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河北省委*王东峰就媒体此前报道的石家庄“削山造地”建别墅问题作出批示,要求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立即组成调查组,全面深入调查,坚决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此前,《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的调查报道显示,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东侧,一个堪比秦岭别墅的住宅区西美金山湖小镇正在大规模兴建中,其存在未取得开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依山势而建几乎削掉半架山等问题。
这一新闻似曾相识——有关秦岭违建别墅的新闻才过去不久,相关整治工作还在进行中,这么快石家庄就来了个“第二季”,这是“连续剧”的节奏吗?后面还会有多少续集?
壮丽河山、秀美景区之中,究竟藏匿了多少违规的房地产项目?2010年4月,媒体调查发现,有开发商在云南大理洱海公园内圈地开发,将公园内的著名景点“情人湖”填埋,建豪华别墅群;2015年,河南巩义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上千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同年,有开发商在河北省国家级5A级景区野三坡内违建别墅280栋……填湖、劈山、毁林,只要有利可图,一些地方和开放商简直可以战胜一切“困难”,且你方唱罢我登场、“黑了南方有北方”。
综观桩桩件件,不管陈年的还是“新酿”的,总有些惊人的雷同之处。比如,先上车后买票,整个操作、建设很混乱——开发商有没有许可证“不知道”,施工方有没有资质“很难说”,正规的土地规划是什么“不掌握”,糊涂地建、哄骗着卖,被曝光之后统统“说不清”;比如,权钱铺路、官商勾结——手续不全甚至证照全无就敢破土动工,最先被搞定的往往是地方政府官员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像有的售楼处工作人员所说“上面给我们开绿灯”;再如,边罚边建、死猪不怕开水烫——哪个房子也不是一日建成的,风景名胜之地冒出成群的别墅谁都看得见,一些开发商早就领了罚单,监管部门也并非全无作为,只是“你罚你的、我建我的”,仿佛形成了某种“默契”。
不管哪个级别的景区、公园,都是公共资源和国家的财富,也应该是国人所共有。蚕食这些名山大川、自然风光,开辟为富人的后花园,私人化、贵族化,不仅传递出媚权媚富的价值取向,而且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更重要的是,有些伤害无法修复,就像洱海的“情人湖”一去不复返。即便有的能修复,也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和代价。
面对如此高频的违建别墅事件,人们不禁要问,那些分布在祖国各地的绿水青山可还守得住?还有没有什么地方正在悄悄上演着同样的违规占地开发“剧目”?
不管是对景区的管理,还是对别墅类项目的开发,都是早有规定。2003年,国土部门就出台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此后相关部门不断重申这一禁令;2006年底开始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亦明确: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可禁令之下,“勇夫”依然不少。
违建别墅的“连续剧”为何一再上演?开发商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而地方上需要招商引资,需要拉动GDP,需要漂亮的经济数字,二者“一拍即合”。而处罚上,有些标准低到可笑,曾有地方对非法占地“每平方米处罚3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偷了“天价”的东西,只“罚酒三杯”,这样的肥肉谁不眼馋?至于地方官员因此被处分的情况更不多见。
对类似违建别墅,中央态度明确。对秦岭的违建别墅,**更是作出过多次批示,后续的处理惩治也是有目共睹。如果一些地方仍然不动真格,不彻底整治,那么被查处应该只是时间问题。(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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