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长安令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市长。
历史没有长安令的说法,长安令为文学创作中的说法,应为京兆尹。京兆尹,中国古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参与朝议。治所在长安。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周、隋仍称郡,改太守为尹。唐开元初改雍州为京兆尹,并增设少尹,以理府事。后世不置,但习惯上称呼京师所在地行政长官为京兆尹。 官职为正四品上。满清即划其京都及附近30余县为一特别行政区,称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
令是指县令,长安令也就是长安县的县令。所谓的相当于北京市市长的是京兆尹,长安令也就相当于朝阳区区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