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让人愚蠢,这是至理名言,尼娜。”
——阿梅丽·诺冬 《*手保健》
这大概是我第二次写阿梅丽·诺冬,这大概是我第N次提及爱情。我想在我未曾经历品尝过爱情的年月里一次又一次地谈论它,除了有些搞笑也无伤大雅。
阿梅丽·诺冬
爱情,可适用那句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
这句话太贴切了,与我的题目是天作之合。
在我还能够谈论它的年纪谈论它吧,不然这样的年纪除了虚度光阴还能剩下些什么呢?这是我告诫自己的。尽管对于这样一个雏儿来说,有点自以为是的蠢。可,发表一些局外人的见解不能算是什么罪过吧。
关于爱情是否会让人变得很蠢这件事,我没有这样一位尼娜可以去探讨或验证。(我为什么老想戳自己一下?或许只有戳的久了才会忘记痛的感觉吧。)在昨天,当我想及爱情的时候,我觉得存在着这样一种现实,现代人渴望爱情,却往往不可及,是因为他们并非渴望并爱上了某人,而是他们爱上了“爱情”。
那句一定要嫁给爱情的鬼话,迷惑了多少人,祸害了多少人啊。它让多少对男男女女相信了自己多么纯粹和颇具性情,似乎真是酷毙了。可对于爱情,我们了解多少?它只是一个名词,一个虚无缥缈,模棱N次方可的一种幻想。我不想判处爱情的死刑,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确乎存在着这样一种事实不是吗?我们很难抓到它,但,也不代表它不存在。
如果我们很难抓到它,最好别着急放弃,去了解那个人吧,尼娜,去努力了解那个人吧,并试着多问问自己,我们不可能从一个名词身上找到本质,爱情也是,它只会存在于你我之间,别让化学的挥发反应冲昏了头脑,然后,好好地看看自己和那个人。
如果你发现爱上他(她)似乎真的有点蠢,但,他(她)真的还不错,那就蠢点儿吧,你可能需要明白一点,在这个世界上活的最精明的,相反,不是活的最久的,更不是最快乐的,别着急反驳我,等你活够三百岁,你再来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