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国东部青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案件审理已近尾声,法官正了正胸前的徽章,起身宣判道:
“判决如下!”
*员义正言辞的大声喊道:“全体起立!”
“被告人苏牧,犯:伤害罪,故意*人(未遂)罪,抗拒执法罪,经合议庭评议,现三罪并罚,判处苏牧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十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用以赔偿原告。”
法官宣判完判决,用力敲了一下法槌。
缓了口气继续说道:“自判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下达判决书,请问被告人对本次判罚是否清晰?”
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低着头,他身材消瘦,面容俊秀,眉眼却尽是哀伤。
他轻轻摆弄着自己手腕上的手铐,在律师的提醒下恍惚回过神来,回答道:“清楚。”
“那么,被告人还有什么诉求?是否要求上诉?”
苏牧朝着原告席上那位因腿部受伤打着石膏,依然安稳的坐在被告席上的男子看去。
男子一脸高傲,神情不屑的对着苏牧笑了笑,无声的对着苏牧说道:“你,玩不过我的。”
“我服从本次判罚的结果,并且不再要求上诉。但我有一个请求,希望法院能够准许。”苏牧低下头,似乎不敢再与原告对视。
坐在原告席的那个男人,原本是他的兄弟,也是横刀夺爱抢走他的女人林若兰,并和她订了婚的男人——赵甲第。
但也正是这个人面兽心的男人,几个月前不仅*害了他已经*的未婚妻,并且残忍的将其分尸,并抛尸荒野。
最终,却是他那由权威机构出具的精神鉴定报告的母亲出面为他顶罪,最终也只判处了个有期徒刑三年。
自己虽然一再上诉,当时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起诉。
当时坐在审判席上的就是眼前这位,站在审判席上满脸正气的法官大人。
若是自己后来的调查没有错误的话,此人应该是赵甲第的某个远方表舅。
“被告人,既然你已经选择认罪伏法,你还有什么诉求尽可以说,只要是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本法官可以法外开恩。”
“法官大人,我已经清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想过去和原告道一声歉,希望法官大人能够准许。”
法官与原告赵甲第隐秘的做了个眼神交流之后,松了口气,声音也缓和了下来。
“被告人苏牧,此请求虽不合法,但合乎于情。故本法庭准许你的请求。”
说着,还不忘朝站在苏牧身后的法警使了个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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