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现一“四脚怪物”,村民们炸锅了!有人想花高价买下它

浙江发现一“四脚怪物”,村民们炸锅了!有人想花高价买下它

首页冒险解谜听说这里有怪兽更新时间:2024-09-22

来源:淳安林业(chunanlinye)

日前,家住淳安县中洲镇乘风源村的老李和往常一样到屋边凉亭休息,突然听到村里的保洁员大喊:“大家快来看,水沟里有只‘四脚怪物’!”

这“怪物”看上去像条鱼,但又长着四只脚。

老李过去一看,立马认出这是条“娃娃鱼”,忙说:“这鱼是保护动物,大家不要动。”说着就将“怪物”抓住带回家中,并买来肉、小鱼等,小心伺候着。

听说抓住一条“怪物”,当地村民们上门围观。

有人提议,这么大的“娃娃鱼”很少见了,要不称下多少重。经过称重,它足足有8.7斤,体长达90余厘米。

老李把这只“怪物”发到了朋友圈,有好友看到后就想高价买下。

老李却说:“我家经济条件虽差,但平时也看新闻,知道这‘娃娃鱼’是保护动物,不能私自买卖,要报告警察后再放生。”

5月12日早上8点多,他打电话给淳安县森林公安局说明了情况。随后,他跟着森林公安民警一起到当地山间小溪,将这条“娃娃鱼”放生了。

“娃娃鱼”虽然称为鱼,其实它并不是鱼,而是一种生活在淡水中的两栖动物,与青蛙和蟾蜍同属一个大家庭,学名叫大鲵,娃娃鱼是它的俗称。

近年来,淳安山区已经多次发现过娃娃鱼。

为此,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在野外发现未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尽量在它的原生处就地放生;如受伤需要救助的,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让它们得到应有的保护。求助电话:0571-64813351。

法条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严禁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森林公安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为救助娃娃鱼的老李和村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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