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讳成龙,字振甲,号如山,姓于氏。父讳国安,有孝行,乡人号为“长者”。以公贵,赠江宁知府。崇德三年戊寅七月五日生公于盖州,即今盖平县也。
顺治元年甲申,公七岁,叔国宁殁于海,堂弟化龙在襁褓,公哀慕如成人。三年丙戌,公九岁,始入小学。五年戊子,公十一岁,入关至通州,越两月,移家张家湾。七年庚寅,公十三岁,移居延庆州,治举子业。九年壬辰,公十五岁,李恭人来归。
十年癸巳,公十六岁,移居固安县南房村。以八旗停科,始习满书。十三年丙申,公十九岁,充国子生,时每佐领国子生二,新例裁其一。助教翁公酌去留未决,公曰:“某应裁,蒋某,余姊夫也,又先进。”翁以为然,公遂回固安。十四年丁酉,公二十岁,补充国子生。所居距国学三里余,每携钱市食于途。过督捕署,遇囚之贫苦堪怜者,辄以钱予之,遂不午食。十七年庚子,公二十三岁,考授吏部笔帖式。
康熙元年壬寅,公二十五岁,丁康太恭人忧。太恭人病笃时,公忧惧不知所出,有医言:斩蛇烧灰,服之可愈。公持挺走荒野中,几尽夜始获之。其孝如此,太恭人卒,哀毁骨立,邻里皆称孝焉。
四年乙巳,公二十八岁,考满一等称职。六年丁未,公三十岁。初,公始生时,康太恭人奇爱之,听日者言,寄名于李翁,又寄名于陈翁至是。世父阿达哈哈番讳得水,无子欲得公为嗣。时继母韩太恭人已生攀龙,而太守公忆日者言,指为前定,遂许焉。袭顺治八年恩荫,候选。
七年戊申,公三十一岁。四月,授直隶永平府乐亭县知县。六月,大霪雨,滦水泛涨城下,深七八尺,坏民田庐。公申请蠲赈,趋谒永平知府陈公言状,陈不许公,强之终不听。公回县慷慨流涕曰:“抚字兹土,对此奇涝不上闻,如民牧何?倘请而得罪,去官何妨!”
即日,具文遍告诸大吏,巡抚甘公亲勘得实,疏闻。上命户部主事敦公赍银八千余两赈之,田赋蠲十之三,灾甚者得全蠲焉。十一月,署滦州。
八年已酉,公三十二岁,滦州有重囚道亡,又疏脱逊人诖误,逐降二级调用。九年庚戌,公三十三岁,乐亭民德公,甚公去如失怙恃,于是顾明亮等人景山上疏,乞复公任。部议不许,徙明亮尚阳堡。寻驾幸琉璃河,乐亭民王尔正等复上疏,乞复公任,部如前议,罪尔正亦如前。上命巡抚核奏,于是巡抚金公列公善政十七事以闻。奉旨令乐亭知县张瓒承赴部另补,公复任乐亭。
公曰:“天下有贪官,无刁民,民之刁皆官致之,官言民刁,即非良吏。余令乐亭,不过循分顺理,勉修职业而已,非有私恩异政。而民恋恋不舍如此,且保官故事也,远徙重谴也,一人覆辙,一人接踵,何所利而为之?人心之公,亦大可见矣!为民牧者,胡不自反,而以刁诬民耶?”
十年辛亥,公三十四岁。初,乐亭户口繁庶,遘兵荒,十亡二三丁,粮仍按全书旧额,民多赔累,又圈地,拨补者有名无实。公复莅兹土开除人丁三千余,又减任丘县,拨补田赋免三里社,拨补昌黎县子粒,积困顿苏。
十二年癸丑,公三十六岁,时有论原任总督白公侵欺赈银者,上命户部侍郎马公及郎中冬公,至保定按问,集州县共质。公力白其诬,云人心难昧,不敢以无为有,冬公舍怒欲文致公,公不为屈。人告时尽削公议,以此罚俸一年。
十三年甲寅,公三十七岁,去年秋,滦水大涨,坏禾稼。及春,民饥,多流亡失所,公复请赈,巡抚金公以吴逆叛乱,军响匮乏,具题非便,捐金付公。公偏请于诸大吏及富室乐输者,得米三千石,亲诣村落,逐名分给,得延至麦秋。
前于十一年十一月,公赴郡会讯某案,大盗李六等六十七人白昼入城,公长子永祯率家丁击贼遂被害,家丁死者一人,被伤一人,后获盗六十三人。至是,部议以盗未全获应降调,巡抚金公请留任,不许,上驳令再议,乃得留任。
公两遭诖误,皆荷圣明特恩,公益感奋勉思报称。时查哈拉叛,王师由永平出关。知府唐公以供应为忧,檄公任其事。公至,唐出白金七百两付公,公仅用其半而大兵已过,唐称不绝。同知郑四国者,素与公不善,至此亦悦服焉。
十四年乙卯,公三十八岁。四月,本生父太守公卒。公赋性最孝,太守公有疾,公自固安迎至乐亭署中,奉侍汤药疾革太守公,谓公已出继,又居官清贫,欲返固安。公流涕长跪恳留,又勉为弟攀龙授例入太学以慰太守公。太守公卒,公哀毁成疾,至不能食饮,梦太守公抚摩其胸至再既寝,吐出宿积遂愈。人以为孝感云。五月,元配李恭人卒。是年,麦有两穗三穗,壳生二岐之异。
十六年丁已,公四十岁。续娶周恭人,十七年戊午,公四十一岁,仍任乐亭,十八年已末,公四十二岁,子永裕生。巡抚金世德题补顺天府通州知州。
公治乐亭前后十余年,清白如一日。凡井间苦乐,利弊沿革,士民贤不肖,皆周知无遗。或兴、或除、或宽、或猛,无不深惬与情。又不畏豪强,不迎合上官喜怒。凡奉使往来,及上官胥吏,以公事过县,皆公自供,亿不及里甲。故事正赋之外,每丁岁出钱四五千,虽豪家亦三二千,名曰杂费,公尽革除之。其修城垣,葺衙署,更新文庙,皆不累民,民之有力者亦乐为趋事。
有旗丁金某者,知邑中姚生殷富,乘夜将幼仆纵入姚园。明日告曰:余有逊仆匿姚秀才家,执以予我。会姚某获其仆,亦来诉。公鞫之,得其状,具文解部。金某争之不得,欲自送仆于部亦不许。因曰:“我巡抚叔也,奈何窘我?”公曰:“乐亭彫敝,何堪旗人诈害。汝难为巡抚叔,余亦不汝贷也。”后巡抚金公闻之,心颇不乐。公往谢,金公曰:“余无介意也,但后此有事,宜先令余知,毋遽尔尔。”久之,知公有风骨,更器重焉。其强项不阿,多类此,以故民感人肺腑。
去之日,绅士饯于署,旗民送于野,老幼拥马首涕泗长流不绝。公陨涕慰劳,遣之不去,有送至通州始还者。公尝曰:“民有田自耕之,民有家自养之,余何与焉?且钱粮未许延期,刑罚未能尽废,民何恋恋于余哉?余惟无所剥削于民,又不为刻深之行,是是非非无所偏向。而凡为民兴利除害,必如所愿。后巳此民之所以不能舍余也。”
十九年庚申,公四十三岁。通州土地被圈,无恒产,自去年七月地震后,城市村落尽成瓦砾。衙署以蓬苇为之。久旱,草豆米价腾贵,官民交困。公视事后,招集流亡,务在兴为休息。米支于仓(即阿达哈哈番公奉粮),蔬易于市,不以累民。正赋止,丁银支浅夫工食,无耗减,如额给之,皆感悦。公置自拘牌,俾讼者自相传集,过期笞勿贷。以故传之即至,既至即鞫,既鞫即释,无胥吏纸牍之扰,民大悦。
有某姓者,弟兄三人,两兄读书为诸生,弟贸易。相传家有藏金四瓮,弟掘而得之,独富饶。兄以纳监需金,向弟称贷不遂,以分产不均讼弟。弟行千金于公,欲坐兄诬告。公大怒,传集伊三兄弟并子侄,责以大义,将治以大不悌之律,会阖学诸生劝和息。俾弟助兄纳监,立议单以杜争端,公欲全骨肉好,遂从之。
有王某者,与徐氏兄弟博。王之父因教子不悛,愤恨死。公怒甚,笞王某至五十余,将置之死,询知王之父无他子孙,谕之曰:“汝归葬,葬毕来就死耳。”徐氏兄弟痛自谴责,王某葬父毕,果来。公曰:“汝真不畏死耶?”王某曰:“父因某死,某何生为?”公曰:“汝尚知悔罪自新,姑生汝,以延汝父之嗣。”遂杖而遣之。次日,徐氏兄弟焚香谢。公曰:“法未汝贷,何谢焉?”徐曰:“某遭此祸,自分破家,今被笞不费一钱,故谢耳。”后三人皆为良民。
有一乡人,负薪入市者,将布二疋束于薪旁停歇。一书生门外值,生问话,展转间布失所在。乡人遂于生门大声疾呼,生谓侮辱斯文,鸣于州。公于庭讯问,问确乡人布色,长短,密遣干役诣生家,给云:生托其取布。颜色长短吻合,而生家遂给之不疑。当堂出以示乡人。而乡人崩角叩谢,公令其携去。生无辩,独束身案头,意谓必罹重谴。公低言于生曰:“无耻如尔,不疾去何为?”
