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前,我们必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并且不得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然而,总有些人明知故犯,不按规定办事。最近,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在日常排查中发现了一辆大型旅游客运车的驾驶人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嫌疑,于是他们迅速展开了查缉行动。经过蹲守,他们在滨江路上成功拦截了这辆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在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证时,民警发现驾驶证照片旁边有明显的翘边痕迹,这引起了他们的怀疑。通过系统核查,他们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与驾驶人出示的照片不是同一个人。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时,他却支支吾吾地表示没带身份证,也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经查询得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陈某,准驾资格为B1。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承认自己使用了别人的A1驾驶证,将自己的照片贴在上面,以侥幸心理耍小聪明。然而,现在被民警查到后,他懊悔不已,意识到自己的不明智行为害了自己。目前,陈某涉嫌准驾不符和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上路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他进行了相应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约谈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负责人,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客运公司核实和整改旗下所有驾驶人的资质证件,以确保不再发生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广西交警在此提醒,开车上路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证,切莫存有侥幸心理,不要以身试法。保证证照齐全,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严格执法和加强管理,我们可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每个人都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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