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流”大师奎因:博尔赫斯眼中最好的推理小说家

“逻辑流”大师奎因:博尔赫斯眼中最好的推理小说家

首页模拟经营水族馆之谜更新时间:2024-04-26

1920年-1940年,是推理史上著名的黄金时代。其中最活跃也最具号召力的三位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约翰·迪克森·卡尔——被誉为“黄金时代三巨头”。

阿加莎·克里斯蒂,毋庸置疑的推理女王;约翰·迪克森·卡尔,擅长制造不可能犯罪谜团,在推理小说中最需要天赋灵感加持的“皇冠”——密室推理——这一题材上贡献了多个经典诡计,是可遇不可求的“密室之王”;而另外一位巨头埃勒里·奎因,则被称为“逻辑之王”。

我始终认为,这个称号有点滑稽。第一,没有说明奎因的所有亮点,就像一个川菜大师,你的评价是“麻婆豆腐王”,是没错的,但不全面。第二,“逻辑”理应是所有推理小说的地基,如果没有逻辑,则推理小说不成立,所以我认为逻辑并不应该用来夸奖一位推理作家或一本推理作品——这明明是它应该做到的。

在我心中,奎因的小说是兼具文字与数理之美,有推理文化的传承,也有开疆拓土之魄力的宏大建筑群,如果把这个建筑群的优点仅仅浓缩成“地基打得稳”,肯定有失偏颇。但倒不妨碍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推理建筑中的地基——逻辑。

事实就是这么滑稽,能真正写好,或者教大家如何写好“逻辑”的推理作家,正是这位埃勒里·奎因。而奎因的推理小说中最好的地基,无疑就是《X的悲剧》。

推理小说中的“小说”

首先,推理小说还是小说,那么最好的推理小说,一定是最好的小说吗?肯定不是,推理小说有一套自己的评价标准。虽然这套标准中无外乎也是人物、舞台和剧情。

我们都知道1932年是奎因兄弟的奇迹之年,他们在一年之中陆续推出了四本经典之作,两本以埃勒里·奎因为笔名发表的“国名系列”——《希腊棺材之谜》《埃及十字架之谜》,两本以巴纳比·罗斯为笔名发表的“悲剧系列”——《X的悲剧》《Y的悲剧》。每三个月固定写完一本作品,这种一板一眼的创作态度,也完美体现在了奎因第一时期的作品中,它们兼具着形式上的美感和内容上的丰富,又如此简洁。

作者: [美] 埃勒里·奎因,译者: 唐诺,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2017年1月。

关于《希腊棺材之谜》和《X的悲剧》究竟哪一本才是奎因最好的作品,众说纷纭,如果按照我对推理小说的评价标准,那无疑《X的悲剧》是更胜一筹的。我的标准其实只有两个字:简单。

当剧情、诡计、谜面、影响力等等,都已经难分伯仲的时候,因为《X的悲剧》更加简单,所以它胜出了。就像同样解一道数学题,用三步解开和用四步解开,其背后蕴含的能量是完全不同的。

尤其是在新本格时代,推理小说有“复杂化”的趋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并赋予“烧脑”这一定义,让现代读者加深了对推理小说的误解。可当我们读《X的悲剧》这样的作品时,是不会觉得烧脑的,只会觉得畅快、解压,那些附着在案件之上的污垢,被侦探的几句话就彻底洗净,露出核心的模样,脉络分明。

我还记得曾经读过的某本推理小说,凶手为了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不仅请了帮手,还多次用到了绳子、闹钟等道具辅助。相对简单的谜面在揭晓真相之后,居然变得复杂了,简直是本末倒置。

那么我们倒推回去,评价一本推理小说的“小说层面”是否出色,应该也要纳入“简单”这一标准。尤其是,当它的重头戏是谜底的时候,那么在揭晓谜底之前,就应该一切从简,不让读者分心。

