受你成为我的人。随着中世纪封建关系的不断扩展,臣服礼的礼数越来越复杂,添加了更多的动作和用语,逐渐被固定下来。比如跪拜表示庄重,比如珊莎和布蕾妮嘴里的漂亮话。以神的名义起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存在,甚至在进入中世纪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也不必以上帝的名义起誓。因为以握手为核心仪式的臣服礼早在日耳曼人认识上帝之前很久很久就已经形成了。

臣服礼和效忠礼存在明显的差别。珊莎和布蕾妮这场戏既是臣服礼,也是效忠礼。臣服礼一生一次,效忠礼可以有很多次。比如出征之前,将士们会再次宣誓效忠自己的领主。在封建关系中,臣服礼的礼成意味着双方的契约达成,互相拥有权利,互相负担义务。效忠礼则不是,它是单方面的封臣向领主宣誓效忠,领主并不需要对封臣有什么承诺。

了解了封建契约的内容和缔约的礼数,第二个问题“封建从什么时候开始”很难说清楚,其实也在情理之中。我们来粗略地看它的概貌。

一般认为,封建产生于日耳曼蛮族的亲兵团。蛮族首领有一帮为自己卖命的亲兵,他们之间非常紧密的关系从战场上延续到了统治中。这个道理并不复杂。假设你是一个只会打家劫舍的强盗头子,领着一帮强盗兄弟,你跟这帮兄弟不会全都一样亲吧?总会有亲疏远近,而且,你一定还会评判谁能干,谁能打,谁立的功大,谁立的功多。打下一片地盘,你准备怎么管呢?你既不懂行政,又不懂管理,也不懂法律,甚至连字都不认识,就是个文盲大老粗。而且,兄弟们跟着你出生入死,必须有回报。土地这种当时最重要的财富,也是你手里掌握的最重要的财富,你得拿出来犒赏他们。金银财宝你都必须和兄弟们一起分享,土地就更重要了。何况,金银财宝你还可以独吞,土地,你根本没法独吞。即便你胆敢忘恩负义地除掉所有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你不还是得派人去管理土地。所以,你雄霸天下,就必须把地盘分给兄弟们,论功行赏,再加上亲疏远近的考虑,让兄弟们各守一方,也就是让他们各管一方、各享一方。为了保证他们有了自己的地盘还认大哥,你跟他们每个人都要签契约,保证土地可以换来他们的效忠、服从和军事服务。兄弟们一个个成为你的封臣,得到了你赐予的封土,去建立他们的邦国,你的王国就成为一个封建王国,你也就从强盗首领变成了国王。这就是封建形成的基本逻辑。它不是任何人精心设计的产物,就是没有文化、没有政治素养、没有治理技艺的日耳曼人凭借最基本的常识和逻辑找到的办法,对他们来说甚至是入主西欧之后几乎唯一可以采用的办法。

封建在经济上出现,要早于中世纪,它在混乱的罗马帝国后期就已经出现了。帝国军队无法有效地维持和平,蛮族的冲击此起彼伏,各地就开始自保,有地产的富人们建立起庄园,农民在其中种地交租。典型的地主农民之间的租佃关系和庄园制的组织形式在罗马帝国晚期的西方已经遍地开花。

日耳曼亲兵团的私人效忠、打家劫舍、分享战利品的逻辑不同,租佃关系和庄园制只是为中世纪准备好社会经济生活的可行办法,日耳曼亲兵团的军事和政治逻辑推动中世纪封建社会成功封顶,在顶层建立起统治秩序。

中世纪最早的封建王朝是公元481年克洛维建立的墨洛温王朝。它是法兰克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墨洛温王朝和各种日耳曼部落混战的6世纪和7世纪,西方逐渐从一个部落社会进入等级社会,部落的宗族传统与新时代的战争需求结合到一起,形成了一个“适应战争的宗族社会”。

在这种社会当中,日耳曼亲兵团的军事和政治逻辑迅速扩展,人和人之间的高度依附关系成为理所当然,这就为领主-封臣双方形成有权利义务的契约关系奠定了基础。

墨洛温王朝传了没几代,国王都不管事,被叫作懒王,朝政被宫相把持了。公元715年,查理·马特成为宫相,他在公元732年的普瓦提埃战役中击败了阿拉伯人,如若不然,西方很可能在那个时代就被穆斯林消灭了。他的儿子矮子丕平继任宫相之后,终于在公元751年废黜了墨洛温末代国王,自己称王。丕平由此开创加洛林王朝,他的儿子就是查理曼。

在加洛林王朝,封建关系全面普及,封建契约大量产生,这是查理曼治理庞大帝国的基本手段。他甚至把教皇、主教、修道院院长都变成了自己的封臣。所以,封建首先在哪里产生很难追溯,但我们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到它在加洛林王朝全面铺开了。尽管加洛林王朝在查理曼三个孙子签订的《凡尔登条约》后被一分为三,不过,封建作为日耳曼人实施有效统治的基本办法被顺利地继承下来,成为中世纪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军事、政治状况。

中世纪封建的核心是契约。领主能让封臣干什么,封臣能从领主那里得到什么,都靠契约。这是中世纪封建和中国的西周封建最大的不同。两相对比,我们可以把中世纪封建制称为契约封建制,把中国西周的封建制称为宗法封建制。

西周封建的核心不是契约,而是宗法。王国维先生说:“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

嫡庶长幼有序,就可以它为依据分封子弟,就有了君臣之义。夏朝和商朝也有封建,但不是以天子家族的血缘关系为标准的,从《史记》上看,更接近日耳曼亲兵团分享战利品。从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宗法成为分配权利和权力的首要标准,天子之家根据宗法制展开封建,就成了一个个国,所有国在一起构成了天下,正所谓天下一家

周公制礼作乐,就是把血缘亲疏和权利义务对应起来。嫡长子就继承父亲的权位和财富,弟弟们得到封土,离开家出去建国,正妻所生的嫡子们的待遇要比侧室们所生的庶子们的要好。但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契约。无论是父亲在位之时分封诸子,还是父亲去世后新君分封众弟,他们之间都没有契约。谁该得什么,原则上已经由周公定下了,不需要讨价还价,在宗法制下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存在。

举一个周公礼制的例子。中国有一句老话叫作“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话是孔夫子说的。什么事情惹他老人家那么生气呢?跳舞的人数,“八佾舞于庭”。

八列舞者跳舞怎么就让温良恭俭让的孔夫子怒不可遏呢?因为是违制。天子才可以用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本来只能享受六佾的诸侯用了八佾,就坏了规矩。有人可能会说,孔夫子不要那么较真,不就是跳个舞嘛,没什么大不了的,诸侯们就是高兴一下,即便违制了,又不是谋逆谋反,至于生那么大气吗?在孔夫子看来,这就是“礼崩乐坏”。周公制定的规矩,诸侯们完全不放在心上,带头破坏规矩,天下大乱由此而来。从孔夫子的认真态度,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周公对宗法制及其衍生出来的封建制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自然没有任何人讨价还价的空间。

中世纪的契约封建制,就容易理解它的特点以及和中国西周封建的差别了。中世纪封建的核心是契约,契约是双方达成的合意。用老百姓的话说,你同意,我也同意,以后咱俩的关系就这么处,用法律的话说,就是权利义务生成了。中国西周的封建不是君臣合意,而是根据宗法制,特定身份的人就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任何两个人都不能私自商量去改动规定好的权利义务,只能照章执行。

那么,中世纪的封建制像中国西周一样讲宗法吗?当然也讲,血缘在中世纪是非常重要的。中世纪是一个身份的社会,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决定了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中世纪的领主如果有很多嫡子,也必然会让他们继承不同的权利和权力。中世纪早期盛行的是诸子均分的原则,无论长幼,只要是嫡子,一起均分。不能均分的东西,比如最尊贵的国王头衔,就由大哥继承,弟弟们成为公爵,但土地必须均分。查理曼的三个孙子就是根据诸子均分的原则签订《凡尔登条约》瓜分了加洛林帝国,东法兰克王国(德意志)只是更尊贵一些,但不是西法兰克王国(法兰西)和中法兰克王国(意大利)的宗主和上级,帝国一裂为三。

很显然,诸子均分对政权的稳定和强盛非常不利,因为它意味着每一个国王的驾崩就会带来王国的四分五裂,公爵、伯爵一样如此。经过两三百年的磨砺,长子继承制逐步建立起来,长子继承王位(爵位),弟弟们不再和他平分。

弟弟们要么从文,进入修道院,在教会里晋升,最好成为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和作为国王或者公爵的哥哥相互照应;要么从武,请专门的教练培养,或者进入骑士学校,日后成为骑士,为哥哥效力,或者更好地是成为国王或者其他大贵族的亲兵,被他们封为贵族,和哥哥相互照应。

中世纪因为基督教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不存在中国的庶子身份。没有侧室,自然也就没有庶子。凡是非婚生子嗣,都没有合法的继承权。所以,庶子没有机会直接继承父亲的王位(爵位)。不过,父亲还是会照顾非婚生子女,在帮助儿子成为主教或者骑士的路上,在帮助儿子和女儿寻得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这件事上,父亲也会不遗余力。通常来说,只要父亲有不止一个儿子,他就会在活着的时候把儿子们各得什么都安排好,长子或许一定会得到爵位和主要领地,但他和弟弟们之间还有很多权力和利益必须由父亲做出分配。

领主去世,无论对他的领主还是他的封臣而言,所有契约都自动终止。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一方面他要和父亲的领主续约或者重新签约,另一方面和父亲的封臣们也是如此。前一方面意味着新领主要得到国王的认可和授权,后一方面意味着新领主要把父亲的老部下们转变为自己的势力。无论是国王还是封臣,在这个时候都有机会重新讨价还价。如果新领主的实力不如父亲,他就会面临着同时被上下欺负的危险,他的封地和特权都会严重受损。所以,父亲许诺的继承权并不是保险箱,每个领主都必须全力争取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这就是契约带来的麻烦,人死如灯灭,自己的灯只能由自己来点亮。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讲:封建契约是理解中世纪封建政治的基点,它的核心特征是私权昌盛。

按照我们现代人或者古代罗马人的规矩,公和私是两回事,遵循不同的基本逻辑。私法,就是平等人之间的法律,正义就是尊重和维护每个人应得的利益。它的边界是不伤害别人,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私法的主体是民法。公法,就是政权对公民的管理,正义就是维护秩序。它的边界是不侵犯公民权利、不损害公共利益。公法的主体是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等。

拿这种框架来看中世纪,中世纪就是一个私权特别昌盛的时代,很多本来应该是公法管的事情,都是由私人契约定下来的。比如,一个人现在是哪国公民、是哪国国籍、持有哪国护照,就是纯粹的公法问题,由宪法、国籍法来管,国家移民管理局依法发放护照。没有人会想,我和谁商量一下,只要我们俩同意,就从中国公民变成美国公民了。在中世纪,这样的事情反而是正常状态。一个公爵,他到底是英国国王的封臣还是法国国王的封臣,很可能变来变去。无论是战争还是密谋,只要这个公爵向一国国王表示臣服,他封土上的人就全部跟着他变了归属。那个时候还没有国籍的概念和规定,只有“我是谁的人”的观念和活法。也就是说,今天或者古罗马,必须用公法规定的大事,中世纪都可以由封建契约来约定。不仅封臣给领主提供多少骑士参战可以约定,连司法审判能管什么样类型的案件都可以约定。甚至*人犯在领主法庭上是可以和作为法官的领主讨价还价的,多给点钱,*了人不偿命,完全是可能的。

对于封臣一方,契约至少会约定封土的所有权归属和封土上的司法裁判权两个问题。可这两个问题涉及的是不同的东西,土地所有权是私权利(right),司法裁判权是公权力(power),能说土地是我的,案子就归我判吗?从土地的私权利能推出法庭的公权力吗?按照我们和古罗马人的想法,私是私,公是公,它们之间没有联系,两件事应该分开办。但是在中世纪,它们就是混在一起的,两件事总是一起办。封建的中世纪就是一个公私不分的时代,正是这样一个right和power交缠的时代,酝酿出了很多独特的社会政治逻辑。

资产评估

中世纪是封建社会。封建契约合意约定大事的逻辑决定了这是一个公私不分的时代,政治、法律、社会、经济、习俗、观念各个层面都是公私不分。这种状况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或者反过来说,这种状况对现代西方的形成而言到底是正资产还是负资产?我们先看两种看上去都有道理却是相互冲突的说法。

有人说封建培养了民主,因为民主就是大家同意。契约是双方同意,养成这种习惯,同意就成为政治当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民主也就水到渠成。甚至有人进一步强化封建和民主的关系说,越是中世纪封建发达的地方,越容易诞生现代民主国家,因为封建领主们限制住了国王的权力。英国的《大宪章》不就是男爵们和约翰王之间的高级契约吗?有了它,英国成了第一个现代民主国家。这种思路是把中世纪的封建当成现代民主诞生的正资产,封建越兴盛,就越有利于现代民主的诞生。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也很典型,现代世界是市场经济的世界,封建是市场经济发展路上最主要的障碍。市场经济要形成统一市场,就必须克服封建割据。国王想从发达的市场贸易中获利,无论是直接地参与贸易,还是间接地因为贸易繁荣而增收税款,都需要打击封建,助推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英国是推进市场经济最得力的国家,很好地完成了扫平封建的历史任务,率先成为现代世界的顶级强国。这种思路是把中世纪的封建当成现代市场经济的负资产,封建越兴盛,越不利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

那么,到底哪种对呢?怎么解释英国成为现代第一强国呢?它到底是得益于封建强盛,还是得益于消灭封建呢?

