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哲|重访楼阁

缪哲|重访楼阁

首页角色扮演至尊道元游戏更新时间:2024-06-09

重访楼阁

文|缪哲

不同于《孔子见老子》《周公辅成王》与《西王母》之或具或不具,《楼阁拜谒图》是鲁中南祠堂画像方案必有乃至独有的主题。其位置皆见于祠堂后壁,或后壁小龛之后壁,故而构成一祠画像方案的焦点。这主题的细节,虽因图而殊,总的图式(schema)则很雷同。兹以东汉初年的孝堂山祠为例(图4.1),对其特征做一说明:

图4.1 孝堂山祠

两座重檐的阙,分树左右;一状如两层楼的建筑,矗于中央。楼与阙设于同一平面(plane),未作远近分别。一楼的人物皆男子。有身材伟硕于余人者,侧面据几坐,其前有伏拜者一人、或数人,皆侧面。伏拜者的身后,有数人持板立,身微躬,面朝据几而坐者。据几者的背后,又有数人持板立,身微躬。阙与一楼楹柱(或壁柱)所形成的空间内,又各有数人持板立,身不微躬。二楼的人物皆女子,仅露半身,头或正面、侧面、四分之三面。这列女子的一侧、或两侧,又有捧杯盘者,身份似为婢女或下人。

今通称的“楼阁拜谒图”,便以此为典型。

但50多年前,长广敏雄讨论武氏祠的《楼阁拜谒图》时,曾称阙间的建筑,实非画面所见的“楼阁”,而是一前一后两独立设施:

由于不懂远近法及鸟瞰法,建筑前面(或门)与建筑内部被上下相叠地表现出来,……如果第二层画像是后殿,第一层就是前殿,如果第二层是后室,第一层就是前室。

按长广说,这通称的“楼阁”乃是“前后殿”或“前后室”的形像,惟画家技有未逮,不能表现空间之前后。这一读法,不久又得到克劳森(Doris Croissant)的响应。她进一步指称阙间的建筑,乃汉代宫殿的形象。

长广敏雄的读法,可称“再现说”的无节制的应用,其不足服人,自可逆料。克劳森之说,也未见有效的论证。故两人的读法,便终于不立。阙间的建筑,今仍以“楼阁”为通称。从表面看,称“楼阁”或“前后殿/室”,不过名称的差异,可毋需须断数茎,踌躇经旬。但这个差异,实影响乃至主导了我们对鲁中南祠堂画像的总体解释,对汉代墓葬艺术的研究而言,也关系匪轻。故不避辞繁,试就阙间建筑的性质重新做一思考。

基于我对汉代祠墓性质的理解,以下两章的论证预设四个前提:

1.《楼阁拜谒图》中的建筑,当意指汉代某种可居住的空间,并非纯纸面的设计,或纯想象的创设。

2.图中的建筑形象不仅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也是一套定义人物的意符。

3. 建筑之为意符,与建筑中同作为意符人物及其活动是相互关联、相互证引,相互定义的;二者又共同构成一意义语句。

4. 这一意义语句,乃汉代某种与建筑有关的观念之表达。

以下两章的论证,即以上述的假设为基础。由于1,我将考察汉代可居住的建筑的主要类型,即宫殿,官署,与住宅,并兼及楼阁。由于2,我将从政治或礼仪观念的角度,分析汉人对四者空间的理解。由于3,我将归纳汉代艺术中建筑表现的主要类型;并以此为背景,分析“楼阁拜谒图”表现建筑的手法,进而推断这建筑的性质。由于4,我将把“楼阁拜谒”主题,置于鲁中南地区的代表性祠堂——即孝堂山祠与武氏诸祠——中加以考察,并以此为脉络,试求其源头与初义。两章的结论为:

1)“楼阁拜谒图”之建筑,确如长广敏雄称的,乃一前一后两独立设施。

2)这主题的初源,当为鲁中南地区诸王陵庙装饰。

3)建筑的初指,乃汉宫殿的前殿与后宫(或朝与寝)。

1. 汉代的建筑

汉代建筑虽有多种,然言其可居者,则无外宫殿、住宅、官署、与传舍。其中传舍近于旅馆,与祠堂画像反映的生活,或无关联,故不讨论。至于另外三者,似有类似的区布之原则,虽具体的设施,有俭奢之不同。