通人服公神明,且养廉耻,甚于棰楚。通州巨害莫甚于投充旗下之人,凶恶不易制迩。有杨玉坤者,为刘某所赚,误投旗人李某家,已控部,断出为民。伊侄杨福才以横逆加玉坤,玉坤含愤呕血死。福才乘叔死,构李某赚婶张氏至李某家,并诱张氏父同行,逼立卖女约。与李又构刘某,乘氏不在家中,尽吞其糗粮、畜产、器皿。久之,张氏乘间逸,诉于公。尽得其状,解部悉,按律治罪。一州快焉。
有郑寡妇者,聘张四女为妇,媒则旗人张秉直也。秉直侵其财礼,致张女别许蔡姓。寡妇赴诉对薄时,秉直讳言旗人,公刑讯得实。已追还财礼,缔姻结案矣。秉直乃以擅刑旗人控刑部。公具以状对驳,查至再,公对如初。尚书魏公素知公廉吏,遂将秉直反坐。
徐思义首告朱尔玉窝盗,会营将获剪绺贼五人。其曹七、辛二,果窝尔玉家。已如律治罪。尔玉乘夜破枷窜匿,时十八年十二月也。尔玉旋投旗,复逊。明年八月获于顺义县,指徐思义为窝家。公曰:“思义旧家,非窝家也。且尔玉窝盗时在通州,被获时不在通州。思义安得为窝家耶?”乃引据律例,报部。先是,公捕治旗下恶少解部者,凡数十案。朱尔玉之主构刑部司官,目公为多事,于是十四司公议说堂。尚书魏公诘曰:“地方官既不能补责旗人,若因事小不解,民不安枕矣。如以解部者,太多须请旨。发一鞭与知州,俾得自行发落。”遂力折司官之议,而尔玉发州治罪。自此,投充者稍知畏发矣。
通州设仓场总督,坐粮厅五仓,监督仓役。虽州民,然凭藉威,势甚横。视州官蔑如也。一日,有仓役某与回回常二、杜有等相角,助殴者百余人,持挺横击常二等几毙。公捕洽之,监督赛公请释。公曰:“常二等果死奈何?须有保乃释。”赛怒将率仓役数百人声击众回回。公请见不许,且出恶语。公言于仓场侍郎,诘责赛公。仓役自此敛迹。
又贫兵王恤民等,因守备派差不均,每欲讦告守备。一日治鸡黍较射饮酒,有同伍王拱者,与恤民有隙。自首,与恤民等挿血盟,谋劫兵饷。守备牒知上司,拟大辟者七人。群卒不平,几鼓噪。会发州定案,公按问得情,遂平其狱,一军感泣。
时仁孝,孝昭两皇后梓宫由沙河送葬于陵。公至平家疃缮桥治道。路住小庵中,躬持畚钟与夫役同甘苦。州之绅士、旗民、商贾,致羊、酒、鹅、鸭、米、面、疏菜之属,馈献不绝。虽夫役亦※致酒肴。公慰劳之,却不受。
伊等曰:“自公治我州,旗民相安,不取我等一钱。今朝廷大徭役,公贫富均差,我等无偏苦累。饮食之将公,奈何却耶?”
公于是饮酒一梔,余俱分给众夫役。民俱感激趋事。不日,桥成道平。民忘其劳。会巡抚于清端公复以温义河等四桥属公,公曰:“此顺义地也。”于公曰:“顺义令年少恐废事,尔多才勉之。”公星驰任其事,桥如期成。平家疃道既平治。大风起,吹沙成堆。随平随积,凡三里许。驾次日至,风不息,公困卧沙上。梦中自言大风去沙无益,惟筑短墙则沙不能过。惊觉,率众夫筑墙。一夕而成道遂平。又殿门席末设牕槅,不蔽风雨。上怒所司,惊恐传旨,制工部侍郎党公。属公时,已昏暮。公尚在平家疃,闻言驰归。集匠役百二十人,一夕而成。阔六尺,高一丈六尺。上曰谁办此,近侍以公对,上色喜。
又驾过里二寺,缮长桥以丈计者四十八。会上御龙舟,而护卫者乘马,侍卫某传旨:“毁桥过龙舟,舟过缮桥,过护卫者,驾还复毁,复缮如初。”
公曰:“船可扛而过,桥不可毁。毁则俄顷之间何能复缮?”
侍卫曰:“旨可违乎?”
公曰:“当奏闻耳。”既奏,上许焉,诸侍卫称服不已。
通州至武清运河,水涌沙涨,漕船有阻滞患。公亲诣河干,督夫预浚,从无浅涩红剥船。四十九号皆预备蓬缆等物,至天津起剥无误。旧设马法守潞河桥,凡大石车过,系红绸一,名曰挂红,又折银四两。市猪羊酒浆方许过桥,公严禁之,此敝遂绝。河设渡船,每停舟中流,肆苛索。公亦严禁,商民行旅无不感悦。又驱游棍以肃道路,设夜巡以清盗贼,一境肃然。
工部题定:工所需用灰石,派通州等七州县送檄取。通州灰车三百辆。公以地震后民贫徹骨,牒请宽免。
左侍郎祁公怒曰:“公事也。出之地方,尔何抗违取咎耶?”
公曰:“若参某,某亦有言。”
祁公曰:“汝何言?”
公曰:“初车值发七十两六十两时,皆工部车户自运。今减值至二十两且克八钱,始派之州县。如二十两足用,当时何费至七十六十耶?”
祁曰:“此前官事。”
公曰:“官虽去,车户不去。”
祁公因告尚书马公。马曰:“我亦不参,但索车耳。”
公不得已给车四十辆,往来二百余里。工部只给脚价一两三钱,每一往来赔银三百余两。又天雨,陷泽中不行。公再三哀恳督灰侍郎张公奏闻。勅直抚于三百里内,派二十五州县,每县派骡十五头驮运,而七州县民困少苏焉。
二十年辛酉,公四十四岁。公治通二年,政声大著,巡抚最器重焉。以治行第一荐,部议不许,上许焉。会坐失察逊人应降调,上知公才守,特令留任。公益感激思报殊恩。
二十一年壬戊,公四十五岁。巡抚于清端公已擢两江总督,时江宁知府陈龙严甚贤,总督爱之,未几卒。总督思得贤守之助,特疏题公。
上曰:“于成龙才守素著,即如总督请。”补授时,部堂魏公象枢巡察直隶。公辞行,礼遇甚优,公谢不敢当。魏公曰:“此非待知府礼。君廉能,故以待督抚礼待君耳。”赠以诗,有“水清玉洁两于公,名姓相同志亦同”之句。
九月,抵江宁府任。裁漕规,禁馈送,一切陋规俱罢。
二十二年癸亥,公四十六岁。次子永世生。
总督于清端公,廉介有古风。属吏多严惮之,独推心任公。凡小大设施,公左右之居多。虽于公已有成画,或见闻未真,或情理未协,公辨晰是非,不肯雷同附会。至于公怒,公执议如初,于公更悦服焉。
合肥人程姓,有仆妇陆氏,仆死,程以为妾。有旧家诬以子蒸父妾,题纠。公讯得状,非父妾也。或曰是,则总督之纠,诬矣。公曰:“岂以总督故,遂*人耶?”狱具于公曰:“汝生人,余岂愿*人者!”竟从公言。法司坐公失,出以旨驳。再议,夺俸一年。
又逊人许可镇首,徐州、山东、河南人某等聚众九十二万余人,招兵屯篘糗粮、藏东明历等书事下。江南督抚按问,公偕镇江知府高龙光讯于关壮缪庙,高欲誓于缪。
公曰:“非体也,公道在人心,何必?乃尔对簿时,所首无据,遂反坐可镇。”
臬司金公曰:“据此案即非谋反,亦邪教也,遂坐某等。”
邪教律斩者,凡数十人。赖皇上圣明,斩可镇余,尽得宽释焉。其执法平恕多类此。
二十三年甲子,公四十七岁。江宁旗民杂处,多被扰害,公执法无所阿避。广德人潘科于康熙六年买孙四夫妇为仆。久之生女,科倚任之。一日令四收田租,四匿其租而逊,遗妻女于科家。十七年,四母死,四之兄孙大者言于科。曰:“四虽逊,妻女尚存。助我数金为葬母费。”科怜之,与银四两。后孙大卖身旗下。至二十三年构四至崔满州家,倒提年月以科买旗人诬诉于公。所辖将军移咨总督。檄臬司会满官按问时。公署臬司。验科券约甚旧。而崔满州券约纸新,墨淡汗以水迹。公言于将军,欲刑执崔满州,将军不可。公曰:“崔满州不刑执,不能坐潘科罪。”反覆数千言,相持两月余,科得无罪。
十月上南巡,幸江宁,知公才守第一,天语嘉劳。擢公为安徽按察使司按察使。回銮召公父,奖谕备至,赐貂镶朝服一袭,貂裘一袭。仍传谕八旗:于得水乃于成龙之父。成龙做官清廉爱民,才守兼著。访问民间,能始终如一。系于得水教子有方,今特奖赏示劝,凡有子者,宜学得水之训。
十二月,抵安徽甫二日,即奉督理高宝下河之命。逾六日,即行。同官某谓公曰:“汝太愚了,到任年节,属吏有两次馈送,胡不收焉?下河资斧,何六日即行耶?”公笑曰:“某若不愚,皇上肯将两年知府授为臬司乎?”闻者叹服。
二十四年乙丑,公四十八岁。二月抵泰州。
初,淮水不能尽出清口,会黄河经云梯关入海。河道总督靳公惧高家堰溃,建减水坝旁泄之。又惧高宝湖难瀦蓄,且破漕堤,坏运道,又建减水坝于高宝。漕堤之上合计凡数百丈,坝以下无行水之渠,堤以内无受水之泽。汤汤浩浩,灌注渟泓于田庐墟墓间。而高邮、宝应、兴化、监城、山阳、江都、泰州七邑,汇为巨浸。
康熙二十三年八月御史李公时谦,山阳人请浚海口,救七邑之民田。疏未下,会 上巡历江淮,目击七州县被水状,谕吏部尚书伊桑阿曰:“朕南巡省民疾苦,经高邮、宝应诸处,见民庐舍田畴被水漂没,朕甚伤之。询问其概,乃下河旧有海口,年久淤垫,若疏其故道,水患可除。此宜亟为,区画俾民得所尔。”
偕工部尚书萨穆哈往勘,期于救民除害。纵有经费不惜。伊公等至下河,宣朝廷德意。凡官绅士民皆感激泣下,庆更生焉。既遍阅详勘,奏曰:“七邑之水,旧由车路、白途等渠流入运监河、串场河,出白驹、丁溪、草堰、刘庄等场,达苦水洋、开龙港、信阳港、庙湾入海。今淤塞,河身高,积水不能出,宜疏浚深涧引水入海。事下九卿会议,并下时谦疏,九卿议如伊桑阿等言,俾总河靳董其役。
