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馨儿
1
我们是一对奇异的母女。从回来到她身边,我从来没叫过她,妈妈。
她的丈夫离开了她,她凄惶且孤独,于是想起我来。五年前她为了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把我抛在了乡下她的姨妈家。小的时候我天真地相信姨婆说的,爸爸妈妈在远方工作,等我长大就会来接我。
我十一岁的时候她出现了。而我到这时才洞晓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我是她的一场不成熟的恋爱的孽果,她本来打算独自抚养我长大,从此不论婚嫁,但后来她又爱上了一个男人,为了得到他而隐瞒了我的存在。于是,我被送到了姨婆家——外婆家就近在咫尺!她用心何其良苦,甚至不肯让我呆在自己的外婆家。
她的婚姻维持了5年,因为始终没有孩子,男人出了轨,跟她离了婚。
她痛定思痛,决定把我接回身边,从此再不闻红尘情爱。
叫我如何原谅她?
我不叫她,几乎也不跟她说话。
她在一家半死不活的国企上班,工作时间长,收入却很微薄。但她有一双巧手。她会织毛线。左邻右舍的,常有人托她织毛衣,织一件抵几天工钱了。
于是,她的业余时间基本都泡在灯下织毛线了。
其实她人长得还行,脾气也温和,大约是这些年过得挺闹心的缘故,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又瘦,因为个子不高,远远看去,像嬴弱的中学生——比我还不如。
回家总是途经一条幽长小巷,白天夜晚总是冷清而灰暗。每天上学放学她一定要送我接我。我出门的时候,无论她在干什么,都会匆匆赶上来,而哪怕我故意提前或延迟回家时间,总能在巷子口看到她。她总是紧跟在我身后,我听到她鞋子踢踏响——那是一双非常旧的人造革鞋子,应该是穿了很多年,下雨天会漏水,我看到她把它们晾晒在窗台上,晾干了又继续穿。
她很少给自己添置衣物,我的同学的母亲们大多梳着整齐的头发,穿着合体的服装,甚至抹着胭脂口红。只有她,总是灰不溜秋的模样。心里头我是又羞又恼地,看她把自己的人生过成了什么样子,又把我的人生给改写了模样。
但她对我是舍得的。我的衣服总是漂亮且昂贵的那一种。鞋子是真皮的。我扎头发的发夹,十五块小小一对,她要织一件毛衣才能拿到这个数。我经常会弄丢,她不厌其烦,丢了又给我买。
我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因为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欠我的,怎么也还不完。
2
我十五岁的时候她终于正式下了岗。把家里的窗打开拓宽,稍微装饰了一下,就成了一间门面。她给它取名为,温暖。
呵。我忘了说,她其实是一个颇有才情的女人,只不过运气不好,无人赏识也无人喜爱。
她进了一堆毛线,花花绿绿的。每织好一件毛衣便借邻居的傻瓜相机拍个照,一张张地贴在窗边的白墙上,久而久之,倒成一幅特别的宣传窗。
她的温暖渐渐在左邻右舍中有了点人气,生意总是不错。我便被她打扮得越发漂亮起来。她的那双鞋终于换了,但仍然是双人造革,大约花了四十多,她还是嫌贵,在我面前唠叨了好几天。
我的书念得不好,她花了好些钱,走了许多关系,把我送到市里最好的三中。人们都说,进了这中学,再不次也能上个省大。她就信这话。其实三中里多的还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比吃比穿比用就是不比学习。我三天两头地问她要钱,因为有许多新鲜玩艺要买。每一次她都给,还对我说,别省着,钱不够了就说。
我想要住校。她不同意。我说人家都有车子来接,我还要挤公车。成天挤,烦都烦死。她默默半晌,说,那你就打车呗。
也许是这样的纵容让我习惯了张扬放肆。周末宿舍同学过生日,派对在她家市郊的别墅举行。大家说好玩通宵,我怕她不肯,对她撒谎说,要考试,会很晚,住校了。她说晚点没关系,我来接你。我顿时发了脾气,说了住校就住校,就一晚,接什么接啊,我哪知道老师会讲到几点。
她便不说话了。
第二天中午我撑着疲倦的眼皮回家,她站在门口等我。她说,昨晚你去哪了。我心知不妙,但还是嘴硬,说了住校的嘛,问什么问。她脸色铁青,侧身拿了门边的扫帚,劈头盖脸地就打过来,颤抖着嘴唇嚷,我让你说谎!我让你小小年纪就说谎!你说,你去哪了,你不说实话看我不打断你的腿!一个姑娘家,晚上不回家,像什么样子!还学会说谎了!
