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里兰州东岸地区坐落在一个位于大西洋沿岸平原和切萨皮克湾之间的半岛上。因为该半岛一直为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三州所分据,所以它被称为德尔马瓦半岛。但是由于马里兰州位于半岛的中部,所以和该半岛的关系更为密切。
在马里兰州东岸地区的各县中,多切斯特的风景最为优美。多切斯特县北起查普唐克河,南、东至楠蒂科克河,该县从切萨皮克湾一直延伸到特拉华州的州界线,总面积达629,120英亩1。周围湿地里有许多鹿、加拿大鹅、黑鸭和绿头鸭,森林里则有很多橡树、山核桃树、松树、胡桃树和枫香树。多切斯特县的潺潺河流和淙淙小溪纵横交错,形成一个巨大的水路网,为小镇的贸易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造船业提供了适宜场所。这里气候温和湿润,夏季炎热,冬季凉爽,对于种植烟草来说堪称完美。烟草是马里兰州最早种植的经济作物。同时,烟草种植又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需要膏腴之地,还需要悉心照料,所以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必须要靠奴隶来完成种植烟草的工作。
1642年,即巴尔的摩男爵建立殖民地仅8年后,第一批非洲奴隶来到了马里兰州。因为大多数早期居民所拥有的土地相对较少,所以对奴隶的需求量并不大。那些富裕起来的种植园主靠的是其他利润更高的产业,比如土地投机、放债、贸易、生产制造业和商业。18世纪期间,少数白人精英商业种植园主和越来越多的自耕农将大批奴隶运送到东岸地区。19世纪初,马里兰州东岸地区的奴隶数已经超过3.8万名,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36%。几乎所有生活在此的白人,无论自身经济状况如何,都提倡实行奴隶制。对于种植园主而言,尽管养活这些奴隶成本很高,但因其劳动力成本低廉,所以在他们身上有利可图。对于自耕农和没有土地的白人而言,因为奴隶的地位比他们更为低下,所以奴隶制的存在确保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同时奴隶制的存在也可以激发他们的野心:希望有朝一日能拥有自己的奴隶,变得富有,甚至跻身种植园主的行列。
与此同时,马里兰州东岸地区是役使奴隶和使用自由劳动力两种情形并存的中间地带。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地区的特殊性在于这里有大批反对奴隶制的人,他们大多是贵格会(也称为教友会)教徒和自由黑人。整个18世纪,当地的教友会教徒一直都在与奴隶制相抗衡。尽管贵格会的信仰强调所有人——无论何种肤色——在精神上一律平等,但还是有些教徒拥有自己的奴隶,因为他们要靠奴隶劳动发家致富。而其他贵格会教徒,随着自身财富的积累也开始蓄养自己的奴隶。1787年,马里兰州贵格会的管理委员会巴尔的摩年会公开谴责了奴隶制,并且取消了蓄奴者的贵格会教徒资格。结果之后很多支持奴隶制的贵格会教徒就转而加入了卫理公会,因为卫理公会的教规对反对教徒蓄奴方面规定得不是特别严格。其他的贵格会教徒则仍然频繁活跃于废奴运动中。
自由黑人群体的处境则更加微妙和前途未卜。19世纪初,这一地区的农场主们不再种植烟草了,改为种植小麦等谷物,这样,只需较少劳动力就仍可获得可观利润,所以许多黑人都从当地农场主那里得到了解放。但是这些获得自由的黑人一直都很害怕再次受到奴役,因为像帕蒂·坎农这样恶名在外的捕奴人依然存在,他们非常乐意为了奖金去抓捕奴隶。除此以外,还有八十多名奴隶贩子在东岸地区从事各种奴隶买卖,只要价格合适,他们就愿意和坎农串通一气。当地获得自由的黑人群体出于上述担忧,同时又出于对受奴役同胞的强烈个人责任感,纷纷投身废奴运动。贵格会教徒和获得自由的黑人一起创立了一个名为“地下铁路”的活跃网络,贯穿多切斯特县、邻近的加罗林县和托尔伯特县。也正是在马里兰州,这个摇摆在奴隶制和废除奴隶制的中间地带,哈丽雅特·塔布曼开始了她的人生。
大约在1820年,哈丽雅特·塔布曼于多切斯特县的塔巴科–斯蒂克附近出生。她一生下来就成了奴隶,当时她名叫阿拉明塔·罗斯(昵称为“明蒂”)。她的父亲叫本杰明·罗斯(简称本·罗斯),母亲叫哈丽雅特·格林。她的父母都是奴隶,但是属于不同的...
