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以来各地实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14年上半年,22个省份中已有20个省份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其中有14省份的实施县基本实现了乡村学校全覆盖。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村小教师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郧阳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方案》(郧教发〔2014〕19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管理,每半年核定发放一次。2015年上半年将在6月呈报,7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