1-1. 宮殿

汉代皇家的宫殿,较后代为多,如西汉有长乐、未央、桂宫、明光、北宫、建章、甘泉等。东汉较简朴,主要有南宫与北宫。由于功能不同,各宫的礼仪或政治地位,便有高下。地位最高的,是君主的主宫,即西汉的未央宫,东汉初的南宫,与明帝后的北宫。余则为太后宫(长乐),后妃宫(如北宫、桂宫),或君主游乐的离宫等(如甘泉),礼仪或政治色彩,是较寡淡的。从总体看,各宫似有着类似的区布。如平面作规则、或不规则的矩形;四周有围墙,每墙开一门或数门;主门或正门处,多树双阙;墙内的空间,又由矮垣分割为不同区域,以适应不同的功能。

西汉的主宫未央宫,乃汉魏宫殿传统的奠基之作。对它的分析,可使对我们对汉代宫殿的区布,有一总体性了解。今按萧何初造未央宫时,制度尚简陋,故宫阙仅设于北门与东门,——至东汉造南北宫,便四门皆有阙了。从政治、礼仪上说,未央宫内最重要的建筑,乃设于宫内南区、有矮垣周绕的前殿。按“前殿”并非一殿,而是一组宫殿的总称。这是君主朝会、举行礼仪、处理公务、与公余燕居的空间。从考古发掘看,前殿乃起于三座高大的土台。具体为:

前殿台基南北长350米,东西宽200米。台基北高南低,由南向北分为三层台基建筑面。南台基建筑面高1—5米……中间台基建筑面高5—10米,北台基建筑面高10—15米。

则知所谓“前殿”,乃是一三阶的建筑群;两两台基间,高下至少差5米。前殿之建筑,即依次设于三个台基上。三者之间,皆有台阶相连(图4.2a-c)。前殿最南或最前的一殿,是所谓“朝”,即君主朝会与举行礼仪的地方。由朝而北,登上第二个台基,可又见一殿,此或即文献记载的“宣室殿”,即君主办公的正殿。由此再北,登上第三个台基,便见三座东西列置的建筑;这应是君主燕居的寝了。前殿之旁,又有若干配属的建筑,如白虎殿,宣明殿等;这些建筑,乃是供皇帝佐臣办公用的。

图4.2a

图4.2b

图4.2c

出前殿北垣,越过宫内一横街,可又见若干东西列置的院落。这是未央宫内与前殿对应的一区域,即后宫区。其中居首的,乃皇后的正宫,即“椒房殿”。按“椒房殿”亦非一殿,而是数座建筑的总称,亦分朝-寝两个部分,概念同于前殿。椒房殿的两侧或北面,又有嫔妃的宫殿,如“掖庭” “披香” “鸳鸯”等殿。它们拱绕皇后的正宫(汉代称“中宫”),并与皇后的正宫一起,共同构成未央宫的后宫区(图4.3,前殿与椒房遗址殿航拍)。

图4.3 前殿与椒房遗址殿航拍

在“前殿—后宫”所构成的未央宫主体外,宫内又有众多配属的建筑与设施。如司后勤的少府,贮书册的天禄、石渠,驻车马的“未央厩”,供守卫的角楼,与供游观的渐台、沧海等(图4.4,未央宫平面图)。这些设施,大都设于前殿—后宫区的两侧或北面。

图4.4 未央宫平面图

东汉的南宫与北宫,因考古发掘不周备,今难言其详。从文献记载看,两宫的设施与区布,当与未央无大异。如四门有阙;前殿设于宫区南端;后宫列于其北,其中居首者乃皇后的正宫——“长秋宫”。在“前殿—后宫”构成的宮殿主体外,又有宫内官署与服务性设施(图4.5,东汉南北宫图)。