本·罗斯是个“纯种黑人”,祖先无从考究。他的主人安东尼·汤普森在马里兰州的麦迪逊经营一个大型种植园。罗斯是一名技术娴熟的伐木工,负责监管汤普森家的其他奴隶为巴尔的摩的造船业采伐加工木材。1803年,约瑟夫·布罗德斯去世。在那之后,罗斯遇见了丽特·格林。布罗德斯的妻子玛丽成了寡妇,不得不承担起照顾儿子的重任。他们的儿子爱德华当时只有两岁。因为需要找个丈夫来管理巴克敦农场,玛丽便嫁给了汤普森。汤普森是位鳏夫,带着三个儿子生活。这场婚姻使玛丽和汤普森两家的奴隶变成了一家。尽管本杰明·罗斯和丽特不能结婚成为合法夫妻,但是他们一直以夫妻相称。这种安排也使得罗斯一家可以在汤普森位于麦迪逊的农场里为自己和9个孩子修建一所房子。然而在爱德华·布罗德斯继承了母亲的遗产后,罗斯夫妇的境地发生了变化。
玛丽·布罗德斯于1809至1810年间去世。爱德华当时只有九到十岁的样子,所以玛丽的所有财产,包括奴隶和在巴克敦200英亩的农场,都由她的鳏夫安东尼·汤普森管理。直到1822年,爱德华年满21岁之前,汤普森都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爱德华决心通过自己的努力闯出一片天地,于是在他继承母亲的遗产后,就从麦迪逊搬去了巴克敦。他带走了丽特和她的孩子,罗斯一家就这样被拆散了。1824年3月2日,爱德华娶了伊丽莎·安·基恩,夫妻俩开始经营自己的家庭。
爱德华·布罗德斯所拥有的奴隶数量在马里兰等诸边沿州2十分典型。大型种植园——那些拥有200名或更多奴隶的种植园,主要种植棉花、甘蔗和水稻——在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可谓凤毛麟角,一般只存在于美国南方腹地,尤其是密西西比河沿岸、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沿海地势较低的地方。相比之下,美国南方的北部地区和诸边沿州的蓄奴规模就小得多,而且美国南北战争前农村蓄奴规模十分之九以上都是如此。这里的奴隶主多为中等收入阶层,经营着中小规模的农场。他们是“定居奴隶主”,依靠自己的土地生活,积极努力地经营着自己的农场,很多时候还会和奴隶们一起劳作。他们中有很多人都种植烟草,拥有的奴隶一般不超过十人。而且往往对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个奴隶非常严苛,因为其经济来源与奴隶所提供的劳动密切相关。对这些奴隶主而言,体罚奴隶、贩卖奴隶的家庭成员或将其出租给他人以赚取更多金钱的做法相当正常。
与大多数小型种植园主一样,爱德华·布罗德斯也拼命想要增加收入。尽管他的母亲按照她祖父的遗愿曾经许诺要给丽特和她的孩子自由,但是布罗德斯却没有遵循母亲的意愿,从1825年开始将丽特的孩子卖给他人。最先被卖出去的是丽特16岁的女儿玛丽亚,紧接着是她的另外两个女儿利奈和索普。贩卖奴隶虽然使布罗德斯得以维持他那规模日益庞大的家庭,但却在明蒂心中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姐们相继被卖掉,却无能为力。她亲眼看见“她们脸上极度痛苦的表情,听见她们最后一次回眸看着家人时发出的啜泣”。就这样,突然之间,她们就“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了”。姐姐们被卖掉这件事让明蒂终生难忘。她承认:“一看到白人,我就害怕会被他们带走。”