两种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把中世纪封建和现代世界以及英国的关系讲清楚,关键在于它们都把异常复杂的封建和现代世界想得太简单了。无论是政治上的同意被封建孵化出来,还是经济上的统一市场去克服封建,都只是中世纪和现代之间的一重联系,它们取代不了对方,它们也不能排斥其他重要的中世纪走向现代的逻辑。封建是中世纪政治、社会、经济的基础性力量,但它也没有消灭掉中世纪政治、社会、经济中的非封建成分。比如,无论贸易如何起伏,它始终没有被消灭,而且在中世纪后期飞速发展,在经济中的地位也日趋重要。中世纪不是纯粹封建的,它还有许多重要的组成部分跟封建不沾边。封建本身极具多元性,其中的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教派会展开异常复杂的斗争与合作,也会与带有明显非封建乃至反封建色彩的希腊哲学、罗马法律、基督教信仰展开异常复杂的斗争与合作。所以,任何轻视多元性的思路在中世纪面前、在封建面前,都最多只是勾画出一条线索,而不可能勾画出中世纪走向现代的整幅画面。

要把从中世纪走向现代的路看得更清楚,我们需要很多“中间概念”,它们比封建、民主、市场经济的概念更小一些,相对也更准确一些,它们能充当这些大概念之间的连接和过渡。以“绝对主义王权”为例,它就可以把封建和民主、市场经济之间两条相互冲突的线索拧成一股绳。绝对主义国家的典型是伊丽莎白一世治下的英国。她要建设强大的现代国家,封建领主们就是她的政治障碍,她抑制诸侯的政策和行动会受到商人和资产阶级的欢迎和支持。也就是说,和她一样想让国家强盛的国王们加强了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统一市场的形成,诸侯在政治上没有权力了,割据自然就难以维系。资产阶级会因为地位的提升和市场的统一拥护国王们的中央集权,国王们能从资产阶级那里得到更多的税款和贷款,封建是被国王和资产阶级联手赶出政治舞台的。哪个国家的这种联盟越强大,克服封建就越有力,建成现代国家就越得力。封建在这样一个政治进程中逐渐消失。这个进程顺利与否,取决于绝对君主和资产阶级的联盟对封建领主们的政治优势有多大,采取的策略好不好,还有封建领主们的出路好不好。显然,这是一个长期斗争的过程,它从13世纪就开始了。

绝对主义是中世纪和现代的交接棒,它同时具有很强的中世纪特色和现代特征,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名言“朕即国家”很好地说明了这种性质。一方面,它是中世纪私权昌盛的顶峰,私人就是国家;另一方面,它又是现代公权兴起的起点,除了国王之外,其他贵族的私权在政治上都被剪除。这种“大私即大公”的局面是拥有两千年帝制传统的中国非常熟悉的,却是中世纪后期数代国王苦心经营的结果。在中世纪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中,国王是克服封建私权的主力。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作为封建王国主角的国王们是什么样的。

在中世纪,国王不能跟皇帝平起平坐,即便经常在战场上对决,在名义上还是要礼让三分。帝国只有一个,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只有一个,就是神圣罗马皇帝。法国、英国、西班牙、瑞典的国王再强大,也不敢得意忘形地称帝。法国人拿破仑称帝是在1804年,他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之后让自己的法兰西帝国延续上罗马帝国的法统。英国国王称帝更晚,差不多大英帝国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维多利亚女王才于1876年称帝,她称的不是西方的罗马法统里的皇帝,而是印度女皇。因为成吉思汗的帝国法统在印度留给了莫卧儿帝国,维多利亚继承的皇帝头衔其实来自东方。

不要把中世纪的国王们都想成秦始皇的模样,为了国的强大殚精竭虑、夙兴夜寐,心里只惦着一统天下。像秦始皇那样把皇帝当成了战争机器的发动机,在中国历史上也不多见。这种国王是中世纪后期才出现的,大约在1300年之后才有了明显的迹象。要是国王不这样,他会是什么样呢?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中世纪大部分国王都是荒唐国王,他们的典型代表是英国的狮心王理查德。我们通过解析他的“荒唐”事,弄清楚为什么中世纪的人们接受甚至崇拜这位荒唐国王。

第一件荒唐事,理查德勾结法国国王对付自己的父王。

理查德的父王是英国历史上数一数二英明神武的国王亨利二世。在他手上,英国领先各国实现了司法中央集权,而且创造出独特的普通法体系,治理水平甩开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数十甚至上百年。

当时的亨利二世可谓威风八面,缔造了强大的金雀花王朝。他拥有英格兰,还有祖上留下的欧洲大陆地盘诺曼底,然后又征服了爱尔兰,加上夫人埃莉诺带来的嫁妆阿基坦,还顺路兼并了布列塔尼,形成了当时西方领地最大的王国。现在的法国有一大半的地盘都属于亨利二世。当时法兰西的卡佩王朝只掌握了以巴黎为核心的周边地盘,被亨利二世的金雀花王国三面包围。卡佩王朝的国王们拼了命地和金雀花家族作对,英法世仇由此生根。法国国王菲利普·奥古斯都找到的好机会就是亨利二世不安分的儿子们。

按照我们的常识,理查德应该好好辅佐自己的父王,把金雀花王朝继承下来好好经营,那么,法国国王应该是他的头号敌人才对。荒唐的是,理查德不仅娶了法国国王的女儿,而且公开地集结诸侯反叛自己的父王,还不止一次。第一次,理查德作为实力雄厚的阿基坦公爵,支持自己的大哥,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小亨利,一起反叛父王,史称“无爱之战”。结果他们被强大的父王打败。大哥数年后去世,理查德被立为王位继承人。理查德在父王和法国国王菲利普·奥古斯都的战争中与后者保持良好的关系,父王一怒之下剥夺了理查德的王位继承权,理查德迅速转身与菲利普联手对付自己的父王。结果父王战败,签订了屈辱的条约,金雀花王朝摇摇欲坠,父王不久之后就病死了。逆子干出国破家亡的荒唐事,父王临终前还是把王位传给了他。那是1189年

理查德荒唐的反叛之所以大张旗鼓地搞,和封建契约的性质大有干系。忠于父亲、忠于自己的国王,是宗法制下的理所当然,如果是契约制呢?契约当然要讲诚信,在封建契约里对封臣来说就是讲忠诚。但和所有契约一样,封建契约也是合意,是双方在计算利益和对比实力之后达成一致同意的权利义务安排。如果利益和实力的格局变了呢,如果领主没有“善待”封臣呢?封臣认为从前的契约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格局,就会提出修约;如果领主不同意,封臣很可能撕毁契约,在封建格局中就是反叛。理查德和大哥一样希望父王早日交付更多的实权,英明神武却也顽固掌权的父王却对他们的呼声充耳不闻。在大哥做储君的时候,父王扶植理查德来抑制他,等理查德做了储君,父王同样扶植弟弟约翰来抑制理查德。理查德不断积蓄实力,终于被父王剥夺了王位继承权,他已经别无选择,只有和父王正面对决。

其实,在有一大堆国王的中世纪,“贤臣择主而事”是常态,所有封臣都在评估自己的利益在哪个领主手下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有多少实力撕毁旧约达成新约。即便不讲道义地撕毁旧约,如果能够换来更强大的领主保护,甚至自己摇身一变成为顶级领主,又有何不可?契约的背后永远是利益的计算和实力的比拼,忠诚必须经得起利益和实力的考验。绝对忠诚是大一统的提法,在一个多元的社会政治格局中根本就不适用,要么是大家都不当真的嘴上说说,要么是别有用心的奸佞之臣取悦主人的政治马屁。对领主来说,封臣的忠诚更多是靠自己的实力去赢得,而不是靠讲忠诚的大道理。即便理查德没有背叛父王,他也必须自己去赢得所有封臣的效忠。而赢得效忠最好的办法就是率领他们去作战,然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给他们更大、更多、更好的封地。理查德早就这么干了,只不过父王和卡佩家族的激烈战争不断升级,他必须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成为这场战争的领袖,才有可能成为胜利者,也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国王。

为什么王子在战争中不一定选择支持自己的父王呢?在国王与王子之间,封建契约有限的效力大大强化了王子“靠自己”的行为逻辑。封建契约和所有契约一样只对签约双方有约束力。父王即便拥有再多的封臣,诸多封臣加起来构成了一个庞大的金雀花王朝,但人死如灯灭,契约不会自动续到儿子头上。对理查德来说,可靠的选择不是等着父亲驾崩的时候再和各路诸侯续约,而是现在就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封臣,无论带领他们和谁作战都可以,关键是在战争中证明自己的实力,成为他们的领袖。父王靠不住,只能靠自己,这不是父王不慈爱,也不是儿子不孝顺,而是封建契约效力有限,在根本上就做不到父子之间无缝交接。封建契约的固有性质导致了这种获取忠诚只能靠自己的行为逻辑。所以,中世纪各国王室当中,父慈子孝的情况并不多,儿子能*结果大多不是顺利接班,而是我们中国人熟悉的玄武门之变。

第二件荒唐事,登上王位的理查德人称狮心王,他终于可以舒心爽快地做自己了,他要做什么呢?骑士!召唤他的正是骑士的理想。

理查德的外号之所以叫狮心王,就是因为他拥有一颗狮子一样的骑士之心。我们在前面谈过骑士,骑士是战士,追求的是大胆冒险、经历奇幻、武艺超群、临阵冲*、节节胜利、荣誉等身。为了使骑士的暴力得到规训,才有了武功歌、宗教文和行吟诗。

狮心王理查德几乎是一位完美的骑士,把武功歌、宗教文、行吟诗里鼓励和赞美的品质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了世人心目中的英雄。他之所以有实力反叛伟大的父王并最终获得成功,除了法国国王的大力支持之外,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的敢作敢为、武艺超群、感召力强大和战略战术得当。这一切,都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当中完美地得到了体现。他人生辉煌的顶峰是所有中世纪骑士的梦想:带领十字军打败穆斯林,收复圣城耶路撒冷。

狮心王的对手是伊斯兰世界中战神一般的萨拉丁。在他出征之前,萨拉丁已经扫平地中海东岸,让前两次十字军东征的战果几乎化为乌有。理查德虽然没有彻底打败萨拉丁,但获得了数次重大胜利,而且他的部队人数远远少于萨拉丁。他的战功不仅让西方甚至伊斯兰世界都交口称赞。遗憾的是,狮心王没能收复耶路撒冷,弟弟约翰步了他的后尘,和法国国王勾结,准备谋朝篡位,他必须赶紧回国主持大局。不过,他和萨拉丁签订了三年的休战协议,意思是三年后他会回来。在此期间,基督徒可以自由且安全地进入耶路撒冷朝圣。理查德英俊潇洒、风流不羁,加上战功赫赫、威名远播,几乎成了当时女性梦寐以求的对象,有关他的风流故事,在中世纪流传甚广。狮心王成了完美的骑士国王,中世纪唯一能和他有一比的就是前面谈过的红胡子腓特烈。

按照我们的常识,国王不该亲自上阵打打**,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就好了。汉高祖刘邦亲征匈奴,落入白登之围,新生的大汉王朝差一点土崩瓦解;明英宗亲征瓦剌,在土木堡被俘,大明王朝在于谦领导下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才得以幸存。即便像汉高祖和明英宗这样御驾亲征,也是在中军大帐指挥战争,决计不会身先士卒。中世纪恰恰不是这样,无论国王、贵族还是老百姓,都非常认可国王的第一品质是骑士。他应该身先士卒、率兵突击、英勇冲*、快意恩仇。文弱的国王是会被鄙视的,不仅贵族和老百姓会鄙视,国王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我们认为狮心王荒唐地以骑士自居,但在他的时代,他恰恰是国王的典范。伟大的英国史学家兼首相丘吉尔曾言,理查德“由于性格上存在着颇有英雄色彩的优缺点,成为中世纪最令人瞩目的人物之一。迄今为止,他一直被描写成骑士时代的产物和化身”