上曰:“辅治黄河兼浚海口,势且两误。宜设另官,俾再议。先工科给事中,许公承宣,请江都五塘。”
靳疏言浚五塘无益,宜浚丁溪、白驹、草堰、刘庄诸海口。计工值凡一百九十六万。总督于清端公等以劳费太甚寝其议。盖靳之欲兴大工,浚海口也久矣。至是,别设另官非其意。九卿知公廉能,为上所知,因举公董其事,而令受成于靳,上许焉。
至是,抵泰州,四月受勅印视事,既往七州县,遍阅海口,相地形,考图志,咨土人,尽得其要领。请先浚海口,泄积水,俾河渠清沟洫露埂岸,次第修治,与靳不合,不许,复上书强争。靳寖不悦,遂移檄诘责者,再又面诫公。俾如其指,公不得已从靳言。寻,霪雨暴注湖涨,减水坝之水,汹涌骤至。
七州县之民,有昏夜不知水至溺水者;有虽知水者奔窜无地死者;有自缚于树饥而死者;有缚子女于树毒虫螫而死者;有数人系断木上,木沉死者。州县官讳灾,不敢上闻。灾黎诉于公,公遍告诸大吏,巡抚汤公喜多奖劳语,且询救灾策。公条对曰:“往者水灾决一口,破一堤,可塞也。自设减水坝,则上河日减,下河日增,虽有禆漕渠,而阡陇庐舍化为鼍窟蛟宫,非浚海口泄之,势且无七邑矣。议者执海潮内灌之说,所见拘虚,不知积水不去,施治无方。况既泄暴涨之水,建闸防潮原不难,次第就理。今灾黎露处,漕渠两岸掘地为穴,覆以荒茅,上漏下湿,妻泣子号,野兽山禽亦无此苦。倘允开海口,九月之秒即可兴工,沙滩高阜堪以结屋而居。某先期招集,俾灾黎携家而来。男役女炊,日给工食,则趋事者必众。工易成民不馁,未有便于此者。”
汤公大喜,报曰:“开海口,放积水,自是今日急务。不但有益下河,实漕渠永奠之计。果及进与工,灾民乐于从事。编茅为屋,男役女炊,大功德大阴陟事也。”总督王公新命、漕督徐公旭龄皆是公言。
靳怒甚,公虽先从靳,指因水患,又请开海口,估工值三十万,复遗檄诘责,累数千言。乃上疏略曰:“下河田亩被积水沉渰者,自明代已然,患非一日矣,淮扬之人,多侈言治法,不过执禹贡治下流之说,挑海口淤沙,泄内地积水。不知禹治下流,因充州地洼然也。海口高昂,内地低于海潮五尺,宋臣范仲淹筑堤障之。若挑海口,则引潮内侵,与范仲淹堤之意相悖。治之之法在束水注海而已。内地既卑于海潮五尺,应筑堤高一丈六尺,束一丈之水。水高一丈则高于海潮五尺,趋海之势必速矣。运河减水闸坝何止数十处,七州县河渠沟港何止数十道,若一概筑堤,费何止千余万?今将高邮城北并邵伯镇北零星闸坝俱闭塞,于高邮城南邵伯镇南建大石闸二,俾洪泽湖并天长、盱眙各山涧之水,由高邮城之南关五里、八里,栢家墩、车逻等坝并新建大闸,泄十分之八。邵伯镇南所泄之水,半由芒稻河入江,半由串场河入海。高邮城南所泄之水,应自车逻镇筑大横堤一道抵高邮,再自高邮城东筑大堤二道,历兴化、白驹至海东。各闸坝泄下之水直抵大洋。其洼区筑堤高一丈六尺,河宽一百五十丈。海滩筑堤高一丈,河宽一百八十丈。至水工堤堰,艰于取土者,旧例每方给银三钱。然近者数里,逊远者一二十里。今此堤兴筑于万项汪洋,一望无际之中。近者数十里见土,远者百余里见土,即加倍计之,需帑三百六十余万。又夫船两难,不知竣工何日。臣作就近取土之策,其法先定地基,船装远土,于水内筑围埂,埂出水二尺,宽三十丈。埂成,将埂内之水车干,离堤十五丈外挖土,运至堤基之上,筑成大堤。堤顶宽二丈,底宽十丈,高一丈六尺。堤每一丈土,九十六方,止需银二钱六分,计银一百五十七万。二千四百八十两,较寻常工费约省过半。白驹场至海口挑大河二,银一十九万四千四百两;自白驹场北至庙湾南历海安、泰州,至芒稻河筑堤十五万丈,银七十六万八千两;建大石闸并木涵洞,银八万两;又水工大堤卷扫镶护银一十五万三千九十两;又白驹场至海口堤,亦用草防护银一万四千四百两;共银二百七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两,工三年告竣。臣又念请帑二百七十八万,无补苴计,非臣所安此项,暂为借支,工竣七年偿。因田亩兴工者,于田亩偿;因运盐兴工者,于盐引偿。田亩偿者,银一百九十六万九千百三百七十两;盐引偿者,银八十一万三千两。臣遍历七州县,按广袤之远近,可得田十四五万顷,而七州县全书所载额田不过十一万顷,是额外,余田不下三四万顷。即以泰州论,平衍广阔应有田四五万顷,今全书额田仅九千二百余顷,盖所种实田止此,余皆沮洳沉没之区耳。一州如此,他可类推。今臣逐一清丈,将全书原额数内之田,尽行给主。其原额外者,曰额余官田。臣督能吏构草舍,备牛种,给衣食,俾无告灾黎有安居得业之乐。初年,倣民间佃户例各分籽粒,三年后,倣民间授受例纳佃价于官,给为衣食。此等田地每亩值银一二三两,最瘠者,方在一两内。今肥者,止取佃价一两二钱,瘠者,止取佃价六钱。额外官田最少亦三万顷,可得银二百七十万。以一百九十六万抵借支,其七十余万将高堰堤工并山、宝、高江堤工更加坚厚。以下河开垦余资为永安河工。至计真国计民生,万世利也。此佃价二百七十万乃必然可得之数,又民情最愿最乐者,所谓田亩偿者此也。淮南网盐一百三四十万,引河成,每引省盘驳费一二钱不等,今止令每引岁银九分,七年之后免再纳,每年可得银十二万。此亦必然可得之数,所谓引盐偿者此也。此工设监理官五十四员,分管二百余员,工竣加二级从优即升,诖误者还职,再设厅官六员,佐贰官十九员,清查地亩督垦开屯俟。国帑二百七十余万,补还日加三级从优即升。非正途者视正途例升转。”等语。疏入,下九卿会议。
户科给事中刘公国黻,览额余官田说叹曰:“泰州折田也,奈何欺圣主。”上疏略曰:“江都之田一万七千余顷,额征银五万余两。全书已注明折数矣,若高邮田二万五千余顷,额徵银四万一千余两。泰州田九千余顷,额徵银四万四千余两。非泰州之田仅高邮三分之一,非泰州之赋重于高邮三倍也。盖泰州大地,而高邮小地也。又如兴化,田二万四千余顷,额征银二万八千余两。宝应田二千余顷,额征银二万余两。非宝应之田,仅兴化十分之一。非宝应之赋,重于兴化十倍也。盖实应大地,而与化小地也。小地则一亩为一亩,大地则数亩折一亩,一亩为一亩则赋轻,数亩折一亩则赋重。”
而卖田之说败矣,时河臣有三疏,下河其理也一,修高堰一,筑黄河两岸,请帑凡五百万。九卿尽从河臣言,御史钱公珏,持不可,入奏。
上曰:“三蔬尽行耶?”
九卿曰:“臣等体皇上救民意,故不敢惜帑金,尽从河臣言。”
上顾杜臻曰:“下河之议有益耶?”
杜奏曰:“若皇上允行,真万世利也。”
九卿出,上顾阁臣曰:“涸出田亩起科足矣,何取佃价为?”
越二日,有旨,召靳与公至京会议。
九卿廷议之先,公感超擢之恩,请河督代谢。靳谓臬司无谢恩例,虽勉许之,心不谓善也。疏入,上谓成龙系特设官,许自上奏疏,靳益不乐。公又请免解泰州柳枝,靳又以沽名市恩移檄责。
靳既上束水注海疏,谓公曰:“我疏已上,汝何不自上疏,与我同至上前各陈所见耶?”
及闻召,虑公有异议。途中慰劳周至,一夕谓曰:“汝见上何言?”
公曰:“无之。”
靳曰:“盍告我。”
公曰:“某据以入告者,某所详也。更何言?”
靳喜因曰:“余老矣,三年工竣,乞骸骨归。此席荐汝为之。”
至涿州出貂裘衣公,公不受。
靳曰:“羊裘不可对君也。”
公终不受。
十一月十九日至京,上御乾清门。召问靳,靳如疏中言。
上问公曰:“汝与辅同耶?”
公奏曰:“不同,河臣自谓治河久,谙形势水性,不从臣言。若如河臣所言,纵成功,民皆怨恨。况功必不成耶?”
上曰:“何以不成功?”
公奏曰:“上河埂岸据坚地,砌石堤。风雨暴作且溃决。今筑堤于汪洋大水中,无寸土可取。即有土,又不能夯筑坚牢。以一线烂泥之堤,束一百八十丈宽,三万六千丈长之河,风雨暴作,如何能不决?况皇上不惜帑金浚海口,乃救民耳。若开大河,掘田庐坟墓,是离流之民未招来而安土乐业者,反多流离矣。且皇上南巡时,百姓上疏者,开海口也,大臣回奏者,开海口也。臣勅书所载者,开海口也。臣惟遵成命,顺与情,更非别有意见。”
上曰:“闻海水高于河水五尺,海口开,海水岂不内灌?”
公奏曰:“此河臣妄言也。使海水高于河水一尺,久无此七州县矣。况又建石闸,潮来则闭之御海水,潮退则启之放河水。若从河臣言,河阔一百八十丈,倘海潮大啸,无闸可闭。民田俱变为海矣!”
