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性格微妙的人说谎时最显真实,往往会特别注意一些细节。“马亲王”就擅长此道,“你曾在谷雨前后登上过大雁塔顶吗”“升道坊里有一个专做毕罗饼的回鹘老头,他选的芝麻粒很大,所以饼刚出炉时味道极香”,《长安十二时辰》不乏细节回味,写得跟真的一样。
剧集的热播,连带陈舜臣《大唐探案录之长安风云》(旧译《长安日记——贺望东探案集》)也成了畅销书,有位读者说:“因为看《长安十二时辰》对大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到这本发生在唐朝的悬疑故事书,就买来读了,果然另有一番风味。”一部历史推理小说能让人一夜梦回大唐,这叫写了《撒马尔罕的金桃:唐代舶来品研究》《长安之春》这些大部头的汉学家们情何以堪?
毛姆说:“当你感冒卧床,头昏脑涨,此刻你或许并不想要伟大的文学作品;你最渴望阅读什么呢?你宁愿冰袋敷额,热水浸脚,手捧两三本侦探小说,伴你度过病榻时光。”在一个非常时期,诚所谓“宁愿做头快乐的猪,也不愿做个痛苦的苏格拉底”。魏晋文人的“厌世不厌生”,大抵也是如此吧。
但又有几个大师能做到收放自如,大俗大雅?像翁贝托·埃科《玫瑰的名字》那样,既可当推理小说来消遣,又能“深邃”得让人高山仰止。偏偏还真有几位胆子大的,敢于尝试“哲学”加“推理”这类极限搭配,西班牙作家索莫萨的《洞穴》就是一个。这本“哲学味浓”的推理小说,名字大概是从“柏拉图的洞穴”衍化而来的,典故意即:“形式”其实就是那阳光照耀下的实物,而我们的感官世界所能感受到的不过是那白墙上的影子而已。不懂哲学的人能看到的只是那些影子,而哲学家则在真理的阳光下看到外部事物。
说实在,“形而上”的哲学主题与纯粹消遣的通俗小说相搭,确实不如周星驰的“功夫”配“足球”那样有搞头;又好比萝卜配人参,一个“性凉,为下气之品”,一个“性微温,为补气壮阳之药”,食药相克了。具体谈到这本书,当中难免要有大段哲学探讨,确实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因为你玩深沉,得有点深度,可惜作者功力不济,就是持个陈腐的非善即恶“二元论”,将问题归咎于酒神崇拜的邪教。“解谜人”的破案手法,不外乎警察程序小说“临场百遍”那样勤于跑腿盘查。
“哲学”成功搭上“推理”的,罗伯-格里耶的《橡皮》算是少有的几个例外。一个侦探追查凶犯,结果把诈死的受害人误*,自己成了真凶,这种“反对过分诠释文本”“过度诠释将谋*文本”的解构主义文理观,与侦探(或反侦探)小说形式搭配得非常契合,但如此合拍真可谓“大音希声”,人间哪得几回闻。
启功说:“读日无多慎买书。”《列子·说符》又云:“大道以多歧亡羊,学者以多方丧生。”看来“读兴正浓”的年轻人也需要“慎挑书”啊。(谢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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