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起来,我也算是读了三四十年的文学书,已经自诩是个专业读者了,常常也以此身份胡说八道一番。不过对于小小说却没有多少底气,因为阅读量显然不够。2018年夏天,我有缘担任第七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评委会的评委,倒是认认真真地赏读了一批参与申报的小小说作品,给我留下印象最为鲜明的是冯骥才先生的小小说集《俗世奇人》,这部作品也被评委们一致认可,成了首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小小说著作。
在这部作品里,冯骥才先生笔下的老天津风物,各色人等,琳琅世相,如一幅长卷徐徐铺开,令我深刻地领略到了小小说滴水藏海的魅力,真个儿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实,我更愿意把小小说比作邮票,一篇小小说佳作恰如一枚精致的邮票,高手们在盈寸之地大显神通。票面之内信息丰富,经得起反复研析,票面之外也有一个广大的世界,载着人心驰骋翱翔。
冯骥才先生自然是特别会写的,不过,最打动我的,却是作品里饱含的情感。是的,说到阅读感受,我有一个很私人化的好作品标准,就是要有能打动我的情感。听起来简单吧?其实并不太容易。对于我这样口味刁钻的读者而言,语言再华丽,结构再繁复,思想再深邃,都不是那么有用。我这双近视眼所关注的最核心的东西,就是情感。情感度不够的作品,就是不能打动我。
越来越发现,有的人很会写,却也仅止于很会写。因为他们往往精通技术,却少有情感,鲜有温度。不,我不是说他们冷酷,冷酷也是一种情感,也是一种温度,能看得我毛骨悚然,心生恐惧,这也是一种珍贵的审美体验。比如卡夫卡,比如加缪。我说的那些作家,如同不能入戏的演员,你能看出他在演,他的面部表情甚至很丰富,但是要命的是,他的眼神里却空空荡荡。
眼里没有,是因为心里没有。人物的疼不是他的疼,人物的痒也不是他的痒。总之,他就是不冷不热,不疼不痒,把自己搁置到千里之外,真正的他不知躲到了哪里。他和作品里的人不共情。其实他们聪明至极,非常知道好作品怎么写,可就是少了些傻劲儿,没有把真正的自己放进去。
与之相反的是,有的作家不懂或者说不太懂怎么写——有点儿像做菜。他们做出的菜,不用鸡精也不用味精,只是用老汤熬炖。有时候味道咸一些,有时候炒得老一些,但那种原汁原味的鲜美,让他们的作品里有一种动人的气息无法抑制地传递了出来。
一兵就是这样的作家。
拿到手的这部书稿是小小说集,因为是集子,不太讲究阅读顺序,我就随机看,手翻哪页读哪页。第一篇看的就是《送书》,不由莞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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