《大侦探埃勒里·奎因》海报。

人物方面,《X的悲剧》显然是借鉴了那个时代名侦探的传统,并且做了阶段性的总结归纳。比如雷恩先生是一位老人,他在故事的第一部分就通过萨姆巡查官的口述,知道了凶手身份。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洛在初登场时就是退休的老人,但很显然雷恩先生在第一部分的安乐椅神探表现更像是另外一位女作家奥希兹女男爵笔下的《角落里的老人》。“身体上的弱势群体”目的是为了衬托“智力上的遥遥领先”,同类型的侦探我们还能举出很多,如切斯特顿笔下的布朗神父,慈祥、温和、胖乎乎的,看起来没有丝毫攻击性。布朗神父的极端版是斯托特笔下的尼禄·伍尔夫,因为体重重达两百多斤,几乎丧失行动能力。值得一提的是,阿加莎笔下的另外一位侦探马普尔小姐,以乡村老处女的形象出现,也是在利用当时的刻板印象,突出主角行动力上的“弱”。

雷恩先生除了老,还聋。身体的残障加深了这种刻板的“弱”,如果说同一时期的《盲侦探卡拉多斯》影响力并不大的话,那么活跃在现代推理舞台上的迪弗是个更好的例子,他笔下的林肯·莱姆因脊椎受伤而瘫痪在床,全身只有左手无名指能动——哦,还有他的灰色脑细胞。

这就够了,如果可以,侦探作家们恨不得把名侦探直接写成一个脑子(早坂吝已经这样写了),反正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足够聪明,并且独特。

雷恩先生身上还有一种英式贵族的气质,这在美国作家的笔下相当罕见,但想到古典推理小说的氛围就是纯粹的英式氛围,就不难理解了。雷恩先生和他的前辈菲洛·万斯、福尔摩斯等人一样,游走于日常对话时彬彬有礼和讨论案情时忍不住自负之间,这是一种人物性格前后的不统一,但在推理小说中,再合理不过了。

《大侦探福尔摩斯》剧照。

《X的悲剧》舞台和剧情可以放在一起说,这是古典推理中不太常见的动态剧情,作者用了和雷恩先生相匹配的舞台剧形式,做分镜切割,雷恩先生负责静,警方和凶手负责动。

整本书一共发生了三起命案,第一起命案的真相在雷恩先生出场的时候就已经八九不离十了,但之后随着第二、第三起命案的发生,节奏越来越快。

读者已经熟悉了人物和环境,节奏就不能像第一部分那样缓缓流淌,而是要让读者在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干净利落地把故事推进到尾声,也就是雷恩先生的推理秀。

本格推理小说的剧情很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为了最后的推理秀,做舞台搭建工作。

读者真正想看的是最后那三十页,那是正式演出。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推理小说在展示那一分钟的时候,还需要配套展示台下十年功。所以整个舞台是怎么搭的,为什么要搭这个舞台,这个舞台想要表达些什么,这些“细枝末节”的工作,需要靠快节奏的故事和有引导性的人物来共同构建,是这部分的专业和细致,才让读者真正期待最后那场“推理秀”的到来。

我在读《X的悲剧》这样的小说时,越到最后,心跳就越加速。而没这么优秀的推理小说,其实是不会有这种期待的感觉的,全靠一种惯性支撑自己读到最终的解答。“票都买了,总要看下,看看他到底演什么”,如果是这种感觉,那即便最终的推理秀再好,也是有缺憾的。

《X的悲剧》可能是雷恩先生带给我们的那种氛围感,在他终于开始要揭晓谜团的时候,我看到白纸黑字的书页上,真的有聚光灯打了下来。

推理小说中的“推理”

小说部分是基础,它保证了我们可以满怀期待地去欣赏最终的推理秀。《X的悲剧》在这方面做得很好,但一定谈不上“最”。

奎因的小说真正的价值,在于最后那30页推理秀上。前面我们说过,他的小说中没有不可思议的诡计,也不是真的在玩意外凶手那一套,他只是在“用逻辑还原案件真相”。

诡计或许不能指向最终的凶手,但逻辑一定可以。

但逻辑是无形的,写得不好就容易像论文数学题,为了把逻辑具像化地呈现出来,推理作家们往往会布置一些“奇怪的现场”。以奎因为例,奇怪的现场或许是消失的帽子、不应该存在的粉末、大小不一的鞋子,或者更加华丽一点,整个房间为倒置状态。