靳奏曰:“此成龙不知水性言也。海水来,来大河内,于民无与。”
公奏曰:“此辅不知水性言也。河内淡水,民资以灌田,海潮入,将何水灌田乎?更流入汊河,膏腴尽为斥卤。岂皇上救民意哉?臣父子世受国恩,靳辅害民之事,臣若不奏,臣罪当诛。”
上曰:“两人勿争,朕未履其地,内阁九卿亦悬揣耳。”
公奏曰:“靳辅坚意筑堤,试问何处取土?”
靳奏曰:“取土固难,臣从国计起见,不敢避难。”
公曰:“民生失所,何益国计?”
上谕大学士明珠曰:“靳辅言是,于成龙言亦是。尔传集九卿与两人深论,便宜勿抑之。”
公复奏曰:“臣受皇上大恩,以便宜为第一,为百姓,即报朝廷。”
靳曰:“汝受恩,谁不受恩?汝爱民,谁不爱民?”
公曰:“汝既爱民,奈何毁民房,掘民墓,卖民田耶?”
靳奏曰:“若依臣言,不成功与成龙无涉,罪在臣。”
公奏曰:“若依臣言,不成功与辅无涉,罪在臣。”
上曰:“开海口,浚旧河,功果成耶?”
公奏曰:“为臣子者,若实心报国,有一钱使一钱在水中,断无不成功者。”
上赐饭。谕两人勿并席。是日会议于太和门外,两人执议如初,久不能决。朝廷多是。靳且劝公从靳言。
公曰:“九卿不见百姓,百姓亦不见九卿。凡害百姓须某自为之,某何面目对百姓?宁此地死耳。”
朝廷知公不可夺议。曰:“成龙虽廉吏,然未治河,何可信?辅治河久有成效,宜从辅议。”
俾靳独任其事,裁公官时,一倡群和,议遂定。独御史钱公珏是公言,与钱同者凡九人:参议李公迥、王公承祖、成公其范、给事中任公辰旦、王公连瑛、岳公峰秀、纪公愈、御史许公三礼、刘公维祯也。
明日,阁臣以九卿议奏,上遍询诸大学士对,皆如九卿指。复命问七州县官京师者:中允李公铠、检讨丘公象隋、给事中刘公国黻、御史郑公为旭、郎中刘公始恢、刘公谦吉、行人刘公师峻、正字张公睿、学正刘公中桂、张公新抒、集侍读乔公莱。所时始恢先至。
莱曰:“公意若何?”
始恢徐曰:“官也要做,行状也要打点。”
莱曰:“公为此言,吾无犹矣。”
莱向铠等言曰:“以朝廷言之,请帑至五百万,国用绌矣!题官至五百员,铨政坏矣!派夫至数十万,*动者不知几千里矣!
以七州县言之,功未成,害不忍言;既成,害又不忍言。未成之害,曰筑堤、曰派夫;既成之害,曰卖田,曰决河。大堤将筑,先定基址,甲之田在南,取其贿可移而北;乙之墓在北,取其贿可移而南;为村为落一百八十丈以内者,固付之波涛矣!一百八十丈以外亦将动以虚声,收其实贿。贪吏之诛求,猾胥之扰害,三百里之内有漏网者乎?筑堤之害如此。夫一名曰给银四分,例也曩河官,给夫者未能三之一。每里、每甲、每天、每夫、月费银二两许。一州一县,或役数百人、千人,或数十日、数月。今三工并兴,势且遍及邻省,而下河州县少亦派夫一万,又三年之久。是每州、每县、每年费银二十余万,富者贫,贫者逊,不待三年,无子遗矣!派夫之害如此,且夫弃三万六千丈之田庐墟墓,役数十万之夫,糜二百七十八万之帑者,何哉救七州县之田也?功未成,水中之田,民之田也,鱼可捕,菰蒲可莳也。功既成,民之田,河臣之田矣!曩之糜帑藏,弃庐墓,勤奋钟,以成万不可成之功者,乃没其产,而绝其食也。民何利为?
即以泰州论,四亩折一亩,将有田四十顷者,没人三十顷,而十顷之田纳四十顷之赋,能存一人一家乎?卖田之害如此!曩高江漕堤,虽屡决阔不越十丈,今一百八十丈之河,引洪泽湖之水注其中,又渟蓄于一丈六尺之上,而恃一线烂泥之堤。何必待伏秋时,狂风暴雨始决哉?城郭且为蛟宫,何有村落?何有庐墓?正不知数十万生灵,此时归何处也!且淮水南来,势直趋高宝,筑高堰障之,以存淮扬也,今引洪泽湖由此入海,父母之邦从兹沦没矣!河决之害如此。”
上御南暖阁,顾学士徐乾学曰:“尔江南人,辅与成龙议孰是?”
乾学奏曰:“臣江南人,不知江北地形,但于成龙未治河,难信!靳辅治河久,屡著成效。朝臣皆是辅,宜从辅议。”
上顾莱曰:“尔江北人,尔云何?”
莱奏曰:“皇上圣恩如天,救七邑灾民,从于成龙议,工易成,百姓有利无害。从靳辅议,工虽成,损民田舍坟墓甚多。”
上注视久之,莱又奏曰:“河臣之议,筑堤一丈六尺,束水一丈,河高出民屋之上。水中取土,取土甚难。水中建堤,建堤又岂能坚固?伏秋之时,一旦溃决,百万生灵俱为鱼鳖,此断不可行者。”
上顾阁臣曰:“我曾到上河,见高家堰水减人高宝湖,由湖入运河,由运河入民田。层层而下,靳辅、于成龙之议,似皆可成功。”
又顾莱曰:“此事不可有私也,开河之地有尔庄地否?”
莱奏曰:“开河地在高邮、兴化、监城,臣宝应人,去开河地一百八十里,不但无臣庄地,亦未伤害宝应地土。但此工原非朝廷万不可已之工,乃皇上救百姓耳。皇上行此救民之事,靳辅不应建此害民之议。”
时天颜有喜,顾阁臣曰:“如此看来,靳辅、于成龙之议纵皆能成功,终是成龙之议便民。此工原非万不可已之工,系朕救民之事,既有害于民何可行?”
上又问莱曰:“尔一人之意如此,江北人与尔同否?”
莱奏曰:“明日有公议进呈。”
上曰:“成龙请帑不多,且从成龙议,功不成再议之。”
阁臣奏曰:“乡绅意如此而已,不知百姓若何,宜遣使询访百姓。”
上颌之,顾左右曰:“赐讲官茶。”
茶毕,谢恩出,至中左门,大学士宋公德宜顾乔公曰:“公言是,皆我所欲言者。”徐公乾学揖乔公曰:“敬服!敬服!”
明日丙阁,九卿集左掖门,乔公等上公议略曰:“皇上圣恩如天,欲救七邑灾民,而七邑灾民望救于皇上者,原不过开浚海口。部臣伊桑阿等之踏勘,臬臣于成龙之董理,亦不过开浚海口耳。海口原有故道,长河曲港脉络相联,但塞者通之,浅者浚之。俾减水坝减下之水,及霪霖渟蓄之水,悉趋于海,则民得以耕耨矣!且不坏田庐,不掘丘墓。上不至重费国帑,下可以立更民困。所谓为下必因川泽固事易而功倍耳。于成龙之议,乃七邑灾民之心,即皇上救七邑灾民之心也。若河臣靳辅,久任河工,勤劳夙著,独此番建议,臣等愚昧,未敢以为然也。河臣之议开大河,建长堤,河宽一百五十丈至一百八十丈,堤起车逻镇至高邮,又起高邮历兴化、白驹场以至于海等语。夫此数百里之内,毁其村落则聚庐而处者,无托足之地矣。坏其陇亩,则力耕而食者,无半辣椒之资矣。又且掘墟墓,抛向骨,异惨奇痛所不忍言。况此工原非皇上必不可巳之工,只欲救此灾黎耳。乃反令被灾之民生者流离,死者暴露,宁不大负皇上救民之意欹?不可行者一也。河臣之议先筑围堤,车去埂内之水,取土筑堤等语。臣乡土松地薄,三尺之下原无干土,况积水多年,而取土于积水之中,又运此一篑之土投之汹涌浩瀚之内,其功固不易成,即成亦将速坏,不可行者二也。河臣之议堤高一丈六尺,束水一丈。是堤内之水,高于民间庐舍多矣!夫以数里之河,丈余之水渟蓄于庐舍之上。伏秋之时,风雨骤至,波涌浪激,其势必至于溃。溃而南,则邵伯以南之百万生灵俱为鱼鳖;溃而北,则高郵以北百万生灵俱为鱼鳖。田庐丘墓又不足道矣!即当未溃之时,而厝火积薪之忧,燕雀处堂之惧,岂复有安枕而卧者乎?不可行者三也。至于堤高一丈六尺,则河内之水可下流,而如于田。田内之水可上流而入于河乎?不能入于河,即不能入于海,虽糜帑藏,竭民力而为之,终于七邑之田无济焉!不可行者四也。”
内阁以议示靳,靳语塞。
莱言于九卿曰:“此非不可以之工也,凡以救民也。倘害民。工可成、工不可成,皆勿论。今河臣请帑二百七十八万,焚民庐,决民墓,卖民田,生者流离,死者暴露。以云救民可乎?以田言之,凡三十顷、五十顷者,富家也。十顷、五顷者,中入产也。值一开河,地无立锥矣!其贫士、贫民、孤儿、寡妇三十畮、二十畮为糊口具者,不将饥而死乎?以房而言,古人千金卖宅,老妪哭之哀,今河下一带,村落相望,固多蔀屋茆簷,亦有高堂广厦。一旦拆毁,男啼女哭之声,岂不上干天和?至于坟墓,贵贱不同,新旧有别,或棺橔既朽,或子孙无人,抛弃不忍,迁移亦不忍,亦何苦而为此耶?使河臣治上河有功,黄淮之水合流于云梯关入海,则减水坝可以不设,下河可以不治,设减水坝者,弃田以保堤耳!皇上目观减水坝之为害,开海口所以救其病耳!乃又设此奇谋,施兹毒手。上侵国帑,下吞民田,以饱无穷欲壑。余不言,生不可为人,死不可为鬼矣。”
是时,乔慷慨激昂,声彻殿陛间,观者多感愤,九卿中有泣下者,虽力主靳议者亦不能难一语。靳大沮自是,廷臣无能是靳者。吏部尚书李公之芳,揖乔公曰:“智、仁、勇先生兼之!”刑部侍郎张公可前先过乔公寓,询奏对,大指乔公对不以实。张公怒曰:“七州县百万生灵为先生保功名,狥情面乎?”至是大喜。
时靳与公比肩立,张公顾公曰:“公论大伸,靳某词穷矣!”
