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援师是指经过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灾害事故救援、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
1、助理抢险救援师;
2、抢险救援师;
3、高级抢险救援师。
申报条件:
助理抢险救援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抢险救援师:
1、已通过助理抢险救援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高级抢险救援师:
1、已通过抢险救援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应急救援证的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消防、武警官兵;各企业义务消防队成员;公安干警;
团组织、公益救援队员、公益志愿者;义工联志愿者;
教育行业大中专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
拓展师、户外领队,户外爱好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
街道、社区有关公众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组织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