自己的女儿被卖给了别人令丽特悲痛欲绝,她拼尽全力想要维持一个完整的家。有一次,一名来自佐治亚州的奴隶贩子来到布罗德斯家,想买走丽特最年幼的儿子摩西。丽特威胁道,如果他要带走她的儿子,她就“打破他的头”。之后,她将摩西藏在附近的自由黑人社区,混在其他黑人当中,直到布罗德斯最后放弃这桩买卖才将儿子接回来。丽特两个年纪稍长的儿子本和罗伯特,都被拉去了田里干活。多年后,本回忆说:“如果你去过我劳作的地方,看到奴隶主是如何对待奴隶的,你一定会感到毛骨悚然、心惊肉跳。”罗伯特和本的观点差不多,他认为布罗德斯“连养狗都不配”。他还揭露,布罗德斯的妻子伊丽莎·安“非常恶毒,简直就是魔鬼”,她强迫罗伯特的兄弟姐妹“辛苦劳作,却只给他们吃少得可怜的食物”,以保证她自己过上“骄奢淫逸的生活”。如果有用不上的奴隶,布罗德斯会将他们租给邻近的农场主。租赁奴隶在东岸地区如同家常便饭,奴隶主每年差不多可从中赚120来美元。奴隶主剥削奴隶的方式很多,个个都令人发指,贩卖和租赁奴隶仅仅是其中两项。
美国南北战争前,奴隶制让人有利可图,这就促使奴隶主把奴隶当成动物一样对待,而不是人。尽管奴隶的价格每年都在波动,但在19世纪20年代美国南方的北部地区,18到30岁的年轻男性奴隶一般可以卖到500到700美元,而处于育龄期的健康女性奴隶的价格几乎是此价格的两倍。有些奴隶主急于获取高额利润,开始为南方腹地的奴隶市场繁育奴隶。其中就有一名叫爱德华·科维的奴隶主,他购买了一名叫卡罗琳的女奴,因为听说她可以生育。之后,科维又从邻居那里租来一名男性奴隶,每夜都将他们捆在一处。年末,卡罗琳生了一对双胞胎。随后,科维就把这对双胞胎卖掉了,以此扩大他在东岸地区占有的土地面积。然而,如果不巧购来的是一名充满反抗精神的奴隶,那这次投资可就糟糕透了。因为这样的奴隶可能会在其他奴隶中挑起事端,从而可能导致生产下降、奴隶逃跑,更糟的是甚至还可能会引起奴隶造反。有购买意向的奴隶主往往会先检查奴隶身上受虐后留下的伤痕,以此来判断其性格脾气如何,是否难以驾驭。如果是一直在田间劳作的男性奴隶,他们身上往往会留有皮鞭鞭笞的痕迹;如果是女性奴隶,她们往往会遭到奴隶主和监工的性虐待。通常情况下,奴隶主会强迫女性奴隶与人同居并生儿育女。如果这些女性奴隶不愿意,那么她们也会挨打。对那些试图逃跑的奴隶,奴隶主通常会在他们的手臂、脖子或头上挂上铃铛,有些奴隶甚至还会被戴上口套。奴隶主有时会像对待牲口一样,给奴隶打上烙印,以宣示他们对奴隶的所有权。
奴隶主用如此惨无人道的方式对待奴隶,是为了让他们对自己俯首帖耳、百依百顺,并从他们身上剥削到更多的劳动力。这种野蛮残忍的行为激起了一些奴隶报复的*。下毒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办法弄到砒霜或是其他类似的毒药,奴隶便会在奴隶主吃饭时,将碎玻璃渣混入主人的肉汤中。好几名奴隶因为用这种方式谋*奴隶主和监工而被判罪。奴隶们反抗奴隶主的另一种常见方式是巧妙躲开奴隶主的控制。奴隶们通过消极怠工和佯装生病来降低工作效率。有些奴隶毁坏工具和设备,故意将自己说成笨手笨脚。还有一些更加绝望的奴隶,为了不受奴隶主的劳役剥削,会选择自残,甚至自*。奴隶们切掉脚趾、手指甚至手,从而表明自己无法在农田里高效工作。自*倒不是常见方式,往往只发生在奴隶被从非洲运往美国的途中,或是刚到美国的那段时间,或者有些母亲宁可结束自己和孩子的生命,也不愿被卖去南方腹地。
最轰动的反抗方式是密谋起义。虽然奴隶主认为奴隶造反是邪恶野蛮的行为,他们之所以造反,是因为忘恩负义,是对奴隶主的仁慈和善意的不领情;但是奴隶们却认为,只有起义才能走向自由。直到1865年,奴隶们都一直在起义或是密谋起义。其中最著名的一次大概要属1831年纳特·特纳领导的起义了。纳特·特纳是来自弗吉尼亚州南安普敦县的奴隶。他自称是传教士,曾逃跑过,后来又决定回到他主人那儿。1831年2月,特纳将日食看作一种预兆,认为带领奴隶同胞们结束受奴役生活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8月21日,特纳谋*了主人约瑟夫·特拉维斯和他的家人,发动起义。之后,他带领一群奴隶,横扫弗吉尼亚州的乡村,粗暴地*害了约六十名白人奴隶主和他们的家人。特纳曾经还计划过要组建一支奴隶军,与白人种植园主展开抗争。可是,白人的反击异常迅猛。民兵不仅击败了特纳和他的副官,还袭击了那些没有参与此次起义的奴隶。特纳于10月30日被捕,不到两周就被处以绞刑。为了报复此次密谋造反,奴隶主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两百多名奴隶全部处死。这次抗争不仅让南方人增订了限制黑人自由的法律,同时也使得一部分南方作家更坚决地维护奴隶制,包括托马斯·R. 迪尤和乔治·菲茨休。他们援引《圣经》中对奴隶制的描述,声称奴隶制是经由上帝批准的,对白人和黑人都是有益的,因为黑人没有办法照顾好自己,所以需要白人主人像家长一样保护他们。