第三件荒唐事,狮心王理查德一点也不珍惜英国。

理查德当了十年的英国国王,就只有半年住在英国。而且,英国只是他的奶牛,为他出打仗的钱。英国的税能收来做军费就好,不够的话,卖官职、卖土地,都可以。他甚至说:“如果我能找到一个适合的买家,我会把英国本身卖掉。

我们的常识,国家比君主重要,国家不是君主的私人财产。不过这都是现代观念。上一节“封建”谈过,中世纪是一个私权昌盛的时代,把封地和封地上的收益权、管理权、司法权当作私人财产,在中世纪是天经地义。如果是这样,国王把王国当作私人财产来对待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在理查德的时代,只有受伤的英国人会觉得他对待英国的做法不妥。但考虑到他不只是英国国王,他在欧洲大陆上还有诺曼底、布列塔尼和阿基坦,以一隅之财维系整个金雀花王朝的大局,也不是完全说不过去。

“国家高于君主”“国家不是君主的私人财产”“主权不可分割”等现代政治原则,正是对狮心王代表的中世纪原则的克服。现代国家原则之所以能够克服中世纪私权原则,是因为它更合理,也更强大。

我们来看狮心王把英国当作私人财产处置的做法有什么致命缺陷,就容易明白为什么看上去更讲道理的现代政治原则更加强大。狮心王的做法其实是无法持续的。道理并不复杂,权力必须具有公共性,不能是私人财产。权力姓公,不姓私,掌权者必须主动去实现执政为公。公共性不是任何主义对于权力的理论约束,而是权力本身得以存在和强大的基本要求。有权力,就意味着有服从。权力如果是私人财产,服从就是私人效忠。私人效忠就必然落入“贤臣择主而事”的利益计算和实力比拼,政治就处于高度投机的状态。换句话说,谁都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一招不慎便会身死国亡。强大的个人权力很容易因为阴谋和背叛土崩瓦解。即便强大如亨利二世,不仅免不了数任法国国王的终生敌对,甚至可悲地逃不过自己所有儿子的无情反叛。私权昌盛是一个巨大的黑洞,任何光芒四射的明星国王最终都会被它扯得粉碎。

对王国和百姓来说,权力的私有意味着王国和百姓面对的是令人发指的任性和专断。肆无忌惮地征税,毫不留情地镇压,卑鄙无耻地交易,满不在乎地出卖,在如此恶劣的剥夺之下,王国的领地不断变化,地上的百姓生存艰难,王国就很难谈得上稳定和发展。如此一来,国王可以掠夺的资源很容易走向枯竭,他们会愈发变本加厉地敲骨吸髓,整个王国就陷入了自我毁灭的状态。

骑士国王看上去很浪漫,却存在着毁己毁国的致命危险。现代政治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狮心王这种中世纪私性权力逻辑的克服。

狮心王最终求仁得仁,死在了战场上。他的弟弟约翰继承了一个乱糟糟的金雀花王朝,约翰自己又一通胡作非为,完全丧失了大陆上的地盘,愤怒的贵族围困了他,于是有了《大宪章》。

中世纪也有比较符合通行道德标准的好国王,其中的典范是法国国王路易九世,世人尊称他为“圣路易”。一听名字就知道了,路易九世由教廷加封为基督教的圣人。路易九世的封圣发生在1297年,在他驾崩27年之后,当时的教皇卜尼法八世顺应广大民众的狂热崇拜和法兰西教俗两界贵族的反复请求,加封路易九世为圣人。

基督教对圣路易的高度肯定在中世纪绝无仅有,他是唯一被封圣的法国国王,神圣罗马皇帝、西班牙国王全都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挪威国王奥拉夫二世(1015—1028年在位)和英国国王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年在位)也被教会加封为圣人,不过他们业绩并无太多过人之处,他们封圣几乎可以看成教会对皈依基督教不久的挪威和英国的拉拢。尽管圣路易不是中世纪唯一的圣人国王,但圣人国王的形象几乎是他独立撑起来的,他的业绩涉及中世纪重要事务的方方面面,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受到了基督教的召唤。他完美地履行了基督徒国王的职责,不仅让法国人无比爱戴,而且让敌对的英国和整个西方世界也心悦诚服,当时的英国史家称赞他是“国王中的国王”

圣路易生于1214年,这一年,他的祖父菲利普·奥古斯都赢得了布汶战役,打败了英国国王约翰和神圣罗马皇帝奥托的联军,金雀花家族在欧洲大陆上的地盘几乎全部被法兰西的卡佩家族收入囊中,法兰西成为当时的西方第一强国。伟大的祖父于1223年驾崩,父亲登基为路易八世,在位期间高调扩张,1226年在征战中染病驾崩。13岁的路易登基了,起初由母后布兰卡摄政,他的圣人国王之旅由此开启。

第一,以武功缔造和平。

作为基督教圣人,圣路易的武功没有像他对教会的扶助那样被大书特书,看上去也没有狮心王理查德的武功那么光鲜亮丽,但他对武功的驾驭却是中世纪乃至整个人类历史上都值得称道的光辉典范:胜利是为了赢得和平。圣路易不像祖父和父亲,也不像对手金雀花家族的亨利二世、狮心王理查德和无地王约翰,在他们的武功之中没有和平的立锥之地,胜利就是为了赢得更大的胜利,而圣路易把每一次胜利都转化成各国之间的和平共处。

圣路易在即位两年之后就不得不面对大贵族叛乱,无地王约翰的儿子亨利三世精心策划了这场反叛,并且领导贵族们用武力瓦解圣路易祖父和父亲建立起来的卡佩盛世。15岁的圣路易御驾亲征粉碎了叛乱,不过,他通过交换领地的方式和亨利三世修好,双方签订《巴黎条约》,亨利向圣路易称臣。后来,圣路易放弃了父亲干涉西班牙的政策,和西班牙国王签订和平条约,约定以比利牛斯山为界,两国稳定的国界一直延续至今。对于神圣罗马帝国,圣路易非常克制,尤其在皇帝腓特烈二世1250年驾崩后,帝国陷入“大空位”的乱局,威望和实力都如日中天的圣路易并没有趁机向东扩张,蚕食鲸吞帝国的地盘。

圣路易从不主动发动战争,相反,他总是积极调停西方各国之间的冲突。“伦敦害怕他,罗马重视他,而德意志帝国则妒忌他。”

他不仅调解了法兰西诸侯之间的争端,连英国国王和封臣之间的争端也调解,他的调解者盛名为整个西方所崇敬,甚至教皇英诺森四世在里昂召开大公会议对付皇帝腓特烈二世的时候,还有与会者提议请他出面调停。

圣路易热爱和平,他在留给儿子的“治国方略”中明确说:“亲爱的孩子,听我说,尽你的一切可能,不让战争和争斗发生在你的土地上或你的属下之间,设法把它们压下去;这是上帝非常喜欢的事。

中世纪的战争此起彼伏,教会一直在倡导“上帝的休战”,但武士出身的国王、贵族和骑士们哪怕迫于革除教籍的严厉惩罚,也很难息兵止戈,他们就是为打仗而活,所以根本听不进教会的和平劝导。圣路易是第一个甚至很可能是唯一一个把教会的和平劝导当真的国王。

第二,以公正治理王国。

作为法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爱戴的国王,圣路易大大强化了司法审判在社会政治当中的作用,给人民以公正。他把巴黎高等法院从御前会议中分离出来,成为法兰西的最高法院,他本人承担全国首席大法官的职责,王室法院系统也逐渐成形。圣路易重视司法,针对的是什么呢?就是中世纪的暴力横行。

试想一个没有司法裁判的世界,靠什么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呢?只有靠暴力,谁拳头大谁说了算。可问题是,暴力只意味着强权,而不意味着公正。暴力横行、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的社会,是没有公正可言的。圣路易恢复了“国王四十天”的古老传统:贵族之间有纷争,四十天内只许宣战、不许交火,得先到国王面前请求裁决。贵族滥用武力得到了有效的抑制,王国境内的和平就有指望了。禁止私斗,是中世纪国王们实现国内和平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国王必须拥有强大的武力来威慑任何胆敢滥用武力的贵族;另一方面,国王必须加速推进司法系统的建设,为纠纷解决创造新的、可靠的、值得信赖的途径。从维护和平、解决纠纷的社会功能上来说,法律是战争的替代品,法官是战士的替代品,法院是军队的替代品。没有合格的替代品,社会就属于战争、战士和军队。

圣路易在万森橡树园亲自审案的场景几乎成为法兰西人民心目中公正的象征。而且,圣路易不仅在法兰西境内力推司法,即便在境外,只要他所到之处,他都坐堂审案,尽力以公正的裁判替代武力的比拼。他因此赢得了公正国王的美名。

第三,以虔诚侍奉上帝。

作为基督教圣人,圣路易虔诚侍奉上帝被大书特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的史家大多是僧侣,对信徒的虔诚很在乎,对征战沙场没多少兴趣。作为信徒,圣路易堪称楷模,他是发自内心地虔诚侍奉上帝,而不是像马基雅维利教导新君主那样只要做得让别人以为你虔诚就行了。他一生的修行是根本不可能演出来的。

圣路易一生都过着修士一般的禁欲生活。他衣着简朴,不喜华服,没有仪式的时候也都是轻装简从。他一生遵守禁食的戒律,甚至一生遵守被鞭笞的戒律。他一生都按时祷告,得空就要钻研《圣经》,与身边的人讨论教义,向有学问的人学习请教。他喜欢聆听布道,自己也会布道。他崇拜圣徒,崇拜圣物。他忠于自己的王后,没有任何的私生活不检点,他们一共生下了六个儿子、五个女儿。按照基督教的生活仪轨,他堪称信徒典范。

圣路易乐善好施,总是慷慨解囊。在政治上,他当然和中世纪所有雄才大略的皇帝和国王一样,把教会变成自己的得力助手。不过,虔诚的圣路易手法比唯我独尊的查理曼或者红胡子巧妙得多。他通过大量捐助和兴建教堂,成为教会的大施主,再加上他信仰虔诚、为人谦和,教会没有觉得自己是被他控制,而是和他达成了非常理想的合作状态。

圣路易的慈善和慷慨绝不是政治诡计,他针对普通贫苦百姓也乐善好施,慷慨解囊。他对同时代活跃的西多会、多明我会、方济各会非常熟悉,而且走得很近。甚至有传说他加入了方济各会。坚持禁欲修行的西多会、坚持“使徒贫困”道理的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都深刻地影响了圣路易。以慈善服务著称的方济各会服务的都是贫苦百姓,而非王公贵族。圣路易不仅兴建医院、赈济灾民,甚至为穷人洗脚,为麻风病人洗疮口。在贫苦老百姓看来,圣路易简直就是戴着王冠的圣方济各。

第四,以生命夺取圣城。

作为基督教世界的领袖,圣路易虔诚地发动了两次十字军东征,不过都以失败告终。参与十字军东征的皇帝和国王不少,但都很难说得上虔诚。在十字军东征当中取得巨大成功的狮心王理查德和皇帝腓特烈二世,都是在教皇的不断催促之下出兵的。他们的十字军东征是典型的骑士旅程,建功立业、扬威沙场、英名流芳,不同的是,狮心王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浓重,腓特烈二世的世界之主霸气更足。圣路易当然也是骑士,也有骑士的梦想,但在他身上,基督教信徒的虔诚明显压倒了日耳曼武士的血气。和之前两位帝王东征浓重的世俗风格不同,圣路易真的是把东征当成了圣战。

圣路易在东征的筹备问题上和狮心王理查德与皇帝腓特烈二世也不同,他精心准备了四年,甚至专门建造了艾格莫尔特这座港口城市。准备妥当之后,圣路易在1248年率领约百艘舰船、两千五百骑兵、一万步兵、五千弓箭手、八千战马浩浩荡荡开往北非,意图夺取开罗。但是痛快冲*的法国骑士们受到传染病侵袭,穆斯林俘虏了几乎无兵可用的圣路易。最虔诚的基督徒国王成了异教徒敌人的阶下囚。王后筹集重金,一个月便赎回了圣路易,获释之后的圣路易去了耶路撒冷,一待就是四年。要不是摄政太后在1254年驾崩,圣路易可能会在圣城待得更久。比起狮心王理查德和皇帝腓特烈二世在圣城都没有待满一年,很明显圣路易真的很爱这座城市。

