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找到合适的家政阿姨
却还要搭上近4000元的服务费
可这明明不是自己的问题!
上海的市民徐女士
感到非常郁闷
线上家政平台"一站式"服务
看似省心,却隐藏着不少坑
第一次上户服务后
平台就扣除了1500元服务费
今年7月,徐女士开始
在各大家政平台寻觅服务人员
“天鹅到家”作为较为知名的
互联网家政服务平台
首先被徐女士纳入了
选择阿姨的渠道之一
在与徐女士反复确认了用人需求后,客服顾问筛选并发来了数名阿姨的简历,细细查看后,其中一位孙阿姨(化名)让徐女士“动了心”。完成线上面试后,徐女士签下了服务合同,一次性交了两笔钱:平台一年的服务费近4000元,以及阿姨第一个月的工资。
然而
阿姨完成了第一次上户服务后
却告诉徐女士
因为档期是不匹配的
所以今后没法来上班
“但是,不管是在前期沟通,还是在面试时,我再三确认过用人时间,这不是浪费精力吗?”不满与失望之下,徐女士向顾问提出退还服务费,但顾问却表示,根据合同,家政人员完成第一次上户服务后,平台即要扣除1500元的“首次匹配服务费”。若是现在退款,用户损失较大,建议徐女士继续服务,而自己也会尽快帮忙找到合适的阿姨。
为了不白白损这笔钱
加上顾问再三保证
徐女士便暂时放弃了退款
然而
之后等来的是更多的不满
“这一回,顾问根本不顾我的需求,一直劝说我接受简历标签为‘养老服务’的阿姨。”来回拉扯多次后,徐女士终于迎来了第二位上户阿姨,但14天后,这名阿姨依然选择了“下户”,这次徐女士坚持:要与“天鹅到家”解除服务关系。
“这回竟然是连一分钱都退不回来了!”顾问再次告知徐女士,按照合同规定,由于阿姨上户已满14个自然日,若此时申请退款,徐女士之前缴纳的全部服务费都将无法退回。
不平等条款“撑腰”
平台拒绝退款
根据“天鹅到家”的服务合同
只需有1名家政服务人员
完成1天的上户服务
无论其服务是否令人满意
是否可以持续
平台都可以
将首次招募服务费收入囊中
而在另一方面,合同内也未对平台的服务效果作出规定,即便服务继续,平台的义务也仅仅是免费帮助用户匹配,至于所花费的时间等,则一概不提。不难看出,“天鹅到家”为自己收取服务费设置了极低的门槛。
消费者应尽量使用
规范的“三方合同”
事实上,针对当前所普及的这种“服务中介”模式,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区别于传统的劳务关系,依托于服务中介建立起来的家政服务关系事实上是一种三方关系,因此,其所需要签订的,也应当是一份基于雇主、家政服务机构及家政服务员的三方合同。”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孙美娥介绍,“在我们制定的这份示范文本中,对于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示范文本中关于提前中止合同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提醒
当前,上海市要求互联网家政服务中介平台及家政服务人员都需经过备案登记,市民只需通过“随申办”中的“家政人员信用”即可查询和追溯相关信息。
此外,在签订服务合同时,消费者也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ND
综合:上观新闻(记者:唐乙隽)、话匣子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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