非人的虐待、被卖去南方腹地的可能性以及南方白人对奴隶制的拥护,这些都是促使奴隶们下决心逃走的因素。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奴隶主的死亡。因为奴隶主一旦死去,奴隶及其家人的未来就更扑朔迷离,他们对此特别害怕、担心。再比如摆脱白人奴隶主的性侵犯。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奴隶们极其渴望和家人团聚。
明蒂一直渴望摆脱奴役。据她自己后来回忆,她“成长时像棵杂草一样无人关注”。尽管爱德华·布罗德斯对她“从不会无故施暴”,但常常将她租给一些“专横暴虐、残忍野蛮”的人。例如,在明蒂五岁时,他将她租给一个叫苏珊小姐的人当保姆。苏珊小姐“脾气暴躁,在家咆哮怒骂,用各种脏话骂她”。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明蒂应该怎样照顾婴儿。明蒂说:“除了睡觉或它妈妈喂奶之外,小宝宝总是躺在我的大腿上。”还有几次明蒂被迫彻夜不眠摇着小婴儿入睡,而她的女主人则“在枕头下放一根鞭子,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如果小宝宝突然哭了,无论什么原因,苏珊小姐都会照着明蒂的脸和脖子一顿鞭打,认为她如果不挨打,就不会做事。
还有一次,苏珊小姐因为明蒂偷拿了一块糖就狠狠地惩罚了她。“一天早晨,吃完早饭,苏珊小姐抱着小宝宝,我站在桌边,等着接过宝宝。我面前放着一碗白糖。糖块离我那么近,看起来那么甜,女主人正好背对着我,我情不自禁地伸手去碗里抓了一块。她转过身,看到我偷拿,我立刻飞奔出去。我跑啊,跑啊,不停地跑。我跑过许多房屋,但是我一点儿也不敢停下来,因为他们都认识我家女主人,会把我送回去的。”明蒂躲在邻居家的猪圈里,整整五天,希望能躲过一顿鞭笞。但最后她太饿了,就回了女主人家。回家后,她被狠狠地打了一顿。后来,她终于学会了在遭受类似虐待时用一些方法保护自己:一方面多穿几层衣服,另一方面一遭受鞭打就大声叫嚷,装成很痛的样子。
明蒂六岁时,被租给了一位名叫詹姆斯·库克的种植园主。“我曾经就睡在壁炉前的地板上,”她回忆道,“以前我常常想‘如果我可以回家,睡在妈妈床上,那该有多好啊。’但好笑的是,我妈妈这辈子都没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床。妈妈只有一个板箱,把它靠墙用钉子钉住,再在上面堆上麦秆。”尽管如此,明蒂还是渴望和妈妈团聚,常常诉说她小时候想家的滋味。库克夫人试图教明蒂织布,要是掌握了这一技能,明蒂就有可能回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了。但是明蒂憎恶女主人,因而不肯学。于是,她被派到附近湿地检查主人猎捕麝鼠的陷阱。甚至在得麻疹之后,年幼的她还被命令下到齐腰深且冰冷刺骨的河水中,检查捕猎的陷阱。她因此生了重病,于是被送回母亲身边。在母亲的悉心照料下,她终于恢复了健康。丽特竭尽全力想要保护女儿,恳求布罗德斯不要再让明蒂回到库克一家那里去。虽然布罗德斯同意了丽特的这一恳求,但是又把明蒂租去了别处。