1266年,圣路易再次策划东征,又准备了四年,于1270年登陆突尼斯。但圣路易的军队登陆后就遭到痢疾、斑疹伤寒等一系列恶性传染病的袭击,不到两个月,圣路易染病驾崩,享年55岁。

有史学家认为圣路易把十字军东征看成了自己毕生的最高任务,他在位期间的所有政策都围绕十字军东征展开。这种看法肯定是说过头了。

十字军东征是圣路易极其看重的伟大事业。虽然没能在军事上取得胜利,客死他乡,但对虔诚的他来说也算是求仁得仁,死得其所。圣路易在中世纪的信仰、道德、文化当中简直是无可挑剔的,是我们理解中世纪理想主义的化石。

坏蛋国王

狮心王更浪漫,圣路易更持重,他们是中世纪国王当中最亮丽的风景,是中世纪国王的典范,但他们都不代表中世纪前进的方向。如果中世纪沿着狮心王理查德的风格前进,骑士战争和私性权力就会无穷无尽;如果中世纪沿着圣路易的风格前进,虔诚信仰和公平正义就会浩浩荡荡。显然,真实的历史既不是纯粹的现实主义暗黑风格,也不是纯粹的理想主义阳光风格,而是二者的某种折中和混合。

真正率领中世纪走向现代的是坏蛋国王们。他们这种“高级坏”其实很难形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者固然不像圣路易那样虔诚和高尚,但也不像狮心王那样热血喷涌、快意恩仇、坦荡不羁。他们拥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冷酷的性格、高超的手段,既不会像圣路易那样把自己全部交给上帝,也不会像狮心王那样把自己全部交给自己,他们把自己交给了王权、王国和王朝,他们更像秦始皇。召唤他们的是权力。其中的典型代表是圣路易的孙子法国国王美男子菲利普。七百多年后,法国史家们仍然很难评价美男子菲利普,认为他“留给我们的困惑就像当时的人一样多”

美男子是圣路易的孙子,出生于1268年,他的父亲菲利普三世和教皇勾结谋夺阿拉贡的王位,1285年远征失败后染病驾崩,美男子继承了王位。美男子既不像父亲那么鲁莽,也不像祖父那么虔诚,他更像高祖菲利普·奥古斯都。卡佩王朝在菲利普·奥古斯都的苦心经营之下摆脱了金雀花王朝的威胁。他离间亨利二世父子兄弟的谋略终于使卡佩击败金雀花,法兰西成为欧洲第一强国。圣路易把卡佩王朝带到了世人仰慕的高度,菲利普三世在虚荣的驱使下开始四面出击,对西班牙和意大利指手画脚,甚至武力进犯,飘飘然有了“皇帝做派”。美男子没有延续祖父的圣光,也没有延续父亲的轻率,而是延续了高祖的务实、稳健和阴鸷。在他治下,卡佩王朝时期的法兰西启动了建设现代国家的伟大进程。我们来看他的两个大手笔。

第一,打倒教皇。

美男子遇上了自以为不可一世的教皇卜尼法八世,他们在征税和司法两件大事上针锋相对。在征税问题上,教皇宣布教会对所有世俗王国有免税特权,教皇才是所有教会财产的拥有者,未经他许可,国王不得向教士征税,教士也不得向国王纳税,违者革除教籍。美男子立即还以颜色,宣布法兰西臣民的财产未经国王同意不得出境。财源中断的教皇只得同意教士可不经教皇同意自愿向国王纳税。

在司法问题上,法兰西的王室法院判决一名主教犯下叛国罪,美男子请求教皇将他免职,以便惩办。教皇不但宣布这位主教只能在罗马受审,法兰西王室法院的判决无效,还取消了教士自愿给国王纳税的许可。美男子召集三级会议,全法兰西代表开会共商对抗教皇的大计,法兰西的议会由此启动,法兰西的爱国主义也由此高涨。美男子开议会根本就不是向全国人民讨主意,他胸有成竹,掀起爱国主义热潮捍卫王权、对抗教皇。美男子在三级会议上宣布法兰西只服从上帝的权力,这几乎是民族主义的法国针对普世教会的独立宣言。

教皇强硬地重申对世俗君主的权威,并且以革除美男子教籍相威胁。获得汹涌民意支持的美男子胆大包天地派出一队骑士进入意大利,和反教皇势力联合,围困了教皇。教皇受到凌辱,但侥幸逃脱,回到罗马之后不久便驾崩了。随后就是我们在前一章谈过的“阿维尼翁之囚”和“教会大分裂”,教皇、教廷、教会的权威一落千丈,教皇再也担不起西方共同精神领袖的大任了。教皇从巅峰跌落深渊,固然有其“自作孽”的原因,但美男子的打击既直接又凌厉,堪称第一推手。中世纪前半期引领西方成长的教皇、教廷、教会落入了堕落和分裂的渊薮,说美男子菲利普是基督教的罪人恐怕并不冤枉。

第二,毁灭圣殿骑士团。

任何对圣殿骑士团抱有倾慕之情的人都会痛恨美男子菲利普,几乎所有书写骑士团业绩的作者都对他给出了毫不留情的恶评。

菲利普四世生性冷酷,对文化没有多少好奇心,但他是个精于算计的狂热分子,执着于那种自私自利的虔诚,不忌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毫无顾忌地消灭任何敢于阻挠他的人

美男子菲利普毁灭圣殿骑士团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

1291年,阿卡保卫战失利后,作为守护圣地主力的圣殿骑士团损失惨重,把总部迁到了塞浦路斯岛。政治形势对圣殿骑士团也非常不利。大团长雅克·德·莫莱奉召谒见教皇,他想改变教皇把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合并的想法。然而事后来看,两大骑士团合并的动议只是一个借口。

当时的教皇是美男子控制下的克雷芒五世,编年史家描述他和美男子的关系是“你下令,我服从,永远是这样”。大团长不停地为圣殿骑士团的存续到处奔波,1307年10月12日,他还以高贵的身份参加了王室成员的葬礼,当晚他就被捕了。次日,法兰西全境的地方长官迅速抓捕圣殿骑士。他们被控犯有鸡奸、异端、攻击耶稣圣像和黑魔法等罪行,具体的罪名有七八十条。

绝大部分圣殿骑士都像绵羊一样束手就擒,少数赶到红衣主教面前为同伴誓证清白的圣殿骑士则直接被判罪名成立,处以火刑。几乎所有圣殿骑士,包括大团长莫莱,都在经历了无穷无尽的酷刑和折磨之后低头认罪。由于教皇发布通告,英格兰、西班牙和那不勒斯国王采取了和法兰西同样的措施。圣殿骑士团不仅从肉体上被消灭,而且被彻底污名化。1314年,教皇发布敕令,存在了192年、取得了辉煌战绩、被无数人崇拜的圣殿骑士团彻底解散,标志性的仪式便是大团长莫莱被处以火刑。不过,有关圣殿骑士团的传说一直在如火如荼地流传。

圣殿骑士团的陨落标志着十字军东征的终结,也标志着骑士阶层的衰落,再加上教皇的堕落和教廷的腐化,可以说,典型的中世纪结束了。基督教理想主义的时代结束了,而我们熟悉的国家占据历史舞台中心的时代开始了。在14世纪初这个转折点上屹立的是美男子菲利普。他几乎干了所有打击旧时代、创立新时代的事情:他剿灭圣殿骑士团,没收骑士团的财产,不只是充实了国库,更重要的是把武力进一步集中控制到国王手中。这与他大规模地压制封建领主的行动是一致的。为了提升王权的控制力,他还努力营建官僚式的税收体系。虽然离建成绝对主义王权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撇开教会、集中武力、克服封建、建立官僚系统、打造战争机器、建构现代国家的逻辑,在他手上全部启动了。

美男子菲利普对中世纪的所有核心要素基本上都予以打击和控制:法国的基督教和它的教会明确开始被王权收编,尤其是作为主心骨的教皇被王权囚禁和监护;法国的骑士(武力)明确开始被王权垄断,尤其是作为其精华的圣殿骑士团成了不受控即被铲除和消灭的典型;法国的封建关系开始被王权解构,尤其是以王家税收大规模取代地租充实财政收入;甚至道德也没有幸免,尤其是以虔诚、谦卑、忍让为核心的基督教道德遭到了爱国主义激情的抨击和嘲讽。中世纪的各种支柱尽数遭到菲利普冷酷地挑战,甚至是毫不留情地践踏。后来的西方各国大致沿着这条路线把自己的王国打造成孔武有力的战争机器,这种战争机器的核心就是绝对主义王权,它一直延续到现代世界,直到成为英国光荣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打倒的对象。从中世纪曲折蜿蜒的走势来看,不是骑士国王,也不是圣人国王,而是美男子菲利普这样的坏蛋国王引领西方走出了中世纪。

胤禛真的当上皇帝之后,他又常常感慨“自古为君难,至于朕躬缵承大统,尤为难之难者。”[《雍正朝起居注册》(第一册),雍正二年十月十七日]雍正觉得自己这个皇帝当得真是又苦又难。甚至,他还专门刻了一方“为君难”的印玺,感慨工作不易。

究其原因,雍正自己给出的答案是:“(朕)若明知有弊,不加整顿,必加朕以懈弛不理之名矣,亦非治国经邦之道也;朕若竭力整顿,而内外大小臣工,不能革面革心,何以为政?”[《雍正朝起居注册》(第一册),雍正二年十月十七日]国家出了问题,不整顿,会被批评懈怠,于国无益;狠狠整顿,又会遭遇群臣的消极对抗,同样难以振兴。于是,雍正才会感慨自己“为君难”。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艰难环境下,雍正最终还是掀起了一场整顿官僚、改革新政的巨大风浪,以宏观的设计与微观的勤勉,仅用时13年,就为清朝重新打造了一整套财政和行政系统。

正如前文提到的孟森先生的评价,“惟世宗之治国,则天资独高,好名图治,于国有功,则天之佑清厚”。在孟先生眼中,清朝拥有雍正,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上天的一种恩赐与庇佑。

我们要明确雍正继位之初他所面临的环境和形势。实话实说,康熙自诩的“盛世”于雍正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光是摆在明面上的大问题,就有以下三个:

第一,政治上,党争对抗。允禩的“八爷党”背后,仍然有许多满洲勋贵,且他们势力庞大,老九甚至在康熙驾崩的当天夜里就敢和雍正公开叫板。

皇考升遐之日,朕在哀痛之时,赛思黑突至朕前,箕踞对坐,傲慢无礼。[插图]

第二,经济上,财政亏空。雍正在登基前就知道清朝当时的国库是缺银子的——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

第三,军事上,隐患重大。康熙晚年间,尽管老十四收复了西藏,但因为财政紧缺、粮草不济,朝廷被迫和新疆的准噶尔议和了。这无异于在当时的西北埋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可即便如此,这三个问题仍只是表面上的,更严重的在于,这些问题背后所潜藏的税收混乱、官场腐败、社会阶级矛盾尖锐等一系列隐形的危机,雍正所看到的一切都预示着清政府正在走向一条难以挽回的衰颓之路。没想到,雍正仅用了13年的时间就改变了这一切,并最终给乾隆留下了一台税收清晰、治理高效、社会安定的超强国家机器。

与8岁就登基的康熙不同,雍正继位那一年,他已经45岁了,是一个大龄皇帝。不过岁数大自然也有岁数大的优势,凭借着多年来在夺嫡斗争和办差过程中积累的经验,雍正对官场中各种花花肠子是非常熟悉的,以至于很少有大臣能蒙他。

雍正登基后下令追缴亏空过程中,闽浙总督满保试图造假账忽悠雍正,结果被雍正直接[插图]了回去。雍正说:

此等言语何必奏朕,朕岂为八岁登基之君。尔等如此,反招朕猜疑。

你当朕是8岁继位的娃娃皇帝?你以为朕什么都不懂?尽管雍正这句话有些直白,把康熙都一并讽刺了,但我们也能从这句话中看出雍正对自己是相当自信的,而他也的确是有如此自信的实力的。甚至可以说,雍正从登基的第一天起,其卓越的能力就已经显示出来了。

康熙是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驾崩的,雍正在当月十四日就下令:

命贝勒允禩、十三阿哥允祥、大学士马齐、尚书隆科多,总理事务。(《清世宗实录》卷一,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事后来看,雍正选择这4位总理事务大臣,水平非常高。选错任何一个,当时的局面可能都不会那么快就稳定下来。

第一,任命老八,这既是安抚也是拉拢,目的是稳住皇族宗室内部,不激化矛盾。这个不算难,稍有城府的人,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任命老十三,这是给自己安排帮手,属于最基本的操作,换了我们也都能做到。