户部尚书科公尔坤,执乔公手曰:“公言是,公本土人,见之真言之确,我等何从知之?”
少顷,上御乾清门,阁臣以乔等议奏。上览之再曰:“朕救民耳,讵知累民至此乎?”乃遣工部尚书萨穆哈、内阁学士穆成格,会漕督徐旭龄、巡抚汤斌,询七州县百姓。谕之曰:“侍读乔莱等言,下河非必不可已之工,乃主上疏水道,涸田舍,俾民得所。从靳辅议,致民迁徙流离,田舍刨掘。从于成龙议,于民有益。然观辅等两人议,皆能使水归海。从谁挑浚便其询之黎庶耆老以闻。”
十二月朔,上御乾清宫,复召辅,奏对毕,又召公,问曰:“范文正公筑堤原委,尔知之否?”
公奏曰:“土人相传,当日一年内或一次两次海啸,坏民田庐,堤屡筑不成。范仲淹沿海遍铺糠核,俟海啸潮退,按糠核踪迹筑堤,后海啸不能过堤,堤遂成。”
上问海口形势,公奏曰:“滔子窜海边有沙滩,滩外有河,河外又有沙滩,其余各离河二三十里或百里不等。”
上曰:“河即潮沟耶?”
公奏曰:“然,又名苦水洋,潮来平沟岸,潮退岸高七八尺。”
上曰:“闻海潮涌沙来,海口淤塞。今虽浚,再淤奈何?”
公奏曰:“非海潮淤塞也,乃两岸沙土被百余年风雨冲塌耳。今庙湾海口宽五六十丈,深十四五丈。则他海口之淤塞不由潮水明矣。”
上曰:“庙湾海口既通,积水何不去耶?”
公奏曰:“因射阳湖淤塞三十余里,又马家荡等处水深数寸,泥深数尺。若加疏浚,山阳、宝应、盐城之水可泄大半。”
上又问串场河,公奏曰:“串场河亦水浅泥深,监城一带淤塞更深。”
上问:“海口几处可开?”
公奏曰:“应开者六,曰天妃、曰石砬、曰白驹、曰草堰、曰小海、曰丁溪。”
上曰:“海口开,积水去耶?”
公奏曰:“海口既开,积水自然可去。”
上曰:“尔办此耶?”
公曰:“臣若不能办此,岂敢妄奏!因河臣驳臣之详至再,虽奉有自行陈奏之旨,而具详在先,不敢奏。臣料河臣疏,九卿未必允,纵允,皇上断不允。若皇上允行,臣敢不奏闻!”
上曰:“尔如何奏?”
公奏曰:“兴工时,河臣未必到工,凡毁民间田庐坟墓,男啼女哭之声,抢地呼天之状,皆臣一人闻之见之。臣断然奏闻,何敢毁民间一房一墓。”
上曰:“靳辅是何意见,尔知之否?”
公奏曰:“臣不知是何意见。”
上曰:“闻兴化釜底也,开海口何能泄釜底之水?”
公奏曰:“兴化原属水乡,浦田多稻田,少开海口将积水放去。视旧河浚深丈余,虽田若釜底,而河更深于田,积水自顺流入河。”
上曰:“尔言是,若将釜底之中旧河浚深一丈,宽十丈,纵有暴水不过数日顺流入海,断不至积蓄矣。”
公奏曰:“臣皆遵古制,古人无有不如今人之理。”
上曰:“尔曾将此言向靳辅酌议否?”
公奏曰:“曾屡言之,渠谓古人不足法。”
上曰:“土易取否?”
公奏曰:“若从河臣筑堤,不但无土可取,即有土,亦在汪洋之中。或四五尺、或七八尺、一丈不等,民夫何处立脚!夫纵健壮,在水中何能浸三日!若将十数万夫在水中,三日之后力不能支,何处再得十数万夫来!”
上曰:“土在何处取?”
公奏曰:“在盐城、白驹场等处土一方需船一,水手二。凡遇南风,一日不息住一日,十日不息住十日,土一方工银一钱二分。若住,十日需银一两之外。况一篑沙土投于丈余水中,沙随水去,此工何年可成?纵成,两道大堤止束减水坝之水,其两堤之外积水,又从何处放出?况堤高一丈六尺,高于民间房舍,倘有疏虞,水从屋梁而过,百姓何以当此!”
上曰:“邵伯有不能入海之水,开河入江河,宽几许?伤损田地庄村否?”
公奏曰:“臣俱按旧河深浚,一垄一屋不能伤损。”
上曰:“开海口与运道无碍否?”
公奏曰:“无碍。修下河乃保上河运道,止有上河碍下河者,下河毫无碍于上河。”
上问:“开海口几时成工?”
公奏曰:“若来年二月兴工,九月可成。”
上曰:“当日上疏时,尔如何同河臣议?”
公奏曰:“河臣面令臣俱依他行,臣奉勅书听其节制,不敢不从。近见小报,方知疏内有卖田屯垦,派盐引等语,臣详文内原无此语。皇上富有四海,凡涸出民田,自是皇上纳粮之地,何用卖地名色?况皇上不惜帑金,原为救民。若依靳辅卖田,将皇上爱民之心尽行泯没,反似从卖田起见矣。是日靳所奏人不得闻。”
越二日,上语阁臣曰:“前者召靳辅、于成龙至宫,各询便宜,朕按图诘辅,辅不能对,但言开河之地,皆乡绅庄田。朕曰:‘乡绅庄田遂当掘毁耶?’辅语塞。叩首愿从成龙言。今遣辅去,留成龙。”
待萨穆哈等来时,公估工值三十万,九月报竣。靳估工值二百七十八万,三年报竣。上既不用靳议,靳惧公成功。于是萨公等至淮扬,思欲两寝之。凡淮扬之民言宜浚海口有益者,淮扬道高公成美,以三木恐之。虽巡抚汤公力争,萨公等终不听。回奏之日,谓两人议百姓皆不愿,无益,役宜罢。二十五年丙寅,公四十九岁。正月,九卿议下河事,从萨公等所言。
有王永宗者,诣通政司,上疏谓:“萨穆哈等奏百姓不愿语失实。”越二日,宝应人王肇荣者,首永宗留京久,非从故乡来。九卿大喜,遂缚永宗法司拷讯。主使者同永宗上疏,被拷讯者凡四人,徐某者已毙矣,严拷犹不休,永宗等终无言。
初,上幸雨花台,泰州人薛亮会上疏浚海口。至是,愤曰:“永宗不从故乡来,某从故乡来也。”
因刺指出血上疏,时九卿、詹事、科道议皆同。上不得已命公与议,公争辩甚力,九卿终不听。给事中王公绅,受事甫数日,大言曰:“罢勒辅,而任于成龙,上下河皆治矣。”九卿不悦,议如初。阁臣力言九卿议是。上意终不然,疏不下,工程暂停。
二月,乃擢公直隶巡抚。三月朔,上御养心殿召对。
公奏曰:“自臣任乐亭知县、通州知州、三次降调,皆蒙宽宥,又蒙特恩,升江宁知府,寻升安徽按察使,未几,特简督理下河。并未兴工,又超升直隶巡抚。窃思大小臣工沐朝廷一命之荣者,尚知感激,况臣蒙皇上隆宠之极。于正月十四日赐宴、赐马、臣敢不竭力图报?但直隶地方旗民杂处,最为难治,竭臣之才,恐不能仰副圣怀,恭请皇上教诲。”
上曰:“奉公守法,洁已率属足矣。”
公奏曰:“奉公守法,洁已率属,是臣职分,当为之事。臣蒙皇上从古未有之恩,亦必行人不敢行之事,方能仰报万一。”
上曰:“尔从前居官好,朕所素知。今直隶地方一切利弊,应兴应除者甚多,尔如何治之?”
公奏曰:“直隶民生不安,第一以弭盗为主。弭盗即是安民。”
上曰:“朕闻去冬盗贼横劫,直抵都门,何以至此?”
公奏曰:“此皆从前巡抚之过,将真盗徇情纵放,反叅官诬良,致各官甘受叅,遂不肯以诬良获罪。今满洲、蒙古及关东旧人,守法者多。惟投卖匪类,皆由平日在本地为非,无所容身,卖身旗下,倚仗主子势力,在外剽劫诈害,无所不为。有司官非不知,因碍旗下二字,不敢苛求,所以酿成至此。今若有王子、贝勒、公、侯、伯家人,如前不法,臣执法重治,虽皇庄之人,臣仰体皇上爱民至意,亦要从公执法。百姓庶得安全。”
上曰:“若王子庄头,不守法度,任尔执法。即皇庄之人,亦不必瞻顾徇私。不知盗贼几时可以平静?”
公奏曰:“臣即立法捕缉,约三月稍有头绪矣。”
上曰:“外边事朕无不知者。如工部所用车辆,俱系发现银,在京师就近雇募。今竟派各州县,尔知之否?”
公奏曰:“臣向任直隶,即受此累。外边弊政亦不止此,即如:狐皮每张征折色银五钱,今州县官起解,派至五六两不等。”
上曰:“尔到任后,可将此等利弊查明奏来。”
公又奏曰:“巡抚二字,顾名思义。巡为巡察地方,抚乃抚绥百姓。兴利除害,为国为民,方为不负职守。伏见各省督抚出巡,多带人役,执事扰害民间,苛索下属。臣一概禁止。臣此去,若仍旧住保定衙署,移檄申饬。恐不肖属吏,视为习套。未必遽肯振刷。必单骑减役,遍历巡查。就便食宿,亦不住府州县察院。令有司官得以借名科派,生事扰民。若有贪廉之官,即飞章上闻,恭听睿裁。分别黜陟,以示劝惩。盖臣只有皇上,不知有权要。”
上曰:“尔原是好官,此巡抚是朕自用者。尔只向好处做,朕闻之自然喜悦。”
公奏曰:“臣蒙皇上厚恩,超升至巡抚,臣不要钱,道府州县等官岂容他要钱?况内外好官,胜于臣者,多如臣,受此宠恩。倘稍变节,不惟上负皇上破格用人之意,即国法天理亦所不容。使做好官之人,亦骂臣于万世。”
上曰:“清官何尝没有?只做小官时好,到大官就不好了。你今出去,固要正己率属,廉洁爱民,亦须宽以济猛,不可太刻。然朕之宽,尔知之否?”