明蒂渐渐长大,身体也变壮了。虽然年纪尚小,但作为奴隶的明蒂却已经被分配去干粗重的农活了。她要砍木头、拖木材、拉平底载货船,还要犁地。这些体力活让明蒂变得身体强壮并且很有耐力,这一点让她后来为人所称道。同时,她也知道了多切斯特县沼泽湿地中各种植物和草药的疗效。这些知识在她日后帮助那些为了追寻自由而在秘密逃亡途中受伤的奴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爱德华·布罗德斯允许明蒂可以留下一些自己挣的钱,但她还是把大部分交给了主人。明蒂把自己劳动挣的这些钱存了下来,有一次,她攒够了钱买了两头小公牛来协助自己在田间劳作。她还常常跑腿去当地的马厩和纺织品店,去的时候她一定还想过买些其他牲畜或工具来帮自己减轻苦役的重担。
1834年的某一天,正值青春期的明蒂被差遣到一家纺织品店买东西。在这家店她遇到了另外一个奴隶,他没获得主人同意就擅自离开了田间。当监工过来要将他带回去时,这个奴隶反抗了他。监工怒火中烧,要求明蒂帮他制服这名奴隶,明蒂拒绝了。就在这名奴隶挣脱的一瞬间,监工随手抓起柜台上一块两磅3重的秤砣,朝他扔了过去,结果秤砣并没有击中这名奴隶,却砸在了明蒂身上。她后来说,这个秤砣“砸裂了我的头颅”,要不是因为她头发很厚,“从来没梳理过,立在头上,就像戴了一个一蒲式耳的篮子”4,她可能已经死于非命了。
明蒂被送回布罗德斯的家时,头还在流血,整个人已经不省人事。整整两天,她待在家里,没有接受任何治疗。她有时会陷入昏睡,几乎再也无法醒来。这种情况随时都会发生,毫无征兆。昏睡中她还总是会被噩梦惊醒。尽管她病得那么重,还是再次被主人租了出去。她在田间辛苦劳作,“血和汗水一齐顺着(她)脸颊流下,直到(她)双眼模糊什么都看不清”。当这位农场主将明蒂送回布罗德斯家时,他告诉布罗德斯,明蒂“不值6便士”。明蒂不再是一位身强体壮的年轻女性了,现在她已无力再像主人所期待的那样干粗活累活。布罗德斯想尽办法要将她卖出去,但都没有成功。
因为头部受伤,明蒂开始出现严重的头痛和惊厥。尽管她本人声称她清楚周围发生了什么,但是病症发作时,她常常会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由于明蒂的头痛和惊厥会突然发作,毫无征兆,所以人们通知了她的家人,但即便是她的家人也不能在她发作时唤醒她,只能等待发作消除。为塔布曼写传记的作家们就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出现上述情况,分成了两个阵营。有些人认为她因为头部受伤,患上了颞叶性癫痫。颞叶性癫痫的典型症状包括出现惊厥、陷入昏睡、产生幻觉,以及伴随这些症状所产生的极大焦虑和严重疲劳。此外,颞叶性癫痫产生的各种幻觉通常表现为出现超自然或是宗教类的幻觉。这种幻想在塔布曼余下的岁月里一直萦绕着她。另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明蒂头部受伤激发了她的通灵能力,使她能够神游身外,能够心灵感应看到幻象,拥有千里眼和顺风耳,从而能够听到上帝的声音。她声称,在她精神恍惚之时,上帝“直接和我的灵魂对话”,还指引她顺利通过充满危险的旅途。此外,她的同代人记载道,塔布曼对所有动物都有奇特的控制能力,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她的通灵能力;还强调她成为“地下铁路”成员后,从来都没怕过一路追踪她的大猎犬。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明蒂头部受伤之时也恰好是她一生开始笃信宗教之时。