图4.5 东汉南北宫图

除皇宫外,汉代宫殿中,又有诸王宫。按汉代诸王颇有君主之名实,所居的宫殿,亦当与皇宫有类似的区布。今考古发掘虽少,但从王延寿、郦道元对东汉鲁王灵光殿的描述中,可知其大略。今按王延寿记其游览灵光殿的经过云:

崇墉冈以岭属,朱阙岩岩而双立,高门拟于阊阖,方二轨而并入。

所谓“崇墉”,当指灵光殿之围墙;“朱阙”为墙外之阙。“朱阙”之“朱”,虽指双阙的颜色,或也暗示了其方位:南方属火,火色为朱。则知灵光殿正门,是辟于南墙的。穿过阙后的高门,便见一庭院。《水经注·泗水》云:

孔庙东南五百步有双石阙,即灵光殿之南阙。北百余步即灵光殿基,东西二十丈,南北十二丈,高丈余。

按汉代一步约0.23米;南北百步,即约得138米,则知庭院之长。又道元称庭院“方七百步”,那么庭院之宽,便约150步、即207米,又知庭院之宽。这样大的庭院,总不至空无一物。意者这庭院中,或有游观的设施如未央之沧海、渐台等。穿过庭院后,延寿又

历夫太阶,以造其堂。俯仰顾眄,东西周章。

按汉代的建筑,无论宫殿还是普通住宅,皆造于高台;故由庭而室(堂),便有台阶相通。延寿的“太阶”,当是指此。至于“以造其堂”的“堂”,或指灵光殿的朝堂,即鲁王朝会、举行仪式、并处理公务的地方。游览过堂,延寿又

排金扉而北入,霄霭霭而晻暧。旋室娟以窈窕,洞房叫窱而幽邃。西厢踟躇以闲宴,东序重深而奥秘。

按汉宫殿及高官(如三公)的衙门里,殿堂与燕居的寝之间,皆以垣为隔;垣通内外的门(称“閤”),多涂为黄色。延寿所推开的“金扉”,即当指黄色的閤扉。按閤的形象,可见于下举山东诸城画像、四川画像与内蒙古和林格尔壁画。这样延寿“排扉”而入,便进入了另一个空间,即鲁王燕居的寝了。所谓“旋室”,当为寝之主室;“洞房”“东序”“西厢”等,则为寝配属的设施。然则据延寿赋文,灵光殿中与未央前殿相当的部分,似至少两座建筑,即一朝一寝。

《灵光殿赋》所记的,乃作者游览宫殿的经过。游览的客人,或只能进入其公的区域,私的区域如鲁王后宫,或不开放给延寿。故后宫的建筑与布局,延寿一无所述。但宫内附属的设施,延寿是这样写的:

连阁承宫,驰道周环。阳榭外望,高楼飞观。长途升降,轩槛曼延。渐台临池,层曲九成。高径华盖,仰看天庭。

则知除堂寝之外,灵光殿也有楼、阁、榭、观等配属设施,制度颇类皇省。

1-2. 官署

汉人出仕不在本籍,官署内有官舍,供官员与眷属居住。其区布的原则,与皇宫也有类似的地方。以官员之首丞相的官署为例,西汉的丞相府,也有围墙周绕。西墙外有双阙。院子南端,乃丞相朝会百官的殿——即“朝会殿”;国有大事,君主亦亲幸之,与百官共决(至少西汉如此)。然则这一空间,似可对应前殿之朝。朝会殿的北部或后面,可见一庭院,庭院之后,有丞相的听事殿,汉代称“黄阁”。“黄”指门的颜色,“阁”则指殿高架于台上,并非“复屋”或楼(说见下)。朝会、听事殿两侧,有供丞相属员办公的设施。庭院南墙处,又有驻车马的庑。这些设施,便形成了丞相府中“公”的空间。至于这区域之后,是否有丞相燕居的寝,文献未有说。但“公”区的后面,有丞相与家人生活的空间,乃可确言。这公私两个区域,也以垣为隔,墙上通内外的门,便是前所称的“閤”了。这样丞相的官衙,便分割为公-私两个区域,可适应办公、生活双重需要。

