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统治政体中,宰相的设置方式、选任原则、权利规定及体制构建一直是影响政权稳定、政治清明等的重要因素之一。
唐朝建立以来相继出现的贞观之治、武周盛世和开元之治,与唐朝宰相制度的创建、宰相人物的选拔、宰相结构的配置有直接和密切的关系。
本论文试从分析唐朝初年确立集体宰相制出发,到深入研究、阐释玄宗前期宰相的选定与构成、任用与配置,探寻发现唐前期政治统治中若干有时代意义的内容。本文主体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简要梳理了唐玄宗以前宰相设置演变沿革的基本线索,揭示出玄宗上台后革新、完善宰辅制度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必然。从宰相人数、名号和任期的变化与置相原则等方面概述了开元前期宰相政治体制的总体格局和发展方向。
然后,分析了玄宗亲政后的政治形势对宰相选用的重大影响,在将开元前期宰相选任的演进历程划分为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分阶段详细讨论了诸宰相选用的具体原因,并以此为视角基点透视出时局的演化、统治需要的变动及国家政策取向的调整和工作重心的转移。
强调不同历史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类型的宰相人物翊赞统治,玄宗恰到好处地选用了姚崇、卢怀慎、宋璟、苏颋等辅佐自己拉开了开元之治的序幕。
最后,通过深入分析开元前期两届宰相班子在构成、组合、搭配等方面的共通之处,总结了这一时期宰相的任用方式与配置特征,反映了玄宗任相的个人风格与统治特色,揭示了皇权与相权之间、诸相之间的互动关系,探讨了该宰相结构模式对促成开元之治的历史作用与积极意义。
唐朝建立以来的宰相制度分析我国著名史家钱穆先生在其大作《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指出“汉朝宰相是采用领袖制,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
这里的委员制就是以三省长官为首的群相制或者说宰相集体辅政议事制度,相对于汉代独相制而言乃中国古代宰相制度史上一大变革和演化。而唐代宰相制度在继承隋制的基础上又几经损益变化,正所谓宰相之职“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
“名尤不正”当指唐宰相前后名称不一、员额无定。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加衔宰相的滥用。唐前期除三省长官是当然的法定宰相之外,从贞观年间开始,唐太宗以三省长官“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
此后,凡是被皇帝授予“参知政事”、“参知机务”、“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掌机密”、“平章政事”、“平章军国重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加官头衔的大臣都能行使宰相职权,即所谓“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宋人王栐在《燕翼诒谋录》中亦云:“唐朝宰相名色最多,……其为相则均也。” 随着以加官名义获取参决政务资格的相职越来越多,完整统一的相权被极大地割裂、分散、削弱,专制皇权急剧加强,“分权制衡”原理与“均势”原则被运用到极致,这实质上是君权对相权的肆意侵夺和破坏。
加衔具有临时差遣性质,入相者不受资历限制,皇帝可以随时委任指派他认为合适的人选为宰相,这虽然有利于方便灵活地调度、指挥人事,但由于加官职衔的使用无一定之规,名号纷繁复杂,员额又慢无限制,完全取决于皇帝的独断性和随意性,从而必然导致宰相体质的紊乱无常。
玄宗对开元以前宰相体制的变革玄宗亲政,“时承权戚干政之后,纲纪大坏,先天末,宰相至十七人,台省要职不可数。”为了刷新、澄清吏治,以重振朝纲,玄宗选择从裁汰冗官、精减机构人手,“大革奸滥,十去其九”,悉罢员外、试、检校官数千人,停废闲散诸司、监、署十余所。
而宰相作为百官之首,现行宰相任用体制的严重弊端已对朝政处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故对宰相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刻不容缓,这也应该是对当时整个官僚体制进行整顿、治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开元初拨乱反正的重要步骤。
一主一辅、主从分明在任相方略上,封建帝王除了要对君相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和运行法则作出最利于当前统治的规划与设计之外,还需要结合现有制度,按照优化、协调的原则对诸宰相之间的权力划分与归属进行相应的调控甚至界定,这就涉及到宰相班子的搭配、组合问题。
宰相结构配置是君主对中央权力最高层的人事部署作出具体安排与适当调配的结果,规定了宰相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和等级秩序,其本身也是宰辅制度的重要组成方面。
它决定了宰相组织体制的总格局,也反映出君主对不同宰相各自承担的权责及其功能发挥的预设与期许。开元前期,玄宗的作法是同一时期只设置两位宰相,一位出自中书省,一位出自门下省。在这两个宰相中,一个占据核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是为首席宰相,实际负责对国家政务的全面主持与处理。
另一个则为辅助宰相,居次要地位,其主要任务就是协助、配合首席宰相理政。这显然是与首相专任独断的行政原则相适应和匹配的。为了最大限度地让首相放手施政,玄宗不仅自己会主动放权,不去束缚首相,也会创造条件让首相不受同僚的掣肘与制约。
终唐一代,宰相结构中这种一主一辅、主从分明的情形,在开元前期的两届宰相班子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
开元以前,同一时期的宰相过多,开元中期及以后,同一届宰相班子往往不止两人,而且宰相之间没有明确的主从关系,权责界线日益模糊化,当然这也是形势变换与玄宗择相任相方略随之发生相应转变的反映和结果,在此不论。
结论《开天传信记》载:“开元初,上励精理道,铲革讹弊。不六七年,天下大治,河清海晏,物殷俗阜。安西诸国,悉平为郡县。
自开远门西行,亘地万余里,入河湟之赋税。左右藏库财物山积,不可胜较。四方丰稔,百姓殷富。”所谓“不六七年”这段时间正是由姚崇、宋璟相继主政的开元前期,开元盛世的规模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奠定而成的。
当时的史官柳芳在其《食货论》中记述道:“玄宗以雄武之才,再开唐统,贤臣左右,威至在已。姚崇、宋璟、苏颋等,皆以骨鲠大臣,镇以清静,朝有著定,下无觊觎。”宪宗时期的宰相崔群曾多次论及开元之治的出现与玄宗君相之间的关系:“玄宗少历民间,身经迍难,故即位之初,知人疾苦,躬勤庶政。加之姚崇、宋璟、苏颋、卢怀慎等守正之辅,孜孜献纳,故致治平。”又“安危在出令,存亡系所任。
昔玄宗少历屯险,更民间疾苦,故初得姚崇、宋璟、卢怀慎辅以道德,苏颋、李元纮孜孜守正,则开元为治。”并着重指出“用人得失,所系非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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