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奇葩!这家上市公司受骗致损失3.7亿,交易对象联合做局)
作者|梁耀丹
因为合同诈骗损失3.7亿而未及时通报,湘电股份(600416.SH)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12月16日,湘电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周健君、董事会秘书李怡文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通报批评决定书表示,经查明,2019年7月1日,湘电股份披露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贸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国贸公司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交易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经核实,国贸公司已于2019年5月25日向湘电股份报告了交易对方的纸浆库存仓库管理人员失联而无法提取货物的情况。湘电股份于当天向公安机关咨询并报案,并于5月27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公告表示,湘电股份应当在知悉诈骗事项发生后,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对外披露上述事项。但湘电股份迟至2019年7月1日才披露相关公告,重大风险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国贸公司此次受骗所涉的合同总金额合计3.7亿元。国贸公司为此开出的3.7亿元信用证已全部贴现,并面临被追索承担付款责任的风险。此外,国贸公司另有合计金额1.9亿元的货物尚保存在涉嫌诈骗方控制的仓库无法取回,国贸公司可能因此承担的损失合计达到5.6亿元。上述合同诈骗可能对湘电股份产生的损失,占湘电股份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9.29%,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事情来龙去脉是怎样的?
根据湘电股份7月1日披露的公告,国贸公司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前,国贸公司与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游供方,以下简称“上海煦霖”)及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下游需方,以下简称“上海弘升”)开展多笔纸浆贸易业务。
国贸公司从上海煦霖采购纸浆并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上海堃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堃翔”)。上海弘升付款后,直接从上海堃翔取货。由于上海弘升近期发生逾期付款现象,国贸公司为了保证能按期支付银行信用证,拟将货品变现时,发现上海堃翔管理人员失去联系,无法完成货物变现。经上海及湘潭警方查证,上海煦霖、上海弘升、上海堃翔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目前其实际控制人陈力钧涉嫌合同诈骗、信用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已主动投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业已正式立案侦查。
清流工作室从天眼查看到,从工商信息上看,上述三家公司确实存在诸多关联。上海弘升的二*和监事是一名名为杨燕的自然人,而杨燕是上海金元宝实业有限公司的二*,上海金元宝实业有限公司的大*是陈力钧,而陈力钧是上海煦霖的大*。与此同时,陈力钧在2016年1月以前曾担任上海堃翔的*和监事。
目前,湘电股份已尝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因合同诈骗蒙受的损失。
根据湘电股份16日晚最新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国贸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案件。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签发的(2019)湘03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结果,法院驳回了国贸公司的诉讼请求。国贸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终止支付原告向第三人开具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项下的款项3082.83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费用。
公告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因该判决尚未生效,且国贸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该判决暂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需要以二审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据媒体报道,在涉嫌诈骗合同暴露之前,湘电股份刚刚经历了上市17年以来的最大亏损。
湘电股份在4月26日公布的2018年年报显示,其实现归母净利润-19.12亿元,同比减少20.03亿元,为自2002上市以来的年度最大亏损。其中,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82亿元、-3924.61万元、-2.09亿元、-14.82亿元。其中第四季度的亏损占比全年亏损近8成。
梁耀丹是清流工作室高级作者,常驻广州。
本文来源: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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