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长
山长是历代对书院讲学者的称谓.五代蒋维东隐居衡山讲学时,授业者称之为山长.宋代将始建於南唐升元年间的庐山白鹿洞的“白鹿国学”(又称“庐山国学”),改成白鹿洞书院,作为藏书讲学之所.元代于各路、州、府都设书院,设山长。明清沿袭元制,乾隆时曾一度改称院长,清末仍叫山长。废除科举之后,书院改称学校,山长的称呼废止。
教授
宋代除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置教授传授学业外,各路的州、县学均置教授,掌管学校课试等事,位居提督学事司之下。元代诸路散府及中州学校和明清的府学亦置教授。宋高承《事物纪原·抚字长民·教授》:“宋朝神宗元丰中,兴太学三舍,以经术养天下之才,又於诸大郡府,始各置教授一人,掌教导诸生。”清钱泳《履园丛话·耆旧·仲子教授》:“至壬子癸丑,果连捷,中会榜第四,后补宁国府教授。”
博士
博士,古为官名。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如明代初期,朱允炆曾封方孝孺为“文学博士”等。
教习
教习, 学官名,掌课试之事。明代选进士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训课庶吉士者曰教习。自明宣德五年始,命学士一人(后改为礼、吏两部侍郎二人)任教称为“教习”。 清 代沿用此制:翰林院设庶常馆,由 满 汉 大臣各一人任教习,选侍讲、侍读以下官任小教习。官学中亦有设教习者。《儒林外史》第二十回:“贤契,目今朝廷考取教习,学生料理,包管贤契可以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