第三,任命马齐,这绝对是一个“神操作”了。与影视剧中的老好人形象不同,历史上的马齐其实是一个非常有号召力的满洲贵族。马齐最特殊的一点则在于他早期曾是“八爷党”的核心人物之一,但后来马齐被康熙敲打后,就迅速退出了“八爷党”。因此,雍正重用马齐,就是在释放一个信号,他在告诉满洲勋贵,只要远离老八,忠于皇帝,你们都可以保有高官厚禄。

第四,任命隆科多。此前,在康熙驾崩的当天晚上,雍正已指派隆科多派兵封锁了京城九门,实行全城布控。此次任命就是雍正在给所有观望的王公大臣出的一道选择题:二选一,要么退出党争,忠于新皇,像马齐一样飞黄腾达;要么一意孤行,继续抗争,那就全都去隆科多的牢房里蹲着吧。

这一通操作,可以说是相当稳准狠,相当于在康熙驾崩后不到24小时,雍正就把整个局面基本稳住了。心思之深沉和手腕之果断,说实话,“九子夺嫡”选手中其他的那几位阿哥,真是输得一点也不冤。在政治斗争的能力与素质上,雍正明显领先。

在稳住局面之后,雍正就开始大*四方地整顿官场了。

雍正执政的最大特点,就是不但有手腕,而且不拖延。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当时,康熙的丧礼才刚结束。雍正连一天也等不了,立刻下令,要求中央及各省补交康熙朝的财政亏空,三年之内补完,到期完不成的,一律从重治罪:

各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经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

这着实打了官员们一个措手不及。因为按惯例,新皇登基,为了彰显仁德之心,前朝亏空往往都会清零,既往不咎。结果雍正刚登基就宣布要钱,有的官员就开始手忙脚乱了,准备做假账来蒙混过关。

可雍正是何等精明。

雍正元年(1723)正月十四日,元宵节都还没过,雍正就宣布要成立一个全新的中央机构,叫“会考府”,并且由老十三怡亲王允祥亲自挂帅管理。会考府的本质,其实就是清朝版的审计署,负责全盘审核中央及各省的财务报表。一句话,用最精锐的团队,算最精确的数字。谁也别想用假账欺瞒中央。

老十三做起事来,也是个细致入微的狠人。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便查出户部库银亏空是259万2957两6钱3分1厘零[插图],连1厘都不放过。中央各级官员这可吓坏了,原来老十三跟我们来真的啊。于是各种闲话遍传朝野,说怡亲王查账的方式实在太刻薄了。等闲话传到雍正耳朵里时,雍正一下就火了,立刻召集群臣开会,上来就先说:

朕特令怡亲王管理清查,并谕怡亲王,尔若不能查清,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查清,朕必亲自查出!

朕的十三弟查你们的账,那是被朕逼的!然后雍正又接着说:

经怡亲王查出实在亏空二百五十余万两,深以追补为难,请以户部所有杂费,逐年代完,约计十年可以清楚。

你们肆意诋毁十三弟,实际上,十三弟非但不刻薄,甚至还偷偷找朕求过情,要把本来三年的还款期限宽限到十年,你们怎能在背后如此议论怡亲王呢?最后,讲到激动处,雍正更是破口大骂:

无知嫉妒小人,反谓王过于苛刻。不但屈抑天理,人情何在?特令尔等知之。

总之,雍正的意思很明显:锅全是朕的,跟朕的十三弟没关系,你们骂谁,也骂不到怡亲王的脑袋上。这是何等的兄弟感情?最后,雍正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很多朝代的百姓会痛骂当朝官员是酷吏,夸皇帝是明君,而雍正朝是反过来的。百姓会说雍正朝的大臣还是不错的,偏偏这雍正是个暴君。

但比起天子脚下的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亏空才是更大的难题。

别认为雍正只会靠强权强行讨要钱财,在追缴地方亏空这件事上,雍正是非常讲究方式方法的。他很清醒,追缴亏空的前提是不能让官员勒索百姓,影响社会安定,这是非常得不偿失的。因此,雍正强调“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所以,雍正做的第一步,就是先把有亏空的官员进行分类。

一般地方出现财政亏空,往往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因公事挪用,被上司勒索,官员自己贪污。雍正表示,如果是因公事挪用和上司勒索导致的亏空,允许该官员三年内还清;但如果经调查发现是官员自己贪污导致的亏空,犯事官员立刻抓起来免职。

可在抓贪污官员这件事上,门道很多,对雍正的水平也是不小的考验。

在古代官官相护的背景下,经常出现一种奇妙的现象,就是每当有官员贪污被查到,就会有人站出来对其进行袒护,理由通常是:这个人尽管贪是贪了点,但其能力还是有的,况且朝廷培养一个官员不容易,不妨让他“革职留任”,也就是免去官职后仍留在衙门里办办差事,让他戴罪立功,把钱还上。这样既能补亏空,朝廷也能保留一个有能力的官员,岂不是一举两得?

倘若皇帝耳根子软一点,顾虑多一点,那很有可能就被忽悠了。比如康熙朝,革职留任这种事,就是比较常见的。可雍正偏不,碰上有人袒护贪官,他直接就[插图]回去:

亏空钱粮各官,若革职留任催追,必致贻累百姓。

他都已经是个贪官了,我还让他革职留任,那不是纵容他继续勒索百姓吗?以后这种建议,你们就不要跟我提了,一经查处,就地抓捕。

可抓了贪官就代表问题解决了吗?不,抓了贪官之后,还是会有人来求情,而此时的理由就变成了这个人虽然贪了一点小钱,但其官声和民望很好,当地百姓愿意集体出钱替他补齐亏空,圣上您看,百姓的“万民伞”和“请愿书”已经送来了,还请开恩,让他官复原职。雍正一听,好家伙,这是拿朕当大傻子呢?雍正就说:

有州县亏空钱粮,百姓情愿代赔者,此端断不可开。亏空之员未必爱民,况百姓贫富不等,断无阖县情愿代赔之理。

雍正非但不准百姓代补亏空,还专门派人去调查当地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欺压百姓,强迫百姓请愿签字。

即便是皇帝,有时想抓个贪官,打击某种现象,也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难。但凡皇帝的思路乱一些,反应慢一些,或是心肠稍微软一些,这种事就很有可能推进不下去了。有时候,官官相护严重到了地方长官会直接袒护下属、隐瞒贪污罪状的程度,而面对这种情况,雍正也有分外有趣的处理办法。

比如,当时的江南亏空严重,雍正就下旨:

江南钱粮,积欠甚多。……著户部侍郎王玑、刑部侍郎彭维新前往。(《清世宗实录》卷七六,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雍正直接从中央派了两个侍郎过去,一个管财政,负责查账;一个管司法,负责抓人。这只是常规操作,真正厉害的是,雍正又从吏部调了40多个候补官员,给前面两人搭了一个办案团队出来——

应用四十余员。……并将吏部记名人员,一并带领引见。(《清世宗实录》卷七六,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意思就是,你们此次南下,一旦查到哪个官员有贪污罪状,就地逮捕,然后从这些办案的候补官员里挑人,直接原地安排他们上岗顶缺。

大家可以置身此情境中想象一下,面对如此旨意,这些候补官员在办案时得有什么样的积极性?还官官相护?我今儿就是掘地三尺也得找出罪证,我来了可就不走了!

但雍正的目的只是抓人吗?当然不是。他所有的办法都是为了把赃款追回来,补齐亏空。那么新的问题来了,倘若这些贪污的官员说自己没钱,要当老赖该怎么办?这可就正中了雍正的下怀,对策就两个字——抄家。抄家也有讲究:

凡亏空官员题参时,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封其家产追变

双管齐下,只要查到其罪证,犯事官员其办公室和老家的资产一并查封。随时准备充公。

可如果这些官员转移资产,资产都放到了亲友的名下,又该怎么办?雍正说,这还不简单?

查其族党亲戚平日分用宦赀者。

查一下犯事官员的亲戚,都有谁曾经花过他的钱,把这些人的家一起抄了。有的大臣忙劝说,皇上,这于法不合。雍正反[插图]道:他的俸禄是多少,他的亲戚心里没数吗?他们大手大脚花钱的时候,能不知道那是赃款吗?他们这就是知法犯法,就该抄他们的家。当然,雍正最后也表态了,即便操作过激,出了问题:

其害不过一家一人而止,若侵帑殃民者在一县,则害被于一县;在一府,则害被于一府。

朕抄错了,顶多祸害一家;可朕要是放过了他们,他们就会祸害一方的百姓。

结果就是,只要雍正查到了官员贪污,该官员的钱就不可能保得住。于是,有的官员在被捕后,就在狱中上吊自*。毕竟这就死无对证了,这样一来,牺牲自己,至少能保住家人的荣华富贵。出现此种状况,雍正更加愤怒,坚决不吃这套——你们盘剥百姓,贪了国家的钱,凭什么你一死,这钱就顺理成章地归你全家了?于是,雍正昭告天下:

舍命抵赖,似此刁恶之风亦不可长,着将……嫡亲子弟并家人等,令该督抚严审。

官员被捕,要是不自*,姑且只抓你一个;凡是自*的,直接抓全家。

此招一出,雍正朝的官员自*现象立刻大为减少。

不过雍正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追债方式,也导致打击的官员过多,一时间谣言满天飞,说雍正是“抄家皇帝”,说他贪财好色、荒淫无度,所以才四处抄家,以便大范围敛财。然而事实是,在雍正的雷霆手段之下,康熙朝晚年亏空日益扩大的趋势,立刻就被摁住了。让我们用数据说话,雍正元年,国库存银是2361万两,追讨三年后,雍正四年(1726)的国库存银就涨到了4741万两,直接翻了一倍多。谣言说雍正荒淫无度,但户部的账目却显示,雍正执政初期的财政支出是在逐年降低的。雍正虽然是皇帝,日子却过得比那些富贵王爷要苦得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追缴亏空的雷霆手段之外,雍正真正使清王朝得以缓过气来的关键在于他那一项项精巧的制度设计。

大家往往觉得雍正这个皇帝当得特别累,有一个深层原因就在于,雍正意识到国家当时存在诸多问题之后,深觉以自己40多岁的年龄和精力,如果一项项去改,是完全来不及的。于是雍正从继位伊始,就同时展开了多项大规模的改革工作,力求同步推进。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雍正宣布追缴财政亏空。雍正元年正月,会考府成立;四月,开始废除“贱籍”;八月,宣布秘密立储;九月,决定推行“摊丁入亩”;十月,一个意外发生,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需要紧急筹备军务;十一月,实现“台省合一”

完善监察制度;十二月,启动“火耗归公”与“养廉银”试点推广。雍正二年(1724)三月,青海平定,政权稳固,正式推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不到16个月的时间里,雍正在追缴亏空和平定青海的同时,还推进了8项制度改革。这其中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像“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这三项直接把改革开进了深水区,上来就啃硬骨头。

要知道,历史上有些所谓“改革”,本质上只是顺着权贵集团的意愿做表面文章,那甚至不能叫改革,应该叫“分赃”。而雍正所进行的改革,动的就是权贵集团的蛋糕,这可不是在“分赃”,而是在“玩命”。所以,作为全国改革的核心操盘手,雍正他的工作压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雍正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在确保国库有稳定的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提高君主对官员的控制力,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缓和社会阶级矛盾,以巩固清王朝统治,延续清王朝的寿命。当时影响清朝国家财政的,主要是两类人——贪污的官员和不交税的乡绅,雍正的改革,无异于是雍正改革集团和他们的一次政治火并。

雍正和官员们的对决,基本上就是“三板斧”:追缴亏空、密折专奏、“火耗归公”。

“第一板斧”,追缴亏空,就像前文所说的,这就是为了整顿风气,并告诉官员们,形势正在发生变化。

作为“第二板斧”的密折专奏,我们展开解释一下。清朝以前,官员的奏本要经过层层递交才能转交到皇帝手中,所以下级官员有些话是不敢说的。而从康熙开始,他逐渐允许一些亲近的大臣,绕过“中间商”,在给皇帝内廷的请安折子里奏报公事,以便获取更加真实的消息。但是这个密折专奏的权力,康熙给的人不多,因为他自身审奏折的精力也是有限的。大概从康熙二十年(1681)开始,一直到康熙驾崩,40多年的时间里,拥有密折专奏权的官员,全加在一起也只有200人左右。

为了加强对官员的控制,尽管雍正在位的时间只有13年,但雍正朝拥有密折专奏权的大臣却超过1300人,甚至有一部分州县长官都有资格直接给雍正本人写奏折。所以雍正仅批阅奏折这一项的工作量就非常庞大。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雍正这是自讨苦吃,但雍正也的确在“自讨苦吃”过程中构建了一整套关于奏折传递的新系统,实现了自己对官场的高度控制,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之后,雍正又抡起了他对官员们的“第三板斧”。关于“火耗归公”,我们前文已稍有提及,此处再进行一些补充。