西汉太尉、御史大夫的官署如何,文献记载不详。从情理推,亦当与丞相府类似。唯门前无阙、院内无朝会殿,是异于丞相府者。

东汉废丞相,设三公。三公府衙,也必区隔为公开-私秘两个区域。其中司徒府独有朝会殿,盖东汉的司徒,可相当西汉的丞相。至于府衙布局如何,文献缺略,不得而详。然评情量理,当与西汉无大异。

中央九卿、郡国长吏、与县令长的官署,与上述的丞相府等,设施或有简繁,区布的原则,当无大异。如官署有围墙,围墙外是否有阙,未见记载。围墙内的空间,也分隔为公、私两个区域。前者的正中,有官员办公的听事,其前有庭院,两侧有属员办公的廊庑。穿过听事后的垣门,便是私的区域——即官员与眷属生活的空间了。

1-3. 住宅

相对宫殿与官署,住宅是纯私人空间。由于主人地位有高低,地域有南北,生活的环境,也有城乡之别,故汉代的住宅,便有不同的类型。但至少就文献记载的而言,不同等级、环境的住宅,也頗有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乃是由住宅功能的共同性所决定的。盖凡住宅,无论古今,应具备两个最基本的单元:1)供一家人活动兼待客的公的区域;2)供家人休息的私的区域。汉代的住宅,必也如此。如晁错建议文帝为移民边疆者造宅,称这种宅子,无須太繁,简至“一堂二内”即可。所谓“一堂二内”,指一座房子,内隔为三间,中间为“堂”,两侧为“内”。其中“堂”乃一家人公共活动兼待客的空间,“内”则为休息的空间。河南内黄汉代村落遗址的住宅,布局多与此类似。这是汉代最低功能的住宅样式。但随着社会等级与财富的增高,住宅的样式,便趋复杂。唯所谓复杂,当只是基本功能的踵事增华。其最大的“踵增”,是分离“堂”与“内”,使成两个独立设施。其中堂设于前,“内”设于后;堂前一庭,堂后一院。这样住宅内的空间,便分隔为前后两个区域;一是开放的,一为私密的。汉代中户人家的住宅,或以此为典型。倘地位、财富更上一阶,两个空间的前后或左右,便会增加更多的附属性设施。如堂后再设一堂(称寝或后堂,或北堂),供主人燕居与娱乐;庭的两侧设偏房(汉代称“廊”),以处宾客;扩张私密的空间,将之分隔为不同的院落,处妻妾、子女、奴仆等。设施既多,人员便杂,不同的区域、尤其“公开的”与“私密的”区域间,便有垣为隔。为通出入,垣上又开有门(“閤”)。若再豪阔,便有如宦官侯览的

起立第宅十有六区,皆有高楼池苑,堂阁相望,饰以绮画丹漆之属。制度深重,僭类宫省。

即增加楼阁池苑等配属性设施,供自己或家人娱乐。虽繁复若此,但住宅的基本骨架,仍是以堂为中心的开放区域,和以“内”为中心的私秘区域。

按住宅设阙,鲜见于汉代文献。除散居的村落外,汉代的住宅,多设于闾里。闾里宽度有限,恐难以设阙。但从汉画像的遗例看,与门相接的围墙上,亦往往树阙(见图4.11、4.12、4.17)。但这一种阙,实为门饰,与真正的阙有别。此外,汉代偶有门内树阙的例子;这样看来,闾里的住宅,似也能树真正的阙。至于列侯、公卿万户以上者,住宅门可当大道。门当大道,门外设阙自是不难的。

图4.17 汉画像

图4.11、4.12 汉画像

1-4. 楼阁

楼阁是宫殿、官署、或住宅的配属建筑,不当与三者并提。但由于与本文的主题有关,故附及于此。

今称的“楼阁”,汉代指两类不同建筑。其中“楼”指“复屋”,为两层或多层。阁为单层;如西汉贮书策的石渠、天禄阁,东汉称“黄阁”的宰相听事,与称“台阁”的尚书署等。惟阁的台基,较普通建筑为高,萃然高举之貌,有似于楼,故汉人每“楼阁”并举。又汉代的楼,由于营造技术不发达,空间多狭窄,亦即《尔雅·释宫》“狭而修曲”之意。阁的开间则较大,如前举石渠阁、黄阁、台阁等,便或为书库,或为听事,非宽敞不足济事。但“楼阁拜谒图”中的“楼阁”之“阁”,乃取今义之“多层”的意思;还原为汉代语意,便是“楼”。故本文只谈“楼”,不及“阁”。

