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的条件场所,向本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等。
2.初审。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应符合初审条件即可通过。
3.复审。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4认定。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耕地是我国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保证,耕地只能种置粮食,不允许耕地非粮化。如做农场,必须要经村、乡镇、县市审核,进行土地流转