皇帝之所以无法管控“火耗”,核心原因在于明清两朝官员的俸禄实在太低了,一个七品知县的一年收入是45两,在理论上这也许够知县自己生活,但考虑到衙门的办公支出,官场的众多陋习,逢年过节的上司勒索,这点钱就远远不够了。因此,受现实因素影响,在中央财政不额外拨款给官员涨工资的前提下,皇帝就只能任由自行加派“火耗”现象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贪官和清官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贪官收“火耗”时,肆无忌惮,随意加派;清官收“火耗”时,相对合理,少加派一些。而雍正的新政“火耗归公”,在本质上就是将“火耗”合法化,维持一个低税率,然后收归国有,再分拨下去给各级衙门用作办公经费和官员俸禄,也就是所谓“养廉银”。最终,这个措施一举三得,既保证了清官的日常开支,又避免了百姓被肆意盘剥,同时财政上也能做到精细化管理。

其实“火耗归公”的基本逻辑是不难想到的,此前也有人向康熙提过,但康熙的答复是:

朕若批发,竟视为奏准之事。加派之名朕岂受乎?(《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九,康熙六十一年九月初六日)

意思是“火耗”这件事如果合法了,不就等于朝廷在变相地向百姓加派吗?“加派百姓”的恶名,朕这种圣明君主是不可能背的。但这话说得就实在失之偏颇了,为了一己的名声,放任百姓被盘剥,君主无限圣明,锅全是贪官污吏在背。

但放在雍正这儿似乎不成问题,不就是挨骂吗?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雍正就直接把“火耗归公”给推广开了,这一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其实还是相对顺利的,因为雍正给官员的工资涨得特别多。之前一个知县一年的俸禄是45两,实行“养廉银”之后,普遍都能涨到800两,这还是起薪,最高能接近2000两,几十倍的增幅。

同时,雍正还下令禁止逢年过节送礼,并利用密折和巡察御史进行严查,整顿官场陋习。一时间,贪官不敢贪,清官不用贪,官场风气被迅速扭转。民间百姓要交的“火耗”,数额也普遍降低。

雍正真正的强大之处在于,他整顿官场的同时,还在整顿地主士绅。手握两大法宝,左手“摊丁入亩”,右手“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古代中国的农业税收有两份,一是按田亩收地税,二是按人丁收丁税。但随着土地兼并和人口膨胀,地少人多的穷人交不上税,只能被迫逃亡。这样不仅会导致社会动荡,也会导致丁税白白流失。雍正所推行的“摊丁入亩”,就是取消丁税,把这部分钱分摊到地税中,在保证国库总收入不变的同时,还能减轻穷人的负担,确保社会安定。

这项改革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尽管地少人多的穷人会举双手赞成,但地多人少的地主是必然会坚决反对的。

只是雍正无比强硬地压着官员们必须推行。

前文提过,当时浙江巡抚法海推行“摊丁入亩”时,地主们就到衙门闹事,法海没顶住压力,宣布暂停推行“摊丁入亩”。于是,雍正立刻调走法海,换李卫就任浙江巡抚,继续推行新政。李卫的手腕甚硬,搞“刀把子”改革——命令亲兵,凡是反对新政的地主,一律先抓到牢里,进行思想教育,什么时候认识到新政是对的了,什么时候放他们回家。最终,“摊丁入亩”在浙江率先成功实行,并逐渐推广到了全国。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又减轻了底层民众的经济压力,可以说,“摊丁入亩”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而推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其实更多是为了解决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清朝初期,清军刚入关时,清政府为了争取官绅的支持,就给了他们一个福利政策——在清朝为官或取得了功名的士绅,本人不用服差役,家里人也可以按官员的品级减免部分丁税。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福利政策在具体执行时就走样了。不仅官绅本人不用服差役了,还连带着一大家族的人都不用服差役了。而且在收税时,丁税不是减免,而是压根不收了,甚至在推行“火耗归公”之前,官员们在收非法的“火耗”时,也会绕开士绅家族,只收平民百姓的。如此一来,民怨渐深,凭什么干活的是我们,要钱时还找我们?这极大地激化了民间矛盾,导致社会严重不安定。

鉴于此,雍正推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这项措施核心内容就三点:当初说好的官绅本人不服差役,现在依然有效,但家族中的其他人,在政府有需要时,都必须服差役;之前说好减免的是丁税,现在推广“摊丁入亩”了,丁税不存在了,各家在交地税时,就必须得全额如数上交;过去,官员私人收取“火耗”时,绕你们而行,朝廷可以不管,可现在实行“火耗归公”,你们的“火耗”就得和其他百姓一样,该怎么交,就怎么交。

雍正的这几项改革一旦叠加,相当于把士绅家族的诸多特权给一次性清零了。雍正这么做,尽管得到了底层民众的支持,可乡绅地主是万万不会答应的。由此,双方的矛盾开始激化,而且雍正随之应对的一系列做法,可不像影视剧中演得那般软塌塌的。当时,河南的考生罢考,反对“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这在历史上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在影视剧《雍正王朝》中,雍正下派弘历去安抚考生,好言相劝。而在真实历史中,雍正的态度可就强硬得多了。当时,雍正收到田文镜的奏报后,写的朱批是:

必将一二渠魁正法示儆。

雍正甚至都不耐烦等案卷上报中央报批了,命刑部侍郎阿尔松阿

直奔河南,就地签字处决。带头罢考的乡绅生员,两情节严重者砍头,还有数人判绞刑。

尽管河南当地对田文镜骂声一片,史称“无人不怨”

大胆推测这骂声中一定少不了针对雍正的。但在一场血腥镇压之后,“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顺利在河南推广实施了。不管地主怎么想,底层的老百姓一定是很喜欢这个政策的,尽管百姓服差役时还是一样受罪,但至少看起来公平了。民间的矛盾也因此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解。

在和官僚集团以及地主士绅进行几轮碰撞、博弈之后,最终,雍正先是通过“摊丁入亩”和“火耗归公”重新塑造了清朝的税收制度,使政府有了稳定且源源不断的财政收入;然后又通过密折专奏和后来设立的军机处实现了对官僚集团的高效控制,并通过“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促进了社会的安定。

所以,待乾隆继位后,雍正留给后继之君最重要的东西不是他攒的多少银子,因为受到雍正朝后期的西北战事的影响,雍正留下的资金并不算充裕;真正重要的在于,雍正给乾隆留下了一整套高度严密而稳定的税收和行政系统。

所以我们不要看乾隆上台后给老八、老九平反,释放老十四,就觉得他在和雍正唱反调。要知道,前面提到的这些收钱、管人的制度,乾隆可是照单全收的,因为它们用起来,是真香啊。后来,乾隆曾经一度被地方官员忽悠,准备取消“火耗归公”,但在冷静下来之后,乾隆还是意识到了当初他父亲这些天才般的设计,他是一点都不能改的,改了是要出大乱子的。

今若轻更现行之例,不且导之使贪。重负我皇考惠民课吏之盛心乎!(《清高宗实录》卷一七八,乾隆七年十一月初十日)

那雍正为了设计出这些制度,推广这些改革,他到底付出了什么呢?在雍正52岁那年,他写过一首诗:

虚窗帘卷曙光新,柳絮榆钱又暮春。

听政每忘花月好,对时惟望雨旸匀。

宵衣旰食非干誉,夕惕朝乾自体仁。

凤纪分颁虽七度,民风深愧未能淳。

春色很好,但我一直在忙,总是忘了去看。我工作也真算是尽力了,可我总觉得,我还能做得更好。

雍正身为皇帝,有时还会在奏折的朱批里,和大臣们写一些自嘲的话,这些话甚至有时还有些致歉的意味,比如他曾在给鄂尔泰回信时说:

灯下批写,字迹可笑之极。

唉,今天工作得太晚了,灯暗眼花,朕这字,写得不太好看了。

经常有人说雍正勤劳,一年里天天都在工作,只在过年时歇一天。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有学者专门统计过《雍正朝起居注册》中的相关记载,按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史松教授的统计,以雍正七年(1729)为例,那一年的农历有闰七月,全年一共有384天。那雍正有多少天是在处理公务的呢?376天,他只给自己放了8天假。虽不是一年只休一天,但也非常辛苦。

但雍正的苦熬是有效果的,否则在惯于欺上瞒下的清朝官场,他那些改革是很难成功的。而雍正也知道他对官绅的做法注定是不会让他落下什么好名声的。雍正五年(1727)时,他自己就说过:

朕年已五十,于事务经练甚多。加以勤于政事,早夜孜孜。凡是非曲直,尚有定见,不致为浮言所动。

朕50岁了,大风大浪见多了,朕知道什么是对的,那些流言蜚语是影响不了朕的。

可纵是如此,当一年后“曾静案”爆发时,雍正看到民间流传的自己的十大罪状——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再也忍不住了,他选择“公开对线”,出版那本清朝名著——《大义觉迷录》,来替自己辩白,并且在全国刊行,强制推广。只可惜到最后,越描越黑,一本原是辩白黑料的平反之书,最后反倒成了一本关于雍正的黑料集。

不过,雍正有一点说得是对的,他真的认为“凡是非曲直,尚有定见”,因此“不致为浮言所动”,当黑料满天飞的时候,雍正还是照样苦熬着,继续推行改革、完善制度。不过雍正到底不是铁人,雍正八年(1730)之后,他的朱批数量明显减少,当然这个减少是和雍正自己过去的朱批数量对比的结果,若和别的皇帝比起来,仍然很多。

那雍正八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想必大家已然猜到。

那年的五月初四,老十三允祥病重去世了。雍正伤心欲绝,跟着大病了一场,那时雍正的病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呢?据乾隆后来回忆说:

(雍正)八年六月,圣躬违和。特召臣,及庄亲王、果亲王、和亲王,大学士、内大臣数人入见,面谕遗诏大意。(《清高宗实录》卷五〇,乾隆二年九月初一日)雍正这一场大病,当时连他自己都觉得怕是挨不过去了,要下遗诏了。不过好在雍正还是撑过来了,可拖着这么副病身子,雍正又开始玩命工作,即便后来病情好转,可照他的工作强度而言,病虽能好,身体却不复如初了。偏偏雍正还迷信丹药,身体越虚,越要让道士炼丹,要强行吃丹药来补一补。最终,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日,雍正感到身体不适,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仍坚持带病工作,一直到二十二日深夜,雍正的病情突然加剧,他急召王公大臣,宣布遗诏。二十三日凌晨子时,雍正驾崩,终年58岁。

如果用雍正自己的话为他的一生做收尾的话,那应该就是:

自古帝王治天下之道,以励精为先,以怠荒为戒。朕非敢以功德企及古先哲王,而惟此勤勉之心,自信可无忝于古训,实未负我皇考付托之深恩也。

不是亲眼看到了雍正的批红,我们其实很难想象,一位高高在上的一朝之君,会在跟臣子交心时说:

朕就是这样汉子!

也会跟臣子阴阳怪气地说:

朕这样平常皇帝,如何用得起你?