汉代楼有多种,如角楼、市楼、阙楼、望楼等,此处仅言与生活有关者。如前文所说,楼是宫殿、住宅的配属建筑;由于“狭而修曲”,作用便主要是登高望远,或暂时歇息用,似非日常生活所需的设施。河南等地出土的建筑明器中,多有楼的例子(图4.7),与今江南地区的农宅布局,颇为类似。如入门有一庭院,庭院之后,有与院落等宽的楼,此外便一无所有。若言这种明器,乃当时典型住宅的样式,我必以为不可。这不仅因它与文献记载的不合,还因为以当时的造楼技术,与当时的卫生之设施,把一家人生活的空间皆设于楼内,似无可想象。故这种明器住宅,应视为一种想象性的创设,未足据言汉代的典型住宅。

图4.7 建筑明器

2. 汉代建筑的意义

人类的创造物,很少是仅有功能的。功能之外,它们又往往被赋予政治、礼仪、文化、宗教、或生活方式的含义。人造的空间或建筑,乃其中被赋予意义最多的一种。汉代的建筑也如此。如上节讨论的宫殿、官署、住宅、与楼,在汉代便不仅是功能的空间,也是意义的空间。其不同的设施,又因功能不同而意义有别。兹据本文的需要,粗做一说明。

2-1. 宮殿

宫殿是君权的象征。汉代的宫殿,也是宇宙在人间的缩影,兼“世俗”与“神圣”两重含义。这两重意义,虽具于所有宫殿,但汉代的主宫,即长安未央宫与洛阳南北宫,乃两者最集中的体现。他如建章、长乐、桂宫等,则或为别宫,或为太后宫,嫔妃宫,未能覆盖汉代意识形态的整条光谱,其政治、礼仪、或意识形态色彩,是较浅淡的。

即使未央与南北宫中,也并非所有的设施,都具有均等的“义值”。其中义值最高的,当为宫阙、前殿、与后宫。至如楼阁官署等,多只有功能的价值,不足为宫殿之代表。故倘言宫殿之象征,则阙、前殿、与后宫,则必在其数。

汉代的阙,多树于宫殿正门外,乃宫殿的起点与标志;由于高大壮观,故汉代被理解君权的视觉外现。

汉代“家天下”,国属于“家”。故帝王的家——或宫殿,便是国家权力之所在。更具体说,宫殿是以“帝王家”的角色,充当国家权力之中心的。但单单一帝王,又不成其为“家”;有夫有妇,乃为“家”之始。故汉代的君权中,除“帝王”一维外,便也有“帝后”的一维。作为二者权力的空间,前殿与后宫,便一体为君权的象征。

又据汉代意识形态,人间的政治结构乃宇宙的投射。宇宙的原则为阴阳;帝王与帝后,则为阴阳原则在人间的体现。这样前殿与后宮,又是宇宙在人间的完整缩影。

上举君权、神权的一体性,又体现为一种“两元性结构”(duality)。具体地说,就是帝王与帝后各安其权力范围,不相侵扰。这一特点,便造成了前殿与后宫的性別-角色化分隔。这分隔的起源甚古,至少春秋已如此。如《国语·鲁语》云:

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应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子弗闻乎?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则知君权的“内外”分隔,或外朝内朝的分隔,是春秋就有的。惟当时或仅出于政治与礼仪的考虑。到了汉代,随着阴阳五行学说的兴起,这一分隔,又于政治、礼仪之外,多了宇宙的或神圣的理由。盖据汉代的意识形态,人间政治的清明,端赖宇宙阴阳的平衡。而维持平衡的,则是帝王、帝后各安其权力之范围。这一点,又尤其针对帝后而言:帝后须安于“阴”的角色,不侵夺君主的权力;否则便扰乱阴阳,天下不靖了。如哀帝中山东民变,当时的人,便归咎于“阴盛”。而“阴盛”之由,或称丁后弄权,或称王太后临前殿。因此,作为帝-后权力象征的前殿与后宫之分隔,汉代不仅是角色与性别的,也是阴阳或宇宙的。

被赋予这样深重的意义,汉代前殿-后宫的礼制性分隔,便呈刚性的特点:除非皇族内部有重大的礼仪性事件,如皇帝大婚、大丧等,后宫妇女皆不可来前殿之朝或办公的区域。偶或有之,也皆与皇帝小、太后称制有关。作为异数,文献多特予记载。如《汉书》记王莽时的《策安汉公九锡文》称:

惟元始五年五月庚寅,太皇太后临于前殿。

王太后“临前殿”,是因平帝年幼,太后摄政。又如东汉建光中,安帝阎太后“临”前殿之“朝”,蔡邕《独断》解释说:

少帝即位,太后即代摄政,临前殿,朝臣。太后东面,少帝西面。臣奏事上书,皆为两通,一诣后,一诣少帝。

则知妇女入前殿为异数,故史官特予记载,并详为說明。然则汉代前殿-后宫的分隔,不仅是物质或功能空间的分隔,也是阴阳、礼仪、与性别的分隔。

2-2. 官署

汉代的官衙,与宫殿虽有类似的区布,意义却复杂一些。这一特点,乃是汉代官员的性质、或当时人对其性质的定义所引起的。盖一方面,汉代的官员,已非古之封君,而是职业官僚,故公的生活与私的生活,应截然分开。前引《国语》称鲁国重臣季康子在听事的堂上,与来访路过的“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的从叔祖母)打招呼,公父文伯之母不应。季康子追到寝后,公父文伯之母方与应答,并有“男治朝女治寝”云云。但这一礼制,并不适用于汉代的“臣”。盖春秋之“臣”乃古所谓“世卿”,非后代“官员”之谓。世卿有封地,封地是家族产业;世卿的家,也便是权力的中心。这与汉代君主的“家天下”,性质有类似处。故“内外之辨”,或住宅的“性别化分隔”,便有其必要。但战国以降,中国政治开始了官僚化进程;至秦汉时代,所谓君主之“臣”,不过一官僚而已,并非封君。或者说,官员是以个人、而非家主的身份,来服务君主的。故其权力中,并不包括妻子或与妻子相关的一维,因此也无所谓“内外之辨”。其办公的场所,实近于现代的“公署”,而非官员的“家”。汉代文献中,数有“妻子不入官舍”、时人许为高尚的记载。这等于以极端的方法,宣布了私生活与公生活的分离,或家与官署的分离。

但另一方面,汉代官员之非“封君”,只是理论或理想上如此,实际则很模糊。仅以守相或县令长而言,由于两者皆自辟属吏,其与属吏之间,便俨有君臣之分。这样守相或县令长的官衙,又可相当封君之朝。这一观念,不仅是后人的理解,也深浸于汉代的意识。从这角度说,公署与家的界限,有时并不很清晰。或由于这原因,汉代人所想象的官员死后的家,便时作官衙形像,如下引和林格尔壁画,与河北望都东汉墓等。这与唐宋人所想象的官员死后的家,是颇有区别的。

汉代对官员性质的这一复杂认识,亦必影响人们对官署的认识。从前者说,官署仅是听事而已;宿舍的存在,只为方便官员的生活。从后者说,宿舍亦未尝不是官署的一组成,并可与听事一道,构成“一体两元”的意义结构。但由于官员毕竟不是封君,其行政所辖,亦非其家产,故听事与官舍的区隔,或只有“公—私”的含义。这与前殿—后宫之为权力的两元,其分隔体现了阴阳或性别,是迥然不同的。