作者: [美] 埃勒里·奎因,译者: 许琼莹,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2017年1月。

这是奎因最擅长的,也是他给后世想要模仿他风格的推理作家们的一大宝藏,即: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管是之后绫辻行人的《尸体长发之谜》、氢崎有吾的《水族馆之谜》、有栖川有栖的《瑞典火柴之谜》,还是麻耶雄嵩的《独眼少女》,绝大多数被标为逻辑流的作品都可以具体成这句话:“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在这个问题上,你会发现所谓“逻辑流”的奎因和其他“诡计流”的作家们最大的不同。在诡计流作家笔下,凶手让现场变得奇怪,是一种宣言,是一次炫耀,是一枚签名,无所不用其极地让现场变得奇怪,是新本格“大犯罪家”们的病态执念。但在奎因这不是,现场如果有任何引人注意的地方,那一定是凶手不得已而为之,侦探便是以此为抓手,才能向上攀爬,窥探到真相。

既然逻辑的切入点如此质朴,那么侦探使用的推理方法也肯定不能灵光一闪,而是所有读者都能运用的那一套方法了。

穷举法是自福尔摩斯之后在此类故事中最常见的推理方法,此法在第一时期的奎因作品《西班牙披肩之谜》中有详细的实战演练。

作者:[美] 埃勒里·奎因,译者: 孙蓓雯,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2015年9月。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非常自然、公平、具有说服力。侦探和读者一起,看到了奇怪的现场,站在同一起跑线进行推理——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时候你会不禁拿起笔记本,在上面写下一二三四五个理由,然后逐一划掉,慢慢逼近真相,你知道书里的侦探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在最后,当你发现有一页是“挑战读者”的时候,你不会觉得莫名其妙,而是斗志昂扬,你是真的认为你可能会赢。

以上这一套阅读体验,本是推理小说该有的特点之一,但奇怪的是,你几乎只能在奎因的作品中看到。原因很简单,真把一切摊在台面上说给读者,那侦探怎么保证自己会赢?这部小说如何保证最后还能让读者感到意外?这毕竟不是圣诞夜餐桌上的暖场谜题,而是一本推理小说呀。

所以,一定会有一个隐形的门槛,横在读者逼近真相的道路上。

可以说,这个“门槛”,才是奎因式推理的精髓,你以为是公平的,也确实是公平的,但这个隐形的门槛,就是会让你在某一刻卡住。

《X的悲剧》中的第一个案子,是这个“门槛”的教科书。奎因把这个隐形门槛设置在了“奇怪的现场”之前,亦即他在故事的一开始就设置了门槛,让读者看不到现场的奇怪。那么,后面的推理自然也就无从说起了。明明只要看穿了现场的“奇怪”,真相就尽在咫尺了。

所以我们在最后看到雷恩先生揭晓谜底的时候,会如此恍然大悟,恨自己没有多想一想。雷恩先生揭晓的真的是凶手的名字吗?不,他揭晓的,本质上其实是“现场哪里奇怪了”这一点。

《埃勒里·奎因的屋檐之谜》海报。

我们来复盘一下,凶手是x,如果你知道a在哪里,那么很容易就会找到x,因为从a到x是有清晰的、唯一的、读者稍微动下脑筋就会明白的逻辑链的。但是,奎因隐瞒了“a”在哪里,导致你一直推不出“x”。

最后,他用一整套推理揭晓了a,然后在同一瞬间把a到x的逻辑交代出来,其中a到x的逻辑占了篇幅的90%,你自然会觉得,这个推理很简单,你也能猜出来啊,因为这90%你都是会的。

这一套看起来很简单,但很难学会,在《X的悲剧》中,奎因用第一个案子做了一次示范教学,属于是变了魔术,还把魔术的底揭给所有人看,而且这个案例相当简洁。这就给后世的推理作家造成了一个两难的局面,如果你玩一套和《X的悲剧》差不多的逻辑,那就是举一反三,没有独创性,还容易被看过《X的悲剧》的读者看穿。而如果你在这个基础上玩一套更复杂的,又显得吃力不讨好了,因为逻辑链嘛,自然是最简单实用的,才最简洁优美。如前文所述,原本三步就证明出来的,你用了四步,那还是输了。

