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管道属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或街道所有,单户业主无权私自截断,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城市建筑建构或街道结构,妨害了相邻关系。
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故意破坏财物罪的审核标准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