须补充的,汉文献记载的有阙的官衙,似只有宰相府(西汉),或三公之太尉府(东汉)。但汉代艺术中,亦偶见其他官衙设简陋的阙的例子(如下举和林格尔壁画之“幕府图”)。这或因文献记载的,只是礼制的规定,官员未必悉遵。也或因艺术有夸饰,不尽如实。

2-3. 住宅

与宫殿、官署不同,住宅是纯私人空间,不存在前二者的“内外”或“公私”之别,亦不具有两者的政治色彩。但在汉代,政治与社会地位,是投射于用具、舆服、建筑等物质材料的。住宅也是其外现的载体。如《魏王记事》称“万户以上者可门当大道,以下者须出入由里门”,便是根据住宅位置的不同,赋予住宅不同的礼仪地位。

具体到住宅内部而言,其设施或有繁简,然可称一宅标志者,乃是其中可公开的部分,即门、堂、与庭所构成的空间。纯生活用的内、仓、井、厕等,则不足任此。

按门之于宅,如阙之于宫,乃住宅的标志与起点。故盛饰之以夸耀地位与财富,便为汉代的常数。堂的地位,因近于宫之朝,或官衙的听事,乃家长的正处,也是家内公共活动与待客的地方,其为一宅之重,亦在理中。至于庭,则可称堂的延伸,亦兼待客或公共活动等功能,汉代人常说“歌于堂上舞于堂下”,便是言此。故汉人夸耀门、堂,又往往及庭。这个意思,汉乐府《相逢狭路间》讲得最明白:

相逢狭路间,道隘不容车。不知何年少,夹毂问君家。君家诚易知,易知复难忘。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堂上置樽酒,作使邯郸倡。中庭生桂树,华镫何煌煌。

则知汉人举为“君家”地位之标志的,是门、堂、及堂的延伸——庭。又乐府《古歌》云:

延贵客,入金门。入金门,上金堂。

也是借夸耀门与堂(庭),来夸耀一宅之富贵。又贾谊“上疏陈政事”云:

人主之尊,譬无异堂⋯⋯天子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

所以以堂喻君主,不仅因堂起于高台,位置显赫,也因为堂是一宅的主建筑,或整个住宅的象征。

除门、堂与庭所构成公开的部分,汉代住宅中,又有处妻妾、子女、与奴仆的私的区域。这两个区域,皆以垣为隔。但这种区隔,只有功能的价值,并无性别的意义。《太平御览》引《妇人集》中成帝《赐赵婕妤书》说:

婕好方见亲幸之时,老母在堂,两弟皆簪金貂,并侍于侧。

则知堂—内虽有分隔,却并不禁止“老母在堂”。又乐府古歌云:

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小妇无所为。挟瑟上高堂。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

汉代的“丈人”,即今所谓“家主”。则知兒媳可与公公、婆婆一道,共欢于堂上,不受堂—内分隔之限制。然则汉代住宅的堂—内分隔,似只有功能的价值,並不具有设定居者之性别、角色、与地位的意义。汉代画像中,多有一阙一堂、堂内设男女并坐的形象,可与此说相发明。

需补充的是,汉诗文夸耀一宅之尊显,罕有及阙者。这个原因,自非阙不足为尊显的标志。这或因文献有缺,或因汉代的住宅,多无真正的阙;其设于门墙者,不过门饰而已,故算作门的一部分亦未可知。

2-4. 楼

如前文所说,在宫或宅中,楼只是配属建筑,原非宫、宅所必有。不仅此,汉代楼的用处,主要是游观或登高望远,而非正处;造楼的技术,又不发达,诸营造中,劳民最甚。故在儒家意识形态中,楼便有负面的含义,造楼亦为古人所恒戒。前引宦官侯览造楼,可为一例。又《后汉书》记酷吏黄昌为陈相时:

县人彭氏旧豪纵,造起大舍,高楼临道。昌每出行县,彭氏妇人辄升楼而观。昌不喜,遂敕收付狱,案*之。

汉史料中关于造楼的记载,也多类此,即每以“愈度”相责让。但反过来说,楼的这一特点,又使之在世俗观念中,转成为富贵的象征;河南出土的明器楼所表达的,或亦为类似的观念。