所以在我看来,《X的悲剧》仅用第一个案件,就完成了一个四两拨千斤的行为,它既设置了一个简单有效的逻辑链模板,又让别人断绝了仿写出同样质量逻辑链的可能。

推理小说中,模式的创新是最重要的。据说当得知阿加莎写出《无人生还》后,奎因兄弟把正在写的一篇类似的稿子付之一炬,所以没人比他们更清楚模式创新的重要。在《X的悲剧》中,他们用一个简单的谜面几乎把“奇怪的现场”写到这样的高度后,却还不知足,用第三个案子来做了“奇怪的现场”的变种。

在第三个案件中,现场的奇怪是有目共睹的,因为被害者的左手食指中指交叉,用一个非常困难的姿势比出了“x”的符号。和第一个案件中隐形的门槛不一样,这起案件的“问题a”很明显:被害人为什么要这么做?x是什么意思?

“死亡留言”之于逻辑流推理,就像“密室”之于诡计流推理、“暴风雪山庄”之于新本格,是最经典的本格推理元素之一。如果要追根溯源,我认为死亡留言正是“奇怪的现场”的延伸或变种。它将“隐形门槛”打破,把“真正的谜面”堂而皇之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作者: [美] 埃勒里·奎因,译者: 王敬之,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2017年3月。

所谓“死亡留言”,那就像狼人*出局前的最后一段发言一样,肯定是被害人所做。它的出现,让原本冰冷沉默的现场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语言,这是被害人和侦探之间的隐秘交流,作为读者,我们也被允许旁观和参与破解。这种“奇怪的现场”加“暗号推理”的模式,在《X的悲剧》中依然做到了极致。

《X的悲剧》中的第三案,是第一案本格概念的升级和变调,奎因在同一本书中奇迹般地完成了流派迭代。当我们认为奎因设置了一个无法逾越的标杆,仅仅几分钟之后,他就自己给出了回应。

更加有前瞻性的是,之后的死亡留言作品很快进化成“凶手为了误导侦探而设置了假的死亡留言”,而凶手对现场的刻意安排,也正是后期奎因在作品中思考的究极难题:奎因后期问题。

所以,在我看来,光是逻辑流这个形式的源起、巅峰、迭代、思考,这几乎需要漫长的历史长河沉淀的一套体系,在《X的悲剧》一本书中就已经做出了最小化的生态,它的具像化表现是:奇怪的现场——死亡留言——奎因后期问题。

光凭这一点,我就可以说,《X的悲剧》是最完美的、最好的推理小说。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过任何一本书,可以包含这么丰富、精致、强悍、大气的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演示。

《X的悲剧》中有三个案件,三次推理各有千秋,又彼此勾连至深、影响深远,若要细细拆解,还能说出很多独特的亮点,但这些就留给读者诸君们自己去发现吧。

作者: [美] 埃勒里·奎因,译者: 谭力,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2016年6月。

看过越多主打逻辑的推理小说,就越发现这种类型的推理小说实在奇妙,它似乎不在意灵感,只要掌握了心法、公式,就能写出最低限度的逻辑流作品,但如果想要开创一条独特的、前所未见的逻辑链,又好像不是光靠灵感就能搞定的。

对于读者来说,埃勒里·奎因看起来是一个古典本格的大师,作品好看、扎实、有亮点、有个人风格,当数最好的推理作家之一。而对于创作者来说,“之一”两个字是可以去掉的,因为你闭关修炼几十年,加上灵感直接砸到头上,这辈子是有一丝可能写出阿加莎、卡尔那样的小说的。但奎因,你似乎只能做他的追随者。

博尔赫斯说:“我们这个时代里再没有比埃勒里·奎因更好的推理作家了。”

初看这句话,我会觉得有点奇怪,心想博尔赫斯和奎因是不是关系也太好了点?但当我知道博尔赫斯也创作过推理小说之后,就彻底理解了。

撰文/陆烨华

编辑/宫子 王铭博

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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