甚至有时还会赤裸裸地威胁大臣说:

若不如是,李绂、甘汝来头莫望在顶上。

你们就别指望脑袋还能在脖子上顶着了

雍正朱批内容的风格是分阶段的,早期非常肉麻,市井气、江湖气很重,后期则是嬉笑怒骂的各色形态都一一展现,字里行间可窥见帝王威严。为什么会发生这种转变?这与雍正的执政环境与个人处境的变化紧密相关。

在最初的夺嫡过程中,老四胤禛是比较弱势的,比起曾经受满朝拥戴的老八胤禩,老四显得非常孤独。于是,雍正在继位之初,他就面临着一个双重困局:急于改革的雍正政治班底薄弱,除了怡亲王允祥,几乎无人可用;雍正改革的核心是追缴亏空和重塑财政制度,这种伤害士绅和官僚利益的目标,就使得无人可用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如此一来,他该如何拉拢官员来支持自己的改革呢?其惯用手段简单来说,就是打感情牌。金钱上,现在国家有困难,朕或许没法给你当个好领导,但在感情上,朕一定给你当个好大哥。像我们熟悉的那句“朕就是这样汉子!”,其实就是在这种双重困局的特殊背景下,雍正对田文镜说过的话。

很多人不了解的是,与影视剧中那个年轻小伙子不同,雍正即位后,田文镜已经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头了,且其官职也仅仅是一个从四品的内阁侍读学士。另外,田文镜当初是靠纳捐买官上来的,没有科举功名,朝中也没什么朋友。要不是个人能力太过出色,怕是连这个从四品的京官老田都未必当得上。因此,在所有人的眼中,甚至包括田文镜自己都认为,他这一辈子可能就要这么交待了,不过一介碌碌无为的职业官僚而已,最终会被淹没在历史的海洋之中。

可雍正的出现,直接改写了田文镜的既定人生结局。前面我们也提到过,雍正元年(1723),山西闹灾,川陕总督年羹尧请求赈灾,山西巡抚德音却在粉饰太平,这就给雍正搞蒙了,到底谁在撒谎?山西究竟有没有灾情?于是,雍正就把刚从山西出差回来的田文镜给叫了过来,一番询问后,田文镜对答如流,把山西的灾情介绍得空前细致。《清史稿·列传八十一·田文镜》记载:

及文镜还,入对,备言山西荒歉状。

雍正听完汇报,心想这田文镜果真是个人才。田文镜经验足、能力强,心里还装着百姓,无非因为没有科举功名,朝中又没什么朋友,才致使一把年纪了还没升上去。但这不正好是用来打感情牌,拉拢成亲信的最佳人选吗?雍正当即决定,要让田文镜连升四级,就任从二品的山西布政使,领命新职,前往山西赈灾。一个大半辈子都碌碌无为的京官,转眼就成了主政一方的大吏,田文镜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士为知己者死,我老田已经60多岁了,还能再活几年?不用说了,田某这辈子剩下的时间,就只认你雍正一个人了,你想干什么,我都听你的。

在雍正二年(1724),当雍正推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官场中谁也不愿意挑头得罪人的时候,主政河南的田文镜就表示,我岁数大,没什么好怕的,没人愿意来,那就我先来!而之后闹出的“监生罢考”事件,田文镜又在雍正的坚定支持下大开*戒,一时间,不光是河南的士绅、官员对田文镜怨声载道,甚至远在京城的中央官员也都对田文镜心怀不满,日后还若有若无地给田文镜使绊子。

同样是在雍正二年,秋天时江南闹灾,粮食不足,物价飞涨。朝廷下令,让河南、山东两省收购小米运往江南,平抑物价。可田文镜表示,江南人吃不惯小米,请求让河南换购小麦送往江南:

江南人不食小米,请买小麦运送。

雍正觉得有道理,就准备让山东也把小米换成小麦,结果朝中一部分官员表达不满,认为田文镜的建议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江南百姓也是会喝小米粥的。最终,雍正没让山东换购小麦。可结果却是:

据何天培奏称,江南小米不能发卖,请易小麦。

小米果真卖不动,还是得让山东换购小麦。

雍正大火,朕用个田文镜,你们这帮中央官员横挑鼻子竖挑眼,最后怎么样?还不是得看田文镜的?雍正就把曾经批评过田文镜的官员挨个儿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道:

田文镜办理此事甚好,应着吏部议叙具奏。

你们吏部自己看着办,该怎么夸朕的田文镜,就不用朕多说了吧?

田文镜在收到消息后,感动得不行,皇上可太够意思了,买小麦这样的小事,也要为我鸣不平。于是田文镜立刻上奏:

知遇之隆,超越千古!臣受恩深重,无可图报,夙夜永兢,惟有随时随事,恪遵圣训,心体力行,并不敢稍留一毫心血,亦不敢旦夕苟且偷安。至买米一事,臣实愚昧无知,并不识如此料理方免贻误。此皆叠蒙圣恩,多方教导故

什么叫高水平发言?田文镜这就是。先表达了对雍正知遇之恩恩重如山的感念,再表态自己对雍正的每一道命令都高度忠诚地执行,最后还谦虚地说自己没有才能,这次换粮救济的差事办得好,完全是皇上对他悉心教导的功劳。

雍正在收到田文镜的谢恩奏折后也自然很是开心,表示:老田,你也不必客气,朕力排众议破格重用了你,你也确实给朕长脸了,放心,只要你不辜负朕,朕也一定永远不会辜负你!于是,雍正就给田文镜写下了这条流传至今的朱批:

朕就是这样汉子,就是这样秉性,就是这样皇帝,尔等大臣若不负朕,朕再不负尔等也。勉之

雍正也确实从来没辜负过田文镜,哪怕后来田文镜真的犯了一些小错误,雍正还是对他袒护有加的。雍正甚至对田文镜的个人生活也非常关心,比如田文镜60多岁却还没有儿子这个重大问题,雍正还专门在朱批中解释为什么要送一服神秘药方给田文镜:

有人新进朕一方,朕观之甚平和通顺,服之似大有裨益,与卿高年人必有相宜处。可与医家商酌,若相宜,(不可因朕赐之方强用也)方可服。卿虽年近七旬,朕尚望卿得子。此进药人言,此方可以广嗣,屡经应验云云。

不得不说,还能有哪个皇帝能在奏折里给一个近70岁的老臣说送了这种不着调的补药偏方的?今天的我们无法知晓田文镜在看到雍正的这份朱批后内心是啥感觉,有没有真的照方抓药,不过我们能确定的是,田文镜到最后也没能生出儿子来。

除了田文镜之外,在雍正初年,他其实还跟许多大臣都在密折中说过这种类似“你不辜负我,我也绝不辜负你”的悄悄话的。只不过,这些朱批谕旨在我们今天看来,就像是“渣男语录”一样。

比如,雍正曾对两江总督查弼纳[插图]说过:

朕信赖尔,对尔朕一向决非负心之君。

朕对你和对其他那些大臣是不一样的,朕也许会辜负他们,但却决不会辜负你!再比如,雍正还对山西巡抚诺岷说过:

尔即照此矢志向前,既便朕有负于尔,上苍亦必知垂爱于尔。

咱们君臣就这样好好的,即便有一天朕辜负了你,老天爷也一定不会辜负你的!

总之,雍正在执政初期到处打感情牌,拉拢官员。而且实际效果确实还不错,毕竟这些官员什么时候见过皇上这样的?就好比我们能想象康熙这么和大臣们说话吗?那场面一定充满违和感,可放到雍正身上,似乎还挺合理。

只是雍正如此对他的大臣,就单纯是靠表演来欺骗大臣们的感情吗?这种猜测未免太肤浅,在历史上的很多时候,雍正对他的大臣,应该是付出了真感情的。

雍正的外交经历不多,但仅有的两次对外谈判,一次面对强敌俄国,一次面对弱邻越南,他都做了妥协和让步。

清朝时,中俄两国领土接壤的边界争端很多。总的来说,一共有三处存在边界争端——东北的黑龙江、北部的喀尔喀蒙古、西北的新疆。其中东北的黑龙江属于满洲的龙兴之地,所以早在康熙时期,朝廷就出兵对抗俄国,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成功划清了中俄双方的东段边界。但中段边界和西段边界的争端,却始终没有解决。究其原因,在于西段没法解决,中段不敢解决。

当时的西段边界属于准噶尔叛军的势力范围。康熙尽管早年间解决了准噶尔领袖噶尔丹,但后来却因为财政问题,被迫和准噶尔的新领袖策妄阿拉布坦议和了。西段边界实质上处于尚未收复的状态,问题自然就没法解决。

康熙是不想丢失喀尔喀蒙古的领土的,但又无法贸然出兵,因为这会促使俄国和准噶尔兵合一处,联合对抗清政府。所以中段边界的问题,一直处于一种不敢解决的状态。

而雍正登基后,为了加速国家统一,就做出了一个战略构想:先通过中段边界的谈判,在进行一定的领土让步后,签订条约,稳住俄国,然后大兵压境一举平定准噶尔,收复西北。这个战略构想虽然不高明,但也算相对务实。而人们真正对雍正的批评,则是因为在同俄国的谈判过程中,雍正连续出现了两个失误。

第一个失误,御下不严。中俄谈判刚开始,清政府这边就出现了一个叛徒,大学士马齐。马齐在收了俄国人的贿赂后,直接把雍正为了收复西北,准备在中段边界让步的底牌暴露给了俄国人。这导致在谈判过程中,俄国人空前强硬。而雍正对马齐的异心毫无察觉,以致后人通过俄国人的记录才知道马齐叛国的事情。更离谱的是,吃里爬外的马齐在乾隆朝去世后,甚至还进了清朝的贤良祠。雍正身为君主,事前没有控制住马齐,事后没能及时发现马齐的罪行,责任巨大。

第二个失误,临阵换将。清政府最初负责谈判的人是隆科多,当时的隆科多正因为结党获罪,失宠了,所以他急于戴罪立功,在谈判过程中兢兢业业,不但亲自勘察边界的具体情况,还表态说俄国必须把目前侵占的中国领土全部吐出来,才能继续谈后面的通商、传教等问题。因为隆科多的强硬,一方面清政府在丢了底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谈判中占据一定的主动权;但另一方面,这也使得雍正想先稳住俄国的战略构想出现了偏差。最终,在俄国人虚张声势的武力威胁与谈判即将破裂的恐吓之下,雍正又恰好查到隆科多在家中私藏了皇家族谱(玉牒),怀疑隆科多图谋不轨。至此,谈判刚进行到一半,雍正就临阵换将,把隆科多给撤了。

但顶替隆科多的,却是不懂外交的蒙古亲王策凌。在被俄国人一通忽悠后,策凌稀里糊涂地签订了《中俄布连斯奇界约》,非但没把被俄国侵占的土地要回来,反而倒贴了不少喀尔喀蒙古的无主荒地给俄国,连俄国代表自己都说:“说真的,我自己从来没有希冀过划界会获得如此有利而且公正的成功,……不仅边界上有利的地方没有让与中国人,而且有些以前俄国不占有的地区也由俄国获得了。”

总的来说,尽管雍正的战略目的达到了,此后在清朝出兵西北时,俄国的确保持了中立。但雍正重用马齐、撤下隆科多、安排策凌顶替这一系列昏着儿,也的确是他在这次谈判中无法被忽视的黑点。

雍正在北方同俄国谈判之际,南方也一样出现了问题。

安南,也就是今天的越南,先是乘明末清初天下大乱之际,侵占了我国云南80里土地;之后在康熙朝,又趁吴三桂所引发的“三藩之乱”初定,云南局势混乱时,再次侵占了我国云南40里土地。一共侵占120里地。

云南地方官员怕被问责,居然始终隐瞒不报,直到雍正二年(1724)十一月,才被时任云贵总督的高其倬发现。找安南讨要时,安南国王黎维祹抵赖不给,高其倬上奏雍正,请求出兵收回领土。

站在云贵总督的立场上,高其倬讨回土地没有问题。但站在一国之君的立场上,雍正就很为难了——年羹尧刚刚平定青海,朝廷的元气还没有恢复,加之各项改革刚起步,各方的矛盾极其复杂,根本没办法腾出手再去打一场跨国战争。更为紧要的是,当时雍正刚刚派出鄂伦岱等人同俄国进行初步交涉,西北的准噶尔正虎视眈眈,如果此时在南方贸然动兵,一旦战争扩大,北方就会有严重的危机。站在雍正的角度来看,只要是神志清醒的人,就能明白和安南的这场仗是一定不能打的。

可现在高其倬已经和安南那边发生矛盾了,这又该怎么办呢?于是,雍正做出了一个百分之百要招来骂声的决定:

安南自我朝以来,累世恭顺,深属可嘉。方当奖励是务,宁与争尺寸之地?况系明季久失之区乎!(《清世宗实录》卷三一,雍正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代安南国王都很恭顺,咱们本来就该嘉奖安南,怎么还能去争那么一点小小的领土呢?更何况那还是明朝末年丢了的土地!最终,雍正的要求是:明朝时丢的那80里土地,就赏给安南了,只要把康熙朝丢的那40里土地收回来就行。当时在云南当布政使的李卫感到非常不理解,壮着胆子上奏雍正,说安南人“畏威而不怀德,结怨而不记恩”

安南这伙人是没有感恩之心的,皇上对他们再好也没用,将来他们是说翻脸就翻脸的。最终,雍正无奈痛斥李卫“此奏一无可取”

要求云南官场必须执行命令。

正如李卫所言,安南国王非但不知感恩,并且根本就不打算归还康熙朝侵占的那40里土地。这下雍正的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降旨训斥安南国王:

以执迷之心,蓄无厌之望。(《清世宗实录》卷六五,雍正六年正月二十八日)

作为配合,云南巡抚鄂尔泰厉兵秣马,一副随时准备开战的样子,成功唬住了对方。于是,安南答复说,愿意将康熙朝时侵占的40里地归还。可令人意外的是,雍正最终却没要这40里地,反而回复说:

朕览阅之余,甚为嘉悦。在王既知尽礼,在朕便可加恩。况此四十里之地,在云南为朕之内地,在安南仍为朕之外藩,一毫无所分别,著将此地仍赏赐该国王世守之。(《清世宗实录》卷六五,雍正六年正月二十八日)

站在我们现代人的角度讲,雍正的这些做法都是极度缺乏主权意识的,领土,怎能随便拿来赏赐?可如果我们回到当年的天朝体系下,这件事似乎也不算特别离奇。安南国王黎维祹在收到消息后,难掩激动,面对清朝的赏地特使行三拜九叩之礼,并对天盟誓道:安南将永世称臣。史书是如此记载的:

(黎维祹)行三跪九叩首礼。……维祹闻言,以手至额者再四,誓“世世子孙永矢臣节”。(《清史列传·大臣画一传档正编十四·杭奕禄》)

而雍正朝的安南边界,此后也的确保持了安定。

这两次外交经历,雍正可以说是一直饱受批评。首先,它们造成了国家领土的巨大损失;其次,雍正的两次妥协,都是希望能为剿灭准噶尔而营造一个更好的外部环境,收复西北,但那场收复西北的战争,却在雍正的指挥下,以失败告终。这应该也是雍正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段经历了。

雍正的军事履历绝对不是一无是处的,不管是雍正二年的平定青海叛乱,还是雍正六年的平定西藏叛乱,这两次平叛,仗打得都是既快又漂亮,并且加强了清政府对青藏地区的管理,也为雍正日后收复西北积累了信心。

即位后,凭借一系列追缴亏空和改革财政的措施,到了雍正五年(1727),雍正不但在国库攒下了5525万两白银,还使得清政府这几年几乎都有超过1500万两的稳定财政收入。于是,雍正决心“舍千万帑金,除策妄一大患”

这里的“策妄”,指的就是准噶尔的首领策妄阿拉布坦。雍正的意思是,不要考虑钱的问题,不管花多少钱,只要能收复西北,这事就不算亏。

接着,还真出现了一个历史机遇。策妄阿拉布坦死了,其子噶尔丹策零继位。

雍正猜测此时准噶尔内部一定是青黄不接的状态,准备完毕后下令,分一西一北两路大军进攻西北。其中,西路军统帅是川陕总督岳钟琪,北路军统帅是领侍卫内大臣傅尔丹。从整体的军事和经济实力而言,清军毫无疑问是极具优势的。那如果说有什么隐患的话,就是雍正在军队出征前,秀了一把“才艺”。

当时西路军统帅岳钟琪已经敲定了各营统帅的名单,交上去等着雍正批准。可特别邪门的是,雍正非找岳钟琪把这些统帅的生辰八字要来算一算,算完之后,雍正便给岳钟琪回复说:

冯允中看过,甚不相宜,运似已过,只可平守;袁继荫亦甚不宜,恐防寿云云;张元佐上好,正旺之运,诸凡协吉。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岳钟琪在看到这份圣旨后得有多崩溃。这是典型的外行指导内行。雍正一个连拉弓都费劲的宅男,结果非要靠测八字来指导常年领兵的岳钟琪该如何选用将领。

可岳钟琪没有别的选择,他不是当初的年羹尧,并没有得到雍正的高度信任;雍正六年的“曾静案”,曾静投书劝说岳钟琪谋反的事还历历在目,这也让岳钟琪不敢越雷池一步,生怕雍正怀疑自己。一个将领出征在外,如果事事都要请示后方,失败就成了必然。而雍正,也一直在收复西北的道路上接连犯错。

雍正七年(1729),两路大军一起出动,没多久,准噶尔就派来了一个使者求和。岳钟琪觉得此事有诈,想予以拒绝。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意外却发生了,雍正八年五月初四,怡亲王允祥去世,雍正伤心过度,一下就没了此前的战斗决心。同年五月初十,雍正下旨,如果准噶尔诚心归顺,那么就可以议和,并且要求岳钟琪和傅尔丹两位统帅,带着使者立刻回京,讨论未来部署

刚出兵仅一年,一仗硬仗都没打,就直接把两名司令官召回了中央。若老十三还活着,也一定不会让他的四哥做出这么大胆且危险的决定。

事实是,岳钟琪前脚刚走,准噶尔后脚就突袭了西路大军,清军大败,伤亡约6700人,直接把清军的西路军给打停了。雍正非常尴尬,但撤兵又太丢人,于是只能再次征兵,继续西征。只不过初战告负之后,清军整体的作战策略就趋于保守了。之后,雍正也犯下了他在整场战争中的最大的错误。

雍正九年(1731)三月,回到前线指挥的岳钟琪收获情报,准噶尔用小支部队袭扰西路清军的同时,动用了3万人准备在五月间突袭北路清军。岳钟琪遂申请西路军北上,与北路军共同御敌,请求雍正批准。但远在千里之外的雍正却一通分析,认为敌人一定不会选择五月间进攻北路军,那样的话,战役很可能拖到七月后,一旦落雪,叛军将难以返疆。雍正认为这不合常理,最终他坚持道:

朕料其诡计,仍欲来犯西路也。(《清世宗实录》卷一〇四,雍正九年三月初五日)

让岳钟琪按兵不动。

雍正的分析不能说没有道理,只是岳钟琪身在战场,显然是更熟悉情况的那一个。将领不能独立指挥战斗,清军的失败显然就是注定的了。最终,北路军不但遭到了准噶尔的合围,统帅傅尔丹还轻敌冒进,导致北路军几乎全军覆没,此役一共阵亡了2个副将、4个副都统、3个参赞,创下了清军入关以来出征作战阵亡将领数的最高纪录。至此,雍正八年和雍正九年,两路大军连续受挫,但好在雍正有钱,继续调兵遣将持续西征,只可惜士气已衰,难以为继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雍正十年(1732),准噶尔进攻塔密尔时,把喀尔喀亲王策凌的儿子给掳走了。别看策凌谈判的技术一般,打仗却十分强悍,

(策凌)檄调诸部落蒙古兵,得三万人。……日行三百里,至光显寺。

策凌得到消息后,断发盟誓,立刻召集3万蒙古兵,日行300里,疯狂追*准噶尔军,一路追到光显寺,斩敌1万余人,直接把准噶尔的主力部队给干废了。也算是给雍正挽回了一些颜面。

遭到重创的准噶尔请求议和,另一边的雍正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事实上,当时的清军已无取胜的可能,因此雍正最终同意和谈。雍正十二年(1734),和谈达成,一切重新回到了起点。

自雍正七年打到雍正十二年,历时6年,消耗军费数千万两白银,阵亡数万将士,却一寸土地都没打下来。一年后,雍正就带着他对西北局势的莫大遗憾驾崩了。也许雍正直到临终时都会感慨,假如他的十三弟能多活几年的话,一定能劝住他,让他别犯那些愚蠢的错误。只可惜,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了。最终,过了整整25年之后,才由乾隆彻底平定了准噶尔,成功收复新疆,将清朝的版图直接拓展到了帕米尔高原,站在父祖的肩膀上,他达成了康熙与雍正都不曾达成的愿景。尽管乾隆在很多方面都让人觉得他这个人是有待商榷的,但至少在军事功绩与版图扩张方面,乾隆甚显出色。

在很多时候,一个人不管再怎么努力,他终究都是要背负一些痛苦和遗憾的。政治上的孤立,使得雍正必须靠祥瑞来造势;周边环境的复杂,也使得雍正的外交方式趋于妥协和保守;“千古君臣知遇榜样”的年羹尧死后,雍正很难再给予其他将领同样的信任,事事请示与越级指挥,也间接导致了清军在军事上的惨败,最终雍正在遗憾中去世。

。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什么是分封制呢?分,就是把天下的某一块土地分给你;封,就是在分给你土地的基础上,再封给你一个称号。

那么问题来了,用什么标准分封?答案是:出身。这话直白地说就是看父亲是谁。当然,同一个父亲的孩子还要看母亲是谁。天下的土地都是天子的,如果一个人的父亲是天子,那么他就有资格被分并且被封。当然,即使父亲是天子,但如果母亲的身份不一样,分的时候也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都知道天子的老婆非常多,但是不管他有多少个老婆,总有一个老婆是正妻,就是老百姓所说的大老婆,其他的都是小老婆。大老婆生的孩子叫嫡子,小老婆生的孩子叫庶子。嫡子和庶子的分封不一样。在嫡子里面,老大也就是嫡长子是分得最多的,他直接继承天子之位,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其他嫡子和庶子们就被分封为诸侯。

到了下一代,那些诸侯的嫡长子继承诸侯的位子,其他嫡子和庶子们被封为卿大夫,就这样一代一代地分下去。这是大体情况,在具体执行中也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这里不做讨论。

这就是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

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资格被分封,以及分到什么,主要取决于你的父母是谁。其实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总之,在西周、春秋时期,出身基本决定了你这辈子的待遇。你没有生在天子、诸侯或者官僚的家里,那么你就别指望做官了。

站在统治阶级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一个人才选拔机制的问题。这种人才选拔机制人为地把选拔的范围缩小了,能够参与选拔的人数极其有限。在少数人里面选人才,自然就漏掉了大批的优秀人才,自然就选不到足够多的优秀人才来治理国家。

站在老百姓的视角来看,普通人长久没有上升通道,看不到打破阶层的希望,看不到过上好日子的可能,也就慢慢躺平了,过一天算一天。反正国家发展壮大了,生活也不会变好,干吗要奋斗?

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为了增强实力,在人才选拔上开始了大胆的探索。首先值得一提的是魏国。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变法的第一条举措就是废除贵族官僚世袭的特权。把那些对国家没有贡献、依靠祖先的出身和功劳躺着过上等人生活的世袭官僚(甚至魏文侯的后裔),全部赶下去,空出来的官职和俸禄则授予那些对国家有贡献的人。这个措施被概括为:“食有功而禄有劳,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简单地说就是,别管你祖上有多牛,现在都不作数了,必须重新立功,有能力的人才能往上爬,过上好日子。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叫唯才是举。

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战国名人吴起,就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跑到魏国去求职并得到了重用。吴起在鲁国建立了功业,打败了强大的齐国的入侵。然而在鲁国,吴起是一个外来户,他是从卫国跑到鲁国的,鲁国那些世世代代官居高位的人生怕吴起抢了他们的位子,于是在鲁国国君面前变着法地说吴起的坏话,最后鲁国国君就把吴起给撵走了。

就在这个当口,魏国正在开展变法,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于是吴起就赶紧跑到魏国去求职。魏文侯听说大名鼎鼎的吴起来了,就亲自设宴招待他,还让自己的妻子捧着酒在一旁侍候。魏文侯在魏国的祖庙请吴起吃饭,这顿饭是最高档次的宴请。在那时,祖庙是一个国家最庄严、神圣的地方。后来魏文侯拜吴起为将,镇守西河地区。

此后吴起经略西河地区二十三年,堵死了秦国东出进入中原的门户。公元前389年,秦国被吴起的鲸吞蚕食弄得寝食难安,于是倾全国之力,纠集五十万大军意图收复西河地区,结果被吴起训练的五万魏武卒轻松击败。秦惠公面对惨败,抑郁而终。吴起在镇守西河的二十三年里,与诸侯大战七十六次,全胜六十四次,没能全胜的战争也能化险为夷,从而为魏国辟土四面,拓地千里。魏文侯不拘一格用人的政策为魏国带来了巨大的人才红利,这种人才红利又促成了国家的强盛。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魏国的人才选拔没有形成制度,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魏文侯的一种执政理念。所以魏文侯死后这种做法也就不算数了,曾经被废除的世卿世禄制很快被恢复。

魏国相国公叔痤十分害怕对魏国立有大功的吴起夺取他的权力,于是设计陷害吴起。在魏国待不下去的吴起,只好跑到楚国去了

魏国和商鞅失之交臂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魏国的人才政策问题。魏国在人才选拔上落后的制度导致了人才流失,而这些流失的人才远不止吴起和商鞅,后面还有一长串名字,我们简单说一下这些名字,都是如雷贯耳。

一张嘴纵横天下,一言以兴、一言以废的张仪,魏国人;献策远交近攻,帮助秦国打破六国合力围堵的范雎,魏国人;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攻齐,下七十余城的乐毅,魏国人;窃符救赵,粉碎秦军对韩、赵、魏三国攻势的信陵君魏无忌,魏国人。

这几个人都是地地道道的魏国人,魏国连本国的顶级人才都留不住,外来人才则更是不放在心上。从历史事实来看,吴起跑到楚国去,商鞅、张仪、范雎去了秦国,乐毅到了燕国,信陵君则在猜忌中郁郁而终。

魏国最终成为人才的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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