公奏曰:“皇上如天,好生天下。黄童白叟,无不感仰。臣由州县起,深知州县苦,不敢过刻。到任后,大小各官,臣俱令其自新。从前有不肖之事,臣俱不闻。嗣后若仍不改过,臣方题叅。”
上曰:“凡做官不好,纵本身漏网,子孙断不能昌盛。朕深信者,总督于成龙、巡抚汤斌及尔三人耳。务有始有终,比照总督于成龙。做一番欃是。”
公奏曰:“臣年四十九岁,前途有限,若行一不肖之事,不惟国法难宽,即上天亦不宥。臣系皇上由按察使特用,不由九卿会推,若行一不肖之事,天颜何以对九卿?”
上曰:“正是。尔系朕亲用之官,尔明日去否?”
公奏曰:“臣择初二日起程,初十日到任。旧例良乡接印,三日便可到保定。臣因日期尚缓,本生父母坟墓在固安县。臣自赴任江南数年,未得祭扫,欲取道固安展墓,使臣父母枯骨同沾荣宠。诚恐与例不合,致科道议论。”
上曰:“此系好事,但去何妨?”
公谢恩辞出。至后左门外,上又差侍卫二人,传旨云:尔没有盘费,赏银一千两,表里二十疋。公谢恩出。
初十日,抵保定视事。
三月除灰车派民之累,疏略曰:“钦工需要石灰,量派州县济运,乡民不谙应役,听车户包揽,计部给脚价与私贴揽头,百车之费竟至万有余金,祈勅部动正项钱粮,于灰厂附近地方雇车攒运,永停州县协运。” 上勅部议遂从其请。
除采买狐皮之累。疏略曰:“直隶每年额解狐皮一千五百九十余张,价六百八十余两。即使各州县平价采买赔垫,已属不赀,况直属地不产狐,采买价贵。仰请勅部将直隶应解狐皮,照康熙九年例,每岁额征银解部。”上全免采买,并山东河南亦俱免焉。
斩旗棍沈颠于市。沈颠者,正黄旗人也。居易州,为民害。先经巡察部堂魏公象枢访拿,幸援赦免罪,仍怙恶不悛,被州民殷弘勲告发。公檄知州按问,颠咆哮公堂,持刀赶*,知州几被其害。公上疏特纠,得旨严治狱具,遂决于市。
四月斩司九等于市。司九冒称旗人,私养马匹,结连旗民数百人设会。曰:附众分布,党羽盘踞大兴、东安等处。讹诈民财,秉间截抢行客。其肆行无忌者,惟正白旗人:鞭杆总大头儿刘得功、镶黄旗胡姓者、正白旗高老公、并监生崔有库等为最。赖公捕治,叅奏置之以法。盗源遂靖,百姓悦服焉。
叅拿刘平成。刘平成者,积年恶棍也。曾经巡察部堂魏公叅究漏网,仍纠同党恶郭庄头王锡等,把持衙门,诈害地方。又于涿州巨马河两岸占渡口,诈索过渡行人。公察访有据,恭奏治罪,民害顿除。
免追通州浅夫工食。疏略曰:“挖浅之夫,率多雇觅外来穷人,工完之后,各自散去,其存者不过赤贫头役数名,今欲责之赔累,徒毙于杖,情实可怜。”部议不允,上曰:“浅夫银两已经支给,再行追取,恐致累民,著免追。”
纠滦州知州徐原本,以纵役私派扰民也。
擒积年巨盗。公蒞任之初,即拨弁兵分布巡缉,立保甲连坐之法,于是旗人王三、佟三、佟邦辅、王和尚先后首;侯君平等,又雄县民侯士伟等首;侯四等又新安县民张凤鸣等首;张大等又容城县民寗承宗等首;单二等又新城县民李天神福等首,李大胡子等。公捕治得实,悉实之法。而畿辅剽劫日减矣。
斩太监张进升于市。张进升者,原吴逆家奴,虎踞采育。恐高然首其隐匿逆情,将高然毒打毙命,复碎戮其尸,焚骨飏灰河内。前任诸大吏,皆莫敢按问。公捕治纠叅奇冤乃伸。
旗人钟二论斩。钟二者,虎踞献县,占李进孝之妻,毙进孝,移尸井内。知县白元亨掘井起尸。钟二等携进孝妻王氏,潜匿旗庄褚名山、姚三府等家,恃旗势,不服勾摄。公叅奏捕治,国法始伸。
七月,纠宣府守备吴大任,以擅用脑箍竹签也。纠新城县知县巨文,以加派虐民也。纠任安州知州胡大定,以加耗私派累民也。
八月,纠宣府守备传之礼,以横征累民也。纠广平府知府朴怀玉,以贪婪不法也。免兵米核减,疏略曰:“臣查兵米,计口授食,所以资饱。腾责防汛,其价值既不敢浮多以损课,亦不敢亏短而苦兵。今岁直属欠收,米价日贵,每月折给二钱八分五厘之数,尚不足买米三斗。臣何敢再行删减,有负我皇上轸恤穷兵至意。”疏上,部议如公言,上从之。
九月,旗人贾二论斩。玉田县旗人贾二,党恶数人,将邻女岳氏挟至贾二住所,跣剥裸体,恣意轮奸。又令汤二等,报知氏父岳仲金,勒其取赎。仲金畏其凶锋,与小钱三十九千,始将岳始放回。尚有裤带、银圈、陈四决子,掯留不给。岳仲金情极,控告贾二。自恃旗下,外官刑不能加,犹以和奸污蔑。公叅奏按治,始伏法。
清查窑峒。疏略曰:“房山县境内有窑峒曰东顶,其开窑者,尽属土豪,旗棍盘踞其地。每窑大者一二百人,小者八九十人,无名无籍,不服稽查,致太监王启宇逊匿。王三找子窑内,经年勾缉,莫知踪迹。非知县王又汧设法侦缉,则启宇终无缉获之期。况王启宇系内庭承值太监,尚敢容留,其余逊盗等辈,潜藏于此者,又不知凡几矣。相应请将现在开窑各主,如系旗人,令该系一体稽查。”部议如公言,上从之。
公题请出巡真、顺、广、大四府。十月,纠成安知县张元士、清河县知县杨应雄、真定知县徐王骃其狥庇之。大名道佥事梁忠、井陉道佥事李基和、真定知府赵瑾俱按状请黜谪。
清除累民五事。一派解芝麻花绒;一刊刻易知由单;一派办梨木板片;一计丁派买食盐;一内黄卤地包粮。部议不准,上命九卿再议。其芝麻梨板得宽减。
十二月,请免水淹沙压地土钱粮。疏略曰:“任县地势低洼,为诸水会注之区,金滏河淤塞,内溢无从宣泄,致积水成泊,淹没地共七百八十八顷七十九亩零。成安县逼近漳河,屡遭坍没冲压地,共二百顷三十三亩零。臣巡历之时,至任安二县。亲履踏勘。或积水成泊,一望汪洋,或水冲沙压,无地耕犁。若责以包赔无地之粮,势必流离失所。仰皇仁将淹没沙压地亩钱粮准其豁免。俟水退可耕之日,即令当年起科。”上从之。复请免宁晋县水渰沙压地土钱粮,上从之。
荐原任栢乡知县邵嗣尧、元城知县陈伟、邯郸知县宋灿,不允。
请截留漕米。疏略曰:“今岁保属夏秋淫雨连绵,复遭蝗蝻,收获无多。米价腾贵,今每石市价一两五六钱不等。若再加采买九千余石之兵糈,则米价益贵,而小民资食惟艰。”部议不允。雄县兵米亦题请截漕,皆不允。
七里屯地方闻有行人梁贵元等,被贼截劫往东南潜遁。把总任玉俊带领兵丁追至柳林,有强贼谢进忠、张弓拒捕,标官兵用鸟枪打伤进忠,进忠喊称:“我系十三里张庄头家人。”官兵又获霍进友等,赴良乡县,会同满洲驻防并将弁审讯。谢进忠等俱系窦店把总营兵,霍进友即把总张元世次子,而把总张元世贿求失主梁贵元等不认贼情。公捕李之茂等,审讯供同伙姓名。有旗人张庄头,胡大麻子等,或为窝主,或为盗首。疏叅捕治,不避权要,积盗顿清。
二十六年丁卯,公年五十岁。正月,天津关盐督巢可托疏请于泊头、莲儿窝、赵北口,设立巡拦抽税等语。户部议从巢言,上命公会同巢可托确议。
公复奏曰:“泊头、莲儿窝、距津三百余里,其南来货物,已历淮扬、临清诸关,凡发往畿南各州县者,固不能强之使北。且权关之制,过关而后有税,断无不过关而遥令纳税之理。至于赵北口,并无通津水路,西来货物尤与该关无涉,相应遵照旧制,无庸设人稽查。”上从公言。
四月,加太子少保。奉上谕,云:“国家设官分职,原以绥靖地方,惠养黎庶。督抚为封疆大吏,表率属员,尤须才守兼优,谙练政务。方于吏治民生实有裨益。巡抚于成龙自为县令以至郡守。素秉清操,爱民尽职。遂从臬司超擢巡抚,简任以来,孤介自持,清廉益著,◎奸剔弊,扶弱锄强。境内谧宁,旗民允服,殊为可嘉,从优特加太子少保,以为廉能称职者劝。”
冬十月,驾幸覇州。公趋迎行在,召见行宫内地,五次蒙宠问及。赐坐、赐食、慰劳有加,又特赐御乘黄扯手、黄鞍坐、并良马一匹,帑金一千两。上眷念公亲老家贫,温谕惜身报国。
二十七年戊辰,公五十一岁。上差侍卫颁赐御服、貂裘及围场所猎雉。免是年督夫送太皇太后梓宫。沿途赐同銮卫下帐房,赐校尉一名跟随。及回京,因河务株连,奉旨削除宫保。