后来才知道,她不放心,跑到学校去看我,我的谎言便被戳穿了。然后一整晚,她找遍了她能找到的我的同学家。
我看到她流泪了,突然间心里有那么一股冲动,想上前去抱抱她,请她不要生气了。可是突然又怨恨她,什么大不了事嘛,犯得着这么狠地打我。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她在门口低声央求我,妞妞,来,吃点东西,是妈妈不对。妈妈不该打你。可妈妈也是担心你啊,一个女孩子,外边有多凶险,你知道吗?
也许刹那里,她想起了从前的自己,那些年少的经历让她感到了悸怕。她担心着我会蹈她后辙。只是当时的我并不懂——人生许多时候需得谨小慎微,一步错步步错。她很想告诉我的,应该是这个道理。只不过,始终对她心存芥蒂的我,哪里明白她的心,只懂得,她不喜欢的,我偏要做。她喜欢的,我偏不如她意。
半夜里我饿了,悄悄出房去找吃的。饭菜被她小心地罩在桌上,她的房门开着,侧侧头就可以看到她——手里还抓着毛衣针,脑袋靠在墙上,已经睡着了。
3
她其实是一个很努力生活的人。她的温暖小店慢慢做成了样子,她重新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把旧房装成了一间宽敞的美轮美奂的店铺。活儿接的多,她请了两个小工。自己不织毛线了,只负责做图。
许多人暗地里钦佩她,她还没到40岁。陆续有人给她介绍对象。此时的我已经上了高中,我很敏感地发现,她其实仍然对爱情这个东西抱着幻想,曾经有两个男人那么狠地伤害了她,她却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
这让我气愤。更多地却是惶恐。记忆里那孤单的童年时光像电影一般,一格格地在眼前不停播放。我想,不,我不爱她,可是我不能失去她。
她变得爱打扮起来,买了许多新衣服,甚至唇膏和胭脂。每次那个温厚的男子出入我们家,眼看着他和她言笑晏晏,我便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我对他冷若冰霜。她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我几乎地嫉恨地想,不,她不是习惯,她是沉浸在了爱情当中,完全忽略了我的感受。
然后有一天晚上,她把我叫到身边,再怎么小心翼翼也掩藏不了她的欣喜,她说,以后,小张叔叔和我们一起生活,好吗?
她很期待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天真得可笑。我怎么可能赞同一个陌生男人和我们一块生活?
趁她去洗澡,她在卫生间里甚至哼起了《九九艳阳天》。我动作迅速地收拾了我的衣服,毫不犹豫地走出了家门。
片言只字我都不肯留给她。执拗的心里只在想,她既然选择了男人,那么这个女儿,就永远地离开她好了。
我在邻县的一家小旅店里住了三天。然后,身上没钱了。我打电话给同学,想跟她借点钱,同学在电话里大吼,你去哪了,*快疯了。
本来我想冷笑两声的,但我的泪水哗哗地就掉了下来。
一小时后,她出现在旅店门前,看到我就冲上来紧紧地抱住了我。我已经比她长得更为高大,她的拥抱让我很不自在。她的泪水弄湿了我的衣服。她不停地喃喃地重复着一句话,走,我们回家去。
我跟她回了家。一切恢复了平静。没有任何男人再走进过我们家门。
某一个清晨,我在门边的垃圾篓里发现了她的唇膏和胭脂。
许多个夜里,我睡了一觉醒来,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身板挺直,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电视屏幕,而电视上演的,分明只是一出让人厌烦的电视购物节目。
我心里有小小的歉疚,对她的态度便缓和许多。偶尔周末会陪她去散步,她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一路走过许多商店,她总指着那些橱窗里的东西,不停地问我,这个吧,买这个给你好不好?
她总是这样,恨不得把什么都给我。
4
我上了一所不怎么样的大学。她安慰我,没关系。她暗示我,有好男孩的话,尽早谈恋爱。她说,恋爱要趁早,失败了还来得及赶下一场。不用怕。
在我即将开始平生第一场恋爱的时候,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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