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津区双福上班,为了车损赔偿问题已经跑了四五趟,光是油费就花了不少,但是问题还摆着。”张先生对重庆晨报记者说。
不久前,张先生驾车到中心城区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爱车在停车场被刮伤。查看摄像头发现,监控存在盲区,找不到肇事车。虽然报警后交巡警来到现场并出具证明,但是超市方面称,仅凭这个证明无法作出赔偿。
日前,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事,记者也为此进行了调查。
车辆擦痕明显。
现场调查:少数车位不在监控摄像范围内
“我这辆车长超过5米,宽2米,我自己加装了踏板,车位窄了不好停。”10月10日下午,张先生专门开着车停进了事发所在车位。
记者看到,B-111车位外侧,有一个调头标志。张先生说,自己开进来时本来准备调头,但是由于车比较长,所以选择了车头向内。
张先生是这家超市的会员,平时喜欢开着车来采购大包小包的商品回家。9月22日下午,他和妻子花了两个多小时购物,准备取车离开时发现,车尾左侧被刮伤了漆,地上有一块残留的红色塑料片,应该是肇事车辆在撞击张先生的车后留下来的。“我看见地上的调头标志正上方有个摄像头,但是没有仔细观察它的朝向,结果事发后我向超市负责人反映,超市并不让我查看监控。报警后交巡警到现场,查看了这个摄像头后发现存在盲区,找不到肇事车。”
车库内的监控摄像头。
张先生展示的报警回执上写着:“民警查看超市内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方向没有对到停车点,无监控条件,无法查明肇事车辆,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出具该证明。”
同时,他向记者展示了当天18:03的支付记录9元。(因为自己是会员,所以停车费打了折。)
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所以他没有前往4S店定损。通过传照片给4S店,他初步了解到自己的爱车车衣、车漆受损修复大概要三四千元。至于受损漆面处的一个雷达探头是否受损,还没有到店检查。
记者了解到,超市停车场为超市配套并归超市管理。这家超市的停车场较大,共有四层停车库,2、3、4楼为超市;在车库内,不时有顾客推着小推车在里面搬运商品,也有安保人员在协助顾客或回收小手推车。受地形条件所限,不少转弯的地方都有楔形地带,开车转弯稍不注意容易发生擦刮现象。
张先生说,事发时车辆停在中间车位,当时左右两侧没有停车。
车主投诉:不想通过起诉方式获得赔偿
张先生说,当他向超市反映自己的车受损后,超市方面并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和自己一起去查看现场。打电话报警后,也只有自己陪同交巡警去现场查看取证。
当天,自己为此事多耽误了两三个小时。“我来这个超市是因为当天在九滨路做了首保,之所以能肯定车是在这个超市受损的,是因为做完首保后洗了车,工作人员检查无异常,随后,车辆被发现在超市停车场内擦刮明显。”
张先生咨询了一位熟悉情况的朋友:根据现场情况以及停车场地面残留的红色刹车灯碎片等(车主录了地面残留物的视频),可以证实车辆在停车场内擦刮;如果起诉超市的话,可以有90%以上的胜算赢官司。
但是张先生不想因为这三四千元去打官司,因为耗费精力,况且此事的责任很明确,超市自己有监控,应该保管好车主的车辆。如果肇事车跑掉是因为监控盲区的话,超市就应该赔偿自己。至于误工费等损失也不想追究,只要对方修好自己的车。
张先生说,作为一家品牌大超市,不应该出现停车场监控盲区。
张先生用手机照片向记者比对受损部位。
超市回应:仅凭报警回执无法索赔
随后,超市方面与交巡警一起调取了张先生停车入位前的视频,但是车尾有点反光。
张先生说,反光是因为自己的车贴了车衣,而且保养完刚刚洗过。保养车和接车时,4S店都会对外观进行检查。如果需要举证,他可以请求4S店协助,查看当天的交接车单。自己做首保时开了9000多公里,保养做好了直接到的超市,行车轨迹都是明确的。
10日下午,记者与张先生一道来到该超市办公室。值班负责人曾先生说,事发当天处理此事的牛姓负责人在休假。该超市的总部在深圳,事发当天超市已将此事上报了总部。“现在卡在我们自己的流程上了。”曾先生说,总部初步反馈的意见是,仅凭报警回执无法索赔。
“我作为店副总,与店总经理权限一样,赔付损失都要总部审批通过才行。”曾先生说,总部有法务等部门,对于记者采访时提出的监控为何没有全覆盖等问题,总部方面也会尽快与记者联系。
截至10日21时发稿,记者没有接到该超市总部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
律师说法:可先行赔偿再向肇事者追偿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海峰律师告诉记者,张先生将车停在超市的收费停车场内,既是超市消费者同时也是接受停车服务的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之规定,如超市未尽到保管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后续找到肇事者,超市赔偿后完全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重庆晨报记者陈军 摄影报道
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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