二十八年已巳,公五十二岁,奉命以巡抚扈驾幸江南。随都察院办事。次河间,赐御制围龙缎袍、天马皮围龙缎马褂,并靴一双。上谓公服不时式,故也。即御前换服谢恩,随命射马步箭,天颜有喜。沿途赐羊,间日一双。
驾至扬州,命同内大臣郎公谈、侍郎凯公音布、徐公廷玺阅视下河形势,趋至浙东复命。蒙赐缎疋回銮。
后因畿辅无秋,奏请允发帑金赈济。公思散赈之弊,不可枚举。况地方辽阔,岂能亲身遍给。倘一失计,则惠鲜未及于下,而吏胥中饱于上,殊负皇上宵旴焦思之至意。故先檄各郡邑,按村之保甲造饥民男妇名口册,谕以定期,令俱在家候赈。公复拣选守道刘公殿衡,清苑知县邵公嗣尧,三河知县彭公鹏,参将王廷彪等,赉帑诣各邑分给。公亦亲身散给,兼行稽察。以故民得实沾皇恩,赖以存活。
二十九年庚午,公五十三岁。是秋噶尔旦*动外藩,上亲讨之,召公出兵。公闻命,即日领本标官兵启行。将抵京师,旋命监邮传要务。当令偏将领兵赴遵化,以候复命随。
蒙皇恩内擢都察院左都御史。未几,逆遁,上回銮。
冬十一月,又荷简命,管镶红旗汉军都统,仍兼理都察院事。都统之在熙朝,品位之尊为最。而总宪兼之尤为盛世之仅见也。公拜命之日,感至泣下,益加勤愓。凡责守之所当为,无不忠尽自矢,以期无忝厥职。公在院以下不欺为本,以宽厚容人为量,然不视利害为趋舍,不因喜怒为是非,惟要之于义而已。更以汲引贤才为己任。凡晓吏治砺廉隅者,必立荐于上前,即奉严旨亦不因之稍变。且栢台为天下宪章之地,凡钱彀刑名之小有差谬,皆得听其指谪。公不轻事弹章先规之更正而已。乐人为善,嘉人改过,此公总宪时之大略也。
三十年辛未,公五十四岁。公自令牧历至大臣,力不能营居室,携家至都,依然星散居处。蒙圣恩浩荡,洞鉴清贫。赐第一百九十四间,俾得一门有同居之乐焉。都统为一旗之表率,公自握重任,恩威相济。即披甲人亦论以大义,使知戴皇恩而守法律。其旗员差遣,有繁简、难易、远近之不齐,公量差之重轻,分力之厚薄,定签二筒,临差制遣。裨公私永洽,故贫者喜,而富者亦无怨,盖公之至也。其有遇小差而亦拮据难行者,公贷以马匹,或助以资斧,甚至衣冠不完者,公更怜之。每每量给,以行其身,被者知之,而他人或未之,知也。
三十一年壬申,公五十五岁。是冬河道总督报缺。十二月,命下,以公谙练疏鉴,特外充斯任。时驾幸海子,公趋行在谢恩,因奏河工重大,臣年老无才,肯辞不允。随谕十三日,回宫来面授训诲。自十三至十九,每日趋朝恭聆圣训。
十九日面谕:“尔择二十日起身,明早还来。”
次日,陛辞,命彻御膳赐食,赏弓箭撒袋全副。
三十二年癸酉,公五十六岁。自正月履任后,随遍阅两河。相其危险,日事补偏救敝之方。惟高堰为淮扬保障,以一线危堤防茫茫万叠之波,岂能堪其澎湃?公首幇高堰堤,合新旧顶宽五丈。堤既坚固,而周桥无虞。裴家场水出如驶。公又于清口出水处加帮大墩,逼使湖水十去七八敌黄,余一二入河济运。
自癸酉迄乙亥三年来,而淮扬奠安,民乐有秋焉。黄既不入于河,则淤垫不闻,下河无恙。故清江运河清水深至丈余。即癸酉伏秋雨汛,湖水暴涨倍于畴,昔而淮扬晏如也,夫群工就理河伯效灵。黄河两岸亦无漫决,三载安澜。故额设岁修河帑,尚节省数万余金云。是岁,三子永禧生。
三十三年甲戌,公五十七岁。陛见。因奏挑挖各引河不称,旨革职留原任。
三十四年乙亥,公五十八岁。四子永禄生。秋七月,光禄公卒于京。适奉特恩,予还原职。公以读礼请归营葬。
三十五年丙子,公五十九岁。会噶尔旦复*扰藩蒙古,上亲率六军讨之。因輓输所关重大,特起公督运。敕命:“总统督运中路大兵粮饷,都察院左都御史。凡内外一应文武、大小官员,听其调遣,有六部不得掣肘。” 之旨。军与宠任未有逾于此者。
但沙漠不毛之地,不知其几千里也。至尊亲统雄师,计数十万。皆倚輓输为命。斯时也,勿论贤愚,惊为重任。咸戚额趋顾,且相慰劳公第。日竭智摅,忠正今日。于是造车六千辆为运米计,但每辆需牲口四头,余物皆可立办,惟数万牲口为难猝得。计发帑购买,须逾时日,恐不克有济。不得已奏请。敕下,大小臣工及士庶民有急公者与之。叙录甫一月,而数过焉。且贤才济济,效用其所需,一应什物分项制造,各有次第,刻欺而就。
奉旨命公带领官兵、车辆,赴海子操演。作何布置,悉听调度,便宜从事。钦遵择日率众诣操演处,分排官兵之队伍,指画车辆之营阵。官兵车辆共分二十七运,祭※毕,登坛号令官兵,按队而行。车辆循阵而进,上有首领,下有护卫,行则不脱不联,止则守望相助。行止之倾,或有敌兵突犯,击左则右应;击右则左应;击中在左右皆应。先以火攻,次以弓矢,继以长枪。奋勇剿*,自然无坚不破。各将领宜相机而进,更先号令兵丁,晓唱夫卒,务使运用一心,期于无失。
二月三十日,圣驾率大军先出。三月二十,公督领粮车次第前进。先奉上赐新满洲壮兵三十六名,为公轨※排队护卫,兼赐赉食用之物,不一而足,难以悉纪。本日次密云,上遣侍臣驰驿,召公趋行在,抵苏得兔(编者注:苏德图,外蒙古)见驾。
问:“沿途骡子马伤者甚多,米车可能无恙否?”
公奏:“无妨迩,唯雨雪为累,前进若能就得水草,驭之不竭其力,自无碍。”
叩辞出。随赐鸪丁鸟蛋并乳酥鹿肉乾,传谕:“此太子进来之物。他老年人,与他路上吃。”
公复返至和儿发昂吉兔(编者注:内蒙古哈毕日嘎至桑根达来间)等地方。荒沙弥漫约四百余里,沙陷至二三四尺不等,人畜难行,重车愈难越。公下令,无论大小官员人等,能伐道左柳枝,用泥沙垫成车路,俾车得行,必按名奏请另加陆赏。于是公诣柳所,自执所带利刃,身先砍伐。随运官员人等,咸努力用命,数日路成。人畜车辆安行无恙。头运粮车达御营,计程仅五十九天。众运继武而进,尾运已抵拖岭(编者注:拖陵,内外蒙边界附近)。闻费大将军乏粮,奉旨速拨运,济西路大兵。迨班师之日,西路官兵亦由中路而归,因粮足故也。逆贼败遁。
六月二十六日,上回京至查而汉那罗(编者注:查汗诺尔今内蒙古正镶白旗)。奉旨命公会同理藩院尚书班公第,将车米堆贮查而汉那罗并魁苏(编者注:东乌珠穆沁旗)地方。
七月,公奉命往喀伦,散西路黑龙江将军萨克苏大兵口粮。
九月入都,复闻逆贼潜于西北,驾欲西征,公与同事诸君子自捐运米并坐堂以司邮递。临行,上曰:“卿去待更替卿来。”
三十六年丁丑,公六十岁。正月,替者至。公回至保安州,兵部使来。奉旨招公进京,即驰驿入见,奉旨谕:扈驾幸宁夏,次云中(编者注:山西大同)。数日,复奉命先行前。
三月十三日,入宁夏。十六日,接驾于黄河渡口。上抚公肩,密谕良久,外人不得而知也。
后三月,十五日,由宁夏起程,粮用牲口驮载。上命西安副都统,带甲三百副护卫公,仍勅公节制。
上回銮,公为总统,率诸侍郎北进至船站——石嘴(编者注:宁夏石嘴山)。遥尊恩命,代赏蒙古官兵。是役也,仗铠队列,旌旗辉煌,不严而威,不肃而恐。外番统领皆膝行听命,虽荷天威照临,而人臣光宠未有如公比数者。
阅日启行,有地名弋必,乏水草,约二百余里。先探此为北进孔道。至是,闻前进兵马大受困馁。适差守备林之本,赉送大将军口粮,兼令探取水草善地。林夜行失向导,令军士即地环坐,以待明旦。少顷,明星出,知其为东也。望星而走,忽抵黄河,随就水饮马。
作食毕,西北山峰影影导引之前进。蒙古曰此即两狼山(编者注:狼山)也,因率众望山趋行一日,至薄暮得水草。次日仍望山趋行,遂掘地得泉且甘。此地四觅无水,唯斯泉取之不竭,能饮人马数千。后避弋必之涸,就此地之善。即报请那(挪?)台于此,三日过两狼山。自此长驱直达大将军营。于是公帅众督粮亦由此进。
五月朔,至郭多里、巴而哈孙地方(编者注:蒙古共和国古尔班布拉格附近),适大将军文到,粮运不必前进。公遂留屯于此。越三月,因米粮重多,令军士挖壕筑城。城高六尺,壕深九尺,空南北二门,列栅启闭以备防护。始创因粮而设,闻后来者遂称曰于城焉。倘不即就毁其公之遗责乎?