此外,汉代的楼,楼梯似不固定,可随时撤掉,故上层的空间,便易于避人。这一特点,又使楼有“私密”的隐义。如《后汉书•马融传》:

(马融有)徒四百余人,升堂进者五十余生。融素骄贵,(郑)玄在门下,三年不得见,乃使高业弟子传授于玄。玄日夜寻诵,未尝怠倦。会融集诸生考论图纬,闻玄善算,乃召见于楼上,玄因从质诸疑义,问毕辞归。融喟然谓门人曰:“郑生今去,吾道东矣。”

按马融平日授徒,高第授于堂。郑玄才不世出,独得马融青眼,故蒙招见于楼上。则知“楼上”是避人的场所。又刘表子刘琦初为储副,后其父有易储之念,琦为保储位,问计于琅邪人诸葛亮,“亮初不对。后乃共升高楼,因令去梯”,然后授计。所以“升高楼”,也因高楼易于避人。可知汉代的楼阁,又有“私密”的隐义。

由前文看,汉代的楼并非礼仪场所,亦非日常居住的地方。它的作用,是供人游观或偶作私密的用途。故楼的不同层之间,虽有结构之分隔,但不具有设定居者之角色、性别、与地位的功能。如就性别而言,前引文中的登楼者皆为男性;女性之登楼,又可举《古诗十九首》之“青青河畔草”:

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

又《十九首》“西北有高楼”云: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可知女子登楼,汉代并无礼禁。故楼上下层的分隔,便与住宅之堂—内的分隔一样,只是结构或功能的,无区分角色或性别的意义。

最后补充的是,西汉初年,有方士称“仙人好楼居”,说武帝造高楼以通仙。故汉代的楼,亦用于喻“仙”亦未可知。但东汉的文献,罕有及此者,故不多及。

2-5. 小结

汉代的宫殿、官署、与住宅,虽设施繁夥,但可称标志者,则在宫为宫阙、前殿、与后宫;在官署为听事,或亦及宿舍;在宅则为门、庭、与堂。其中前殿与后宫,乃一体君权与神权的两元;两者的区隔,不仅是功能的,也是宇宙、政治、礼仪与性别的。官署的宿舍,从理论或礼仪上说,或非官署的构成,但实际理解中,亦可为官署的两元之一;它与听事的分隔,是公与私的。住宅中堂内的区隔,则只是功能的,不承担界定居者角色与性别的作用。至于楼,则只是附属性设施,并非三者的标志性要素。其含义从正面说,乃富贵的象征;从负面讲,则是奢侈逾度的体现,有时又偶有“私密”的隐义。故楼上下层的分隔,便只是结构的,并无设定性别或角色的礼仪性功能。—— 我们从文献中所获的对汉代宫殿、官署、住宅、与楼的“义值”之理解,大致若此。

(摘自《从灵光殿到武梁祠——两汉之际帝国艺术的遗影》第四章,注释从略)

书 讯

从灵光殿到武梁祠

两汉之交帝国艺术的遗影

缪哲 著

538页,图381幅,188元

ISBN:978-7-108-07092-0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

战国至汉代的数百年,是中国绘画传统的“轴心时代”。其发生、发展、确立的过程,仍是一个未被讲述的故事。本书是作者计划中的“中国绘画传统的诞生”三部曲之第一部。它所呈现的,是这故事的高潮:绘画传统在两汉之交确立的经过与制度机制。通过辨认、撷取山东平民墓葬画像中的“皇家因素”,作者对汉代新兴的帝国艺术的基本轮廓,作了可信的复原,并探讨了其背后的政治、礼仪及意识形态动力。

作者简介

缪哲,浙江大学教授,兼任浙江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学术委员、《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研究》主编等职务。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2007年就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获美术史博士。后在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从事博士后工作。2009年入职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研究领域为中国早期艺术史,主攻战国秦汉艺术。

特别鸣谢

敦和基金会

文章原创|版权所有|转发请注出处

公众号主编:孟琢 谢琰 董京尘

责任编辑:黄佳怡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我知道你“在看”哟~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