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如果该学校是事业单位并且与老师实行的是聘用制,那么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固定,正常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份合同主体,这个跟结婚证差不多,一个人不能犯重婚罪吧。如果一个劳动者有多份劳动关系主体,那么其他后续的主体有可能被最初的单位索求赔偿。所以从事第二职业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是劳动合同的关系,可以以兼职或者劳务关系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