大将军报捷,逆魁授首,俘获甚众,大军凯旋。
七月二十八日,至郭多里、巴尔哈孙。大兵每名给粮四十五日,由新得善路而还,兵马甚有赖焉。公亦欣跃而归,计自此地入京,凡五十八日。
趋朝复命,上谕曰:“诸臣辛苦,得获大功。”赐茶。
公奏曰:“臣等并无功劳,拿获噶尔旦,皆蒙皇上指授方略,与臣等无与。随蒙恩谕,皆诸臣之功也。”
又奉旨命侍卫吴公达禅,引公诣丹吉喇处。指谓吉喇曰:“此运米灭尔国,都察院左都御史于成龙也。”吉喇俯首欠身,殊觉踧踖惭惧。吉喇乃嘎尔旦大将军也。
公先蒙恩加军功四级,后又蒙特恩,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袭。
三十七年戊寅,公六十一岁。春,奉命扈驾幸五台时,公候补无班次,上命赐与内大臣班内列坐,昕夕侍左右,备顾问。叠赐御膳、果品,所蒙恩赏不能殚述。
二月,回銮至畿南,念浑河害民田庐,即马上与公议,欲改河渠。回宫会直抚缺,命公以总督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管直隶巡抚。
公去上谷已九年矣,凡前所建树筑墙,废弛略尽。畿内士民闻公至,相与欢欣歌舞,几不自知其所以然。即豪强亦相戒曰:“勿以身试法也。”
三月二十七日,公趋朝至内廷,恭逢御书“龙飞凤舞”四大字,公请恩赐为什袭之珍。上命公书,公奏称:“臣字何敢当上前书。”
又奉谆命,乃敬书“天下太平”以进。又赐“栢台清肃”四字,御书古法帖一部,畅春苑记一本。
四月,陛辞到任,随发帑三十万,命开渠改浑河。稗自固安县北,直达于湖淀,至天津入海。时正炎暑,公昕夕奔驰,选才量地,刻期分挑,不一月告成。斯时之民田庐无害,固聚族而庆。而公之劳惫则已极矣。开放之日,顺渠而下,天颜大喜。赐改名“永定河”。
诣阙复命。赐东珠凉帽一顶,赐御书扇联、扁额,又赐御书绫幅。
直属真定之赞皇县,有山名纸糊套,界通三省,崇山峻谷,人迹罕至。自明迄今,积扣潜掳数千人,乘间剽掠,数邑被害,无敢过而问者。
上面谕:“此寇倚险潜掳历有年,所宜如何治法?”
公奏曰:“臣回任,领兵亲去剿灭。”
上曰:“不可,宜先招抚,如不就抚,再行剿*。”
公凛尊圣训,举中书朝琦等单骑入山,往谕祸福。巨魁李斗等一十八人,望阙叩头,悔罪归诚,余党悉入民籍。
时驾幸畅春苑,公领李斗等谢恩蒙谕。公会同兵部议,给官职以示奖劝。
冬十一月,总河报缺,恩命复调公再视雨河。因淮黄颓敝已极,上厪宸虑。二十七日,部文驰至,招公陛见。圣训周详,无微不烛。上又亲谕勅写:内而各部院,外而各督抚,不得掣肘。
受命之时,公体羸弱,而饮食亦日减损,公以宠荣过分,或者鞠躬尽瘁,得遂澄清之初念,故不敢力辞。
季冬二十六日履任,即于除夕日由济宁起马。
三十八年已卯,公六十二岁。正月三日抵彭城,阅河至清江浦。遍视前工,大非昔比。恨拦黄坝筑,而河底日高;周桥闸开,而下河水壑。土石各堤无一全工。公怃然仰天叹曰:“凡治河之道,原无一劳永逸之法。惟有补偏救敝之方。两河之险,倘一年不补救,则崩溃肆出,费千万之工,竭数年之力,而不克如旧,正今日之谓也。”
公惴惴忧思,度其危急之处,先行补苴,以候请命。
是春,上复往阅河工。总河例应恭迎于山东北界,比入济宁,遥奉上谕:“总河不必远接,着于应看工处伺候。”
公不敢前进,随具折差员趋行在启奏。上面谕差员曰:“于成龙于去年见过朕,出京你今又看见朕面,你去告诉他,朕的身子安,问他好。河工关系紧要,他可以不必来迎接。他已到济宁就是接着朕的一样。着他星速回去,到朕看的工从何看起之处等候。”又谕:“朕赐他的东西尽多,先将鹿尾带去赏他吃,朕到再加赏赐。”
回员传旨谢恩,祗受随趋南下,恭候驾于中河,叩迎于龙舟中。天颜甚喜,慰劳有加,即舟中徹赐御膳、又赐鹿尾、漕雉各一匣。
抵清口,公请毁拦黄坝,奉旨俞允。按黄河之水,平日每斗沙六水四,当伏秋汛涨,每斗则水二沙八。在昔河身直而流急,沙随水滚,永无壅滞淤垫之患。近于三十五年,筑坝于云梯关之上,另挑一河改由马家港曲其势而入海。河身一曲,水势必缓,势缓则沙停。故年来河身日高,每遇汛涨即洋溢肆出。所以此坝一筑,旋有童家营之决。此决方堵,而时家马头相继又开。夫水患叠出,皆由河沙淤身,内不能容,外不易泄,自然崩溃旁注,以为民害。而督河者茫不知其所自,徒以有用赀财,填无穷巨浪。奚裨乎?公稔知此。故特请折毁拦黄坝,堵闭马家港,使河复归故道。
上乘马阅各工,公亦骑从,亲承指示要害。至淮安,请减防河民夫,奉旨俞允。按淮徐各属,因黄河之患,额设河兵。每遇黄水泛涨,兵不足用,按田派夫协防接替。相沿遂成故例,以至岁费民资数万金。公念水涨之日少,暇豫之日多。不无奸胥中饱之弊,且日痛水患民之疮痍未苏,故请恩除减,以省民累。
次日奉旨,总河不必随驾。銮舆南幸。
至三月二十九日,公接至京口。上面问:“尔为何这等瘦弱?”
公奏曰:“臣脾弱不能饮食。”
上曰:“朕有药,候取来给尔。”
随登舟至江天寺,阅日,上差侍卫海,次又差侍卫五,传旨曰:“药尚未取到,还有御书匾诗用宝未干。着你就在此处寻间静室,好好安歇,明早来取。”
次日,上赐御书匾额“澄清方岳”四字,御制诗绫一幅。驾自扬州回銮,至湾头闸阅芒稻河。
公奏曰:“芒稻河水甚溜,船不能近。”
奉上谕:“候朕至河口看夺,尔等前去侍候。”
公步行三里许,至闸口候驾至,观看水势。
曰:“去亦不妨,但回舟难挠耳。尔等酌量应修应挑之处,即行动工。朕不必往看。”
上问公曰:“你马在何处?”
奏称:“马在邵伯。”
问:“有船么?”
奏称:“船在后面。”
上谕:“朕有快船给你坐。”
公随登龙舟,上令太监九公赐御膳,又赐各种果品,此后沿途叠蒙恩赐,不能殚述。至九里冈上差九公又赐御书“乐休祉”三字,御制对联一副:
北抵天山,帷幄运筹能足食
南澄方岳,官箴洁已望安澜
奉旨总河不必远送,速回工上料理。
四月初一日,送驾回至皂河口北。上差王太监驰驿来公船,问曰:“皇上问你,赐的药可有益么?”
公回奏:“有益,病已好些。”
又称:“皇上问还勾服多少日子?”
回奏:“还可服一月。”
回毕,公返清江。是年伏秋雨汛,以颓敝未修之堤,障浩瀚滔天之水,泛溢叠见。夙夜奔驰,公以积劳孱弱之躯,复于酷暑中焦心劳虑。遂致食少事烦,卧疾不起。
十月初八日,皇上闻公病甚。时公长子永裕以世职阿达哈哈番侍禁旅,遂传永裕至乾清门,侍卫马传旨说:“皇上问:闻你父亲有病是真么?”
永裕以病重对,即命驰赴省视来报。阅日,公折上,不敢请休,只请恩假两月为休,沐计旋。
蒙天使存问,并选御医李颖滋,并内票籖笔帖式张公交彬,赉圣药驰驿而南,限七日抵清江。服药稍愈,永裕于臈月十九日复命。传至内庭,上问周至。阅日,传旨赐人参三觔。又谕:“清江无人,尔赉参去看视父病。清江卑湿,不可睡炕,着实调理。尔待父强健之日来京。”
三十九年庚辰,公六十三岁。前蒙皇恩予假,至兹正月,尚在假中,案奉考核官兵之旨。公因抱恙,未能亲临考核。念展限已久,遂于初六日赴济,勉力扶病,逐名校验。
二月望日,返至清江,复有不起之状。至二十三日,呼子永裕曰:“病入膏盲,参苓罔效,急缮疏入,告请皇上另简贤能。”
疏成伏枕拜发后,即日夜半,呕吐不已,昧旦亦然。呼永裕曰:“命不济矣,速具表谢恩。”谕以只谢天恩,河上情形当以实说。稿成读与公听,令改之,稿凡三易而就。犹曰:“不可造次,待予将危而上。”又曰:“我受圣恩深重,全无报称,今唯三事:工程未完,中道病废;尔祖母年垂八十,不能侍养终天;尔祖母父之坟,比来修造,无力完全,此隐愧也。他无所事。”
是夜呕吐达曙,即闭目不语。阅至二十七日而逝。
遗表上闻。上轸悼不已,奉有才品优长,服官勤慎,宣力有年,历著成效,着从优议奏之旨。随遣头等侍卫仪都额真、领侍卫壮大布尔赛、宗人府郎中瓦尔达、礼部笔帖式巴付,驰驿谕祭于清江官舍,并敕令护丧北归。
于五月二十七日,公枢进城,入私第治丧。八月二十四日,襄葬于京城西山杨家庄之西。赐谥曰襄勤。二十五日复蒙圣遣礼部左侍郎觉罗三宝,即墓前谕祭。四十二年,驾幸檀柘寺,道经杨家庄。上问是谁的坟?侍卫马武奏:是原任总河于成龙的坟。上随即遣厢红旗宗室公普济头等侍卫马武,奠酒于杨家庄墓前。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江宁等处、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三级商丘受业宋荦顿首拜述;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理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五级记录十二次,仍带头等军功、铁岭李树德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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