奴隶信仰宗教,一方面是将其当作反抗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是将其看作希望之光。尽管很多奴隶都能接触到自家奴隶主的传统宗教信仰和习俗,但他们得到的相关教导十分有限。白人牧师和奴隶主强调基督教《旧约》中的教义,鼓吹奴隶制,认为奴隶应该对主人俯首帖耳。教义强调,奴隶不应该获得自由,让他们受奴役是神的旨意。有些奴隶逃跑,是因为魔鬼在他们内心创造了获得自由的*。但是很少有奴隶被这种教义迷惑。相反,奴隶们在自己的住所,形成了新的宗教思想和习俗。这些新思想和习俗的形成来源于《旧约》中的一些篇章。这些篇章强调被束缚的犹太人所进行的反抗和他们最终摆脱奴隶制的事实,以及改编过的非洲民间信仰和习俗。周六或者周日傍晚会举行赞美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在赞美会上,奴隶们激情地呐喊,以对歌形式吟唱圣歌,还会慷慨激昂地布道。通常情况下,布道强调奴隶主可以摧残奴隶的身体,但是无法伤害奴隶的灵魂。这样的宗教活动使得奴隶不再关注奴隶主现在对他们身心的摧残,转而关注在等待他们的美好来生。此外,通过宗教活动,奴隶之间形成了一种强烈的群体凝聚力,以保护他们不因奴隶制最暴虐的一面而受到伤害。这些集会让白人奴隶主备感恐慌。许多奴隶主认为,奴隶名义上在参加祈祷大会,实质上是在制定计划,密谋造反。为此,奴隶主邀请奴隶来参加白人教会的宗教活动,说是邀请,其实近乎强迫。
孩提时代,明蒂的母亲就给她讲过圣经故事,偶尔她也会被逼去参加卫理公会执业牧师小安东尼·汤普森博士主持的宗教仪式。但是明蒂和她的父母可能也受到过圣公会、浸信会和天主教教义的影响,因为帕蒂森、汤普森和布罗德斯最初都是多切斯特县英格兰圣公会和美国圣公会教徒,之后才成为卫理公会教徒的。此外,塔布曼家族和罗斯家族中的一些白人成员起初都信仰天主教。因此,明蒂的宗教信仰有可能是各种基督教传统相结合的产物,而这些传统改编后也都符合福音派教义所强调的观点,即精神自由。和许多奴隶一样,塔布曼拒绝接受白人将《圣经》解释为提倡奴隶制的。相反,她在《旧约》中讲述犹太人摆脱奴役的故事里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福音派强调的精神自由,正是许多黑人教派核心神学理论的一部分。这些教派在19世纪初期,基于循道宗思想而建立,例如非洲人美以美会。口头流传的传统表明,明蒂、她的父母以及巴克敦的许多自由黑人和黑人奴隶,都会去参加巴泽尔美以美会、斯科特小教堂(另一个非洲裔循道宗教堂)的活动。巴泽尔美以美会就在布罗德斯家的东南方向,仅半英里远。
无论在什么地方做礼拜,无论受到何种教派的影响,明蒂的宗教信仰都对她的一生产生了强烈且恒久的影响。她曾声称自己听到了上帝的声音,她“一直都在祈祷”。“我一直都在与上帝对话”,后来她告诉她的传记作者萨拉·布拉德福德,“当我来到马匹的饮水槽洗脸,把水捧在手心里时,我会说:‘主啊,请将我的罪孽洗净。’当我拿毛巾擦脸擦手时,我会大声祈求:‘啊,主啊,看在耶稣的份上,请擦去我的罪吧!”1840年,上帝终于回应了她的一项祈祷。她的父亲本·罗斯终于成了一名自由人。
本的主人老安东尼·汤普森,于1836年11月去世。他在遗嘱中指出,要解放家中的奴隶。本当时已经55岁了,尽管获得了自由,但他还是决定留在马里兰州东岸地区,待在汤普森家附近,并继续为老安东尼的儿子小安东尼·汤普森博士工作,担任汤普森家族的木材等级评估员和领班。小安东尼·汤普森博士在邻县加罗林拥有一个名为杨树角的大型种植园。本同时也为当地的一位造船商詹姆斯·A. 斯图尔特工作。斯图尔特所拥有的广袤土地和林场遍布整个地区。
明蒂此时已经18岁了。她十分为自己的父亲感到自豪,为此她决定抛弃当奴隶时使用的名字。为了致敬父母,她改名为“哈丽雅特·罗斯”。
注释
1 1英亩约合4046.856平方米。(译者注)
2 诸边沿州指南北战争前与一些北方禁奴州接境的特拉华、马里兰、肯塔基和密苏里等诸合法蓄奴州。(译者注)
3 磅是重量单位,1磅约合0.454千克。(译者注)
4 蒲式耳是容量单位。在美国,1蒲式耳约合35.238升;在英国,1蒲式耳约合36.368升。(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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